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項目綠色施工方案(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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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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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綠色施工方案1、綠色施工原則做到四節一保:節約土地;節能;節水;要節材與資源利用;保護環境。(1)節能措施1)對施工人員進行教育,提高節能意識。2)建立能源消耗臺帳,制定節能措施。3)施工過程中要制訂節能措施,采用高效節能的設備和產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對大氣環境的污染。4)設置專門的監督管理小組,指派專人負責監督檢查節水、節電措施的實施,杜絕無謂的浪費。5)對施工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保證設備運轉正常。6)臨時設施用電設備要使用標有“CCC”標記的合格產品。7)施工條件允許,可利用建筑物的永久設施,如圍墻、水電設施等。(2)節能效果1)制訂節能計劃,采取控制手段(主要為用電)。2)2、施工現場用電計算應按實際用電負荷加系數的方法或按工程預算用負荷適當進行調整。3)辦公和生活照明燈要采用先進的節能燈具,做到人離燈閉。電腦、打印設備等工作人員離開要隨手關機,以降低電消耗。4)對電消耗量較大的工藝制定專項節能措施。(3)能源優化1)施工過程中應使用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的清潔能源或可再生能源,以清潔能源替代污染大的能源。2)施工現場應優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做臨時設施。2、材料與資源(1)材料選擇1)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應盡可能就地取材。建筑材料采購要制訂明確的環保材料采購條款,對材料供應單位進行審核、比較、挑選。計算本地化材料比例,擇其大者實施。本地化材料比a = 生產于距離施工現場3、500km之間的施工材料用量(t)/施工材料總用量(t) *1002)采取措施使用符合對環境無害,對人體健康沒有影響的綠色建材。3)嚴格控制臨時設施用料,盡量利用舊料、現場拆卸回收的材料。4)使用的模板、腳手板、安全網等周轉材料要選擇耐用,維護、拆卸方便,回收方便的材料。5)施工中購入的主材、輔材應符合設計對使用綠色材料的要求。材料的各項指標應達到現行國家綠色建材標準要求。6)裝飾裝修材料的購入,盡量選擇經過法定檢測單位認證的綠色材料,并應按照以下規范、規程要求,進行有害物質評定檢查:達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10要求;達到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GBl85804、18588200l要求;7)混凝土外加劑選擇應符合以下標準和規程的要求:混凝土外加劑應用規程應符合當地技術要求;混凝土外加劑中釋放氨的限量GBl85882001要求;每方混凝土總堿含量應符合當地混凝土工程堿集料反應技術管理規定要求。(2)材料節約 1)制定材料進場、保管、出庫計劃和管理制度。2)材料合理使用,減少廢料率,建立可再生廢料的回收管理辦法。3)對廢料進行二次選用,達到使用條件的要充分利用。4)減少材料運輸過程中材料的損耗率,加強施工過程材料可利用率。5)周轉材料注意維護,延長自有周轉材料使用壽命。對租賃的周轉材料依據施工周期,精確計算使用天數,不需用時及時退回租賃單位。6)要回收利用5、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可再利用的材料。7)比較實際施工材料消耗量與計算材料消耗量,提高節材率。(3)資源再利用1)對場地建設現狀進行調查,對現有建筑、設施再利用的可能性和經濟性進行分析。合理安排工期,利用擬建道路和建筑物,減少資源能源消耗,提高資源再利用率,節約材料與資源。施工期間充分利用場地及周邊現有或擬建道路;施工期間充分利用場地內原有的給水、排水、供暖、供電、燃氣、電信等市政設施;施工期間臨建設施充分利用場地內現有建筑物或擬建建筑物的功能,或使用便于拆卸、可重復利用的材料。3、施工廢棄物管理制定施工場地廢棄物管理計劃,對現場堆料場進行統一規劃。對不同的進場材料設備進行分類,合理堆放和儲存,6、并掛牌標明標識。重要設備材料利用專門的圍欄和庫房儲存,并設專人管理。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材料管理辦法進行限額領料。對廢料、舊料做到每日清理回收。對可回收利用的施工廢棄物,將其直接再應用于施工過程中,或通過再生利用廠進行加工處理,再利用。施工廢棄物回收比例評價計算公式:回收比例=施工廢棄物實際回收量(t)/可回收利用的施工廢棄物總量(t)*100。4、水資源保護1)水資源節約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節水方案和技術措施,加強施工用水管理,盡量做到回收重復利用;制訂計劃嚴格控制施工階段用水量,比較實際施工用水量與定額計算用水量,按預算用水量下調3為施工階段總用水量;水消耗量較大的工藝制定專項節水措施,指7、派專人負責監督節水措施的實施,提高節水率;生產、生活要推廣節水型水龍頭和使用變頻泵節水器具,實施有效的節水措施,降低用水量。2)水資源利用對施工現場的污廢水進行綜合處理,回收利用;居住區和建筑排水設置廢水回收設施,用于綠地澆灌;施工過程應充分利用雨水資源,可結合實際情況收集屋頂、地面雨水再利用,或通過采用可滲透的管材、路面材料使雨水能深入地層,保持水體循環。5、環境影響5.1場地環境保護(1)工程開工前,應對施工場地所在地區的土壤環境現狀進行調查,針對土壤情況提出對策,采取科學的保護或恢復措施,防止施工過程中造成土壤侵蝕、退化,減少施工活動對土壤環境的破壞和污染。(2)施工總平面布置首先應考慮8、利用荒地、劣地、廢地或已被污染的土地。施工現場物料堆放占用場地應緊湊,盡量節約施工用地,如果現場場地狹小,應選擇第二場地堆放材料。材料堆放、加工以及工人宿舍等臨時用地應盡量利用廢地、荒地。(3)施工中開挖的棄土,有場地堆放的應提前進行挖填平衡計算,盡量利用原土回填,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挖出的棄土暫時無法回填利用的,應堆放在安全的、專用的場地上,同時進行覆蓋保護。(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地表徑流或風化引起的場地內水土流失(如保護表層土、穩定斜坡、植被覆蓋等)。在施工現場出入口和圍墻邊有條件的地方進行綠化或擺放盆花,美化環境,防止土體流失。(5)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雨水管道、地表徑流和空氣帶來9、的雜質、顆粒所產生的沉淀物污染環境。(6)對不可再生利用的施工廢棄物的處理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要求,防止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7)危險品、化學品存放處和危險性廢物堆放場應有嚴格的隔水層設計,做好滲漏液收集和處理工程,防止土壤被污染。(8)對施工期間破壞植被,造成裸土的地塊,及時覆蓋砂石或種植速生草種,以減少大風天氣對土壤的侵蝕。施工結束后,再恢復其原有植被或進行合理的綠化。5.2大氣環境保護(1)施工現場揚塵管理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施工現場采取有效的防塵和降塵等保護措施。(2)規劃市區的施工現場,混凝土累計用量超過100立方米的工程,應當使用10、預拌混凝土;施工現場設置砂漿攪拌機,機棚必須封閉,并配備有效降塵防塵裝置。(3)水泥和其它易產生揚塵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保管,使用過程中要有防護措施。(4)施工現場裸露地面要派專人負責灑水降塵。對大面積的裸露地面、坡面、集中堆放的土方應采用覆蓋或固化的降塵措施,如:綠化、噴漿、隔塵布遮蓋、地面硬化或混凝土封蓋等。(5)施工現場設立垃圾站,垃圾實行分類管理,及時分揀、回收和清運現場垃圾。垃圾清運應按照批準路線和時間到指定的消納場所傾倒。高層或者多層建筑清理施工垃圾,應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運。(6)遇有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得進行土方回填、轉運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施工。11、(7)為了減少現場堆放的回填土過干產生粉塵,除應采取覆蓋措施外,還應派專人定時灑水,土的含水率控制在15-25即可。(8)清理模板內已綁扎好的鋼筋中殘留的灰塵和垃圾時要盡量使用吸塵器,不得使用吹風機等易產生揚塵的設備。(9)在采用機械剔鑿作業時,可用局部遮擋、掩蓋或采取水淋等防護措施。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配備防護用品。(10)施工現場建立灑水清掃制度,配備灑水設備,有專人負責。(11)施工現場周圍的圍擋及大門等的設置應符合北京宏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業標準要求,圍擋要保持清潔、嚴密。(12)施工材料、垃圾的運輸:施工現場路面硬化處理的寬度應不小于出口。運輸車輛嚴禁超載、超量裝載運輸。運輸土方、渣土12、垃圾等物質的車輛必須采用密封運輸,必須持有市政管理部門批準運證件;施工現場門口處鋪墊草簾子,設置洗車池,對于粘有泥土的車輛,用清水沖洗。車輛外部不準掛有拉運的物質,車輪不準帶有泥土上路;運輸水泥和其它易飛揚物及細顆粒散體材料時車輛要覆蓋嚴密或使用封閉車廂,防止遺灑和飛揚。對預拌混凝土的運輸要加強防遺灑的管理,所有運輸車卸料溜槽處必須裝設防止遺撒的活動擋板。混凝土澆筑完后必須在現場清洗干凈車輛方可離開;施工現場有毒、有害廢棄物的運輸應確保不遺灑、不混放,應送到政府批準的單位或場所進行處理、消納。對可回收的廢棄物做到再回收利用。5.3廢氣排放(1)施工車輛、機械、設備的尾氣排放,應符合國家或地方13、規定的車輛排氣污染物的排放標準。(2)施工車輛、機械、設備應定期維護,保持良好運作狀態。(3)采取有效措施減少車輛尾氣中有害成份的含量,應選擇清潔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裝尾氣凈化裝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劑等。(4)建筑材料采購要嚴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嚴禁使用對人體產生危害、對環境產生污染的產品。(5)民用建筑工程室內裝修中所使用的木板及其他木質材料,嚴禁采用瀝青類防腐、防潮處理劑。(6)施工過程中所使用的阻燃劑、混凝土外加劑氨的釋放量不應大于0.10,測定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中釋放氨的限量的規定。(7)對引進的“四新”技術產品應事前進行調查、評估,如使用的14、產品對環境及人體健康產生不利的影響,應實行否決。5.4噪聲影響(1)施工現場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l2523-90)的要求,將噪聲大的機具合理布局,鬧靜分開。合理安排噪聲作業時間,減輕噪聲擾民。(2)對施工機具設備進行良好維護,從聲源上降低噪聲。施工過程中設專人定期對攪拌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如發現有松動、磨損,及時緊固或更換,以降低噪音的同時保證施工過程中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3)對攪拌機、挖機、推土機、電工機具等噪聲大的機械,盡可能安排遠離周圍居民區一側,從空間布置上減少噪聲影響。(4)施工現場應選用能耗低、性能好、技術含量高、噪聲小的電動工具。(5)對人為的施工噪15、聲應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如:施工時嚴禁敲打料斗、鋼筋。夜間運輸材料的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鳴笛;裝卸材料應做到輕拿輕放等,最大限度地減少噪聲擾民。(6)對混凝土輸送泵、振搗棒、木工棚、,包鋸、鋼筋加工場等強噪音設備,要采取降噪防護措施:施工中混凝土振動棒、手動電錘、鋸等機具,通過時間安排上減少噪聲影響;現場混凝土輸送泵應設置隔音棚遮擋,實行封閉式隔音處理;現場混凝土振搗采用低噪音振搗棒,振搗混凝土時,不得振鋼筋和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減少噪音的排放;模板加工的木工棚采用全封閉房間,門口掛降噪屏(工作時放下,起到隔音的作用),窗戶用降噪屏封閉;現場進行鋼筋加工及成型時,將鋼筋加工機械安放在平整16、度較高的平臺上,下墊木板,并定期檢查各種零部件,如發現零部件有松動、磨損,及時緊固或更換;進行夜間施工作業的模板、腳手架支搭、拆除搬運時必須輕拿輕放;根據噪音防治需要,將外腳手架滿掛密目安全網,并在結構施工樓層設置降噪圍檔;施工現場界內應設置噪音監控點,監測方法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噪聲值不應超過國家或地方噪聲排放標準。施工噪音一旦超標,要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控制;(9)根據建筑施工場界環保噪音標準(分貝)晝夜施工要求的不同,應合理協調安排分項施工的作業時間:施工應安排在6:0022:00時間進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要求,確需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進行施工的,要會同建設單17、位一起向工程所在地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必須進行夜間施工作業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做好周邊居民工作,并公布施工期限;5.5水污染(1)施工現場污水排放標準應符合國家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的要求。對暴雨徑流、生活污水、工程污水等不同來源的工地污水,采取去除泥沙、去除油污、分解有機物、沉淀過濾、酸堿中和等有針對性的處理方式。(2)生活污水排放處理措施施工現場食堂、餐廳應設隔油池,生活污水經隔油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網。隔油池應及時清理,并送到指定的地方進行消納。生活垃圾運出現場前必須覆蓋嚴實,不得出現遺灑。清運單位必須持有相關部門批準的18、廢棄物消納資質證明和經營許可證;工地采用環保移動廁所、微生物處理機和可進行酸堿綜合處理污水的先進設備及污水處理技術,要定期委托環衛部門及時清理;臨時廁所污水不準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應采用小型化糞池及滲透井對廁所污水進行處理。(3)生產污水排放處理措施生產污水、污油排放應在工程開工前15日內,由項目經理部負責到工程所在區縣環保局進行排污申報登記。工程污水經沉淀池處理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混凝土輸送泵及運輸車輛清洗處應設置沉淀池(沉淀池的大小根據工程排污量設置),經二次沉淀后循環使用或用于施工現場灑水降塵。廢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線;施工現場應盡量不設置油料庫,若必須存放油料的,應對油料存儲和使19、用采取措施,對庫房進行防滲漏處理,防止油料泄露,污染土壤水體;5.6光污染(1)對施工場地直射光線和電焊眩光進行有效控制或遮擋,避免對周圍區域產生不利干擾。(2)電焊作業應采取遮擋措施,避免電焊眩光外泄;(3)施工現場大型照明燈安裝要有俯射角度,要設置擋光板控制照明光的照射角度,應無直射光線射入非施工區;(4)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燈,要采取遮光措施,限制夜間照明光線溢出施工場地以外范圍,不對周圍住戶造成影響。5.7施工周邊區域的安全保護(1)工程開工前必須會同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周邊交通、行人、集貿市場和學校等人流密集區域,毗鄰的高壓線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狀況,周邊水體、地下管線等進行安全評估,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2)施工期間采取措施保護地下各類管線,對不明情況應與相關單位取得聯系或采用超聲探測,及時了解場區周邊情況。對于繼續使用的地下管線應提出切實可行的保護措施;(3)合理布置大型機械,實施科學的施工方案,確保施工不影響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安全,避免對周圍建筑、居民區產生有害干擾;(4)施工過程中應對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及人員的安全做好防護、保護工作;(5)施工期間對周邊建筑物進行監測,重點部位設立防護監測點,如:建筑物的沉降觀測,臨街道路的行人、車輛安全防護,高壓線的防護等,對不利情況提出預警,及時制定應急預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