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公路建設工程各級監理職責與權限(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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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888005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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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各級監理職責與權限為了按合同做好工程施工過程的投資、質量和工期控制,明確各級監理機構的職責和工作程序,順利完成龍騰二級公路的監理任務,現對監理組織機構及監理人員的職責與權限規定如下:3.1 機構設置3.1.1 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總監辦擔負現場施工監理的全部工作。總監辦下設第一、第二、第三駐地監理組、試驗室的一級管理機構模式;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總監辦工作,下設副總監理工程師一名。3.1.2駐地監理組駐地監理組受總監辦領導,擔負現場施工監理的全部工作。駐地監理組設駐地監理組長一名。駐地監理組長主持駐地監理組工作,下設專業工程師、監理員(旁站)及管理員等。3.1.3試驗室試驗室受總監辦領導,擔2、負現場施工監理的全部實驗工作。設試驗室主任一名,主持試驗室工作,下設試驗專業監理工程師、試驗檢測員等。3.2 職責范圍3.2.1 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職責(1)在總監理工程師領導下,辦理總監辦職權內的監理業務,為總監理工程師審批文件作準備。審核批復各駐地辦的報告和文件,包括施工計劃、支付證明、工程變更、費用索賠、工程延期等。(2)組織協調各駐地監理組的工作,對駐地監理組的監理業務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編制項目監理規章制度,并檢查督促執行情況,保證監理目標的實現。(3)檢查各合同段施工質量、進度、計量、安全、環保和水土保持等情況,處理工程質量問題。(4)組織監理人員、承包人的技術質量管理人員進行開工3、前的業務、管理辦法學習培訓。(5)組織處理重大技術問題和合同管理中出現的糾紛問題,解釋和糾正合同文件中出現的含糊和差錯等。(6)編制下發監理表格,收集匯總上報監理報表及監理資料。(7)建立健全資料歸檔制度和管理工作。(8)主持召開監理交底會和第一次工地會議。(9)檢查、督促和協調統一駐地監理組的監理工作執行情況,及時解決和處理駐地監理組提出的問題。(10)審批承包人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 (11)按工程變更管理權限及規定與設計代表協商處理工程變更、延期與索賠等問題。 (12)審批承包人的標準試驗,抽檢各合同段的工程質量,主持處理工程質量問題,下達停工令、復工令。(13)檢查核實承包人的4、工程計量是否屬實,手續是否符合規定,證明資料是否齊全完善。(14)掌握工程動態,匯總審核駐地監理組上報的各種報表,匯總編制監理月報,及時向總監報告工程質量、計量支付、工程變更、索賠等方面的情況。(15)參加各合同段工地會議,檢查督促各項指令的執行情況。(16)協調監理與承包人之間的工作關系。(17)建立專門臺帳,記錄質量事故發生、處理和返工驗收的過程和結果。組織交工驗收監理文件的編制工作。(18)完成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他工作。3.2.2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1)統一制訂監理程序、監理制度、計量細則、計量支付圖表和質量檢驗、試驗、檢測的表格,提出竣工文件編制辦法及歸檔、組卷的資料、方式;(2)匯5、總需報業主和云南省有關部門的報告、報表和支付證書;(3)對機構、人員配備及監理設施進行統一管理,對違紀人員確定處理決定;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該調換其工作;(4)主要重大技術、質量、材料設備、工藝、工序延期、索賠、工程變更等問題的處理;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外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5)檢查各級監理人員工作,總結交流經驗,履行監理合同及監理工程師的義務,進行監理合同的管理;(6)制定并簽發有關文件,給業主的請示、電報、信函,出具相關證明等;(7)制定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應用的技術規程、特殊工藝、工序施工控制方法,進行關鍵工6、程的技術、質量交底;(8)配合業主、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和其他執法單位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檢查,按照意見整改和執行;接受業主、上級部門的監督、考核;(9)負責監理人員的培訓、考核、考察;召開重要技術、質量和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研討會;根據業主、承包人的要求和申請,參加業主、承包人的相關會議;(10)抽檢、復查已簽認支付的任何部位的工程質量、數量和變更設計審批、執行情況,審批試驗工程、工藝、工序控制方法及程序;(11)參加第一次工地會議,并視情況參加各合同段部分工地會議;(12) 組織合同段內質量、進度、安全、水環保大檢查;組織索賠、延期、各種舉報和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并對各級監理人員的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7、(13)及時向業主報送工地工程質量、征遷協調、進度、安全、水環保、材料設備等方面的突發事項;(14)總監辦的行政事務管理;(15)組織項目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的登記與備查工作(16)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并負責管理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17)審查分包單位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18)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19)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20)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21)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22)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23)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8、監理工作總結;(24)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 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實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25)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3.2.3副總監理工程師職責(1)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協助總監理工程師開展現場監理工作,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對其所分管的監理人員的工作進行管理、檢查和協調;對其所分管監理工作負責;(2)在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下,行使總監理工程師部分職責;全面負責本項目的質量、安全、進度、投資控制及合同與信息管理工作,并組織協調處理與本項目有關的事項;(3)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項目監理實施細則;(4)負責組織現9、場人員的技術培訓,組織、檢查、監督并考評項目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人員應調換其工作;(5)主持項目監理工作會議,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總體施工組織設計、重要技術方案、總體進度計劃等;簽署工程開、復工報告及工程暫停令;(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進度款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8)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報業主批準,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9)主持或參與工程安全與質量事故的調查;(10)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11)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10、理工作總結;(12)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13)負責主持整理和移交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3.2.4駐地監理組職責(1) 熟悉合同文件,嚴格按合同文件對合同段工程進行全面監理,負責日常監理工作的組織和執行。制定、修改駐地監理組監理工作計劃,包括建立工程進度、質量、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的計劃目標體系和計劃指標;擬訂可供充分選擇的糾正不同目標不同程度偏離的技術、經濟、合同措施;指出施工合同文件中不明確、分歧、錯漏之處;主動協助總監調解業主與承包人的爭端。(2)熟悉施工設計文件,為工程定線11、定位提供數據資料,檢查承包人的復測資料和定線放樣數據成果并現場核實,地面線復測抽檢斷面頻率不小于20%。(3)審查承包人的項目主管和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及儀器、設備;提出審查報告(表明是否能夠勝任和能否滿足工程質量、進度的需要)報總監辦。(4)審查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安全生產體系,如果需要,提出修改意見。(5)審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提出意見報總監辦。(6)審驗分包人的資質,提出意見報總監辦。(7)熟悉施工現場,了解工程占地和臨時用地使用權及拆遷的進展情況,審批承包人的分項開工申請,審查和認可承包人的工作區域及運輸道路。(8) 審查承包人的年度施工計劃,提出意見報總監辦審批;審批單項工程施12、工進度計劃,審批季、月度施工進度計劃;檢查進度的實施情況,若偏離較大則分析原因,督促承包人調整計劃和采取措施,若嚴重滯后于計劃,特別是關鍵路線的工程嚴重滯后于計劃時,要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并向總監辦建議擬采用的技術、經濟、合同措施。(9) 審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審批單項工程的施工方案,對重大工程寫出意見報總監辦審批;審批承包人提出的工藝試驗方案(如路基試驗段),參加與監督試驗過程,審批試驗總結;審批承包人的施工工藝和施工放樣;審批承包人的材料與試驗報告,其中標準試驗要寫出審查意見報總監辦審批。對有特殊工藝要求的單項工程施工方案,須簽署明確意見報總監辦審批。(10) 控制和評價工程質量,13、向承包人簽發工地指令和函件,對不符合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的工程可采取暫停支付的手段(含部份或全部停止計量支付),指令承包人返工,情況緊急或由于安全原因可下停工令,但必須報總監辦備案。(11) 對工程質量事故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并提出意見及時報總監辦。(12) 主持每月的工地會議,整理記錄,編寫會議紀要并發送參加工地會議各方,同時報總監辦備案。(13) 建立、管理施工監理檔案,詳細據實填寫監理日志,做好各種材料使用情況、數量的統計,編寫監理月報,定期向總監辦報告工地情況,參加交工驗收監理文件的編制工作。(14) 簽發中間交工證書,負責工程中間計量;檢查核實承包人的中間支付證書和最終支付證書,報總監辦14、。(15) 及時而慎重地處理工程變更或提出變更意見,按業主發布的變更設計管理實施辦法的授權范圍進行審批或審查,按合同條款及授權確定單價或價格,同時預估對工期的影響;簽發(或轉發)工程變更令。(16)積極預防可能導致延期與索賠事件的產生,了解、掌握已發生的索賠事件的性質,采取有力措施減少索賠,并仔細作好記錄用作審查索賠數量的基礎;審查承包人的索賠申請,提出審查意見報總監辦。(17)對發生的延期、索賠、重大變更、計量支付、工期延誤和其它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的特殊情況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向總監辦報告。(18)監督承包人按合同規定辦理保險,并要求承包人按規定提供保護工程及施工安全和環保設施。(19)檢查工15、程的實際完工程度,審查承包人的竣工圖紙和其它竣工資料,參加本合同段交工驗收及缺陷責任期驗收工作。(20)在缺陷責任期內檢查工程的完善和維修情況,及時報總監辦。(21)檢查、督促承包人安全、環保保證措施的建立、完善及其運轉情況。(22)制定監理試驗室、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的工作職責。(23)完成總監理工程師和總監辦交辦的各項工作。(24)施工監理合同文件規定的其它職責。3.2.4 試驗室職責(1)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本監理合同段的試驗監理工作;制定試驗檢測工作的統一標準、方法和頻率;(2)熟悉合同文件、技術規范、設計圖紙和相關的試驗規程,監督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解釋各類試驗的規程、記錄16、等;參與開工、檢驗和材料鑒定方面的工作,對本專業項目提出明確意見;(3)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建立工地試驗室,并負責檢查初驗;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定期檢查自己和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督促承包人及時對各類試驗設備進行調試、校正和標定,保證試驗數據的可靠性;加強與試驗工程師聯系,指導試驗方面的監理工作;(4)在其他專業監理工程師的配合下,對承包人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性能、規格、各種混合料配合比、成品料的強度、密度及其他質量指標進行全面控制,協同其他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承包人自采加工材料的加工工藝以及各種材料堆場的規范化管理;負責指導應完成的驗證、標準、工藝、驗收、抽樣試驗工作;(5)督促承包人按技術規范17、要求的頻率進行試驗和檢測,組織試驗監理人員對承包人的工地試驗進行旁站,按照監理合同要求的頻率獨立進行抽檢試驗,安排、主持、指導監理人員的抽檢試驗,經試驗合格者予以確認、驗收,不合格者通知相關專業監理工程師下令報廢或返工; (6)有權對承包人的試驗室配備和試驗人員素質進行檢查確認,對試驗方法、流程進行確認,對不合格者有權要求更換或改變;檢查、指導承包人工地試驗室的各項試驗管理工作和試驗監理員的各項工作,加強與其他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聯系與溝通,確保試驗工作滿足工程進展的需要;(7)收集、匯總材料、試驗方面的技術文件及資料,并歸檔;審查和評價試驗結果,簽發各種試驗、檢測報告,根據技術規范建議總監理工程18、師認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8)協助、配合本部門各專業工程師共同完成好工作;定期(每月)收集、編制承包人和本監理組的試驗匯總表,并收集、分類、歸檔;3.3 各級監理人員的職責3.3.1 駐地監理組長的職責3.3.1.1 根據合同文件對合同段工程施工進行全面監督和管理,對本合同段監理人員進行工作安排、指導、管理、檢查和協調。3.3.1.2 根據監理工作的需要向承包人簽發有關指令、指示、通知、函件,并報總監辦。3.3.1.3 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術規范和施工設計圖紙,糾正設計圖中的錯漏,實施現場審查。對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并向總監辦報告;檢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安全生產體系、環19、保、保通的措施,督促完善和正常運轉。3.3.1.4 審查承包人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提出意見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審批單項工程的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對特殊要求的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方案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批準單項工程的開工報告及工藝試驗報告。監督承包人施工進度計劃的實施,對滯后于計劃工期的工程有權向承包人發出警告,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或調整施工計劃;對嚴重滯后于計劃工期并位于關鍵路線上的工程及時向總監辦報告,建議采取能使工程按預期工期完工的措施。3.3.1.5 按合同文件嚴格控制施工質量,審批原材料、構件,半成品及各種混合材料的試驗報告、混合料的配合比設計,檢查每道工序的質量,特別是隱蔽工程和關20、鍵部位的質量。3.3.1.6 審核承包人的試驗檢測設備、機械設備及人員情況,審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及自檢人員;檢查承包人的現場安全保護措施,對不合格的安全措施應指示承包人限期改正。為保證工程和施工人員的安全,有權下令暫時停止施工,有權檢查承包人的保險是否有效。3.3.1.7 掌握與控制施工中可能產生的工程索賠以減少損失,向業主提供所有工程索賠和爭議事實的監理記錄、證明材料和分析資料,并提出建議性意見,對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索賠申請的期限和費用計算提出審核意見。3.3.1.8 審核、簽署承包人的月計量單、計量證、中間計量支付證書和最終支付證書。3.3.1.9 主持分項工程的開工、中間交工驗收,簽21、發分項工程中間交工證書。3.3.1.10 負責確認“竣工圖紙”是否與實際相符;竣工資料是否正確。3.3.1.11 審查額外試驗與檢查。3.3.1.12 對承包人有違約行為時,證明承包人違約。3.3.1.13 對不符合合同、規范、施工圖紙要求的工程,有權指令承包人返工,情節嚴重及關鍵工程報請總監理工程師批準,下達停工令;緊急情況下可指令暫停施工,對工程質量事故進行初步調查、分析,提出意見及時報總監辦。3.3.1.14 主持召開每月的常規工地會議,每月例行的工地質量大檢查、有關專題會議,研究和解決合同執行中的各種問題,發布會議記錄。3.3.1.15 在緊急事件發生時有權決定使用“計日工”;但要報總22、監辦備案;在非緊急情況時有關項目擬用“計日工”,需先申請并得到總監辦的批準。3.3.1.16 審查承包人的組織機構、管理人員、管理體系是否按合同文件配置,是否正常運轉;審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資質,擬分包的合同及分包工程項目、類別、數量,提出意見報總監辦。3.3.1.17 對承包人中任何行為不端,在履行職責中不能勝任或玩忽職守的現場人員,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撤換或驅逐出現場。3.3.1.18 完成向總監辦報送的各種定期報表、工作報告。做好監理日志和各種監理圖表。3.3.1.19 審查承包人的交工報告,參加合同段工程交工驗收,編寫監理工作總結報告。3.3.1.20 保存好計量及試驗記錄,23、保存好和承包人來往的信函,保存好和第三方打交道的記錄和文件。3.3.1.21 組織或執行上級監理機構要求的監理業務學習,交流活動等。3.3.1.22 積極完成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辦交辦的其他工作。3.3.2 駐地監理組專業工程師崗位職責3.3.2.l 通 則(1) 負責駐地監理組本專業監理工作,處理與本專業有關的技術質量問題,審查與本專業有關的施工方案文件、報告等,報駐地監理組長。(2) 在本專業范圍內安排、指導、檢查監理員工作,對監理員進行專業方面的監理技術交底。(3) 參加或受駐地監理委托主持與本專業有關的設計變更事宜,對所主持的設計變更,提出明確的書面意見,以利駐地辦負責人審查或簽署意見上24、報。(4) 參加或受駐地監理委托主持承包人報檢的工程項目檢驗,對本專業項目提出明確意見。(5) 參加分項工程的中間交工驗收工作,提出本專業的具體明確意見;(6) 及時向總監辦負責人反映、匯報本專業方面的重大問題、經常向總監辦、監理人員通報本專業監理工作開展情況。(7) 安排、主持、參加與本專業有關的工程技術質量檢查以及施工進度、計劃等檢查。3.3.2.2 特 則(1) 道路專業監理工程師A、 主持道路工程專業的監理工作,分析解決道路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承包人完善各種制度,確保道路工程質量。B、 參與道路工程的變更設計。C、 參加或主持由項目部報檢項目的開工、檢查、簽認。D、 在監理員、試25、驗、測量專業工程師對道路工程項目檢查簽認的基礎上,對本專業項目提出明確意見,由駐地監理組長確定是否進行。E、 對所負責段落內的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必須進行監理,并具有簽認權。F、填寫監理日志和原始施工資料,簽認承包人提供的各項施工資料。G、 指導監理員在道路監理方面的工作。(2) 結構專業監理工程師A、 主持結構工程專業的監理工作,分析解決結構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承包人完善各種制度,確保結構工程質量。B、 參與結構工程的變更設計。C、 參加或主持由項目部報檢項目的開工、檢查、簽認。D、 在監理員、試驗、測量專業工程師對道路工程項目檢查簽認的基礎上,對本專業項目提出明確意見,由駐地監理組長確定26、是否進行。E、 對所負責段落內的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必須進行監理,并具有簽認權。F、填寫監理日志和原始施工資料,簽認承包人提供的各項施工資料。G、 指導監理員在結構監理方面的技術疑難問題。 (3) 測量專業監理工程師A、 負責駐地監理組測量專業方面的監理工作,主持由承包人報檢測量項目成果的檢查、簽認;定期檢查承包人的測量儀器精度。B、 參與道路結構專業工程師主持的分項工程開工、檢驗、中間交工、變更設計等方面的工作,對本專業項目提出明確意見。C、 負責建立和管理合同段的水準點、平面控制(網)點;檢查、核實路基工程土石分界線、原地面線及借棄土物的平面及堆、借方量。D、 對所負責段落內的施工現場所有施工27、必須進行監理,并具有簽認權。E、填寫監理日志和原始施工資料,簽認承包人提供的各項施工資料。F、 指導旁站組在測量方面的監理工作。(4) 試驗工專業監理程師A、 負責駐地監理組材料、試驗方面的專業工作,審查各類標準試驗報告,主持由項目部報檢的材料、試驗項目成果(標準試驗)的檢查、簽認。B、 參加道路、結構工程師主持的開工、檢驗和材料鑒定方面的工作,對本專業項目提出明確意見。審查承包人試驗儀器設備和試驗人員資質,督促檢查定期標定并簽認。C、 負責駐地監理組應完成的驗證、標準、工藝、驗收、抽樣試驗工作。D、 安排、主持、指導、參加旁站監理員的抽檢試驗,并對其結果提出明確處理意見。完成監理抽檢的試驗工28、作。E、 對所負責段落內的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必須進行監理,并具有簽認權。F、 指導旁站監理員有關的材料報檢、試驗旁站工作。G、 收集、整理、匯總材料、試驗方面的技術文件及資料,并歸檔。檢查并評價試驗結果。H、填寫監理日志和原始施工資料,簽認承包人提供的各項施工資料。I、 填寫試驗監理月報表。J、 管理養生室和試驗儀器設備,負責砼施工的旁站及承包人試件抽樣的試壓監理。(5) 合同專業監理工程師A、 負責總監辦合同管理方面的專業工作,參加或主持對施工方施工組織設計、進度計劃、完成投資計劃等的審查或審批。B、 參加或主持對施工方進度計劃等執行情況的檢查、審核、檢查承包人的工程數量臺帳,建立總監辦工程數29、量臺帳及管理。C、 負責辦理有關合同、計量、單價、計劃、計劃調整方面的事宜,參加中間交工證書后的中間計量證的簽認,主持由承包人報檢計量方面的成果核實,提出明確意見報總監理工程師確認。D、負責工程原設計臺帳、計量臺帳及變更設計臺帳的登記、清理、管理工作。 E、負責審核、審查有關合同、計量、單價、計劃、計劃調整方面的事宜,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監理工程師。F、填寫監理日志和原始施工資料,簽認承包人提供的各項施工資料。G、指導、參加旁站監理員對分管段落月計量單、計量證的審核,并予匯總,審核工程進度月報表,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6) 環保專業監理工程師A、嚴格執行合同文件,熟悉環境保護法規,對承包人的環境保30、護及文明施工按程序嚴格進行監督管理。B、負責合同段施工范圍內的施工環境保護調查及監督,向承包人建議改進施工方法和工藝,降低環境污染的措施。C、參與取土場、棄土場位置、方案的確定和施工過程中的檢查監督。D、參與處理合同段邊坡防護方案,從專業方面提出處理意見。E、對重點地段進行巡視和旁站監理,督促承包人加強文明施工管理。F、對所負責段落內的施工現場所有施工必須進行監理,并具有簽認權。G、填寫監理日志和原始施工資料,簽認承包人提供的各項施工資料。H、協助、配合本部門各專業工程師共同完成好工作。I、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A、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31、強制性標準。B、負責編寫本專業監理細則安全監理內容、負責施工組織設計及本專業專項施工方案的初審,督促施工單位安全措施落實。C、負責特殊工種資質審查,安全技術交底執行檢查,主要施工設備進場檢查,進場安全器材安全認證檢查。D、負責現場封閉設施、臨時用電設施、消防設施、環保設施檢查。E、現場檢查安全法規、制度、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或報告,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排除,拒不整改的及時向總監報告。F、完成總監理工程師委托的其它工作,作好監理日記。(8) 環保專業監理工程師A、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其職責范圍內環保監理業務工作;B、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對環保制度和環保措施的落實情況;C、嚴32、格執行合同文件,熟悉環境保護法規,對承包人的環境保護及文明施工按程序嚴格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合同規定、違反環保制度,野蠻施工的行為責令改正,指令停工整改,大事項的停工整改報駐地監理工程師同意后實行;D、全線施工范圍內的施工環境保護調查及監督;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環保施工記錄,向駐地監理工程師匯報環保工作情況;當施工中存在環保隱患時,應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以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E、參與取土場、棄土場位置、方案的確定和施工過程中的檢查監督;F、參與處理邊坡防護方案,從專業方面提出處理意見;G、參與總監辦稽查月報的編制工作,負責編制環境保護與文明施工監督檢查情況;H、提出環境監測方案,以監測結果指導環保33、監理工作;參與環保事故的調查取證;I、協助、配合本部門各專業工程師共同完成好工作;J、辦理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他工作。3.3.2.3 監理員崗位職責(1)、監理員業務上服從專業監理工程師領導,接受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工作安排,完成現場旁站監理任務。(2)、負責現場抽檢、試驗旁站、測量旁站等工作。(3)、內容要真實,數據要準確。(4)、檢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和現場施工人員、其它施工條件與批準的工程開工報告是否相符。(5)、旁站檢查各種實際用于工程實體的材料的級配、配合比及用量標準與標準試驗通知單是否一致。(6)、旁站檢查各項施工測量、記錄數據。(7)、檢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藝,發現影響工程質量的方法34、和工藝應及時發出警告或作出指示。(7)、進行每道工序或單項工程完工后的檢查驗收。(8)、對隱蔽工程進行覆蓋前的檢查,必要時進行開孔檢查。(9)、監督承包人的施工人員的試樣抽取和控制參數的測定和記錄。(10)、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3.3.3 主要工藝、重點工程檢查權限3.3.3.l 下列項目在駐地監理組長檢驗的基礎上,須經總監辦復驗或核批后方準進行下道工序(或開工)。(1)、填前處理。(2)、路基換填、膨脹土及其它非適用性材料處理、借棄土場確定。填料改變前填方、壓實度94、95區填方的驗收。(3)、軟基處治的片、碎石墊層、拋石擠淤驗收;填石路堤方案的批準及驗收。(4)、路槽換填的基坑、路槽片、碎石換填;路槽、路面基層、面層的驗收。(5)、軟基處治、填石路堤、試驗路段(路基、路面)。(6)、分項工程總體質量檢驗評定、單位工程總體質量檢驗評定。3.3.3.2 除3.3.3.1的規定外,其余由駐地監理組具體安排檢查驗收,遇有特殊情況和問題,須及時向總監辦反映、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