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城鎮區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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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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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城(鎮)區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重大坍塌事故的慘痛教訓,切實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按照*省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方案*市城區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決定在我區城區及鎮政府所在地范圍內開展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全面清查整治違法建設2、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及公共建筑安全風險隱患,突出問題導向,采取堵漏洞補短板等有效防范措施、堅決遏制增量、有序化解存量,堅決遏制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二、目標任務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理念,以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極端負責的態度,嚴厲打擊建設系統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深入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和行政審批行為,完善建筑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提升建筑施工和房屋使用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為保障經濟社會平穩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三、清查范圍、內容和整治重點(一)清查范圍:*區城區及鎮政府所在地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建立清查工作臺賬。(二)清查內容:3、1.房屋建筑基本情況:既有房屋建筑,要查清房屋建筑的地址、所有權(使用權)、用途、建筑面積、層數、建設年代、結構類型、改建擴建情況、設計施工情況、安全隱患情況等;在建房屋建筑,要查清開工時間、進度、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結構類型等。2.房屋建筑審批情況:既有房屋建筑,要查清房屋建筑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竣工驗收、改建擴建報批、用途變更、消防、工商登記、特種行業等全流程行政許可信息;在建房屋建筑,要查清房屋建筑立項、用地、規劃、施工許可等規劃建設階段行政許可信息。(三)整治重點:1.未依法辦理立項手續的房屋建筑;2.違法占地建設的房屋建筑;3.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4、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房屋建筑;4.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5.無資質設計、施工的房屋建筑;6.未辦理竣工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7.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違法改擴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隔群租等情形);8.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的房屋建筑;9.存在第1-8項問題情形并違規取得消防、工商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記以及其他生產經營許可,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的房屋建筑,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房屋建筑。四、工作安排(一)動員部署階段(202*年3月15日前)。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5、面動員部署,結合職能職責,制定具體舉措,明確目標任務、工作要求,層層壓緊壓實責任,確保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實處。(二)全面清查階段(202*年5月30日前)。堅持屬地管理和行業主管原則,各鎮街、各相關部門要對照9方面排查重點,對城(鎮)區內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每棟排查建筑均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臺賬,要逐一清查建筑立項、用地、規劃、施工、消防、特種行業等建設及運營相關的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并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臺賬,同步建立電子數據臺賬。每棟建筑審批及建設運營情況要建檔立卡,實施動態監管。全面摸底工作應于202*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面摸底時,各單位要逐街逐棟逐戶排查各類隱患問題6、。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問題,逐項建立隱患問題臺賬,依法依規實施整改。對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無資質設計、施工,未辦理竣工驗收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違法改建擴建,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可能發生坍塌等問題情形的房屋建筑,各單位要與區住建局協同配合,嚴格按照法定責權,壓實隱患問題整改責任,逐項制定整改方案,逐項跟蹤整改情況,逐項實施問題銷號;對存在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制定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實施整改。第一階段對城(鎮)區內所有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隱患問題排查應于2027、*年5月30日前完成。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請于202*年5月30日前,將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報區領導小組辦公室(0911-6216880)。(三)全面整治鞏固階段(202*年6月30日前)。自然資源分局、區住建局、城管執法局協調相關部門對清查中發現的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問題,依法依規實施整改,逐一形成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方案,制定具體措施,落實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明確完成時限,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要深入分析清查整治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各成員單位請于202*年5月30日前,將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完成情況8、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四)督導檢查階段(202*年11月30日前)。領導小組將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清查整治工作進行全過程督促指導。對工作推進緩慢、問題隱患整治不徹底、不到位的鎮街和有關部門,要進行約談、通報。督導檢查不分階段,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開展。各鎮街、各行業主管單位要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對本行業、本領域清查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推動工作落實。以上各階段可根據實際情況同步推進,邊摸底、邊清查、邊整治,確保責任明晰、措施落地、閉環管理、整改到位。五、工作職責(一)區城管執法局會同區住建局、自然資源分局督促實施清查整治工作;對全區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資料進行匯總9、上報;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各類問題,對全區清理整治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二)各鎮街對清查整治工作負屬地管理責任,對城(鎮)區內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的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進行全面清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三)區應急管理、住建、經發、公安、消防、自然資源、行政審批、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既有和在建建筑立項、用地、規劃、建設、施工、消防、特種行業等建設及運營相關的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的清查整治工作。對存在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制定整改措施,確保整改到位;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實施整改。(四)區10、教體、衛健、文旅、民政、民宗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開展學校(幼兒園)、醫療衛生機構、文體場館、景區、汽車站、商場、賓館、飯店、養老院、宗教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全面清查整治,對以上場所(建筑)產權人和使用人存在的違法違規建設行為的,要責令整改,確保房屋建筑使用安全;存在違法違規審批行為的,要與城管執法、應急管理、住建、經發、公安、消防、行政審批、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做好溝通銜接,共同推進、落實整改。六、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區城(鎮)區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城(鎮)區范圍內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的全面領導。領11、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執法局,主任由區城管執法局局長兼任,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推進。各成員單位依據職能開展本行業、本領域的清查整治工作。(二)夯實部門責任。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開展此次專項清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強化責任擔當,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細化責任分工,組織協調專項清查工作,研究重大事項,解決重點難題,扎實開展工作,確保清查效果。(三)嚴格工作落實。各成員單位要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及時查處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落實建筑物所有人和使用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要督促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對于在清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依法依規堅決查處,杜絕監管執法12、寬松軟等問題。對屬于其他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問題,要及時移送,并建立跟蹤督辦、完善記錄、及時反饋等機制。(四)強化督促指導。對城(鎮)區房屋建筑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進展慢、推透扯皮、排查不實的,將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將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領導干部,將嚴肅問責。(五)加強信息報送。各成員單位要抓緊動員部署,及時啟動并有效推進清查整治工作,每月22日前將本行業、本領域當月專項清查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工作統計表(詳見附件)以書面及電子版格式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成員單位對照附表2的任務分工,請于3月19日前將責任人和聯絡員名單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