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大型土方開挖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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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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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池塘大型土方開挖施工方案編制單位:-公司項目部審核:批準: 建設單位:負責人:1、編制依據及原則1.1本工程施工主要依據設計變更、現場情況及其它資料。1。2現行國家及行業施工技術標準等.1。3本工程主要依據規范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22002)以及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2、工程概況本工程為-有限公司項目部施工。工程位于-區,交通便利。該工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為大型土方開挖調運工程:將池塘開挖面積分成西邊、東北角、東南角三塊,東南角開挖土方全部定為翻斗車外運土方,將土運至廠區路以西北頭;西邊用長臂挖掘機二倒至西圍擋基礎和綠化帶整平,東北角用長臂2、挖掘機二倒至池塘以北土坑,臨時放置,待水分適當后回填至池塘以北土坑.3、安全保證體系由現場施工人員組成領導小組,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班前安全教育。領導小組組成如下:組長:* 成員:4、質量保證體系項目經理: 質量技術負責人:5、 施工技術要求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和民用建筑物、構筑物的大型基坑(槽)、管溝以及大面積平整場地等機械挖土。2 施工準備 2。1 主要機具: 2.1。1 挖土機械有:長臂挖掘機、推土機、鏟運機、翻斗汽車等. 2。1。2 一般機具有:鐵鍬(尖、平頭兩種)、手推車、小白線或20號鉛絲和鋼卷尺以及坡度尺等。 2.2 作業條件: 2.2.1 土方開挖前,應根據施工方案的要3、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下、地上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2.2。2 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制線(樁)、標準水平樁及開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并辦完預檢手續。 2.2.3 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志,并要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錯挖或超挖。 2。2.4 開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溝時,應根據當地工程地質資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開挖面以下0。5m,然后才能開挖。 2。2.5 施工機械進入現場所經過的道路、橋梁和卸車設施等,應事先經過檢查,必要時要進行加固或加寬等準備工作。 2.2。6 選擇土方機械,應根據施工區域的地形與作業條件、土的類別與4、厚度、總工程量和工期綜合考慮,以能發揮施工機械的效率來確定,編好施工方案。 2。2。7 施工區域運行路線的布置,應根據作業區域工程的大小、機械性能、運距和地形起伏等情況加以確定. 2。2.8 在機械施工無法作業的部位和修整邊坡坡度、清理槽底等,均應配備人工進行。 2.2.9 熟悉圖紙,做好技術交底.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確定開挖的順序和坡度分段分層平均下挖修邊和清底 3。2 坡度的確定: 3。2。1 在天然濕度的土中,開挖基礎坑(槽)、管溝時,當挖土深度不超過下列數值規定時,可不放坡,不加支撐。 3.2。1。1 密實、中密的砂土和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砂土)一1.0rn。 3.2.1。25、 硬塑、可塑的粘質粉土及粉質粘土一1。25m。 3.2。1。3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粘性土)-1。5m。 3。2.1。4 堅硬性粘土一2。0m. 3.2.2 超過上述規定深度,在5m以內時,當土具有天然濕度、構造均勻、水文地質條件好,且無地下水,不加支撐的基坑(槽)和管溝,必須放坡。邊坡最陡坡度應符合表l-3的規定. 各類土的邊坡坡度 表13邊 坡 坡 度 (高寬)各類土坡頂無荷載坡頂有靜載坡頂有動載1 中密的砂土11.0011。2511.502 中密的碎石類土 (充填物為砂土)10.7511.0011.253 硬塑的輕亞粘土10。6710.7511.004 中密的碎石類土 (6、充填物為粘性土)10.5010。6710。755 硬塑的亞粘土、粘土10。3310.5010。676 老黃土10。1010。2510。337 軟土 (經井點降水后)11.00- 注:當有成熟經驗時,可不受本表限制. 3。2.3 使用時間較長的臨時性挖方邊坡坡度,應根據工程地質和邊坡高度,結合當地同類土體的穩定坡度值確定.如地質條件好,土(巖)質較均勻,高度在10m以內的臨時性挖方邊坡坡度應按表14確定: 各類土的挖方邊坡坡度 表1-4項次土 的 類 別邊坡坡度 (高寬)1砂土 (不包括細砂、粉砂)11。2511。152堅 硬10.7511.003硬 塑11。011。254充填堅硬、硬塑性粘土17、0。511.005充填砂土11.0011。50 注:當有成熟經驗時,可不受本表限制。 3。2.4 挖方經過不同類別土(巖)層或深度超過10m時,其邊坡可做成折線形或臺階形。 3.2.5 城市挖方因鄰近建筑物限制,而采用護坡樁時,可以不放坡,但要有護坡樁的施工方案. 3。3 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合理確定開挖順序、路線及開挖深度. 3.3.1 采用推土機開挖大型基坑(槽)時,一般應從兩端或頂端開始(縱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頂端,暫時堆積,然后再橫向將土推離基坑(槽)的兩側。 3。3。2 采用鏟運機開挖大型基坑(槽)時,應縱向分行、分層按照坡度線向下鏟挖,但每層的中心線地段應比兩邊稍高一些,8、以防積水。 3。3。3 采用反鏟、拉鏟挖土機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其施工方法有兩種; 3.3。3.1 端頭挖土法:挖土機從基坑(槽)或管溝的端頭以倒退行駛的方法進行開挖。自卸汽車配置在挖土機的兩側裝運土。 3。3.3.2 側向挖土法:挖土機一面沿著基坑(槽)或管溝的一側移動,自卸汽車在另一側裝運土. 3。3.4 挖土機沿挖方邊緣移動時,機械距離邊坡上緣的寬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溝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過5m時,應按專業性施工方案來確定。 3.4 土方開挖宜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隨時作成一定坡勢,以利泄水。 3。4。l 在開挖過程中,應隨時檢查槽壁和邊坡的狀態。深度大于1。5m時,根9、據土質變化情況,應做好基坑(槽)或管溝的支撐準備,以防坍陷。 3.4.2 開挖基坑(槽)和管溝,不得挖至設計標高以下,如不能準確地挖至設計基底標高時,可在設計標高以上暫留一層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暫留土層:一般鏟運機、推土機挖土時,為20cm左右;挖土機用反鏟、正鏟和拉鏟挖土時,為30cm左右為宜。 3.4。3 在機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應配合人工隨時進行挖掘,并用手推車把土運到機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時用機械挖走。 3。5 修幫和清底.在距槽底設計標高50cm槽幫處,抄出水平線,釘上小木撅,然后用人工將暫留土層挖走.同時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用小線或鉛絲),檢查距槽邊尺寸10、,確定槽寬標準,以此修整槽邊。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3。5。1 槽底修理鏟平后,進行質量檢查驗收。 3.5。2 開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場地有條件堆放時,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應一次運走,避免二次搬運。 3。6 雨、冬期施工: 3.6.1 土方開挖一般不宜在雨季進行,否則工作面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分期完成。 3。6。2 雨期施工在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應注意邊坡穩定。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坡度,或設置支撐。同時應在坑(槽)外側圍以土堤或開挖水溝,防止地面水流入.經常對邊坡、支撐、土堤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3。6.3 土方開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須在冬期施工時,其施工方法11、應按冬施方案進行。 3。6.4 采用防止凍結法開挖土方時,可在凍結以前,用保溫材料覆蓋或將表層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應根據當地氣溫條件確定.一般不小于30cm。 3.6.5 開挖基坑(槽)或管溝時,必須防止基礎下基土受凍。應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適當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溫材料覆蓋。如遇開挖土方引起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地基和基礎暴露時,應采取防凍措施,以防產生凍結破壞.4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柱基、基坑、基槽、管溝和場地的基土土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嚴禁擾動。 4。2 允許偏差項目,見表l5。土方工程的挖方和場地平整允許偏差值 序號項 目允許偏差 (mm)檢 驗 方 法12312、表面標高長度、寬度邊坡偏陡+0 50-0不允許 用水準儀檢查 用經緯儀、拉線和尺量檢查 觀察或用坡度尺檢查表155 成品保護 5。1 對定位標準樁、軸線引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板等,挖運土時不得撞碰、也不得在龍門板上休息。并應經常測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標高和邊坡坡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定位標準樁和標準水準點也應定期復測和檢查是否正確. 5。2 土方開挖時,應防止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和變形。必要時應與設計單位或建設單位協商,采取防護措施,并在施工中進行沉降或位移觀測. 5.3 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并應及時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13、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置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在敷設有地上或地下管線、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采取措施,以防止損壞管線,造成嚴重事故。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l 基底超挖:開挖基坑(槽)管溝不得超過基底標高。如個別地方超挖時,其處理方法應取得設計單位的同意,不得私自處理。 6。2 基底未保護:基坑(槽)開挖后應盡量減少對基土的擾動.如遇基礎不能及時施工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30cm土層不挖,待做基礎時再挖。 6.3 施工順序不合理:應嚴格按施工方案規定的施工順序進行土方開挖施工,應注意宜先從低處開挖,分層、分段依次進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6.4 施工機械下沉:施工時必須了解土質和地下水位情況。推土機、鏟運機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鏟土;挖土機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機械自重下沉。正鏟挖土機挖方的臺階高度,不得超過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6。5 開挖尺寸不足,邊坡過陡:基坑(槽)或管溝底部的開挖寬度和坡度,除應考慮結構尺寸要求外,應根據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寬度,如排水設施、支撐結構等所需的寬度。 6.6 雨季施工時,基槽、坑底應預留30cm土層,在打混凝土墊層前再挖至設計標高。7 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7。1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7.2 土方開挖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