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安置房項目基坑支護方案設計(7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73534
2024-01-05
7頁
19.50KB
1、某安置房項目基坑支護方案設計摘要:目前隨著城市用地越來越緊張,各方對建筑項目用地面積訴求越來越高,由此導致的建設工程基坑越來越深,基坑周邊的環境也越來越復雜,對基坑設計人員及施工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本文以北京市通州區某基坑工程為例,闡述本工程基坑支護計劃考慮各方要素及應對各種問題而采用的各種計劃。關鍵詞:支護樁;止水帷幕;錨索;降水井;疏干井;雙排樁1工程概況某擬建場地位于北京市通州區,場地西側約85m為既有市政道路,場地南側170m為既有建筑,場地東側北部為空地,東側南側為既有建筑,場地北側1218m處為既有住宅。本項目建設用地面積193012m2,總建筑面積6331957m2,其中地上建2、筑面積3779638m2,地下建筑面積2552319m2,本項目000標高為2220m。本工程主地下室為3層,基底標高按770m考慮,基坑開挖深度138m;2#、4#及5#樓設1層地下室,基底標高按照1840m考慮,幼兒園設1層地下室,基底標高地面標高按1620m。場地整平標高按2150m考慮。2項目地質條件21地形地貌擬建場地地貌單元為潮白河洪沖積扇中下部,地面標高為20982361m,地形較為平坦,周邊有既有建筑,交通便利。擬建場地地下分布有不明地下管線,具體設施的分布、走向、埋深等情況需在施工前進一步查明。22地層概況根據現場鉆探與原位測試及室內土工試驗成果的綜合分析,在本次巖土項目勘察3、最大勘探深度范圍內所分布的土層按沉積年代、成因類型可分為人工堆積層、新近沉積層與一般第四紀沉積層3大類,按地層巖性及項目特性進一步劃分為9個大層,現分述如下:人工堆積層:該層分布于地表,主要為人工堆積之粉質黏土黏質粉土素填土層,雜填土1層。新近沉積層:該層分布于人工堆積層之下,主要為新近沉積之粉砂層,粉質黏土重粉質黏土1層,黏質粉土砂質粉土2層,粉砂細砂層,細砂中砂層。一般第四紀沉積層:該層分布于新近沉積層之下,主要為一般第四紀沉積之粉質黏土重粉質黏土層,黏質粉土砂質粉土1層,細砂中砂層,粉質黏土重粉質黏土層,黏質粉土1層,細砂中砂層,粉質黏土1層,細砂中砂層。23地下水在勘察期間在400m的4、勘探深度范圍內觀測到3層地下水,與本工程相關的僅為前2層地下水。第一層地下水的類型為潛水,穩定水位標高在11791372m(埋深84110m)左右,主要含水層粉砂細砂層,細砂中砂層。第二層地下水的類型為承壓水,穩定水位標高325579m(埋深162191m)左右,主要含水層細砂中砂層。第三層地下水的類型為承壓水,穩定水位標高601369m(埋深253279m)左右,主要含水層細砂中砂層,細砂中砂層。項目場區的潛水主要接受地下水側向逕流等方式補給,以地下水側向逕流及越流為主要排泄方式。天然動態類型屬滲入逕流型,其水位年動態變化規律一般為:11月份次年3月份水位較高,其他月份水位相對較低,其水位年5、變幅一般為23m。項目場區的承壓水主要接受地下逕流補給,以地下逕流、人工開采為主要排泄方式,其天然動態類型屬滲入逕流型;承壓水的動態變化規律比潛水稍有滯后,當年最高水位出現在911月,最低水位出現在67月,年變幅約為12m。24地震根據?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08)之附錄C(“全國城鎮類場地根本地震動峰值加速度和根本地震動加速度反饋譜特征周期),擬建場地類場地條件下的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20g,反饋譜特征周期為040s。本項目場區的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20g,又根據該區劃圖之附錄G,該地震動峰值加速度所對應的地震根本烈度為度。根據?建筑抗震設計標準(GB500112008)(6、2008年版),擬建場區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設計根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20g,設計地震分組為第二組。3支護及降水計劃選擇31支護計劃根據主地下室開挖深度138m,并結合場地周邊既有建筑物位置或場地周邊未來建設規劃,考慮采用圍護樁+錨索支護,結合場地周邊已有施工經驗,樁徑初步擬定1000mm,樁間距1600mm。對距離既有建筑較近的北側基坑位置,單排樁+錨索中錨索會進入既有建筑物樁根底,該處為防止錨索對既有樁基破壞,而采用雙排樁+錨索支護方式。32降水計劃根據場地地下水實際情況,結合最近幾年水位變幅,本場地地下水位按位于地面下750m考慮,對應絕對標高1400m,按照常規經驗,本工程采用管井降水效7、果較好,且會降低支護結構上水土壓力,管井降水是首選降水計劃,但因本工程地理位置特殊,當地監管部門為愛護水資源,不允許采用降水方式,故本工程采用帷幕樁進行止水,坑內設疏干井配合疏干地下水。4支護及降水設計參數素填土層qsk取18kPa,黏聚力c取5,內摩擦角取10;素填土1層qsk取16kPa,黏聚力c取0,內摩擦角取15;粉砂層qsk取45,黏聚力c取0,內摩擦角取26;粉質黏土重粉質黏土1層qsk取40kPa,黏聚力c取165kPa,內摩擦角取18;粉砂細砂層qsk取55kPa,黏聚力c取0,內摩擦角取28;細砂中砂層qsk取70kPa,黏聚力c取0,內摩擦角取30;粉質黏土重粉質黏土層qs8、k取55kPa,黏聚力c取23kPa,內摩擦角取17;細砂中砂層qsk取80kPa,黏聚力c取0,內摩擦角取32。5設計荷載考慮本工程設計荷載取值分為3類:基坑周邊堆載取值按照不超過20kPa考慮,范圍按照基坑坡口線外20m考慮;基坑周邊擬建建筑采用筏板根底建筑,按照每層15kPa考慮,范圍按照建筑實際范圍取值;基坑周邊采用樁根底區域按照上覆建筑荷載03倍進行折減或按照樁根底中點采用上覆荷載全重考慮。6具體設計計劃61主基坑北側計劃基坑北側主要采用單排樁+錨索支護,部分段落采用雙排樁支護。單排樁區域距離既有建筑約150m,該段設計1000mm直徑灌注樁,樁間采用3排錨索,通過調整錨索位置,使得9、最上排錨索根本距既有樁根底范圍以內,第二排錨索剛好位于樁根底下列,經過計算按照常規直徑150mm錨固體的二次壓力注漿錨索長度不能滿足要求,該處第一排錨索調整為直徑200mm錨固體的二次壓力注漿錨索以減短錨索長度。雙排樁位置排間距原為1700mm,采用4排錨索計劃,第一排位于既有樁根底范圍內,存在第一排錨索侵入既有建筑物樁根底,該處經過反復溝通,最終將外排樁移動到紅線范圍外,排距增大到2700mm,采用200mm錨固體錨索使得錨索排數調整為3排錨索,第一排錨索位于既有樁根底之下,防止對樁根底的破壞。62主基坑其他側計劃主基坑東側及南側為擬建建筑,西側為既有市政道路,基坑東、西及南側支護設計根本不10、受場地限制,采用1000mm灌注樁,樁間距1600mm,樁長138m,樁間設3排錨索。基坑東、西及南側不同之處僅在于基坑邊荷載大小不同,基坑西側主要控制基坑變形,愛護西側既有市政道路的管線等埋藏物,東側及南側主要考慮到擬建建筑的建造速度引起基坑周邊的超載,基坑變形及超載的問題最終都會影響到支護樁的長度、錨索長度、支護樁配筋大小不同。63其他單體建筑根據各單體建筑筏板根底埋深及換填處理厚度,考慮到本工程實際場地較小,為給施工單位保存較大的施工場地,本工程采用筏板開挖及換填處理一次土釘支護,故本工程單體建筑實際開挖深度為410560m,比筏板埋深更大,放坡坡率采用1050,土釘墻支護,土釘水平間距11、1500mm,豎向間距10001500mm,共設34排土釘,土釘長度4045m,采用先成孔后灌漿方式。64降水設計本工程降水采用止水帷幕+疏干井,止水帷幕采用三軸攪拌樁,樁徑650mm,樁長105200m(進入隔水層深度不小于150m),間距450mm,搭接200mm;疏干井直徑600mm,間距350m,井深200m,具體位置可根據現場開挖時實際出水情況進行調整。為預防部分止水帷幕漏水失效,帷幕附近布置備用井,同時兼作觀測井。7結論與倡議1)當既有建筑采用樁根底且位于基坑周邊時,既有建筑荷載大小及作用位置如何考慮,本文雖然采用了30%的上部荷載折減,但取值沒有相關根據,即該處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12、。2)本工程位置原為既有建筑,建筑周邊工程所在位置根底及管線埋藏較多,基坑周邊土釘施工時應采用洛陽鏟成孔,防止損傷周邊管線。3)根據本工程實際施工情況,場地周邊降水井與帷幕樁之間應保持大于20m的間距,或施工時先做帷幕樁再進行降水井施工,以此保證降水井功能。4)本工程根據咨詢單位意見對支護樁樁底及樁頂進行優化,根據彎矩分布曲線決定優化長度,對樁頂及樁底配筋進行優化進一步降低造價。5)因本工程工期較緊,且在冬季施工,因此本工程采用水泥均為早強水泥。6)本工程樁前護壁采用內凹形式代替平直護壁形式,防止北京地區冬季凍脹作用對基坑護壁的損壞。7)本工程存在錨索穿透止水帷幕,止水帷幕損壞問題,本設計外側采用備用降水井進行緊急時刻降水,內側錨索注漿時采用漿液中添加微膨脹劑,利用微膨脹劑的膨脹特性阻塞止水帷幕上的裂縫,進而保持止水帷幕的有效性。ID:010959參考文獻:1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08S北京:中國規范出版社,20082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DB11/4892008S北京:中國規范出版社,20083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基坑項目監測技術規范:GB504972008S北京:中國規范出版社,20084劉國彬,王衛東基坑項目手冊M2版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