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項目實施方案(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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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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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項目實施方案 江西省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項目實施方案一、項目范圍全省所有縣(含縣級市,下同)內常住人口,以及在現居住地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以老年人、孕產婦、兒童、殘疾人、慢性病人等為重點服務人群,可免費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二、工作目標在 執行年度,我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為主,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壓、2型糖尿病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衛生監督協管11項。具體目標為:1、按照國家規范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并及時更新2、,逐步實現計算機管理,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50%。2、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詢服務,健康教育覆蓋率達到85%以上。3、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為適齡兒童免費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90%以上;重點地區、重點人群疫苗針對性接種達到規定要求;發現、報告預防接種中的疑似異常反應,并協助調查處理。4、傳染病防治取得明顯進展,傳染病疫情報告率達95%、及時率達95%,準確率達95%;非住院結核病人100%、艾滋病人70%得到規范的隨訪和治療管理。5、擴大兒童保健范圍,對0-6歲兒童進行健康管理,管理率不低于75%。6、加強孕產婦保健管理,管理率不低于3、80%。7、開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為65歲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檢查,老年人健康登記管理率達到67。8、加強高血壓、2型糖尿病等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以上兩類人群管理率分別達到47%、37%。9、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隨訪和康復指導,對明確診斷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達到30%。10、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及時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協助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評估和風險排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率達到95%。11、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工作: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隱患信息上報、處理及宣教,對常住務工人員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職業衛生宣教,衛生管4、理巡查及宣教,學校巡訪及健康教育,非法行醫信息監測及報告。衛生監督協管信息報告率達到95%。三、基本原則(一)堅持政府主導,充分體現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項目內容免費向農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二)堅持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著眼解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公共衛生問題,有針對性地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努力實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三)堅持注重質量,提高效率,強化監管,保障農村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四、主要任務(一)確定服務機構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主要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防保站,下同)和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下同)承擔。原則上每個鄉鎮確定當地的5、一所鄉鎮衛生院,每個行政村確定一所村衛生室向轄區內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對于實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要優先考慮。鄉鎮衛生院暫不具備提供服務能力的,允許其與上級專業機構或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共同提供規定的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要將縣城關鎮、城鄉結合部、未設村衛生室的行政村等地區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實施納入整個實施規劃,使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轄區內不留空白,覆蓋到全體農村居民。(二)明確服務分工各地應根據鄉村兩級衛生機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職責分工( )(附表1)、江西省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分解表(試行)(附表2),結合當地實際,合理劃分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應承擔的6、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并制定具體任務分解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勞務密集型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應主要安排給村衛生室承擔。鄉鎮衛生院應加強對村衛生室開展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培訓、指導和考核工作。(三)強化業務培訓各地要根據新修定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 )(衛婦社發 38號)(以下簡稱規范,請各單位在江西省衛生廳網農村衛生欄自行下載)要求,認真學習規范內容,組織開展好專業技術培訓。培訓要重點針對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和鄉村醫生,使每位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工作人員能夠按規范中規定的標準、內容與流程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四)轉變服務模式各地要積極引導鄉村兩級衛生機構轉變服務模式,逐步改變重醫7、輕防的觀念,從以基本醫療服務為主轉變到以公共衛生服務為主。要創造條件大力推進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使鄉村兩級衛生機構融為一體、形成合力,有效推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在農村地區的實施。(五)績效考核1、認真組織實施考核。各縣績效考核協調小組,根據江西省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考核評估標準(附表3)負責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績效考核。設區市衛生、財政部門對各縣上報考核情況進行抽查,匯總后于 11月底上報省衛生廳、財政廳確認。2、考核結果的運用。績效考核結果分為三個等次,分值800分以上為優秀,799600分為合格,600分以下或單項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考核結果作為確定服務提供機構財8、政補助總額的依據。對不合格的按已完成服務量結算補助經費;對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規定按服務全部兌付補助資金;優秀的,可給予適當獎勵,獎勵經費從當地完成服務量不合格扣減的經費中解決。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對考核不合格的鄉村衛生服務機構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項目提供服務資格。五、經費籌集與支付(一)明確經費補助標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以縣為單位, 按服務人口每人25元的標準予以補助,其中:中央財政補助15元(西部政策延伸縣20元),省財政補助城區7元,補助縣(市)8元(西部政策延伸縣補助3元),設區市財政補助城區1元,縣(市、區)財政補助2元。(二)明確經費使用范圍。基本9、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主要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所需費用,包括從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人力成本支出、醫療耗材、健康教育印刷資料、宣傳、重點人群隨訪、教育培訓以及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必須的其它開支。各級財政部門可根據考核評估工作需要適當安排考核工作經費。(三)經費支付方式1、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實行“當年全額預撥、次年考核結算,專款專用、多退少補”的管理原則,不得轉作她用。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年初按上年度人口數和人均補助標準預撥當年補助資金,次年根據各地上報截至上年末實際補助金額,并根據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評估情況,結算上年度中央和省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多退少補。2、各地要根10、據當年度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總額,提供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立醫院按規定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由各級政府給予專項補助。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按規定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由當地政府經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補償。鄉、村服務機構原則上以3:2比例對預撥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進行分配。對于承擔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鄉村衛生機構,實行預撥、考核及次年結算制,即先按服務人口數撥付經費的50%,項目執行結束后按服務量根據考核結果綜合撥付補助經費,具體撥付辦法由縣級財政、衛生部門研究制定。3、各級財政、衛生部門對鄉村醫生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給予合理補償。在繼續落實縣級財政給予每位鄉村醫生300-511、00防疫崗位津貼、省級財政給予每位鄉村醫生1800元的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的基礎上,根據鄉村醫生所提供的服務內容,鄉、村兩級服務機構原則上按3:2的比例對預撥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資金進行分配(經費分配比例見附表1),作為鄉村醫生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補助經費。村衛生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由鄉鎮衛生院發放。4、預防接種補助經費按江西省財政廳、江西省衛生廳關于下達省級預防接種補種經費使用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贛財社 59號)執行,撥付至承擔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任務的接種單位(含首針接種的醫療衛生機構)。六、項目管理(一)建立月報告制度,嚴格項目進度管理各地要按規范的要求,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農村基本12、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按規范要求為居民提供服務。要建立和完善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月報告制度,確保年度項目目標如期實現。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每月將上月各項目進度情況上報至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然后逐級上報,每月5日前報我廳農衛處。(二)強化績效考核,保證項目執行質量各地要強化項目績效考核,建立健全績效考核工作機制,保證項目執行質量。各設區市每年組織所轄縣(市)進行一次績效考核,抽查和復核各縣(市)的考核結果。考核結果作為撥付省級財政補助資金的主要依據。各縣(市)每半年對所轄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鄉村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自查自評,重點考核鄉鎮衛生院履行公共衛生服務職能、提供公共衛生服務的13、數量和質量、社會滿意度等情況。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或委托下,鄉鎮衛生院每季度要做好對村衛生室的考核。縣級考核結果要與各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年度考核掛鉤,作為工作人員獎懲及核定績效工資的依據。考核情況應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三)加強專項資金監管,做好項目成本管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只能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11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各級不得分割使用資金,不得將專項補助資金用于鄉村衛生服務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等其它支出。各機構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挪用,嚴禁貪污、拖欠、克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省衛生廳、財政廳將協調有關部門加大項目資金監督檢查力度,對機構和14、個人出現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七、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工作方針和新醫改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有利于逐步將現有的“重治療、輕預防”的醫療模式向“預防為主”的醫療模式轉變。各地要提高對這項工作重要性的的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按照政府領導,部門配合,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原則,明確工作任務和職責,精心組織實施,共同做好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工作,確保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取得實效。(二)加強宣傳教育各地區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作用,讓廣大農村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重要意義和對健康產15、生的長遠影響,提高居民健康意識,保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順利開展及穩步推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鄉村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與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等基層管理組織和轄區單位的協調與溝通,爭取支持,引導居民自覺自愿接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三)強化監督檢查各地要建立縣級業務主管單位包片、工作人員包鄉和鄉級人員包村的“三包”責任制和縣級綜合督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縣級業務主管單位指導每季度不少于1次、鄉鎮衛生院考核村衛生室每月不少于1次的“111”督查機制,加強督查考核,將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作為重大民生問題納入任期考核目標,加大對項目執行的督查和技術指導力度,逐步使農村居民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切實提高農村居民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