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路面瀝青混凝土的施工工藝(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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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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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瀝青砼路面6.1材料、粗集料A、集料應為按要求尺寸軋碎的堅固、強韌、耐久的石料。全部材料必須潔凈、干燥、無風化,不得含有泥土、有機物和其它有害雜質,且具有良好的顆粒形狀。扁平細長顆粒(長與厚或和短邊之比超過3:1的扁平料)含量不大于15%。B、當按照JTJ05494進行磨耗試驗時,瀝青路面聯接層石料的磨耗率不得超過40%,瀝青路面面層石料磨耗率不得超過30%。C、當按JTJ05794標準方法試驗時,其聯結層石料飽水抗壓強度不應低于80MPa,壓碎值不得大于28;瀝青面層石料飽水抗壓強度不應低于100MPa,壓碎值不應大于25。D、當按HT05494標準進行方法試驗時,集料的裹附率應在952、以上;按JTJ05293最佳方法試驗時,對瀝青的粘結力不得低于IV級。否則,應自費摻加外摻劑,其外摻劑應取得監理工程師批準。E、2mm篩孔篩余的混合集料應是碎石軋碎的礫石,粗集料中軋碎顆粒含量應在95以上(按重量計)。F、當按適當比例同其他必須的細集料和填充料混合而成混合料時,所合成的混合料應符合規定的級配要求。、細集料A、細集料應為干凈、堅韌、表面粗糙而棱角的顆料,其石料質量應滿足粗集料中(1)一(5)的要求。如果使用天然砂時,其顆粒應堅固、干燥和耐久,并不得含有有機物和其它雜質。B、當按JTJ05494標準試驗時,細集料應滿足比重大于2.5、硫酸鹽穩定性試驗損失最大為12、塑性指數為0的要3、求。C、通過2mm篩孔的混合集料部分應是天然砂或用適宜作粗集料的石料軋碎而成的細料,或者是兩者的混合料。當按適當比例與其他必須的集料、填充料混合時,合成的混合料應符合規定的級配要求。、礦粉A、應采用石粉做礦粉,礦粉要干燥、疏松,含水量不大于1,并不得含有泥土、雜質和結塊顆粒。通過0.075mm篩孔的細顆粒含量不得小于80。B、如經監理工程師批準,低標號水泥也可以用來做礦粉。C、按JTJ05193和JTJ05293標準所確定的塑性指數不大于2。、石油瀝青A、要求質地均勻、無水份,當加熱到170時不起泡沫。B、每批托運到現場的瀝青都應附有制造廠的證明和出廠實驗報告,說明裝運數量、裝運日期、定貨數量4、規定的試驗結果。C、瀝青使用前要按規定進行復檢試驗,提出合格的試驗報告。6.2混合料的拌和A、粗、細集料應分類堆放和供料,取自不同料源的集料應分開堆放。應對每個料源的材料進行抽樣試驗,并應經監理工程師批準。B、拌合應將集料包括礦粉充分地烘干。每種規格的集料、礦粉和瀝青都必須分別按要求的配合比進行配料。C、瀝青的加熱溫度應在150一170范圍內,石料加熱溫度應在 140一170范圍內,混合料的出廠溫度應在145一165范圍內,并應保證運到施工現場的溫度不低于130。D、所有過度加熱的混合料,或已經炭化、起泡和含水的混合料都應廢棄。拌和以后的混合料必須是均勻的,集料的所有顆粒都應涂上結合料,不帶5、有花白斑點、離析和結塊現象,否則不得用于本工程。E、在材料的規格或配合比發生改變時,都應根據室內試驗資料進行試拌,試拌時必須抽樣檢查混合料的瀝青含量、級配組成和有關力學性能,并報請監理工程師批準。6.3混合料的運送應采用干凈的自卸槽斗車輛運送混合料,車槽內不得沾有有機物質。為防止塵埃污染和熱量過分損失,運輸車輛應設有覆蓋設備,在槽四角應密封堅固。已經離析或結成不能壓碎的硬殼、團塊或在運料車輛卸料時留于車上的混合料,以及低于規定鋪筑溫度或被雨水淋濕的混合料都應廢棄,不得用于本工程。除非運來的材料可以在白天鋪完并能壓實,或者在鋪筑現場備有足夠和可靠的照明設施,當天或當班不能完成壓實的混合料不得運往6、現場。否則,多余的混合料不得再用于本工程。6.4混合料的攤鋪6.4.1 在路面工程開工前在監理工程師批準的現場,配備齊投入該項工程的全部機械設備及各種瀝青混合料,以符合本規范規定的方法各鋪筑一段長50m的試驗路面,用以證實混合料的穩定性以及拌和、攤鋪和壓實設備的效率和施工方法、施工組織的適應性,并寫出書面報告,報請監理程師審查批準后實施。6.4.2 在鋪筑混合料之前,必須對路面的下層進行檢查并取得監理工程師批準。鋪筑第一層時必須將基層清理干凈,并噴灑粘層油。6.4.3 面層鋪筑前將各類檢查井升高到設計路面標高。6.4.4 攤鋪機在開始受料前應在料斗內刷涂柴油,以免粘料。7.4.5 立緣石、平緣7、石及其它結構物應在鋪筑前完成,攤鋪前應在所有接觸面上均勻地刷上一薄層熱瀝青結合料(或用適當溶劑溶解的粘稠瀝青或稀釋瀝青)。涂刷時不得污染周圍的非涂刷區,或采取履蓋措施防止污染。6.4.6 攤鋪的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攤鋪的厚度及路拱、橫坡,并按使用權幫的混合料總量與面積校驗平均厚度,不符合要求時應根據鋪筑情況及時進行調整。6.4.7 在鋪筑的過程中,攤鋪機螺旋送料器應不停頓的轉動,兩側應保持有不少于送料器高度2/3的混合料,并保證在攤鋪機全寬度斷面上不發生離析。在熨平板按所需厚度固定后,不得隨意調整。6.4.8 面層和聯結層應連續施工。否則,對聯結層表面的所有松散材料都應清掃,直到表面無污物為止。鋪8、筑面層前,應灑粘層瀝青并取得監理工程師指準。對清掃過及灑過粘層瀝青的表面,不許車輛行駛。6.4.9 運料應盡快地不間斷地卸進攤鋪機,并立刻進行攤鋪,不得延誤。向攤鋪機輸送材料的速率應與攤鋪機連續不斷工作的吞吐能力相致,并應盡一切可能使攤鋪機連續作業。如果發生暫時性斷料,則攤鋪機尚應繼續保持運轉。6.4.10 攤鋪應沿著木質或鋼質側模向前推進,側模應順線形和高程牢固地加以支撐,并要有足夠的強度,以承受住壓路機在熱料上產生的側壓力。這些側模應在原位一直保留到全部壓實工作結束。6.4.11 攤鋪機的行駛速度和操作方法應及時調整,以保證混合料平整而均勻地鋪在整個攤鋪寬度上,不產生拖痕、斷層和離析。6.9、4.12 用機械攤鋪的混合料,不應用人工反復修整。當出現橫斷面不符合要求、構造物接頭部位缺料、攤鋪帶邊緣局部缺料、表面不平整、局部混合料明顯離析、攤鋪機后有明顯的拖痕時,可用人工作局部找補或更換混合料。3 對外形不規則路面厚度不同、空間受到限制、路面狹窄部分、平曲線半徑過小的匝道或加寬部分等攤鋪機無法工作的地方或小規模工程可用人工攤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可以采用人工鋪筑混合料。4 人工找補或更換混合料應在現場主管人員指導下進行。缺陷較大時,應予鏟除,調整攤鋪機或改進攤鋪工藝。當屬機械原因引起嚴重缺陷時,應產即停止攤鋪。人工修補時,工人不應站在熱混合料層面上操作。5 人工攤鋪時,瀝青混合料宜卸在鐵10、板上,攤鋪時應扣鍬攤鋪,不得揚鍬遠甩;要邊攤鋪邊用刮板整平,刮平時應輕重一致,往返刮2-3次達到平整即可,不得反復撒料反復刮平引起粗集料離析。6 在雨天或表面存有積水及城市道路當平均氣溫低于5時,都不不宜攤鋪混合料,若必須攤鋪時要采取一些措施。6.5 壓實6.5.1 在混合料完成攤鋪和刮平后應立即對路面進行檢查,對不規則之處應及時用人工進行調整,隨后進行充分、均勻地壓實。6.5.2 壓實工作應按試驗路面確定的壓實設備的組合及程序進行,并應備有經監理工程師所認可的小型振動壓路機或手扶振動夯具,以用于窄狹地點壓實或修補工程。6.5.3 壓實應分成初壓、復壓和終壓。壓路機應以均勻速度行駛。初壓應在混11、合料攤鋪后較高溫度下進行,并不得產生推移、開裂,壓實溫度應根據瀝表稠度、壓路機類型、氣溫、鋪筑層厚度、混合料類型經試鋪試壓確定,并符合規范要求。6.5.4 初壓應采用鋼輪或振動壓路機(關閉振動)碾壓2遍,其壓力不小于350N/2,初壓后應檢查平整度和路拱,必要時應予以修整。復壓應采用串聯式雙輪振動壓路機或輪胎壓路機。終壓應采用光面鋼輪壓路機或振動壓路機(但不得振動)。6.5.5 碾壓時應將驅動輪面向攤鋪機,碾壓路線及碾壓方向不應突然改變面導致混合料產生推移。壓路機起動、停止應減速緩慢進行。6.5.6 復壓宜采用重型的輪胎壓路機,也可采用振動壓路機或鋼筒式壓路機。碾壓遍數應經試壓確定,不宜少于412、-6遍,達到要求的壓實度,并無顯著輪跡。6.5.7 當采用輪胎壓路機時,總質量不宜小于15t。碾壓厚層瀝青混合料,總質量不宜小于22t。輪胎充氣壓力不小于0.5MP ,相鄰碾壓帶應重疊后輪1/2輪寬。6.5.8 當采用三輪鋼筒式壓路機時,振動頻率宜為35-50HZ,振幅宜為,并根據混合料種類、溫度和層厚選用。層厚較厚時選用較大的頻率和振幅,相鄰碾壓帶重疊寬度為10-20。振動壓路機倒車時應先停止振動,并在向另一方向運動后再開始振動,以避免混合料形成鼓包。6.5.9 碾壓作業應在混合料處于能獲得最大密實度的溫度下進行,一般初壓不得低于120,復壓不得低于90,終壓完成時的溫度不得低于70。6.513、.10 碾壓應縱向進行,并由材料攤鋪的低邊向著高邊慢速均勻地進行。相鄰碾壓至少重疊寬度為:雙輪30cm,三輪為后輪寬度的二分之一。6.5.11 在碾壓期間,壓路機不得中途停留、轉向或制動。當壓路機來回交替碾壓時,前后兩次停留地點應相距10m以上,并應駛出壓實起始線3m以外。6.5.12 壓路機不得停留在溫度高于70的已經壓過的混合料上。同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料、潤滑脂、汽油或其它有機雜質在壓路機操作或停放期間掉落在路面上。在當天碾壓的尚未冷卻的瀝青混合料層面上,不得停放任何機械設備或車輛,不得散落礦料、油料等到雜物。6.5.13 在壓實時,如接縫處(包括縱縫、橫縫或因其他原因而形成的施工14、縫)的混合溫度已不能滿足壓實溫度要求,應采用加熱器提高混合料的溫度達到要求的壓實溫度,再壓實到無縫跡為止。否則,必須垂直切割混合料并重新鋪筑,立即共同碾壓到無縫跡為止。6.5.14 在沿著立緣石、平緣石或壓路機壓不到的其他地方,應采用熱的手夯或機夯把混合料充分壓實。已經完成碾壓的路面,不得修補表皮。5 壓路機應從外側向中心碾壓。相鄰碾壓帶應重疊1/3-1/2輪寬,最后碾壓路中部分,壓完全幅為一遍。當邊緣有擋板、路緣石、路肩等支擋時,應緊靠支擋碾壓。當邊緣無支擋時,可用耙子將邊緣的混合料稍稍耙高,然后將壓路機的外側輪伸出邊緣10以上碾壓。也可在邊緣先空出寬30-40,待壓完第一遍后,將壓路機大部15、分重量位于已壓實過和混合料面上再壓邊緣,以減少向外推移。6 終壓應緊接在復壓后進行。終壓可選用雙輪鋼筒式壓路機或關閉振動的振動壓路機碾壓,不宜少于兩遍,并無輪跡。7壓路機的碾壓段長度以與攤鋪速度平衡為原則選定,并保持大體穩定。壓路機每次應由兩端折回的位置階梯形的隨攤鋪機向前推進,使折回處不在同一橫斷面上。在攤鋪機連續攤鋪的過程中,壓路機不得隨意停頓。8 壓路機碾壓過程中有瀝青混合料沾輪現象時,可向碾壓輪灑小量水或加洗衣粉的水,嚴禁灑柴油。輪胎壓路機可不灑水,或在連續碾壓一段時間輪胎已發熱后停止向輪胎灑水。6.5.19 壓路機不得在未碾壓成型并冷卻的路段上轉向、調頭或停車等候。振動壓路機在已成型的路員上行駛時應關閉振動。6.6接縫鋪筑工作的安排應使橫向接縫保持在最小數量。接縫的方法及設備,應取得監理工程師批準。在接縫處的密度和表面修飾應與其它部分相同。6.6.2當由于工作中斷,攤鋪材料的末端已經冷卻,或者在第二天恢復工作時,就應做成一道橫縫。橫縫應與鋪筑方向大致成直角。橫縫在相連的層次和相鄰的行程間均應至少錯開1m。橫縫應有一條垂直經碾壓成良好的邊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