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規劃方案注意項目(1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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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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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居住區計劃設計知識關鍵點一、容積率建筑面積毛密度也稱容積率,是每公頃居住區用地上擁有各類建筑建筑面積(萬2/2)或以居住區總建筑面積(萬2)和居住區用地(萬m2)比值表示。萬科深圳研發中心總結各類建筑分別對應容積率數值。能夠據此做初步項目判定。容積率低于0.3,高級獨棟別墅項目。容積率0.30.5,通常獨棟別墅項目,密度偏大。穿插部分雙拼別墅、聯排別墅,可合適降低密度提升品質。容積率0.50.8,通常雙拼、聯排別墅。容積率0.81.2,全多層項目較多。如和低層或聯排別墅組合,密度較高。容積率1.21.5,正常多層項目,環境通常。假如是多層和小高層組合,環境品質很好。容積率1.52.0,正常多2、層+小高層項目。容積率2.02.5,正常小高層項目。容積率2.53.0,小高層+二類高層項目(18層以內)。此時假如做全小高層,環境會很差。容積率3.06.0,高層項目(樓高100米以內)。容積率6.0以上,摩天大樓項目二、居住區入口(一)、住宅區出入口選址要求:1確保安全通暢(關鍵指機動車對外出入口):交通分區單元機動車對外出入口所負擔交通流量在高峰時間控制在250輛/小時以內。說明:根據交通分區標準設計交通分區基礎能滿足此項要求,實際操作中如未滿足交通分區要求或交通分區單位機動車出入口個數不是提議值(2個),那么應該參考上頁計算方法對出入口交通流量進行核實。盡可能避免在大流量城市干道上開口3、。2便利居民出行:人車混行關鍵出入口和人行關鍵對外出入口跟周圍公交站點步行距離要求不超出150米。住區各類出入口尤其是人行出入口在盡可能前提下靠近周圍大型服務設施。3滿足出入口之間距離要求:機動車對外出入口間距不應小于150M。機動車對外出入口和人行關鍵對外出入口間距不應小于50M。人行出口間距通常不超出80M。(二)、出入口數量:交通分區單位適宜車行出入口個數為2個;小于4公頃項目能夠考慮設置1個車行出入口;部分項目交通分區單位可設置3個車行出入口,但通常情況不提議采取;交通分區車行出入口不得超出3個。(三)、消防要求:居住區關鍵道路最少應該有兩個方向和外圍道路相連。當沿街建筑物長度超出164、0M時,應該增設洞口尺寸大于44M消防車通道。人行出口間距通常不超出80M,超出時應在底層加設人行道通道口。機動車道對外出入口間距不應小于150M。(四)、出入口設計要求:1機動車出入口車道設計:出入口和城市道路相連時,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住區內道路坡度較大時,應設緩沖段和城市道路相連。2交叉口采取形式:住區道路和城市主干道:不提議設置交叉口;住區道路和城市干道:需要設置交通信號,選擇交叉口類型:環行交叉口,左轉交叉口;住區道路和城市次干道:依據交通量確定是否需要設置交通信號,選擇交叉口類型:T型交叉口,環行交叉口,左轉交叉口。3無障礙設計:人行出入口,人車混行出入口全部需設置方便殘疾人通行5、無障礙坡道及標志。具體設計要求參考方便殘疾人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設計規范。4崗亭設計應考慮視野開闊(如半弧形玻璃)。應考慮車主停車刷卡或繳費時遮陽和避雨設施。主出入口崗亭提議采取永久性建筑,崗亭設計應和小區整體風格相協調,有顯著領域感。主出入口崗亭面積需考慮同時容納三個人和基礎設施,其它出入口崗亭面積考慮容納一個人和基礎設施。為確保職員崗位工作連續性,宜考慮在住區關鍵出入口崗亭內設置供護衛員使用小型衛生間。5出入口道閘設置出入口道閘屬配套設施,提議計劃設計早期將出入口刷卡器及刷卡器防雨棚位置、樣式統一考慮,施工預埋管線。避免因后期施工造成成品破壞。(五)、各類出入口設計標準:1第一層級,城市混6、合入口:定義:指進行了交通分區住區內引入城市道路后,住區內城市道路和外界接口。標準裝置:減速裝置、標識景觀、路面材質區分、廣告牌。2第二層級:(1)交通分區主入口:定義:指交通分區單元關鍵對外出入口,人車均可通行。標準裝置:三條路、兩個場、保安亭、減速裝置、道閘、標識景觀、廣告牌、士等候位。(2)交通分區人行主入口定義:指住區關鍵人行對外出入口,可結合住區綠化景觀帶部署。標準裝置:兩條路、保安亭、減速裝置、道閘、廣告牌3.第三層級院落對外出入口定義:指居住院落對外出入口,機動車限制入內。分封閉式和開放式兩種類型。標準裝置:高差(臺階)、停留空間、機動車臨時停靠位、標識景觀、廣告牌、公交車站(可7、選)三、居住區內道路1、居住區內道路可分為:居住區道路、小區路、組團路和宅間小路四級。其道路寬窄,應符合下列要求:居住區道路:紅線寬度不宜小于20m;小區路:路面寬6m-9m,建筑控制線之間寬度,需敷設供熱管線不宜小于14m;無供熱管線不宜小于10m;組團路:路面寬3m-5m;建筑控制線之間寬度,需敷設供熱管線不宜小于10m;無供熱管線不宜小于8m;宅間小路:路面寬不宜小于2.5m;2、居住區內道路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小區內關鍵道路最少應有兩個出入口;居住區內關鍵道路最少應有兩個方向和外圍道路相連;機動車道對外出入口間距不應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長度超出150m時,應設大于4m4m消防車通8、道。人行出口間距不宜超出80m,當建筑物長度超出80m時,應在底層加設人行通道;居住區內道路和城市道路相接時,其交角不宜小于75;當居住區內道路坡度較大時,應設緩沖段和城市道路相接;進入組團道路,既應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車、救護車通行,又應維護院落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衛;在居住區內公共活動中心,應設置為殘疾人通行無障礙通道。通行輪椅車坡道寬度不應小于2.5,縱坡不應大于2.5%;居住區內盡端式道路長度不宜大于120m,并應在盡端設大于12m12m回車場地;當居住區內用地坡度大于8%時,應輔以梯步處理豎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設推行自行車坡道;在多雪嚴寒山坡地域,居住區內道路路面應考慮防滑方法;在9、地震設防地域,居住區內關鍵道路,宜采取柔性路面;居住區內道路邊緣至建筑物、構筑物最小距離,應符合下表要求;四、住宅間距住宅間距,應以滿足日照要求為基礎,綜合考慮采光、通風、消防、防災、管線埋設、視覺衛生等要求確定。1、住宅日照標準應符合下表要求,對于特定情況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應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時標準;在原設計建筑外增加任何設施不應使相鄰住宅原有日照標準降低; 舊區改建項目內新建住宅日照標準可酌情降低,但不應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時標準。2、住宅側面間距,應符合下列要求:條式住宅,多層之間不宜小于6m;高層和多種層數住宅之間不宜小于13m;高層塔式住宅、多層和中高層點式住宅和側面10、有窗多種層數住宅之間應考慮視覺衛生原因,合適加大間距。3、住宅至道路邊緣最小距離: 五、日照(一)、日照標準1、本規范采取冬至日和大寒日兩級標準。凡以大寒日為日照標準日,有效日照時間帶均采取8時至16時;以冬至日為標準日,有效日照時間帶均為9時至15時。2、什么是大寒日、冬至日冬至:日影最長,這一天北半球白天最短,黑夜最長,并開始進入數九寒天。大寒:天氣冷到極點,到了天寒低凍時期,是十二個月中最冷時節。3、住宅日照標準表:(二、建筑日照標準應符合下列要求:1.每套住宅最少應有一個居住空間取得日照,該日照標準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計劃設計規范GB 50180相關要求;2.宿舍半數以上居室,11、應能取得同住宅居住空間相等日照標準;3.托兒所、幼稚園關鍵生活用房,應能取得冬至日不小3h日照標準;4.老年人住宅、殘疾人住宅臥室、起居室,醫院、療養院半數以上病房和療養室,中小學半數以上教室應能取得冬至日大于2h日照標準。5.需要取得冬季日照居住空間窗洞開口寬度不應小于060m。(三)、不一樣方位間距折減換算表:注:1、表中方位為正南向(0)偏東、偏西方位角。 2、L為當地正南向住宅標準日照間距(m)。 3、本表指標僅適適用于無其它日照遮擋平行部署條式住宅之間。六、居住區車庫1、居住區內必需配套設置居民汽車(含通勤車)停車場、停車庫,并應符合下列要求;居民汽車停車率不應小于10%;居住區內地12、面停車率(居住區內居民汽車停車位數量和居住戶數比率)不宜超出10;居民停車場、庫部署應方便居民使用,服務半徑不宜大于150m;居民停車場、庫部署應留有必需發展余地。2、基地機動車出人口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和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距離,自道路紅線交叉點量起不應小于70m;和人行橫道線、人行過街天橋、人行地道(包含引道、引橋)最邊緣線不應小于5m;距地鐵出入口、公共交通站臺邊緣不應小于15m;距公園、學校、兒童及殘疾人使用建筑出入口不應小于20m;當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時,應設緩沖段和城市道路連接;和立體交叉口距離或其它特殊情況,應符合當地城市計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求。3、出入口及坡道車輛出入口最小間距不13、應小于15m,并宜和基地內部道路相接通,當直接通向城市道路時,應符合車庫基地出入口設計要求。機動車庫出入口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352相關要求設緩沖段和基地道路連通。車輛出入口寬度,雙向行駛時不應小于7m,單向行駛時不應小于4m。車輛出入口及坡道最小凈高應符合下表要求。5.機動車庫出入口和車道數量應符合下表要求,且當車道數量大于等于5且停車當量大于3000輛時,機動車出入口數量應經過交通模擬計算確定。6.平入式出入口應符合下列要求: 平入式出入口室內外地坪高差不應小于150mm,且不宜大于300mm; 出入口室外坡道起坡點和相連室外車行道路最小距離不宜小于5.0m; 出入口14、上部宜設有防雨設施; 出入口處宜設置遙控啟閉大門。7.坡道式出入口應符合下列要求:出入口可采取直線坡道、曲線坡道和直線和曲線組合坡道,其中直線坡道可選擇內直坡道式、外直坡道。出入口可采取單車道或雙車道,坡道最小凈寬應符合下表要求。坡道最大縱向坡度:當坡道縱向坡度大于10時,坡道上、下端均應設緩坡坡段,其直線緩坡段水平長度不應小于36m,緩坡坡度應為坡道坡度1/2;曲線緩坡段水平長度不應小于24m,曲率半徑不應小于20m,緩坡段中心為坡道原起點或止點(下圖);大型車坡道應依據車型確定緩坡坡度和長度。4、機動車最小轉彎半徑5、.機動車之間和機動車和墻、柱、護欄之間最小凈距應符合下表要求。注:1縱向15、指機動車長度方向、橫向指機動車寬度方向; 2凈距指最近距離,當墻、柱外有突出物時,從其凸出部分外緣算起。6、機動車最小停車位、通(停)車道寬度可經過計算或作圖法求得,且庫內通車道寬度應大于或等于3.0m。小型車最小停車位、通(停)車道寬度宜符合下表要求。7、微型車和小型車環形通車道最小內半徑不得小于3.0m。8、車庫防火設計1.汽車庫防火分區最大許可建筑面積應符合下表要求注:除本規范另有要求者外,防火分區可采取符合本規范要求防火墻、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汽車庫,其每個防火分區最大許可建筑面積不應大于上表要求2.0倍。2.汽車庫汽車疏散出口總數不應少于2個,且應分散部署。3.當16、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汽車庫、修車庫汽車疏散出口可設置1個:類汽車庫;設置雙車道汽車疏散出口類地上汽車庫;設置雙車道汽車疏散出口、停車數量小于或等于100輛且建筑面積小于4000m 2地下或半地下汽車庫;4.汽車庫內每個防火分區人員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類汽車庫可設置1個。5.車庫疏散樓梯間、前室門應采取乙級防火門,并應向疏散方向開啟;6.疏散樓梯寬度不應小于1.1m。7.汽車庫室內任一點至最近人員安全出口疏散距離不應大于45m,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其距離不應大于60m。對于單層或設置在建筑首層汽車庫,室內任一點至室外最近出口疏散距離不應大于60m。8.和住宅地下室相連通地下汽車庫,人員疏散可17、借用住宅部分疏散樓梯;當不能直接進入住宅部分疏散樓梯間時,應在地下汽車庫和住宅部分疏散樓梯之間設置連通走道,走道應采取防火隔墻分隔,汽車庫開向該走道門均應采取甲級防火門。七、消防車道:1、消防車道應符合下列要求:車道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應小于4.0m;轉彎半徑應滿足消防車轉彎要求(消防車轉彎半徑通常均較大,通常為9m12m。);消防車道和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消防車道靠建筑外墻一側邊緣距離建筑外墻不宜小于5m;消防車道坡度不宜大于8%。2、高層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邊臨空建造高層民用建筑,可沿建筑一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但該長邊所在建筑立面應為消防車登高操作面。318、環形消防車道最少應有兩處和其它車道連通。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置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面積不應小于12m12m;對于高層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車使用時,不宜小于18m18m。4、消防車道路面、救援操作場地、消防車道和救援操作場地下面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重型消防車壓力。八、救援場地和入口1、高層建筑應最少沿一個長邊或周圍長度l/4且大于一個長邊長度底邊連續部署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該范圍內裙房進深不應大于4m。建筑高度小于50m建筑,連續部署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確有困難時,可間隔部署,但間隔距離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總長度仍應符合上述要求。2、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應符合下19、列要求:場地和廠房、倉庫、民用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和車庫出入口;場地長度和寬度分別不應小于15m和10m。對于建筑高度大于50m建筑,場地長度和寬度分別不應小于20m和10m;場地及其下面建筑結構、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重型消防車壓力;3、建筑物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范圍內,應設置直通室外樓梯或直通樓梯間入口。4、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窗口凈高度和凈寬度均不應小于1.0m,下沿距室內地面不宜大于1.2m,間距不宜大于20m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于2個,設置位置應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窗口玻璃應易于破碎,并應設置可在室外易于識別顯著標志。九、綜合技術經濟指標居住區綜合技術經濟指標項目應包含必需指標和可選擇指標兩類,其項目及計量單位應符合下表要求:十、公共服務設施各項目標設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