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群體群塔作業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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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90646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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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鑫地花園商住小區 塔吊群體作業專項方案塔吊群體作業專項方案編制人: 職務(稱):審核人: 職務(稱):批準人: 職務(稱):批準部門(章): 日期:目錄一、工程概況2二、塔吊布置情況2三、塔吊的頂升、附著2四、塔吊交叉作業概況3五、塔吊交叉作業安全措施3六、塔吊指揮人員安全措施3七、安全措施4八、塔吊機組安全施工措施4九、應急預案5一、工程概況本工程位于包頭市新都市區;北至沙河西街,西至經十四路,南至緯十四西路,東至經二十一路。用地面積46476。6,容積率2。5%。本項目由5#69#1011#五棟地下1層地上25層住宅、1315#兩棟8層住宅、14#一棟11層住宅、1#23#478六棟沿街商2、鋪2層、1216兩棟業主委員會物業社區服務中心用房及地下1層停車庫組成.是一個集居住、商業及配套于一體的綜合性高檔住宅小區,規劃總建筑面積133881.98.二、塔吊布置情況本工程樓棟多而集中,塔吊同時施工作業,根據現場塔吊布置的實際情況,編制此方案。現場共布置六臺塔吊,塔吊采用2臺QTZ63,布置在9樓和11樓,塔吊臂長為50米;2臺QTZ40,布置在10樓和14樓,14#樓塔吊臂長為40米,10樓塔吊臂長為47米;2臺QTZ50,布置在5樓和6#樓,塔吊臂長為50米。塔吊性能詳見QTZ系列自升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六臺塔吊分別設置于如圖所示位置(詳見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及塔吊基礎定位詳圖)。3、根據本工程塔吊使用實際情況以及建筑物總平面布置,同時考慮到群塔作業協調工作及防碰撞,現將各臺塔吊的頂升高度暫定如下:5樓塔吊29米6#樓塔吊29米9樓塔吊35米10#樓塔吊24米14#樓塔吊24米11#樓塔吊35米三、塔吊的頂升、附著1、塔吊的頂升、附著,各塔錨固高度與吊鉤高度關系技術要求詳見塔吊使用說明書.具體操作可根據實際施工進度隨時進行塔吊的附著。2、塔吊施工作業時,六臺塔吊合理安排安全交差。處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與低位塔吊處于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一個標準節,保證塔吊安全運轉.四、塔吊交叉作業概況1、塔吊交叉作業: 裙房高度以下作業時,5#樓塔吊、6#樓塔吊、9樓塔吊;4、10樓塔吊、14#樓塔吊、11#樓塔吊間交叉作業。2、根據現場布置實際情況,整個塔吊大臂旋轉半徑范圍內無高壓電線.五、塔吊交叉作業安全措施1、施工過程中各臺塔吊的安全高差不得小于6m。2、相互交叉的塔吊運轉時吊鉤繩與大臂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m。3、吊裝發生矛盾時各塔塔司和信號工要做到安全禮讓,原則上輕鉤躲讓,低塔讓高塔,后運轉讓先運轉,輕塔讓重塔等,不得有意阻礙其它塔吊運轉。4、嚴禁多臺塔吊同時在交叉區域內吊裝作業。5、各臺塔吊的大臂回轉時,小車的安全幅度為20m,嚴禁在此幅度外轉臂.6、各塔吊的起重臂或平衡臂進入交叉區域時,塔司、指揮人員及監護人員都要精力集中,回轉不得使用高速,要做到一慢、5、二看、三通過.7、塔司機在做每一個動作之前都要先聽信號工發出的指令。六、塔吊指揮人員安全措施1、施工單位為每臺塔吊配備專職指揮人員.指揮、監護哨、塔機司機均配備對講機,保持通線聯絡暢通。塔吊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定期復驗,定期體格檢查,并將上崗證及查驗結果報項目技術安全部門備案。未經技術安全部門負責人同意不得變動。2、施工單位在各塔吊交叉區域內設立監護人員,每棟樓的作業層面只設立一名指揮,防止令出多人,造成混亂碰撞。 3、監護人員負責交叉作業塔吊的安全運轉,監督各塔吊指揮人員的動作指令,發現指揮錯誤或存在碰撞隱患時及時向塔吊指揮和塔司發出停止信號。 4、監護人員要專人負責,佩帶明顯標志,站在明6、顯位置,發出的信號要區別于指揮人員的信號。 5、指揮人員和塔司要服從指揮監護人員的指揮監護信號.6、指揮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指揮人員與監護人員嚴禁私自串頻聊天。7、指揮人員和指揮信號必須旗語、哨音(對講機聲音)同時進行。 8、任何非塔吊指揮人員不得指揮塔吊運轉。 9、各塔吊的指揮人員應從佩帶的袖標或安全帽上明顯區別開,不得混合指揮其它塔吊。 10、塔吊指揮人員應嚴格遵守“塔吊十不吊”的規范,嚴禁違章指揮。11、塔吊指揮人員合理安裝吊裝,避免施工班組之間發生糾紛。塔吊指揮人員、掛鉤人員必須固定,上班前、交接班時及班后要嚴格檢查鋼絲繩及各種吊具等。若已達到報廢標準,必須及時更7、換,并做好記錄。七、安全措施1、合理設置各臺塔吊的吊物區,嚴禁在交叉區域內設置塔吊吊物區。 2、根據塔吊的安全高差合理安排施工進度,提前安排塔吊頂升附著計劃. 3、夜間施工時提供足夠的照明條件。 盡量避開夜間施工,項目部吊裝作業安排在光線好的白天作業.4、保證塔吊機組有足夠的正常維修、保養時間. 5、協調好塔吊的安全高差.八、塔吊機組安全施工措施1、機組人員應嚴格遵守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2、機組人員應嚴格遵守塔式起重機“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操作。 3、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上塔作業。 4、塔吊司機要明確本塔吊指揮人員佩帶的標志。 5、塔司要服從哨工的指揮信號,不得擅自操作。 68、對錯誤的指揮信號和非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有權拒絕操作。 7、嚴禁非塔吊司機上塔操作。 8、塔吊每次運轉前,機組人員必須進行空運轉,確保塔吊正常運轉。 9、起升、回轉、變幅應分別進行操作,嚴禁多項操作同時進行。 10、塔吊運轉完畢要將大鉤提升到最高限度,小車拉回起重臂根部,起重臂順向風源;如其它塔吊仍在運轉,起重臂停放位置不得影響其它塔吊的正常運轉。 11、各塔吊應分別安裝警示燈和警示旗,塔司做每個動作之前應先觀察周圍塔吊起重臂位置,確保安全后再進行操作。12、項目部定期召開塔吊安全工作會議,對塔吊司機、指揮人員及指揮監護人員作特殊的安全交底,與塔吊分包及塔司簽訂安全協議書,責任落實到人.九9、應急預案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塔吊施工事故主要體現在: 高空墜落、物體打擊、塔吊坍塌事件。1、高空墜落事故應急求援措施、去除傷員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在搬運和轉送過程中,頸部和軀干不能前屈或扭轉,而應使脊柱伸直,絕對禁止一個抬肩一個抬腿的搬法,以免發生或加重截癱。、創傷局部妥善包扎,但對疑顱底骨折和腦脊液漏患者切忌作填塞,以免導致顱內感染。、頜面部傷員首先應保持呼吸道暢通,撤除假牙,清除移位的組織碎片、血凝塊、口腔分泌物等,同時松懈傷員的頸、胸部鈕扣。若舌已后墜或口腔內異物無法清除時,可用12號粗針穿刺環甲膜,維持呼吸.、復合傷要求平仰臥位,保持呼吸道暢通,解開衣領扣。、周圍血管傷,壓10、迫傷部以上動脈干至骨骼。直接在傷口上放置厚敷料,繃帶加壓包扎以不出血和不影響肢體血循環為宜,常有效。當上述方法無效時慎用止血帶,原則上盡量縮短使用時間,一般以不超過1小時為宜,做好標記,注明上止血帶時間。、有條件時迅給予靜脈補液,補充血容量。、快速平穩地送醫院救治。、對事故現場要注意保護,以便調查組調查。、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調查組處理,并做好傷員及家屬的善后工作.2、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求援措施、發生物體打擊事故,要迅速啟動項目求援小組,及時停止阻斷事故源的工作和作業,防止事故的擴大,并根據傷害的性質和程度,利用現場的一切條件,實施相應的救護措施。、及時速報上級預案指揮部,傷勢嚴重的應及時撥打1211、0 求救。、出血性外傷應及時采取應急止血措施,避免傷員因失血過多造成生命危險。、骨折性傷員,在挪動傷員時冷靜小心,采取正確的方法救護避免傷勢擴大。、脊椎骨折傷員要保證傷員平穩臥姿式,嚴禁采用抱、拉、抬、背、搭腿等方法處理,以防脊髓受傷導致傷情加重,以致造成癱瘓。、對事故現場要注意保護,以便調查組調查。、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和調查組,開展調查處理,并做好傷員及家屬的善后工作。3、塔吊坍塌事故的應急措施、搶救人員和組長一起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碰斷的高、低壓電線是否帶電;塔吊構件、其他構件是否有繼續倒塌的危險;確定有無人員傷亡情況;商定搶救方案后,副組長向項目總工請示匯報批準,然后組織實施。、搶險人員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進行警戒不準閑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語。、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低壓電氣線路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搶救人員在排除繼續倒塌或觸電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系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扎,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對傾翻變形塔吊的拆卸、修復工作應請塔吊廠家來人指導下進行。、塔吊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后,項目經理立即召集副經理、技術員、安全員和塔吊司機組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查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定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4、成立應急小組.組織機構如下:組長:周樹生成員:裴長海 牛犇 郭建輝 賈強 韓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