XX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實施方案(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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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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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實施方案XX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實行方案 為進1步保護耕地,增進農村居民點公道布局,改良農村居民生產生活條件,盤活利用農村存量建設用地,推動節儉集約用地,減緩全縣城鎮建設用地供需矛盾,根據XX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XX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實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X國土資發2017XX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1、指點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點,兼顧斟酌經濟快速增長和土地接續利用的關系,立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節儉集約用地,公道配置土地資源,優化城鄉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力。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以下簡稱“增減掛”),是指根據土地利用整體計劃,將若干2、擬復墾為農用地(主要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拆舊區)和擬用于城鎮村建設地塊(安置區、建新區)組成增減掛鉤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通過拆舊建新和土地整理復墾等措施,實現項目區內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增進土地節儉集約利用,城鄉用地布局更加公道的目標。 2、整體目標及工作安排 (1)整體目標 2018年XX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散布于XX鎮、XX鎮、XX鎮、XX鄉、XX鄉、XX鄉、XX鄉、XX鎮、XX鄉、XX鄉、XX鄉、XX鄉等12個鄉(鎮),項目區拆舊總面積317.94畝,整理復墾后預計可新增耕地面積264.73畝。 (2)工作安排 1.制定實行方案 項目區各鄉3、(鎮)政府要根據本實行方案,于2019年5月20日前結合本鄉(鎮)“增減掛”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實行方案。實行方案主要包括拆遷補償安置、土地權屬調劑、工程實行管理、落實耕作主體及方式、資金張羅及使用、拆舊復墾年度計劃等。在2019年5月25日前要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揚政策,提高農民參與、支持該項工作的積極性。在2019年5月底前將實行方案及召開動員大會的情況報縣自然資源局。 2.具體組織實行 (1)拆舊區拆遷工作。拆舊區各鄉(鎮)在2019年5月25日之前完成拆舊區拆遷工作,拆舊范圍317.94畝,其中XX鎮19.19畝、XX鎮44.21畝、XX鄉20.7畝、XX鄉54.97畝、XX鄉4、33.78畝、XX鄉18.92畝、XX鎮34.54畝、 XX鄉5.39畝、XX鄉59.54畝、XX鎮12.28畝、XX鄉8.57畝、XX鄉5.85畝。 (2)拆舊區土地復墾工作。各試點鄉(鎮)在2019年6月20日之前完成2018年度拆舊復墾及新增耕地任務317.94畝。 3.項目區拆舊復墾驗收 項目所在鄉(鎮)政府在拆舊復墾竣工后組織自驗,自驗合格后將整理匯總好項目區所有資料,立卷成冊,按程序向縣自然資源局提出項目驗收申請,縣自然資源局根據市自然資源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目驗收實行細則規定牽頭組織初驗,縣檢查驗收小組初驗合格后,申請市自然資源局驗收。 3、有關政策規定 (1)關于土地權5、屬調劑 項目區土地整理復墾前由所在鄉(鎮)政府統1進行權屬登記,并通過簽訂協議方式暫時收回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作為土地整理復墾后肯定土地分配的根據。權屬登記工作包括:原有土地利用類型、面積、質量、土地權利人姓名、土地位置及4鄰界址。土地整理復墾后,新增耕地所有權歸項目區所在村組集體所有,使用權可以收歸村組集體或按原權屬返還給村民。 (2)關于拆舊后的農民建房審批 整體上遵守拆舊先于建新的原則。對拆舊后符合1戶1宅法律規定及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以戶為單位自行新建住宅的,按農民建房規定優先辦理審批手續;對集中安置區,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匯總后統1按程序報批,但其用地面積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面積標6、準。 (3)關于補償安置 各鄉(鎮)政府在拆遷前要廣泛征求大眾意見,詳細掌握被拆遷大眾的實際狀態,結合和諧秀美鄉村建設、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深山區、庫區移民等工作,制定具體的拆遷補償安置標準及辦法,做好被拆遷大眾的補償工作,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具體實行進程中各鄉(鎮)要做好政策宣揚和大眾解釋工作,妥善安置孤寡老人及特困戶。 4、相干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我縣“增減掛”工作的領導,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自然資源局、財政局、林業局、審計局、農業農村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增減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增減掛”工作的組織實行,研究解決實行進程中的重要事項,做好相干部門的調和配合。領7、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自然資源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增減掛”項目的平常工作。各有關鄉(鎮)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項目區工作的組織、調和和實行管理,確?!霸鰷p掛”工作的順利進行。 (2)明確工作職責。項目所在鄉(鎮)政府是該項工作的實行主體,具體負責項目區的土地調查、登記、拆遷補償及安置、土地權屬調劑、按施工設計要求完成土地整理復墾工程施工、落實土地整理復墾后新增耕地的耕作主體和管理等工作。縣自然資源局負責項目區的技術指點及催促檢查,拆舊區土地整理復墾施工設計、初步驗收的牽頭,調和省、市自然資源部門的項目驗收,返遷地及建新區的土地報批、審批等業務工作;縣財政局負責有關資金的張8、羅調度等工作;縣審計局要加強資金審計監督工作;縣林業局要積極支持項目立項;縣農業農村局要在培養新增耕地上做好技術指點,并協助做好項目驗收等工作和項目區水保設施建設的指點工作。 (3)加強政策宣揚。各有關鄉(鎮)、部門(單位)要從實際動身,統1思想、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急感,充分利用各種方式廣泛宣揚,提高廣大大眾參與支持“增減掛”工作的積極性,為項目建設營建良好氛圍。 (4)強化資金張羅。為確保“增減掛”工作順利進行,縣政府將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增減掛”工作,對原為磚瓦窯、廢棄工礦點復墾為旱地的按12000元/畝標準,原為居民點復墾為旱地的按22000元/畝標準,對原為磚瓦窯、廢棄工礦點復墾為9、水田的按22000元/畝標準,原為居民點復墾為水田的按32000元/畝標準安排資金包干使用(以上包干資金含補償費、工程施工費、土壤培肥、后期管護、圍擋、標識牌等),同時按600元/畝標準安排工作經費給縣自然資源局。拆舊區開工時預撥20%的資金作為啟動資金,省、市自然資源部門驗收合格后按驗收面積撥付到位。經驗收合格的“增減掛”項目所爭取的新增建設用地周轉指標縣、鄉的分配比例及嘉獎補助標準另行規定。 (5)提高復墾質量。安排用于項目區拆舊復墾資金,不得作他用,確保復墾質量。在復墾設計和施工進程中,要堅決貫徹“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的原則,并與當地地形、地貌及環境相調和。復墾為耕地的,要重視10、提升耕地質量等別和產能,并對復墾面積、質量、后期管護等統1標準、統1規范,所有復墾地塊必須用圍擋逐一進行圈定和設立標識牌。耕地質量應滿足以下要求:復墾區域內建筑物、構筑物和硬底化地面的基礎設施已全部撤除并清算,現場無明顯的殘余設施及廢棄材料堆積物;有效土層厚度不低于30cm;水土保持措施落實,邊坡實行植草保護。 (6)嚴格兌現賞罰。目前上級下達的用地計劃指標已遠遠不能滿足我縣經濟發展需求,同時土地衛片執法不斷深入,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單位)應對依法用地的重要性引發高度重視,要充分認識到“增減掛”工作對減緩土地供需矛盾的重要意義,切實抓好“增減掛”工作,為縣、鄉用地創造寬松的環境。今后,各鄉(鎮)用地指標全部與“增減掛”工作相掛鉤,視“增減掛”工作成效安排用地報批,對未展開“增減掛”工作的鄉(鎮)不安排統1出讓用地指標,暫停該鄉(鎮)新增建設用地報批及存量土地供地審批。同時將“增減掛”工作納入縣現代農業攻堅戰范疇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