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蔬菜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縣項目實施方案(6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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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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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蔬菜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縣項目實施方案 為了做好2022年蔬菜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工作,扎實推進蔬菜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取得實效,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抓手,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蔬菜優勢產區、核心產區和知名品牌生產基地為重點,堅持質量興農、品牌強農,扎實開展蔬菜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減少化肥投入,增加有機肥使用,提升蔬菜品質,促進生態循環和農業綠色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項目實施,項目區畝化肥使用量較原減少15%,提高項目區有機肥使用率20%以上,畜禽糞污2、綜合利用率提高5%以上,實施主體培訓覆蓋率達到100%;提高蔬菜植株抗性,減少病蟲害發生,項目區蔬菜100%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標準。 三、實施區域和布局規模 項目計劃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試點工作,實施占地13250畝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區,建立以云陽鎮為中心的萬畝核心示范區,開展“生物有機肥+配方肥”、“畜+沼+菜”兩種施肥模式的示范推廣工作,并帶動周邊區域開展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 四、實施內容 (一)實施主體 項目實施以蔬菜生產種植戶、蔬菜生產相關合作社、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為主體。通過宣傳引導、技術培訓等方式,提高對蔬菜生產過程中化肥投入過量、畜禽養殖廢棄物等有機肥源利用不足,造3、成蔬菜生產成本加大、產品質量提升難的認識,意識到有機肥替代化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引導并補助群眾主動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作物秸稈堆造施用有機肥、施用商品有機肥、就近利用好有機肥源,實現循環利用,變廢為寶。建立高標準有機肥替代化肥示范園,運用先進的施肥模式,充分發揮示范輻射帶動的作用,為大面積推廣有機肥替代化肥營造良好的氛圍,達到提高有機肥使用率,改良土壤,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的目的。 (二)主要技術模式及規模 1.建立“生物有機肥+配方肥”施肥模式。施肥面積13250畝,鼓勵示范區農戶、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社集中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作物秸稈堆造有機肥或施用商品有機肥及配方肥,減少化肥使用量。 2.建4、立“畜+沼+菜”施肥模式。結合畜牧養殖現狀,實施“畜+沼+菜”施肥模式,把畜禽養殖大戶腐熟的沼液沼渣應用于菜田,減少化肥施用量。 五、項目資金補貼標準、應用方向及管理辦法 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項目國家財政資金500萬元,對新型經營主體、種植戶以及承擔任務的單位和個人以物化補貼為主,主要補貼生物有機肥、配方肥、沼肥運輸及儲存、水肥一體化、宣傳培訓試驗、檢測等方面。具體情況如下: 1.“生物有機肥+配方肥”模式:補貼作物番茄,補貼資金452.5萬元。其中,生物有機肥每畝補貼17袋,規格40kg/袋,總補貼9000噸,每袋計劃補貼17元(最終以招標價格為準),共計補貼資金382.5萬元;配方肥每畝補貼5、1袋,規格50kg/袋,總補貼700噸,每袋計劃補貼50元(最終以招標價格為準),共計補貼資金70萬元。生物有機肥、配方肥按購買價格30%補貼。 2.“畜+沼+菜”模式:補助資金22.5萬元,用于沼液沼渣運輸和儲存,補貼標準50元/噸。 3.安排宣傳培訓、試驗監測費25萬元,資金用于項目實施過程中技術培訓、宣傳資料印刷、品牌建設、土壤化驗和肥效實驗。 4.項目資金管理:規范管理使用資金,嚴格控制補貼標準,農戶自籌資金由縣蔬菜中心牽頭組織,項目實施的鎮村按照屬地管理籌集匯入供肥企業賬戶;各蔬菜示范園自籌資金直接匯入供肥、供設備企業賬戶;財政補貼資金按照中央財政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貼資金管理辦法規6、定,采取定額補助、先建后補的補助方式,兌付到社會服務組織或項目承擔經營主體,專賬管理,專款專用,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政府主導、部門主推、統籌協調、合力推進”的原則,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主管副縣長為副組長,相關單位為成員的縣蔬菜有機肥替代化肥項目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實施協調、督查、資金管理、落實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蔬菜中心,辦公室主任由縣蔬菜中心主任擔任,負責項目實施方案制定、技術規程編寫、物資發放、培訓及關鍵技術落實、數據資料上報。 (二)強化政策扶持。制定蔬菜產業發展扶持政策,整合涉農資金,建設蔬菜產業強縣,并結合實施蔬菜標準化生產、現代7、化農業示范園改造提升等項目,支持蔬菜有機肥替代化肥項目,同向推進,發揮集合效應,形成政策合力。 (三)創新服務機制。一是形成政府向有機肥生產、銷售企業購買服務的有效模式,加快有機肥的推廣。二是建立一批“黨支部+企業+合作社+農戶”服務模式,以黨支部牽頭、農戶參與,蔬菜專業合作社與有機肥生產企業合作開展社會化服務,推進有機肥生產施用。三是實行沼肥統一調配,建立一支沼肥自吸自排的專業隊伍,對示范區的沼液沼渣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安排,提高沼肥的利用率。 (四)嚴格規范管理。一是項目資金實行公開和公告公示制度,補助政策規定、年度資金項目計劃安排在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告公示,資金項目實施前后在項目實施地進行8、公告公示,公告公示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名稱、資金來源、資金規模、實施地點、建設內容、實施期限、預期目標、項目實施結果、實施單位及負責人、監督舉報電話等。二是項目實施屬于政府采購、招投標管理范圍的,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項目資金嚴格按照中央財政農業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截留和超范圍支出,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對虛報冒領、擠占挪用和其他違反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行為,嚴格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三是實行項目資金績效評價,對承擔項目任務的新型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工作開展、資金使用、實施成效等按年度組織績效評價,績9、效評價結果以適當方式予以通報,并作為補助資金結算的重要依據。社會服務組織和項目承擔經營主體建立健全資金項目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檔案管理和項目形成的資產管理,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強化宣傳培訓。在開展宣傳培訓時擴展宣傳理念,開展“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主題宣傳活動,充分利用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的重大意義和政策措施,總結推廣使用有機肥的好經驗好做法,增強群眾使用有機肥的意識,營造科學施肥的良好氛圍。結合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素質提升計劃,加強新型經營主體培訓力度,著力提高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使用有機肥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