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落地式鋼管腳手架(65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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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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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件式鋼管腳手架(一)落地式鋼管腳手架目錄 一.標準化工作改革搭設中的常見問題 七.搭設構造要求 六.腳手架分類及安全等級 四.落地式外腳手架簡介 三.現行規范 二.主要構配件要求 五.一標準化工作改革國發201513號 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 一、標準化工作改革總體目標u建立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u健全統一協調、運行高效、政府與市場共治的標準化管理體制;u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格局。1(建標2016166號)住建部印發關于深化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改革的意見 一、標準化工作改革提出政府制定強制性2、標準、社會團體制定自愿采用性標準的長遠目標;明確了逐步用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取代現行標準中分散的強制性條文的改革任務;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中的技術性規定與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構成的“技術法規”體系2具體目標二現行規范 GB 55023-2022 施工腳手架通用規范 2022年10月1日起 二、現行規范u實現規范由“服務型”向“監督型”的轉變;u“條款只提要求,不限制具體實現方式”是指:編寫規范時總體上僅對施工腳手架相關工作的完成情況或者性能提出要求,除由于技術或客觀限制的情況外,不對具體的實現方式作出限制;u主要目標和解決的主要問題:目前規范標準的“技術服務性”屬性強于“監管3、性”;全強條的施工腳手架通用規范的制定對于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質量,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1簡稱GB550232通用規范 GB 55023-2022 施工腳手架通用規范 2022年10月1日起 二、現行規范u確定規范的適用范圍1 GB51210-2016 建筑施工腳手架安全技術統一標準 二、現行規范2簡稱 GB51210統一標準 JGJ130 建筑施工扣件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2001年6月1日 二、現行規范3簡稱 JGJ130技術規范 T/CECS 699-2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標準 二、現行規范u 滿堂腳手架:在縱、橫方向,由不少于三排立桿并與水平4、桿、水平剪刀撐、豎向剪刀撐、扣件等構成的腳手架(扣件傳力)。u 滿堂腳手架頂部作業層施工荷載通過水平桿傳遞給立桿,包括:構造一節點、構造二節點、構造三節點滿堂腳手架。4簡稱 699安全技術標準 JGJ162-200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 二、現行規范5簡稱 162模板技術規范 T/HCBA002-2020結構外懸挑鋼管腳手架技術規程 二、現行規范u 2.1.1 結構外懸挑鋼管腳手架 是指懸挑于建筑物主體結構的混凝土墻、柱、梁等構件外側,通過底部懸挑型鋼支承架,把施工用外腳手架的荷載傳遞到主體結構上的鋼管腳手架,包括底部的懸挑型鋼支承架和上部的鋼管腳手架兩部分。u 2.1.2 懸挑型鋼支承架5、 是指設置在鋼管腳手架底部承托并穩固外腳手架,通過懸挑型鋼支承梁、斜拉桿件、斜撐桿件和結構外預埋件等將外架荷載傳遞給建筑物主體結構的型鋼支承結構,包括懸挑型鋼支承梁、斜拉桿件、斜撐桿件、結構外預埋件和縱向鋼梁等。5簡稱 結構外懸挑技術規范 T/HCBA002-2020結構外懸挑鋼管腳手架技術規程 二、現行規范5簡稱 結構外懸挑技術規范三落地式外腳手架簡介 三、外腳手架簡介1外立桿;2內立桿;3橫向水平桿;4縱向水平桿;5欄桿;6擋腳板;7直角扣件;8旋轉扣件;9連墻件;10橫向斜撐;11主立桿;12副立桿;13拋撐;14剪刀撐;15墊板;16縱向掃地桿;17橫向掃地桿;外腳手架構造圖主節點:是6、指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三桿交接處的扣接點。四分類及安全等級 四、腳手架分類及安全等級 腳手架分類1u按GB51210-2016 建筑施工腳手架安全技術統一標準劃分 四、腳手架分類及安全等級u2.1.2 作業腳手架u operation scaffold由桿件或結構單元、配件通過可靠連接而組成,支承于地面、建筑物上或附著于工程結構上,為建筑施工提供作業平臺和安全防護的腳手架;包括以各類不同桿件(構件)和節點形式構成的落地作業腳手架、懸挑腳手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簡稱作業架。腳手架分類1 四、腳手架分類及安全等級u2.1.3 支撐腳手架u shoring scaffoldu 由桿件或結構單元、7、配件通過可靠連接而組成,支承于地面或結構上,可承受各種荷載,具有安全保護功能,為建筑施工提供支撐和作業平臺的腳手架;u 包括以各類不同桿件(構件)和節點形式構成的結構安裝支撐腳手架、混凝土施工用模板支撐腳手架等。簡稱支撐架。腳手架分類1 安全等級 按GB51210-2016建筑施工腳手架安全技術統一標準劃分 四、腳手架分類及安全等級2u 3.2.1 腳手架結構設計應根據腳手架種類、搭設高度和荷載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級。腳手架安全等級的劃分應符合表3.2.1的規定。l 支撐腳手架的搭設高度、荷載中任一項不滿足安全等級為II 級的條件時,其安全等級應劃為I級;l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等級均為I 級;l8、 竹、木腳手架搭設高度在其現行行業規范限值內,其安全等級均為II 級。u 注:五主要構配件要求 五、主要構配件要求u GB55023-2022通用規范u 3材料與構配件u 3.0.1腳手架材料與構配件的性能指標應滿足腳手架使用的需要,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u 3.02腳手架材料與構配件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u 3.0.3腳手架所用桿件和構配件應配套使用,并應滿足組架方式及構造要求。u 3.04腳手架材料與構配件在使用周期內,應及時檢查、分類維護、保養,對不合格品應及時報廢,并應形成文件記錄。u 3.05對于無法通過結構分析、外觀檢查和測量檢查確定性能的材料與構配件,應通過試驗確9、定其受力性能。鋼管 五、主要構配件要求1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4.0.1 腳手架所用鋼管宜采用現行國家標準直縫電焊鋼管GB/T13793 或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GB/T3091 中規定的普通鋼管,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T700 中 Q235 級鋼或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GB/T1591中 Q345 級鋼的規定。鋼管外徑、壁厚、外形允許偏差應符合表 4.0.1 的規定。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腳手架鋼管應采用現行國家標準直縫電焊鋼管GB/T13793 或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GB/T3091 中規定的 Q235 普通鋼管;鋼管的鋼材質量應符合現10、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T700 中 Q235 級鋼的規定。u 3.1.2 腳手架鋼管宜采用 48.33.6 鋼管。每根鋼管的最大質量不應大于25.8kg。扣件 五、普通型鋼腳手架基本要求2u GB51210統一標準u 4.0.3 鑄鐵或鑄鋼制作的構配件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可鍛鑄鐵件GB/T9440 中 KTH-330-08 或一般工程用鑄造碳鋼件GB/T11352 中 ZG270-500的規定。u JGJ130安全技術規范u 3.2.1 扣件應采用可鍛鑄鐵或鑄鋼制作,其質量和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GB15831 的規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應經試驗證明其質量符合該標準的11、規定后方可使用。u 3.2.2 扣件在螺栓擰緊扭力矩達到 65Nm 時,不得發生破壞。可調托撐 五、普通型鋼腳手架基本要求3u GB55023-2022通用規范u 4.4.16可調底座和可調托撐螺桿插入腳手架立桿鋼管內的間隙不應大于 2.5mm。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4.0.7 底座和托座應經設計計算后加工制作,其材質應符合規定,并應符合下列要求:u 1 底座的鋼板厚度不得小于 6mm,托座 U 型鋼板厚度不得小于 5mm,鋼板與螺桿應采用環焊,焊縫高度不應小于鋼板厚度,并宜設置加勁板;u 2 可調底座和可調托座螺桿插入腳手架立桿鋼管的配合公差應小于 2.5mm;u 3 可調12、底座和可調托座螺桿與可調螺母嚙合的承載力應高于可調底座和可調托座的承載力,應通過計算確定螺桿與調節螺母嚙合的齒數,螺母厚度不得小 30mm。可調托撐 五、普通型鋼腳手架基本要求3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可調托撐螺桿外徑不得小于 36mm,直徑與螺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梯型螺紋GB/T 5796.2、GB/T 5796.3 的規定。u 3.4.2 可調托撐的螺桿與支托板焊接應牢固,焊縫高度不得小于 6;可調托撐螺桿與螺母旋合長度不得少于 5 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 30 。u 3.4.3 可調托撐受壓承載力設計值 不應小于 40 kN kN,支托板厚不應小于 5。六搭設構造要求 六13、搭設構造要求 一般規定 u GB55023通用規范u 4.4.1腳手架構造措施應合理、齊全、完整,并應保證架體傳力清晰、受力均勻。u 4.4.2腳手架桿件連接節點應具備足夠強度和轉動剛度,架體在使用期內節點應無松動。u 4.43腳手架立桿間距、步距應通過設計確定。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1.1 腳手架的構造和組架工藝應能滿足施工需求,并應保證架體牢固、穩定。u 8.1.2 腳手架桿件連接節點應滿足其強度和轉動剛度要求,應確保架體在使用期內安全,節點無松動。u 8.1.3 腳手架所用桿件、節點連接件、構配件等應能配套使用,并應能滿足各種組架方法和構造要求。u 8.1.4 腳14、手架的豎向和水平剪刀撐應根據其種類、荷載、結構和構造設置,剪刀撐斜桿應與相臨立桿連接牢固;可采用斜撐桿、交叉拉桿代替剪刀撐。門式鋼管腳手架設置的縱向交叉拉桿可替代縱向剪刀撐。u 8.1.5 竹腳手架應只用于 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6.1.1 常用雙排腳手架結構的設計尺寸:常用雙排架尺寸 1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6.1.2 單排腳手架搭設高度不應超過 24m;雙排腳手架搭設高度不宜超過 50m,高度超過 50m 的雙排腳手架,應采用分段搭設等措施。l1、表中所示 2+2+20.35(kN/m2),包括下列荷載:2+2(kN/m15、2)為二層裝修作業層施工荷載標準值;20.35(kN/m2)為二層作業層腳手板自重荷載標準值。l2、作業層橫向水平桿間距,應按不大于 la/2 設置。l3、地面粗糙度為 B 類,基本風壓o=0.4kN/m2。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常用雙排架尺寸 1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2.1 作業腳手架的寬度不應小于 0.8m,且不宜大于 1.2m。作業層高度不應小于 1.7m,且不宜大于2.0m。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立桿 2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6.3.1每根立桿底部宜設置底座或墊板。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6.3.2 腳手架必須16、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鋼管底端不大于200mm處的立桿上。橫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立桿 2u 6.3.4單、雙排腳手架底層步距均不應大于2m。u 6.3.5 單排、雙排與滿堂腳手架立桿接長除頂層頂步外,其余各層各步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6.3.3 腳手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 1m。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 500mm。大于1m怎么辦?縱向:1跨高度方向:1步u JGJ13017、-2011安全技術規范u 6.3.6 腳手架立桿的對接、搭接應符合規定:1.當立桿采用對接接長時,立桿的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 500 mm;各接頭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 1/3;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立桿 2屋 面400500擋 腳 板外 排 立 桿10001500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2.當立桿采用搭接接長時,搭接長度不應小于 1m,并應采用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桿端距離不應小于100mm。u 6.3.7 腳手架立桿頂端欄桿宜高出女兒墻上端1m,宜18、高出檐口上端 1.5m。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立桿 2常規工字鋼懸挑:挑6層高度=18+1.5+1m=20.5m20m 需專家輪證!比縱向水平桿搭只要2個旋轉扣件!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縱向水平桿 3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6.2.1縱向水平桿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1 縱向水平桿應設置在立桿內側,單根桿長度不應小于3跨;1)兩根相鄰縱向水平桿的接頭不應設置在同步或同跨內;不同步或不同跨兩個相鄰接頭在水平方向錯開的距離不應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縱距的1/3順著建筑物:縱向水平桿垂直建筑物橫向水平桿 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縱向19、水平桿 3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2)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應等間距設置3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邊緣至搭接縱向水平桿桿端的距離不應小于100mm。u 3 當使用沖壓鋼腳手板、木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時,縱向水平桿應作為橫向水平桿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桿上;當使用竹笆腳手板時,縱向水平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橫向水平桿上,并應等間距設置,間距不應大于400mm。鋪竹串片腳手板的構造小橫桿在上面鋪竹串片腳手板的構造大橫桿在上面 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橫向水平桿 4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6.2.2 橫向水平桿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u 1 作業層上非20、主節點處的橫向水平桿,宜根據支承腳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應大于縱距的 1/2;u 2 當使用沖壓鋼腳手板、木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時,雙排腳手架的橫向水平桿兩端均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縱向水平桿上;u 6.2.3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腳手板 5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腳手板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u 1 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鋪實;u 2 竹串片腳手板等,應設置在三根橫向水平桿上。當腳手板長度小于2m時,可采用兩根橫向水平桿支承,但應將腳手板兩端與橫向水平桿可靠固定,嚴防傾翻。腳手板的鋪設應采用對接平鋪21、或搭接鋪設。腳手板對接平鋪時,接頭處應設兩根橫向水平桿,腳手板外伸長度應取130mm 150mm,兩塊腳手板外伸長度的和不應大于300mm(圖6.2.4 a);腳手板板搭接鋪設時,接頭應支在橫向水平桿上,搭接長度不應小于200mm,其伸出橫向水平桿的長度不應小于100mm(圖6.2.4 b)。u 3 竹笆腳手板應按。u 4 作業層端部腳手板探頭長度應取150mm,其板的兩端均應固定于支承桿件上。u 連墻件 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6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第6.4.1條:位置、數量應按方案設置。u 第6.4.2條:數量的設置,除滿足計算要求外,還應符合下表規定:u第 6.422、.3條:連墻件的布置應符合應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 300mm;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置,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應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應優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u 第 6.4.4條: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建筑物的層高,并不應大于4m。施工現場,較常見的開口型腳手架在哪里?升降機出入平臺口,2側 連墻件 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6u 第6.4.5條:連墻桿應呈水平設置,當不能水平設置時,應向腳手架一端下斜連接。u第 6.4.6條: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高度24m以上,應采用剛性連墻件與建筑物連接。u第623、.4.7 條: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墻件時應采取防傾覆措施。拋撐:應采用通長桿件,并用旋轉扣件固定;與地面的傾角應在 45-60之間;連接點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應在連墻件搭設后方可拆除。u 第 6.4.8條:架高超過40m且有風渦流作用時,應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墻措施。連墻件 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6幾種連墻桿錯誤連接方式第210頁,共210頁離主節點超過300mm,只連了內立桿超24m,柔性連接超24m,柔性連接,只連了內立桿超24m,柔性連接連墻件 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6幾種連墻桿正確的連接方式第210頁,共210頁要求連接內外立桿 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24、架 剪刀撐與橫向斜撐 7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6.6.1雙排腳手架應設置剪刀撐與橫向斜撐u 6.6.2雙排腳手架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應按表 6.6.2 的規定確定。每道剪刀撐寬度不應小于4跨,且不應小于 6m,斜桿與地面的傾角應在 4560度之間:2 剪刀撐斜桿的接長應采用搭接或對接,搭接應符合本規范第 6.3.6 條第款的規定:3 剪刀撐斜桿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 150mm。u 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剪刀撐與橫向斜撐 7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25、 6.6.3 高度在 24m 及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全立面連續設置剪刀撐;高度在 24m 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兩端、轉角及中間間隔不超過 15m的立面上,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剪刀撐與橫向斜撐 7u JGJ130-2011安全技術規范u 6.6.4 雙排腳手架橫向斜撐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u 1.橫向斜撐應在同一節間,由底至頂層呈之字型連續布置,斜撐的固定應1符合本規范第 6.5.2條第 2 款的規定;u 2.高度在 24m 以下的封閉型雙排腳手架可不設橫向斜撐,高度在 24m 以上的封閉型腳手架,除拐角應設置橫向斜撐外,中間應26、每隔6跨距設置一道。第 6.6.5 條:開口型雙排腳手架的兩端均必須設置橫向斜撐。六、搭設構造要求 作業腳手架 剪刀撐與橫向斜撐 7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2.5 作業腳手架底部立桿上應設置縱向和橫向掃地桿。u 8.2.6 懸挑腳手架立桿底部應與懸挑支承結構可靠連接;應在立桿底部設置縱向掃地桿,并應間斷設置水平剪刀撐或水平斜撐桿。落地腳手架構造型鋼懸挑腳手架 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架體構造 1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3.1 支撐腳手架的立桿間距和步距應按設計計算確定,且間距不宜大于 1.5m,步距不應大于 2.0m。u 8.3.2 支撐腳手架獨立27、架體高寬比不應大于3.0。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連墻件2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3.3 當有既有建筑結構時,支撐腳手架應與既有建筑結構可靠連接,連接點至架體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于 300mm,應與水平桿同層設置,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連接點豎向間距不宜超過 2 步;2.連接點水平向間距不宜大于 8m。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豎向剪刀撐3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3.4支撐腳手架應設置豎向剪刀撐,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 安全等級為 II 級的支撐腳手架應在架體周邊、內部縱向和橫向每隔不大于 9m 設置一道;2 安全等級為 I 級的支撐腳手架應在架體28、周邊、內部縱向和橫向每隔不大于6m 設置一道;3 每道豎向剪刀撐的寬度宜為 6m9m,剪刀撐斜桿與水平面的傾角應為4560。8.3.8 支撐腳手架剪刀撐或斜撐桿、交叉拉桿的布置應均勻、對稱。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豎向斜撐桿、交叉桿代替豎向剪刀撐4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當采用豎向斜撐桿、交叉拉桿代替豎向剪刀撐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 安全等級為II級的支撐腳手架應在架體周邊、內部縱向和橫向每隔6m9m 設置一道;安全等級為 I 級的支撐腳手架應在架體周邊、內部縱向和橫向每隔 4m6m 設置一道;每道豎向斜撐桿、豎向交叉拉桿可沿支撐腳手架縱向、橫向每隔 2 跨在相臨立桿間從29、底至頂連續設置;也可沿支撐腳手架豎向每隔 2 步距連續設置。斜撐桿可采用八字形對稱布置;u 2 被支撐荷載標準值大于 30kN/的支撐腳手架可采用塔型桁架矩陣式布置,塔型桁架的水平截面形狀及布局,可根據荷載等因素選擇。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豎向斜撐桿、交叉桿代替豎向剪刀撐5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當采用豎向斜撐桿、交叉拉桿代替豎向剪刀撐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 安全等級為II級的支撐腳手架應在架體周邊、內部縱向和橫向每隔6m9m 設置一道;安全等級為 I 級的支撐腳手架應在架體周邊、內部縱向和橫向每隔 4m6m 設置一道。每道豎向斜撐桿、豎向交叉拉桿可沿支撐腳手架縱向、橫30、向每隔 2 跨在相臨立桿間從底至頂連續設置;也可沿支撐腳手架豎向每隔 2 步距連續設置。斜撐桿可采用八字形對稱布置。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豎向斜撐桿、交叉桿代替豎向剪刀撐5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2 被支撐荷載標準值大于 30kN/的支撐腳手架可采用塔型桁架矩陣式布置,塔型桁架的水平截面形狀及布局,可根據荷載等因素選擇。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水平剪刀撐6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3.6 支撐腳手架應設置水平剪刀撐,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 安全等級為 II 級的支撐腳手架宜在架頂處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2 安全等級為 I 級的支撐腳手架應在架頂、豎向31、每隔不大于 8m 各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3 每道水平剪刀撐應連續設置,剪刀撐的寬度宜為 6m9m。u 8.3.8 支撐腳手架剪刀撐或斜撐桿、交叉拉桿的布置應均勻、對稱。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水平斜撐桿、交叉桿代替水平剪刀撐7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3.7 當采用水平斜撐桿、水平交叉拉桿代替支撐腳手架每層的水平剪刀撐時,應符合下列規定:u 1 安全等級為 II 級的支撐腳手架應在架體水平面的周邊、內部縱向和橫向每隔不大于 12m 設置一道;u 2 安全等級為 I 級的支撐腳手架宜在架體水平面的周邊、內部縱向和橫向每隔不大于 8m 設置一道;u 3 水平斜撐桿、水平交叉32、拉桿應在相臨立桿間連續設置。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水平桿 構造加強8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3.10 安全等級為 I 級的支撐腳手架頂層兩步距范圍內架體的縱向和橫向水平桿宜按減小步距加密設置。u 8.3.11 當支撐腳手架頂層水平桿承受荷載時,應經計算確定其桿端懸臂長度,并應小于 150mm。u 8.3.12 當支撐腳手架局部所承受的荷載較大,立桿需加密設置時,加密區的水平桿應向非加密區延伸不少于一跨;非加密區立桿的水平間距應與加密區立桿的水平間距互為倍數。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水平桿 構造加強8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3.10 安全等級33、為 I 級的支撐腳手架頂層兩步距范圍內架體的縱向和橫向水平桿宜按減小步距加密設置。u 8.3.11 當支撐腳手架頂層水平桿承受荷載時,應經計算確定其桿端懸臂長度,并應小于 150mm。u 8.3.12 當支撐腳手架局部所承受的荷載較大,立桿需加密設置時,加密區的水平桿應向非加密區延伸不少于一跨;非加密區立桿的水平間距應與加密區立桿的水平間距互為倍數。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可調底座和可調托撐9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3.13 支撐腳手架的可調底座和可調托座插入立桿的長度不應小于 150mm,其可調螺桿的外伸長度不宜大于 300mm。當可調托座調節螺桿的外伸長度較大時,34、宜在水平方向設有限位措施,其可調螺桿的外伸長度應按計算確定。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可不設置豎向、水平剪刀撐的條件10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1 搭設高度小于 5m,架體高寬比小于 1.5;u 2 被支承結構自重面荷載不大于 5kN/;線荷載不大于 8kN/m;u 3 桿件連接節點的轉動剛度應符合本標準要求;u 4 架體結構與既有建筑結構按本標準第 8.3.3 條的規定進行了可靠連接;u 5 立桿基礎均勻,滿足承載力要求。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滿堂支撐腳手架11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3.15 滿堂支撐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內部縱向和橫向每隔 635、m9m 由底至頂連續設置一道豎向剪刀撐,在頂層和豎向間隔不超過 8m 處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并應在底層立桿上設置縱向和橫向掃地桿。六、搭設構造要求 支撐腳手架 可移動的滿堂支撐腳手架12u GB51210-2016統一標準u 8.3.16 可移動的滿堂支撐腳手架搭設高度不應超過 12m,高寬比不應大于 1.5。應在外側立面、內部縱向和橫向間隔不大于 4m 由底至頂連續設置一道豎向剪刀撐。應在頂層、掃地桿設置層和豎向間隔不超過 2 步分別設置一道水平剪刀撐。并應在底層立桿上設置縱向和橫向掃地桿。u 8.3.17 可移動的滿堂支撐腳手架應有同步移動控制措施。七搭設現場的常見問題 七、搭設現場的常見36、問題 作業架1u 安全管理:腳手架工程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未經審批直接施工;u 設計計算:搭設方案設計計算不全面;u 構配件:鋼管、扣件質量不符合要求、鋼管未防腐處理;腳手板(竹架板)不符合要求;u 基礎及墊板:基礎沒有硬化不符合要求、腳手架首根立桿根部橫向墊板不符合要求;u 立桿:搭接、立桿上的接頭沒有交錯布置、腳手架的搭設高度未超過作業層;u 水平桿:腳手架縱向水平桿搭接和對接接頭未交錯布置、腳手架縱、橫向掃地桿設置不符合要求;u 主節點及連墻件:腳手架主節點處缺少小橫桿、腳手架缺少連墻件及搭接不符合要求、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兩端連墻件設置不夠;七、搭設現場的常見問題 作業架2u 剪刀撐及橫向斜撐:未設橫向斜撐、未設置剪刀撐或搭設不到位、跨越立桿的根數及搭接作法不符合要求;u 腳手板:設置不符合規定;u 通道:人行并兼作材料運輸的斜道不符合規定要求、施工區通過架體的門洞搭設不符合規定要求;u 安全防護:架體內水平網未封閉、內排桿與建筑物之間未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