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滅火系統施工工藝(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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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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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泡沫滅火系統施工工藝1、 施工依據:(1)、設計施工圖紙、技術文件;(2)、容器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3)、壓縮機、風機、泵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4)、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5)、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6)、采暖與衛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2、泡沫液儲罐的安裝(1)、泡沫液儲罐的安裝位置和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規定時,泡沫液儲罐四周應留有寬度不小于0。7m的通道,泡沫液儲罐頂部至樓板或梁底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消防泵房主要通道的寬度,應大于泡沫液儲罐外形的最小尺寸.(2)、常壓泡沫液儲罐的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規定時,應根據常壓泡沫液2、儲罐的形狀按立式或臥式安裝在支架或支座上,支架應與基礎固定。(3)、壓力泡沫液儲罐的支架應與基礎固定,安裝時不宜拆卸或損壞其儲罐上的配管和附件。(4)、壓力泡沫液儲罐安裝在室外時,應根據環境條件設置防曬、防雨、防凍設施。3、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裝(1)、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裝時,液流方向應與標注的方向一致。(2)、環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A、環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安裝坐標及標高的允許偏差為l0mm; B、環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連接管道及附件的安裝必須嚴密; C、備用的環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應并聯安裝在系統上. (3)、帶壓力儲罐的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應整體安裝,并應與基礎牢固固定。(3、4)、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應安裝在壓力水的水干管道上,泡沫液的進口管道應與壓力水的水平管道垂直,其長度不宜小于1.Om;壓力表與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的進口處的距離不宜大于O.3m。(5)、平衡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應整體垂直安裝在壓力水的水平管道上;壓力表應分別安裝在水和泡沫液進口的水平管道上,并與平衡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進口處的距離不宜大于O3m。(6)、管線式、負壓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應安裝在壓力水的水平管道上,吸液口與泡沫液儲罐或泡沫液桶最低液面的距離不得大于1.Om。4、泡沫發生裝置的安裝(1)、低倍數泡沫產生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A、液上噴射的橫式泡沫產生器應水平安裝在固定頂儲罐罐壁頂部4、或外浮頂儲罐罐壁頂端的泡沫導流罩上; B、液上噴射的立式泡沫產生器應垂直安裝在固定頂儲罐罐壁頂部或外浮頂儲罐罐壁頂端的泡沫導流罩上; C、水溶性液體儲罐內泡沫溜槽的安裝應沿罐壁內側螺旋下降到距罐底l.Om1.5m處,溜槽與罐底平面夾角宜為30度。;泡沫降落槽應垂直安裝,其垂直度允許偏差不應大于10mm,坐標及標高的允許偏差為5mm;D、液下噴射的高背壓泡沫產生器應水干安裝在泡沫混合液管道上.(2)、中倍數泡沫發生器的安裝位置及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時不得損壞或隨意拆卸附件。(3)、高倍數泡沫發生器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A、距高倍數泡沫發生器的進氣端小于或等于O3m處不應有遮擋物; B、在高5、倍數泡沫發生器的發泡網前小于或等于1。0m處,不應有影響泡沫噴放的障礙物; C、高倍數泡沫發生器安裝時不得拆卸,并應固定牢固。(4)、泡沫噴頭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A、泡沫噴頭的規格、型號、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B、泡沫噴頭的安裝應在系統試壓、沖洗合格后進行; C、泡沫噴頭的安裝應牢固、規整,安裝時不得拆卸或損壞其噴頭上的附件; D、頂噴式泡沫噴頭應安裝在被保護物的上部,并應垂直向下,其坐標及標高的允許偏差,室外安裝為:15mm,室內安裝為:10mm; E、水平式泡沫噴頭應安裝在被保護物的側面并應對準被保護物體,其距離允許偏差為:20mm; F、彈射式泡沫噴頭應安裝在被保護物的下方,并應在地6、面以下;在未噴射泡沫時,其頂部應低于地面10mm-15mmo(5)、固定式泡沫炮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A、固定式泡沫炮的立管應垂直安裝,炮口應朝向防護區; B、安裝在炮塔或支架上的固定式泡沫炮應牢固; C、電動泡沫炮的控制設備、電源線、控制線的規格、型號及設置位置、敷設方式、接線等應符合設計要求。5、固定式消防泵組的安裝(1)、固定式消防泵組的應安裝在基礎上,并應固定牢固。(2)、固定式消防泵組不應隨意拆卸,確需拆卸時,應由生產廠家進行。(3)、固定式消防泵組應以工字鋼底座水平面為基準進行找平、找正。(4)、固定式消防泵組與相關管道連接時,應以固定式消防泵組的法蘭端面為基準進行測量和安裝。 7、(5)、固定式消防泵組進水管吸水口處設置濾網時,其濾網的過水面積應大于進水管截面積的4倍;濾網架的安裝應堅固。(6)、附加冷卻器的泄水管應通向排水設施。(7)、內燃機排氣管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規定時,應采用直徑相同的鋼管連接后通向室外。6、管道、閥門和消火栓的安裝(1)、泡沫混合液管道和閥門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A、泡沫混合液立管安裝時,其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002; B、泡沫混合液立管與水平管道連接的金屬軟管安裝時,不得損壞其不銹鋼編織網; C、泡沫混合液水干管道安裝時,其坡向、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D、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設置的自動排氣閥應直立安裝,并應在系統試壓、沖洗合格后進行;8、放空閥應安裝在低處; E、泡沫噴淋系統干管、支管、分支管的安裝除應按本條(1)A、和(1)C、款的規定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 F、高倍數泡沫發生器進口端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設置的壓力表、管道過濾器、控制閥應安裝在水平支管上.(2)、液下噴射泡沫滅火系統泡沫管道和閥門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A、泡沫水平管道安裝時,其坡向、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放空閥應安裝在低處;B、泡沫管道進儲罐處設置的鋼質控制閥和止回閥應水平安裝,其止回閥上標注的方向應與泡沫的流動方向一致; C、泡沫噴射口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當噴射口設在儲罐中心時,其泡沫噴射管和泡沫管道應固定在與儲9、罐底焊接的支架上。(3)、泡沫液管道的安裝應符合6(1)條6(1)A、和6(1)C、款的規定.(4)、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埋地安裝時還應符合下列規定:A、埋地安裝的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前應做好防腐,安裝時不應損壞防腐層;B、埋地安裝采用焊接時,焊縫部位應在試壓合格后進行防腐處理;C、埋地安裝的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道在回填土前應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后及時回填土,分層夯實,并應按本規范附錄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表。(5)、消火栓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A、泡沫混合液管道上設置消火栓的規格、型號、數量、位置、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B、消火栓應垂直安裝;C、當采用地上式消10、火栓時,其大口徑出水口應面向道路;D、當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時,應有明顯的標志,其頂部出口與井蓋底面的距離不得大于40mm; E、當采用室內消火栓或消火栓箱時,栓口應朝外或面向通道,其坐標及標高的允許偏差為20mm。7、試壓、沖洗和防腐(1)、管道試壓應符合下列規定: A、管道安裝完畢后宜用清水進行強度和嚴密性試驗; B、試壓前應將泡沫發生裝置、泡沫比例混合器加以隔離或封堵; C、試驗合格后,應按本規范附錄D填寫管道試壓記錄表.(2)、管道沖洗應符合下列規定: A、管道試壓合格后宜用清水進行沖洗; B、沖洗前應將試壓時安裝的隔離或封堵設施拆下,打開或關閉有關閥門,分段進行; C、沖洗合格后,不得再11、進行影響管內清潔的其他施工,并應按本規范附錄E填寫管道沖洗記錄表。(3)、防腐應符合下列規定: A、現場制作的常壓鋼質泡沫液儲罐內、外表面應按設計要求防腐; B、現場制作的常壓鋼質泡沫液儲罐的防腐應在嚴密性試驗合格后進行; C、常壓鋼質泡沫液儲罐罐體與支座接觸部位的防腐,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規定時,應按加強防腐層的作法施工。 二、泡沫滅火系統調試1、單機調試(1)、單機調試可用清水代替泡沫液進行.(2)、泡沫滅火系統的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組應全部進行試驗,其試驗的內容和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壓縮機、風機、泵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中的有關規定。(3)、泡沫比例混合器的調試應符合下列規定:A、12、泡沫比例混合器應全部調試;B、調試時,泡沫比例混合器的實測性能指標應符合標準的要求.(4)、泡沫發生裝置的調試應符合下列規定:A、低、中倍數泡沫發生裝置應選擇最不利點的防護區或儲罐進行噴水試驗,其進口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B、最不利點泡沫噴頭的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C、固定式泡沫炮(包括手動、電動)的進口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其射程、射高、仰俯角度、水平回轉角度等指標應符合標準的要求;D、高倍數泡沫發生器進口壓力的平均值不應小于設計值,每臺高倍數泡沫發生器發泡網的噴水狀態應正常.(5)、消火栓應選擇最不利點進行噴水試驗,其壓力應符合低、中倍數泡沫槍進口壓力的要求。2、系統調試(1)、泡沫滅火系統的調13、試應在單機調試合格后進行。(2)、泡沫滅火系統的調試應符合下列規定:A、系統調試時應使系統中所有的閥門處于正常狀態;B、每個防護區均應進行噴水試驗,當對儲罐進行噴水試驗時,噴水口可設在靠近儲罐的水平管道上;C、當為手動滅火系統時,應以手動控制的方式進行一次噴水試驗;當為自動滅火系統時,應以手動和自動控制的方式各進行一次噴水試驗,其各項性能指標均應達到設計要求;D、低、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噴水試驗完畢將系統中的水放空后,應選擇最不利點的防護區或儲罐進行一次噴泡沫試驗;當為自動滅火系統時,應以自動控制的方式進行;噴射泡沫的時間不宜小于1min;實測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及泡沫混合液的發泡倍數應符合設計要14、求; E、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除應符合本條2(1)-A、和1(2)、C款的規定外,尚應對每個防護區分別進行噴泡沫試驗,噴射泡沫的時間不宜小于30s,泡沫最小供給速率應符合設計要求.(3)、泡沫滅火系統調試合格后,應用清水沖洗后放空,將系統恢復到正常狀態,并應按本規范附錄F填寫系統調試記錄表。三、維護管理1、一般規定(1)、泡沫滅火系統驗收合格方可投入運行.(2)、泡沫滅火系統投入運行前,建設單位應配齊經過專門培訓,并通過考試合格的人員負責系統的維護、管理、操作和定期檢查。(3)、泡沫滅火系統正式啟用時,應具備下列條件:A、本系統規范所規定的技術資料;B、操作規程和系統流程圖;C、值班員職責;D、15、系統的檢查記錄表;E、已建立泡沫滅火系統的技術檔案。 2、系統的定期檢查和試驗(1)、每周應對消防泵和備用動力進行一次啟動試驗,井應按本規范附錄H填寫系統周檢記錄表.(2)、每季度應對系統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及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并應按本規范附錄J填寫系統季檢記錄表:A、對低倍數泡沫產生器,中、高倍數泡沫發生器,泡沫噴頭,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棍合9S進行外觀檢查,應完好無損;B、對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轉機構、仰俯機構或電動操作機構進行植查,性能應達到標準的要求;C、消火栓和閥門的開啟與關閉應自如,不應銹蝕;D、壓力表、管道過濾器、金屑軟管、管道及附件不應有損傷;E、電源和電氣設備工作狀況應良好;F16、供水水源及水位指示裝置應正常.(3)、每年應對系統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及要求除按季檢規定的檢查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并應按本規范附錄J填寫系統年檢記錄表;A、年檢時,除低、中倍數泡沫混合液立管和液下噴射防火堤內泡沫管道以及高倍數泡沫發生器進口端控制閥后的管道外,其余管道應全部沖洗,清除銹渣;B、對低、中倍數泡沫混合液立管,只清除銹渣.(4)、系統運行每隔2a-3,應按下列規定對系統進行徹底地檢查和試驗,并應按本規范附錄J填寫系統年檢記錄表:A、對于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中的液上及液下噴射、泡沫噴淋、固定式泡沫炮和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進行噴泡沫試驗,并對系統所有的設備、設施、管道及附件進行全面檢查;B、對于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可在防護區內進行噴泡沫試驗,井對系統所有設備、設施、管道及附件進行全面檢查; C、系統檢查和試驗完畢,應對消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管泡沫比例混合器、管道過濾器等用清水進行徹底沖洗清除銹渣,井立即放空,然后涂漆.(5)對檢查和試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解決,對損壞或不合格者應立即更換,并應使系統恢復到正常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