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四證連發實施方案試行(18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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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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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四證連發”實施方案(試行)為進一步深化“標準地+承諾制+代辦制”改革,再造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提升審批效率,實現“四證連發”(不動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一、總體目標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數字化”改革決策部署,加快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數字化”改革場景應用。緊緊圍繞“一窗受理、一張表單、一份材料、一個平臺、一套機制”,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查、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投資項目承諾制等改革,通過提前介入、全程代辦、容缺受理、告知承諾、限時辦結等措施,打通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四證連2、發”(“拿地即可開工”)通道,在主要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承諾要求的基礎上,項目審批部門于業主取得土地后當日三小時內完成“四證連發”,切實提升企業獲得感。二、基本原則(一)自愿申請,超前服務。“四證連發”審批模式以企業自愿申請為前提,突出項目前期準入的集成與并聯預審,依托縣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在招商階段即介入,做深做細前期服務。(二)政府定標,企業承諾。各審批部門提前制定承諾制審批事項清單和具體要求,企業按要求作出書面承諾,在提供必要申請件后,審批部門直接完成審批,出具審批結果。(三)容缺受理,并聯審批。對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報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的事項,先予以審查,欠缺的次要條件或手續允許3、在審批出證時一次補齊。各審批事項改串聯審批為并聯審批,科學合理處理審批事項前后置關系,涉批環節同步進行,審批過程“無縫銜接”,將審批工作提前到摘牌當日。(四)強化監管,信用獎懲。項目推進過程中重要節點監管信息納入浙江政務服務網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加大對誠信主體激勵和失信主體懲戒力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聯合獎懲機制。三、實施范圍縣域內除以下項目外的一般工業企業投資項目先行先試,成熟后適時向其他項目推廣。審批權限在縣級以上的審批事項從其規定。(一)涉密項目、招標投標法規定需要招標的項目。(二)涉及重大社會穩定風險、重大環境影響的項目。(三)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或儲運4、項目,技術難度特別復雜、建設規模特別大的項目,以及因環保、消防等原因項目暫停前期工作的項目。(四)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國家發改委令2019年第29號)中的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令2020年第32號)中的項目。(五)項目業主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信用狀況不符合條件的項目,包括省內企業在信用浙江網的信用評價等級為中等或較差、省外企業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及在“信用中國”網站上有3條及以上失信信息的。四、申請流程(一)項目選擇。政府將擬出讓地塊投資強度、容積率、畝均稅收、單位能耗增加值、單位排放增加值5、等具體標準公布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標準地數字地圖上,有投資意向的投資人通過查詢選擇意向地塊。(二)前期準備。投資人確定意向項目后,向鄉鎮(平臺主體)提出申請,由投資促進中心根據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中前期階段五個條件梳理項目成熟度,經部門聯合會商同意后進入“四證連發”(“拿地即開工”)通道,完成項目賦碼。由鄉鎮(平臺主體)配合相關部門進一步提供地塊經濟技術指標、土地紅線圖、地形現狀圖、市政管網圖等數據包,投資人同步開展項目申請報告、建筑設計方案編制、節能評估報告編制及審查(節能承諾備案)等前期工作。(三)精準咨詢。經由鄉鎮(平臺主體)向縣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提出項目前期輔導服務需求,對項目從產業6、政策、能耗指標、環境準入等方面進行聯審評判,對已編制的項目申請報告、規劃方案進行技術性指導。(四)土地取得。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完成土地出讓金繳納。項目業主在土地招拍掛期間完成施工圖紙設計、圖審、確定施工單位,做好審批事項報批資料準備工作。(五)四證獲取。項目業主在取得土地后立即提交相關項目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并書面承諾后,當日三小時內一次性取得不動產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審批結果。五、改革措施(一)推行告知承諾制。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可以糾正的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至于造成嚴重后果的審批服務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實行告知承7、諾制度的審批服務部門應當一次性告知具體要求,申請人按要求作出書面承諾后,審批服務部門即作出行政審批決定或予以核準。(實施單位:發改局、經信局、資源規劃局、住建局、綜合執法局、生態環境局分局、水利局)(二)深化工程領域審批改革。推進“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打通項目準入、項目供地、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環節,打造一次申請、提前服務、內部流轉、集中出件的審批服務模式。進一步深化施工圖審查改革,實施施工圖設計文件自審備案事后審查,施工許可實施建設、消防、人防審批事項“多合一”辦理。優化工程相關的用水、用氣、用電等市政公用設施報裝服務,市政公用服務單位應加強主動服務意識,推行告知承諾制,將項目配套的市政公8、用設施與主體工程一并設計、審查,統一納入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進行監管。(實施單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示范區、資源規劃局、住建局、綜合執法局、供電公司)(三)完善投資項目前期輔導、全程代辦機制。依托縣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臺建立“四證連發”(“拿地即開工”)項目前期輔導機制,根據意向單位提供的擬建項目報告書制定“一項目、一清單”,提供項目開工前需要辦理的事項清單、材料清單,并做好推進過程中的全程跟蹤指導服務。完善投資項目政府代辦服務工作機制,建立專業、高效、精簡的代辦員隊伍,為項目提供全程無償代辦服務。(實施單位:發改局、經信局、投促中心、資源規劃局、住建局、綜合執法局、生態環境局分局、9、水利局、大數據局)(四)建立中介超前服務機制。行業主管部門切實加強中介機構管理指導,提高中介服務能力和水平。推動中介服務向項目招引前移,政策與技術服務并行,開展“審批下一線,一對一精準”服務,做深做細項目前期。(實施單位:政務辦、發改局、經信局、資源規劃局、住建局、綜合執法局、生態環境局分局、水利局)(五)高質量實現數字審批。全面運用投資在線審批監管平臺3.0(工程審批系統2.0),實現投資項目在平臺“統一收件、統一審批、統一出件”,推進項目審批“數字化”。積極推廣電子證照、電子印章,依托投資在線平臺材料包、證照庫,打破部門間數據壁壘,實現項目數據部門間互聯互通、實時共享。(實施單位:政務辦、10、發改局、經信局、資源規劃局、住建局、綜合執法局、大數據局、生態環境局分局、水利局)(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于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審批服務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申請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建立健全檢查、記錄和懲戒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從重前置審批向重事中事后監管轉變。進一步落實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建設單位必須按約定的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建設。發現與承諾內容不符的,限期整改并及時辦理變更;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達到許可條件的,撤銷行政許可決定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實施單位:發改局、經信局、資源規劃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局分局、水利局)(七)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建設單位、工程勘查、設11、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各類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的誠信體系,健全檢查、記錄和懲戒的監管機制,實行對不守諾行為的懲戒措施,利用信息共享實現跨部門聯合懲戒,進一步強化有諾必守的主體責任。(實施單位:發改局、經信局、資源規劃局、住建局、生態環境局分局、綜合執法局、水利局)(八)強化責任落實。各責任部門按照一個標準、一抓到底的要求,高效協同,一體化推進工作落實。營商辦及時通報項目推進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保持順暢有序的工作運行機制,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各鄉鎮(兩區、街道)及縣級機關、部門考核。(實施單位:營商辦)六、其他申請人、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申請人提交的核心材料發生重大變化的,申請人提12、供虛假資料的,申請人中途放棄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的,審批部門應當中止或終止審批。本方案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試行期一年)。附件:1.縣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四證聯發流程圖2.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報備制改革承諾事項清單3.申請“四證連發”承諾書附件二:縣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報備制改革承諾事項清單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序號部門事項名稱項目建設標準(條件、要求)備注項目建設規模(根據備案登記表自動生成)項目建設內容(根據備案登記表自動生成)1經信固定資產節能評估本項目達產后總用能量、單位用能強度等主要指標控制在承諾值以內。2資規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1、保證提供的設計文件13、符合規劃條件的要求,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2、保證提交的設計文件已達到相應設計深度,提交給其他部門及中介機構的設計文件與本次提交的設計文件一致。3、保證有資質測繪單位完成建設項目的放線、驗線工作,保證在項目施工到0.00時,及時告知規劃部門,同時組織規劃部門、測繪單位及施工單位等進行現場驗線,核對放線的準確性。設計單位報備承諾另附3環保非核與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1、項目為“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明確的不增加重點污染物排放量的“零土地”技改項目或負面清單外符合準入環境標準的環評等級降為環境影響登記表項目。2、項目選址符合環境功能區規劃、區域規劃環評明確的生態空間清單及環境準入條件14、清單管控要求;區域內環保基礎設施完備。3、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排放污染物符合國家、省、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符合區域規劃環評明確的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清單要求,造成的環境影響符合大氣、水、聲等環境質量標準;項目建設符合相關行業環境準入要求和環境準入指導意見等;項目符合區域污染總量控制要求。4、項目不屬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一條中明確不予批準的項目及其它法律法規文件規定的不予準入項目;企業其他項目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環評報告表降為登記表承諾另附4消防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本項目為(類別)廠房、倉庫、民用建筑(有多個建筑時可附表說明)。建筑的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級、建15、筑構造、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給水和消防供配電等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省、市有關規定。其他消防設計應滿足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強制性標準和省、市有關規定。承諾另附5安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涉及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項目(除港口外)和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仍依法辦理行政許可手續。涉及礦山、金屬和煙花承諾另附6建設民用建筑項目節能審查必須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見各承諾事項標準規范文件7水利洪水影響評價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涉河涉堤建設項目審批(含占用16、水域)、取水許可審批)1、不影響區域防洪排澇安全,確需占用水域的,應符合區域洪水影響綜合評價方案要求,并嚴格遵循“先補后占、占補平衡”原則。2、項目設計方案設水土保持專章,目建設過程中,要依法落實好水土保持措施。3、落實建設項目節水“三同時”,單位產品用水量不超浙江省用(取)水定額中規定的行業標準,并安裝取水計量設施。企業退水應符合污水納管標準,送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排放。8氣象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1、在國家地面氣象觀測站四周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需符合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范地面氣象站(GB31221-2014)標準和要求。2、在天氣雷達站四周新建、改建、擴建17、建設工程,需符合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規范天氣雷達站(GB31223-2014)標準和要求。防雷裝置設計審核與竣工驗收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必須符合法定標準見各承諾事項標準規范文件9人防新建防空地下室戰時功能和防護等級確定(企業投資類項目)1、依法確定新建防空地下室戰時功能及抗力等級。2、工程設計應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2005)等規范。3、涉及人防專業隊工程、醫療救護工程、物資庫工程建設的項目,另行申請。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企業投資類項目)1、人防建筑面積未達到應建標準的,應補建同標準人防工程;無法補建的,應繳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2、項目施工過程中,涉及到對建設18、標準、防護等級、戰時功能、建設面積等有重大調整的,應重新出圖、委托審查并告知我辦。3、按照不低于下列標準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其一次性規劃新建或者新增地面總建筑面積的7%。見各承諾事項標準規范文件項目業主承 諾1承諾提供的法人代表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技術方案及施工圖紙等報備材料均真實、有效、合法。2、承諾嚴格按報備部門(單位)一次性告知的規劃建設條件、環保安全標準、經濟技術指標、產業政策要求等規范標準和設計標準組織編制相關技術方案(含全套施工圖紙)和評審,并嚴格按照報備的技術方案組織項目施工建設,若有變更將及時向報備部門(單位)報告并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委托的設計、施工、監理、檢測19、審圖等單位應具備相應專業資質和技術力量。3承諾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行業規范標準的規定,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若承諾不實或違背承諾,愿意接受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給予的處罰,并依相關規定記入企業信用檔案,承擔失信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請按照括號內聲明謄寫法人代表(簽字):(上述三項承諾均屬本人真實意思表達,并愿承擔相應違諾后果) 承諾單位(公章):特此承諾! 年月日各承諾事項標準規范文件一、建設民用建筑項目節能審查 DB33/1015浙江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GB50189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2016年5月1日施行) DB33/1092浙江省20、綠色建筑設計標準 GB/T50378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等節能、綠色建筑相關標準民用建筑項目節能評估技術導則(建設發2016164號)二、氣象防雷裝置設計審核與竣工驗收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GB50058-2014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 50074-2014石油庫設計規范 GB50650-2011石油化工防雷裝置設計規范 GB/T 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 GB50156-2012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2014修訂) QX/T 110-2009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 QXT 160-201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雷電防護21、安全評價技術規范 QX/T 106-2009防雷裝置設計技術評價規范 QXT 105-2009防雷裝置施工質量監督與驗收規范三、人防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 計費依據:人防建筑面積未達到應建標準的,應補建同標準人防工程;按照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規定的情形,無法補建的,應按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于規范和調整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的通知(浙價費2016211號)按2100元/平方米繳納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 應建人防面積計算:新建住宅面積按地面總建筑面積的10%修建,其他新建民用建筑按地面總建筑面積的7%修建。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或者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修建醫療救護工程的,防空地下室應建建筑面積可以按照6級人員掩蔽工程建筑面積的60%核定;修建人民防空專業隊工程或者5級人員掩蔽工程的,可以按照6級人員掩蔽工程建筑面積的70%核定。附件三:申請“四證連發”承諾書:(“四證連發”審批部門)我單位(有限公司)擬于年月日取得位于(鄉鎮、園區)的工業建設用地,規劃建筑面積平方米,投資萬元。根據縣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四證連發”實施辦法(試行),現自愿申請本項目按“四證連發”模式接受各審批部門的批前指導,待摘牌之時即進入“四證連發”流程。特此申請。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