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衛生監督信息系統項目試點工作方案(4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74285
2024-01-05
4頁
18KB
1、附件3國家級衛生監督信息系統項目試點工作方案(討論稿)為貫徹落實全國衛生信息化發展規劃綱要和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建設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完成好國家級衛生監督信息系統項目,制定本方案。一、項目背景2000年以來,我國衛生監督體系建設與衛生監督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與發展,但衛生監督信息化發展滯后,不能適應工作要求,為此,2006年12月衛生部印發了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建設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確定了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建設的原則、目標和具體內容。為貫徹落實指導意見,衛生部組織衛生信息化建設領導小組及有關專家調研論證,申報了國家級衛生監督信息系統項目(以下簡稱國家級項目),于2007年底通過衛生部、財政2、部批準,正式立項,并于2009年2月正式啟動。國家級項目建設將推進全國衛生監督信息化進程,提高衛生監督執法效率和水平,為政府決策服務,為企業和社會公眾服務。通過國家級項目的建設,將建立起統一高效的全國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系統,解決衛生監督信息報告速度慢、效率低、信息不規范、不完整、不真實的狀況;通過開發全國普遍通用的衛生行政許可審批系統,規范衛生行政許可行為,提高衛生行政許可效率,進一步促進政務公開;通過開發普遍通用的衛生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系統,規范現場執法行為,提高現場執法處置能力和效率,實現衛生監督信息網絡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形成對被監督單位和人員打破地區界限的全國范圍內監督監控的衛生監督3、新局面,從而加快我國衛生執法監督體系的建設步伐,推進全國衛生執法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衛生部相關職能調整,建設食品安全綜合協調信息發布平臺。二、試點目的和意義開展國家級項目試點工作,是推進國家級項目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部署的重要步驟。通過試點工作,可以集中優勢力量充分掌握基層衛生監督機構業務需求,及時開展相關業務系統的測試及應用,完成和完善衛生監督相關業務系統開發。通過試點工作,可以總結系統建設和部署使用經驗,充分發揮試點地區的引導、示范效應,為全國部署推廣打好堅實的基礎,為完成指導意見的目標奠定基礎,實現衛生監督信息化的全面發展。三、基本思路和原則試點工作要以指導意見和國家級項目的內容和目標4、為核心,試點單位以本單位信息化建設情況和實際現狀及規劃為基礎和前提,部署使用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系統,選擇部署使用衛生行政許可審批系統、衛生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系統。把實際工作與業務應用系統相結合,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從而提高國家級項目相關業務應用系統質量的。四、主要內容和實施步驟第一階段 需求調研階段項目業務應用系統的需求調研,前期主要采用發放業務需求調查表和監督中心組織召開業務需求研討會的形式,初步完成業務需求調研。在此基礎上,監督中心組織相關專家到試點單位進行實地調研,進一步明確業務需求。試點單位協助完成項目需求調研相關文檔的編制工作。第二階段 系統部署試運行階段在全省范圍內完成衛生監督信5、息報告系統部署使用工作,并根據試點單位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實際情況,選擇部署使用衛生行政許可審批系統、衛生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系統,及時反饋試點中發現的問題,總結系統試運行情況。第三階段 總結交流階段總結試點經驗,探討衛生監督業務應用系統的部署使用模式。五、保障措施為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監督中心成立國家級項目試點工作小組,負責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部署工作。組長:陳永祥成員:曹麗萍、王暉、各試點單位負責人、張琪、陸晶、王昭、陳俊、相關專家。要求各試點單位成立試點工作組,工作組由試點單位負責人、信息技術相關科室人員及衛生監督員業務骨干組成,負責指導、監督和協調試點各項工作,及時處理試點中出現的各類6、問題;承擔試點工作的需求討論和具體實施,并及時總結試點的經驗,確保試點取得實效。六、組織管理(一)根據國家級衛生監督信息系統項目試點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試點工作方案。(二)加強組織領導,試點單位要求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領導作為試點工作的負責人,精心組織,務求取得實效。(三)每個試點單位要至少選擇一個地(市)級和一個區(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參加試點內容的需求調研和應用測試,并由明確各級單位試點工作負責人。(四)各試點單位要積極配合監督中心開展需求調研、方案論證、測試應用和意見反饋等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取得實效。(五)衛生監督中心將不定期召開試點工作會,總結、交流試點工作的經驗,協調解決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同時,也對各試點單位的工作效果進行考核評估,對于工作積極、試點成效顯著的單位給予獎勵,對態度消極、不能正常開展試點工作的單位則取消試點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