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審計項目實施方案的復核方法(8頁).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73942
2024-01-05
7頁
13.46KB
1、淺析審計項目實施方案的復核方法目前審計實施方案存在制定目標不具體、重點不突出、不按方案要求實施審計、項目審完補辦方案等問題,影響了整個項目審計的質量。對此筆者就如何對審計實施方案進行復核談談粗淺體會:一、編前準備工作檢查專職復核人員主要檢查審計組審前準備工作是否充分,是否編制了審前調查計劃,所調查的內容是否與審計項目所定目標相一致;是否參考以前年度的審計資料,確定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薄弱點;是否充分利用媒體報道和互聯網等信息時代的先進技術,了解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情況及特點;是否利用計算機技術,分析確定審計重點,是否利用審計署開發的現場審計實施系統“審計抽樣”功能,對被審計單位數據進行抽樣,依據2、調查情況和分析結果,從審計范圍、內容、方法和步驟以及業務分工等方面細化審計實施方案重點,為側重于實施方案的可操作性提供必要的第一手資料。二、編制內容逐項審查審查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內容主要從五個方面進行:1、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列示的審查。主要審查收集的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是否完整、真實,特別是其會計政策的選用及變動情況是否敘述清楚,與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內控制度建立健全情況是否調查到位,特別是關鍵控制點是否掌握,內控薄弱環節是否了解等。2、對審計目標、內容、重點列示的審查。主要審查編制的審計目標是否十分明確而具體,易于理解、可以實現,審計內容是否符合審計目標的要求,時間范圍和具體事項范圍是否準3、確,審計重點是否突出等。3、對初步分析性復核,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和審計風險評估進行審查。主要檢查初步分析性復核是否掌握并取得了相關的資料,如同行業資料、被審計單位前期同類資料、被審計單位的計劃、預算、定額等資料、審計人員根據職業判斷估計的數據資料、干部職工反映的有關情況等,對被審計單位相關財政財務收支、經濟指標研究分析和對異常項目予以重點關注的審計方法的提出是否恰當;檢查確定重要性水平,主要看審計人員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是否充分利用了審前調查的結果,確定審計項目的重要性水平,以決定審計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重點檢查,項目主審在編制實施方案時是否關注了以前年度的審計經驗、有關法律、法規對財務會4、計的要求,被審計單位的性質、規模和業務范圍、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的評估結果、會計報表各項目的內容等因素,有無將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在審計實施方案中列示以決定審計抽樣的規模;檢查評估的審計風險,主要看方案編制人是否將審計風險評估的結果寫入審計實施方案,審計風險評估的評估是否合理,評估的數據采集是否準確、充分等。4、編審程序與內容的審查。主要檢查編審程序是否審計組具體負責編制,是否進行討論、審議,是否有主管領導審批,方案調整是否經過批準等;對內容主要審查必備的內容是否健全、編制的依據、被審計單位的名稱和基本情況、審計目標、重要性水平的確定和審計風險的評估、審計范圍、內容、重點以及對審計目標有重要影響的審5、計事項的審計步驟和方法、預定的審計工作起止時間、審計組長、審計組員及其分工、編制的日期、其他相關內容等。5、對方案所列審計組配置適當性的審查。主要檢查審計組是否配備具有專門技能、有相當業務水平的人員,并考慮審計的范圍和復雜性、審計人員的資格和專業特長、有無需要回避的人際關系和審計人員的定期輪換等。此外,對在明確審計目標、內容和相關審計程序后,是否結合審計組成員個人能力差異和審計工作事項的客觀要求進行合理分工還要進行審查。三、全程跟蹤核查主要審查審計組是否按審計方案所規定的審計內容實施審計,該實施的所有審計程序是否無一遺漏地實施等。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把握:1、檢查審計組是否按審計準則的要求,確保6、審計實施方案所定的審計程序、審計內容實施到位;2、檢查審計組當實際情況與審計方案產生差異時,是否及時圍繞審計目標作出相應的對策,并辦理相應的手續,如編制調整方案并上報方案審批人審批等;3、檢查審計人員的審計日記和審計工作底稿是否及時、規范編制,審計人員是否逐日編寫審計日記,是否真實、完整地反映審計的工作軌跡和專業判斷,內容是否完全記載,有無存在遺漏、隱瞞和虛構,違規事項是否逐項編寫底稿,對違規事項的取證是否合法、充分、完整,事實是否清楚,定性是否準確,適用法律、法規是否適當,審計信息傳遞、溝通是否順暢等;4、檢查審計組是否建立健全內部的指導、檢查與監督制度,對審計組質量是否采取完善的控制措施,7、是否及時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審計組長、主審是否對其他審計人員的審計過程進行及時、有效、充分地指導、檢查與監督,內部的指導、檢查與監督是否形成記錄等;5、檢查一般審計人員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是否有審計組長或具有較高技能的審計人員復核并簽署意見,助理審計人員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是否有審計項目主審人員復核并簽署意見,整個審計項目的全部審計工作底稿是否有審計組長或項目主審人員復核并簽署意見,對復核人員簽署要求補充審計程序的審計事項是否進行補充審計等。目前審計實施方案存在制定目標不具體、重點不突出、不按方案要求實施審計、項目審完補辦方案等問題,影響了整個項目審計的質量。對此筆者就如何對審8、計實施方案進行復核談談粗淺體會:一、編前準備工作檢查專職復核人員主要檢查審計組審前準備工作是否充分,是否編制了審前調查計劃,所調查的內容是否與審計項目所定目標相一致;是否參考以前年度的審計資料,確定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薄弱點;是否充分利用媒體報道和互聯網等信息時代的先進技術,了解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情況及特點;是否利用計算機技術,分析確定審計重點,是否利用審計署開發的現場審計實施系統“審計抽樣”功能,對被審計單位數據進行抽樣,依據調查情況和分析結果,從審計范圍、內容、方法和步驟以及業務分工等方面細化審計實施方案重點,為側重于實施方案的可操作性提供必要的第一手資料。二、編制內容逐項審查審查審計實施9、方案的編制內容主要從五個方面進行:1、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列示的審查。主要審查收集的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是否完整、真實,特別是其會計政策的選用及變動情況是否敘述清楚,與財政財務收支有關的內控制度建立健全情況是否調查到位,特別是關鍵控制點是否掌握,內控薄弱環節是否了解等。2、對審計目標、內容、重點列示的審查。主要審查編制的審計目標是否十分明確而具體,易于理解、可以實現,審計內容是否符合審計目標的要求,時間范圍和具體事項范圍是否準確,審計重點是否突出等。3、對初步分析性復核,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和審計風險評估進行審查。主要檢查初步分析性復核是否掌握并取得了相關的資料,如同行業資料、被審計單位前期同類10、資料、被審計單位的計劃、預算、定額等資料、審計人員根據職業判斷估計的數據資料、干部職工反映的有關情況等,對被審計單位相關財政財務收支、經濟指標研究分析和對異常項目予以重點關注的審計方法的提出是否恰當;檢查確定重要性水平,主要看審計人員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是否充分利用了審前調查的結果,確定審計項目的重要性水平,以決定審計測試的性質、時間和范圍。重點檢查,項目主審在編制實施方案時是否關注了以前年度的審計經驗、有關法律、法規對財務會計的要求,被審計單位的性質、規模和業務范圍、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的評估結果、會計報表各項目的內容等因素,有無將確定的重要性水平在審計實施方案中列示以決定審計抽樣的規模;檢11、查評估的審計風險,主要看方案編制人是否將審計風險評估的結果寫入審計實施方案,審計風險評估的評估是否合理,評估的數據采集是否準確、充分等。4、編審程序與內容的審查。主要檢查編審程序是否審計組具體負責編制,是否進行討論、審議,是否有主管領導審批,方案調整是否經過批準等;對內容主要審查必備的內容是否健全、編制的依據、被審計單位的名稱和基本情況、審計目標、重要性水平的確定和審計風險的評估、審計范圍、內容、重點以及對審計目標有重要影響的審計事項的審計步驟和方法、預定的審計工作起止時間、審計組長、審計組員及其分工、編制的日期、其他相關內容等。5、對方案所列審計組配置適當性的審查。主要檢查審計組是否配備具有專門技能、有相當業務水平的人員,并考慮審計的范圍和復雜性、審計人員的資格和專業特長、有無需要回避的人際關系和審計人員的定期輪換等。此外,對在明確審計目標、內容和相關審計程序后,是否結合審計組成員個人能力差異和審計工作事項的客觀要求進行合理分工還要進行審查。三、全程跟蹤核查主要審查審計組是否按審計方案所規定的審計內容實施審計,該實施的所有審計程序是否無一遺漏地實施等。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