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屋建筑用地管控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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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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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建筑用地管控方案 為進一步標準我鎮群眾及企業建房的審批管理,標準房屋建設的相關程序,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強化過程監管,落實監管責任,預防和制止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發生,根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文件的規定,結合我鎮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具體如下:實施對象 (一)農村住宅建設 1.在全鎮范圍內,目前所在村莊無條件進行成片改造的危房戶,在符合村莊規劃的情況下,可以向鎮政府提出翻建申請,填寫居民房屋翻建申請表,經審查批準后可以對原居住房屋進行翻建,降低危害程度,但不得擴建、加層,因鎮、村規劃或村間道路通行需要還應該盡量退讓;居住已建成的非危房及石結構房屋,因居住條件不能滿足2、現有需求的,可向鎮政府提出房屋加層及翻建申請。 2.在鎮區規劃區外,原房屋倒塌,在本村范圍內無其他房屋,現借用、租用他人房屋居住的無房戶及因原居住房屋困難或不能翻建,且該村目前無條件進行成片改造、無法對無房戶進行集中安置的,在符合村莊規劃的情況下,持有合法用地手續的無房戶,可以向鎮政府提出建設申請,填寫居民建房規劃申請表。對鎮區規劃區內的無房戶,給予支持購置晉南經濟適用房。 3.對已形成的街面、道路兩側,有合法用地手續的空地,在符合道路規劃的前提下,可以向鎮政府提出建設申請,填寫居民建房規劃申請表,建筑立面、占地面積及建筑層數要與周邊建筑物相協調,且不影響兩側及相鄰居民生活和出行的方便,建筑設3、計圖紙必須送由鎮改造辦審批。 4.原那么上新建地塊底層面積不得超過107平方米,第二層以上的單層建筑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不超過407平方米(包括樓梯間),總層數不超過3層(樓梯間不計入總層數),層高不得高于14米;拆舊翻新地塊底層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第二層以上的單層建筑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不超過470平方米(包括樓梯間),總層數不超過3層(樓梯間不計入總層數),層高不得高于14米。 (二)企業用地建設 在全鎮范圍內,為進一步支持企業的開展壯大,標準用地行為,確因企業生產開展需要,可以向鎮政府提出建設申請,填寫企業用地建設規劃申請表,依照程序申請建設。 1.持有4、合法用地手續的企業,在不影響道路規劃控制的前提下,可在批準的用地范圍內新建、擴建、翻建和加層生產廠房、自用辦公樓、工人宿舍及倉庫等。 2.對已建成多年的企業,在不影響道路規劃控制的前提下,可對舊廠區范圍內原有的生產廠房、自用辦公樓、工人宿舍和倉庫等進行翻建或加層,但不得新建、擴建。 3.因擴大經營規模的需要,必須使用新用地進行建設的企業,該新用地在符合鎮總體規劃和已組織用地手續報批的前提下,經相關部門核查后,可采取容缺候補的方式提出建設申請。 4.新建、擴建、翻建、加層的建筑物都必須退讓道路規劃控制線,建筑立面、占地面積及建筑層數等情況的設計圖紙必須送鎮改造辦審批。 5.經批準同意建設的企業,5、不得改變批準的用途,不得變相建設小產權房。 申請流程及時限 (一)農村住宅建設申請 1.申請人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村委會召開由村兩委及監委會人員參加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申請對象并形成會議紀要(下村干部必須參加會議,與會人員簽到表作為附件同時報送),經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點不少于3個)無異議后以報告形式報送工作點審核。 2.工作點對申請對象的家庭情況,房屋情況,居住條件進行調查核實,由下村干部、點長在村會議紀要上簽署意見后于每個雙月的10號前連同相關材料報送鎮改造辦(國土所)。 3.國土資源所于每個雙月的10號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對象的用地位置、手續及相關材料的核實。 4.規劃建設辦6、于每個雙月的10號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對象擬建房(翻建)位置的規劃核對。 5.審查小組每雙月25號前召開用地申請審查會議,確定擬同意申請對象。 6.通知擬同意申請對象到鎮改造辦領取申請表,填報完整并補齊完善權屬來源手續(該事項15個工作日內完成,因申請對象不能及時提供材料的除外)。 7.由鎮改造辦匯總每期擬同意申請對象的情況呈送鎮黨政聯席會研究審批。 8.經審核批準后,對申請用地進行宗地圖測量,確認用地紅線范圍。 9.申請對象交納根底設施配套費(根據金井鎮城市根底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規定執行),領取批準建設手續,7個工作日內由鎮相關部門聯合到現場放樣后,方可開工建設。 10.房屋建設到地基7、完工,業主需向鎮改造辦(國土所)提出核樣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樣無異前方可繼續建設。 (二)企業用地建設申請 1.申請企業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村委會召開由村兩委及監委會人員參加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申請對象并形成會議紀要(下村干部必須參加會議,與會人員簽到表作為附件同時報送),經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點不少于3個)無異議后以報告形式報送工作點審核。 2.工作點對企業的申請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由下村干部、點長在村會議紀要上簽署意見后于每個月的10號前連同相關材料報送鎮改造辦(國土所)。 3.國土資源所于每個月的10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對象用地位置、手續及相關材料的核實。 4.規劃建設辦于每個8、月的10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對象擬建房(翻建)位置的規劃核對。 5.審查小組每個月20號前召開用地申請審查會議,確定擬同意申請對象。 6.通知擬同意申請對象到鎮改造辦領取申請表,填報完整并補齊完善相關材料(該事項5個工作日內完成,因申請對象不能及時提供材料的除外)。 7.由鎮改造辦匯總每期擬同意申請對象的情況呈送鎮黨政聯席會研究審批。 8.經審核批準后,對申請用地進行宗地圖測量,確認用地紅線范圍。 9.申請對象交納根底設施配套費(根據金井鎮城市根底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規定執行),領取批準建設手續,7個工作日內由鎮相關部門聯合到現場放樣后,方可開工建設。 10.房屋建設到地基完工,業主需向9、鎮改造辦(國土所)提出核樣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樣無異前方可繼續建設。 申報材料 (一)申請報告、村會議紀要、公示(原件及照片); (二)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企業申請不用提供); (三)合法用地手續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原房屋全景照片4張(可看到四鄰房屋,新建不用提供); (五)建房申請表; (六)測繪成果宗地圖; (七)其他權屬證明文件及戶籍關系證明;材料報送時應附帶身份證、戶口簿(全本)、用地手續(全本)原件以備核對。 職責分工 (一)村(社區)委會職責:堅持一戶一宅原那么,根據先急后緩的準那么,摸清申請對象的情況,先考慮有迫切建房需求的對象,召開村兩委會,確定每期申請對象;配合工作點、國10、土所、規劃建設辦、執法中隊做好調查、核對、測量、放樣、核樣及制止“兩違工作;房屋建設前向執法中隊進行備案登記;做好房屋建設用地管理的宣傳工作;對批準建設的房屋進行跟蹤管理,及時糾正存在問題,做好存在問題的建房業主思想工作,并上報工作點 (二)工作點職責。對村兩委會通過的申請對象的家庭情況、房屋情況、現居住條件等進行調查核實;批準建設用地的放樣、核樣工作;做好制止“兩違工作,對批準建設的房屋進行跟蹤管理,及時糾正存在問題,并上報改造辦(國土所)。 (三)改造辦(國土所)職責。對工作點核實后的申請對象用地位置、手續及相關材料進行核對,將符合申請條件對象的情況報送規劃建設辦;匯總擬同意申請對象的情況11、上報鎮黨政聯席會;建設申請表的發放、收回及相關材料的存檔工作;根底設施配套費的收取工作;牽頭做好批準建設用地的測量、放樣、核樣工作,對批準建設的房屋進行跟蹤管理,及時糾正存在問題;對出現“兩違建設的村,根據實際情況,向鎮領導組提出暫停審批建房申請的建議。 (四)規劃建設辦職責。核對申請位置的規劃情況;聯同國土所做好批準建設用地的測量、放樣、核樣工作,對批準建設的房屋進行跟蹤管理,及時糾正存在問題。 (五)行政執法中隊職責。聯同國土所、規劃建設辦對批準建設用地的放樣、核樣工作;做好制止“兩違工作,對批準建設的房屋全過程進行監管,對存在超規劃紅線、私自加層、超面積建設的行為,依法予以制止并組織強制12、撤除。 (六)鎮紀委職責。對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在審批、監管過程中存在不認真負責、弄虛作假、玩忽職守的行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房屋建設用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此項工作的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配合,形成部門聯動機制,落實好房屋建設用地管理工作。 (二)職責明確、有序推進。各村、部門要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那么,嚴格把關,認真負責,及時處理核實申請情況,按照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相關工作,切實幫助解決危房戶、無房戶及企業開展的建設需求。 (三)嚴格要求、落實責任。各村、部門工作人員要加強自身勤政廉13、政建設,把好廉潔自律關,在審批、監管過程中認真負責,不弄虛作假、不玩忽職守、不“吃、拿、卡、要,對存在問題的工作人員按照市、鎮制定的行政問責規定進行責任追究,觸犯刑事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四)加強宣傳、做好引導。要正確宣傳房屋建設用地管理工作,切實提高群眾合法用地、標準建房的意識,對建房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細致解釋,引導群眾按規定進行建房申請及建設,防止產生新的“兩違行為 內容總結(1)拆舊翻新地塊底層面積不得超過120平方米,第二層以上的單層建筑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不超過470平方米(包括樓梯間),總層數不超過3層(樓梯間不計入總層數),層高不得高于14米(2)對出現“兩違建設的村,根據實際情況,向鎮領導組提出暫停審批建房申請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