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項目實施方案(11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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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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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項目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陜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202*年加強農業生態環保工作助力四大保衛戰實施方案*市農業局關于202*-202*年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的工作計劃等文件精神,有序推進我區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逐步建立農用地分類管理清單、數據和圖表,實施好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一、工作目標以農業農村、環保、資源規劃等部門現有土壤污染狀況相關調查及農產品質量協同監測數據結果為基礎,依據關于印發農用地土壤環境狀況類別劃分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土壤202*97號)指導2、原則和相關標準,制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劃分實施方案;對土壤環境質量進行評價,將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為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三個類別,列表制圖入冊,建立耕地分類清單;結合類別劃分結果和相關技術規范,制定耕地分類管理方案,逐步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積極探索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技術方法,為全面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提供可推廣、可復制的工作經驗和模式。二、工作原則(一)以數據資料為基礎,科學劃分的原則。在*縣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報告的基礎上,充分收集、科學分析現有耕地土壤污染狀況、農產品質量調查數據,必要時按照有關技術規定開展土壤農產品協同監測,在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指南的指導下科學劃分耕地土壤環3、境質量類別。(二)因地制宜,靈活劃分的原則。統籌劃分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對于受污染相似的耕地,綜合考慮耕地的物理邊界(如地形地貌、河流等)、地塊邊界或權屬邊界等因素。(三)動態調整的原則。隨著耕地環境質量數據資料的不斷完善,以及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的變化(如突發事件導致的新增受污染耕地或已完成治理與修復的耕地等),將類別變化耕地調整到相應的類別。三、主要工作任務及流程(一)基礎資料和數據收集1.圖件資料收集收集耕地分布圖、行政區劃圖、農業區劃圖、土地利用分布圖、土壤類型圖(土屬1:10萬或土種1:1萬)、土壤環境質量空間分布圖等。(1)概況*縣位于陜西省東北部,黃河西岸,毛烏素沙漠南緣。東隔黃河4、與山西臨縣相望,南鄰綏德縣、吳堡縣,西連米脂縣,西北接*縣,北以禿尾河與神木市為界,距*市71千米。總土地面積2029.8平方公里。全縣轄12鎮1個街道辦事處,324個行政村,轄區戶籍10.4萬戶,人口27萬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5.1萬人,城鎮化32.1%。(2)*縣耕地情況全縣共有耕地面積:128.2萬畝,涉及54784戶,確權到戶114.3萬畝。2.土壤污染源信息收集收集所在區域內工礦企業類型、主要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量、影響范圍、生產工藝、生產年限等;污水灌溉情況;肥料使用情況等;固定廢棄物堆存、處理處置場所分布及其對周邊土壤環境質量的影響等。3.土壤環境和農產品質量數據收集土壤污染狀5、況調查、農產品產地土壤重金屬污染調查、多目標區域地球化學調查(或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調查)、土壤環境背景值、土壤環境例行監測以及環保、農業農村、資源規劃、發改科技等部門的相關數據。要依據相關標準和規范,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評價,剔除不合格和異常的數據,保證數據質量。(二)確定重點關注區域對基礎資料和數據進行分析和評估,初步確定重點關注區域。主要包括土壤點位超標區、土壤重點污染源影響區、土壤污染問題突出區域。土壤重點污染源影響區是指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通過大氣、水等污染擴散途徑,對土壤環境造成影響。大氣沉降影響區范圍、水污染影響區范圍見關于印發農用地土壤環境狀況類別劃分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土壤6、202*97號)。土壤污染問題突出區域是指受污染的耕地,主要包括:信訪、投訴、社會輿論和媒體高度關注的受污染耕地;有關監測、調查和科學研究已發現的受污染耕地;歷史上因環境事故而污染的耕地;工業固體廢物長期堆放而污染的耕地;其他有明顯證據表明受污染的耕地。對重點關注區域外的耕地,原則上可直接劃分為優先保護類耕地。(三)重點關注區域內農用地土壤農產品加密調查依據關于印發農用地土壤環境狀況類別劃分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土壤202*97號)進行農用地土壤環境狀況類別劃分,若現有數據不能夠支撐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的,要進一步收集資料和數據,必要時要按照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點位布設技術規定(7、環辦土壤函202*1021號)、農產品樣品采集流轉制備和保存技術規定(環辦土壤202*59號)等相關技術規定組織開展相應區域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補充調查,并同步采集主要農作物可食部位樣品。其中土壤必測項目鎘、汞、砷、鉛、鉻五種重金屬總量及有效態和PH值;農產品樣品必測項目鎘、汞、砷、鉛、鉻等五種污染物總量。(四)確定評價單元對重點關注區域內的耕地,根據土壤污染程度的空間分布,劃分土壤環境質量類別評價單元。原則上,對受同一污染源影響,且污染程度相似的,劃為同一評價單元。具體邊界應統籌耕地的物理邊界、地塊邊界或權屬邊界等因素,綜合確定。當數據無法支撐評價單元劃分時,可根據污染源類型及其影響范圍,按照8、相關規定補充監測數據。污染源類型一般包括:灌溉水污染型、大氣污染型、固定廢棄物堆存污染型、尾礦庫潰壩污染型、洪水泛濫淹沒污染型,以及污染成因不明型等。(五)初步確定評價單元類別1.判斷評價單元土壤環境質量類別(1)評估對象及指標評估對象為土壤采樣點位監測數據。評價指標為土壤鎘、汞、砷、鉛和鉻5項。(2)評估方法評估方法采用單因子指數法,土壤單因子指數記為Pi,用土壤單因子指數結合農產品單因子指數進行評估。土壤單因子指數的計算公式為:式中,Pi土壤中重金屬i的單因子指數Ci土壤中重金屬i的實測濃度Si土壤中重金屬i的管控值根據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29、*),對評價單元內各點位土壤的各項污染物逐一分類。分為3類:1低于(或等于)篩選值(A類);2介于篩選值和管制值之間(B類);3高于(或等于)管制值(C類)。當各點位土壤某單項污染物的分類結果一致時,用以下方法判定該單項污染物所代表的評價單元類別:全部低于(或等于)篩選值的,劃分為優先保護類;全部介于篩選值和管制值之間的,劃分為安全利用類;全部高于(或等于)管制值的,劃分為嚴格管控類。當各點位土壤某單項污染物的分類結果不一致,存在兩種及以上污染物情況時,可按以下3種方法之一判定該單項污染物所代表的評價單元類別。原則上對點位數大于(或等于)10個的評價單元,選擇方法一進行判定;對點位數小于10個10、的評價單元,視情況選擇方法二或方法三進行判定。方法一:計算評價單元內各土壤點位單項污染物濃度均值的95%置信區間(計算方法另行發布)。對周邊無污染源(在產或關閉搬遷重點行業企業、固體廢物堆存和處理處置場所等)且歷史上未發生土壤污染事件的,取置信區間下限;對周邊存在污染源或歷史上曾發生土壤污染事件的,取置信區間上限。用置信區間值與篩選值、管制值進行比較,判定該項污染物所代表的評價單元類別。即:低于(或等于)篩選值的,劃分為優先保護類;介于篩選值和管制值之間的,劃分為安全利用類;高于(或等于)管制值的,劃分為嚴格管控類。方法二:按照主導性原則,若每項污染物80%以上的土壤點位分類結果一致時,則采用11、該結果判定該項污染物所代表的評價單元類別。方法三:地方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其他經科學論證后的判斷方法。2.評價單元內農產品質量評價(1)評估對象及指標農產品質量評價所選擇的農作物種類,應以評價單元所在區域常年主要栽培農作物為準。農產品質量評價選取的污染物,應與判定該評價單元類別時依據的土壤污染物保持一致。依據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2*)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關于農產品重金屬污染物指標的規定,選擇鎘、汞、砷、鉛、鉻5種重金屬劃分評價單元類別,對該評價單元內農產品質量超標情況進行評價。(2)評估方法評估方法采用單因12、子指數法,農產品單因子指數記為Ei,進行土壤和農產品點對點監測的,用土壤單因子指數結合農產品單因子指數進行評估。農產品單因子指數的計算公式為:式中,Ei點對點農產品中重金屬i的單因子指數Ai點對點農產品中重金屬i的實測濃度Li農產品中重金屬i的限量標準值表1 農產品中重金屬限量標準值(mg/kg)(依據農產品種類分類)3.綜合確定評價單元類別以按土壤污染狀況初步劃分的土壤環境質量類別為基礎,結合農產品質量評價結果,綜合確定該評價單元土壤環境質量類別。表2 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依據(六)優化調整評價單元為便于耕地土壤環境管理,對行政區域內類別一致的相鄰單元進行歸并、整合。當同一單元跨鄉鎮的行13、政邊界時,為落實屬地責任應按照行政邊界對單元進行拆分。(七)劃分成果編制*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報告(報告編制大綱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試行),建立*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清單,制作*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圖件(具體要求見關于印發農用地土壤環境狀況類別劃分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土壤202*97號)。(八)動態管理根據土壤環境變化情況,及時將類別調整結果上報省農業農村廳。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組織核查落實,結果報省人民政府審定,并根據土地利用變更和土壤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結合實際,對各類別農用地面積、分布等信息及時進行共享,數據上傳至農用地環境信息系統。14、四、保障措施(一)強化組織領導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是深入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政府辦、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資源規劃局為成員單位的*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具體負責*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工作的具體實施;各成員單位要加強配合協調,制定實施方案,落實責任,加快工作進度,共同推進*縣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試點工作順利進行。(二)加強技術支撐加強與國家、省、市科研單位共建,充分發揮國家、省土壤污染防治專家組作用。開展圖件資料、土壤污染源信息、土壤環境及農產品質量數據收集、評價單元確定及劃分、評價單元內土壤環境質量及農產品質量評價、評價單元綜合確定及優化調整等方面的技術培訓、宣傳和指導,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三)落實工作經費縣財政局要加大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試點工作的支持,預算專項經費,保障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前期經費,農業農村部門可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經費中列支。(四)及時總結經驗積極探索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技術方法,堅持示范引領,將成熟的經驗和做法向其他地區推廣,為全面推進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提供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