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翰林壹品群塔作業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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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檔就在這里-各類專業好文檔,值得你下載,教育,管理,論文,制度,方案手冊,應有盡有-鹽城翰林壹品四期住宅小區群塔作業施工方案江蘇建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0日目 錄1.編制依據32。工程概況33.塔吊選型及布置位置34.群塔作業防碰撞措施34。1群塔運行原則 34。2群塔作業防碰撞措施 45。群塔作業人員職責56。群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67。相關安全操作規程78.附圖101。編制依據1。1工程施工組織設計;1。2工程施工圖紙;1。3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1。4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JGJ80-91;1.5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1.6建筑2、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85;1.7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1。8塔吊使用說明書;1.9國家及公司等有關的法律、政策、文件。2.工程概況本工程高層住宅為全現澆剪力墻結構。結構安全等級為二級,抗震等級為三級,建筑抗震設防類別為丙類,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地下室為兼顧人防與人防工程。基礎:采用樁承臺、基礎梁、筏板鋼筋混凝土基礎,筏板厚度300mm、350mm、400mm。3.塔吊選型及布置位置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并結合現場施工條件,本工程垂直運輸設備采用QTZ63型塔吊承擔主體施工的垂直運輸任務,住宅樓均勻布置,共計7臺,以確保主體結構施工時垂直運輸要求。塔吊3、布置在18#、19#、21、22#、26#、27#、29#樓住宅樓(具體平面位置詳見附圖)。本塔吊主要技術性能為:最大起重量為3噸,最小工作幅度2.5米,最大工作幅度56米,獨立組裝高度40.5米,附著式最大起升高度達到220米;均能夠滿足本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要求.4.群塔作業防碰撞措施由于本工程主體結構施工期間最多有7臺塔吊擔當垂直運輸任務,存在較多的交叉作業區域情況,為了加強塔式起重機在群塔作業中的管理,預防和減少機械事故(件)的危害的發生,保護職工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特編制本工程群塔作業施工方案:4。1群塔運行原則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觀察高塔的運行情況后再運行。后塔讓先塔:在兩4、塔臂交叉區域內運行時,后進入該區的塔吊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吊。動塔讓靜塔:在兩塔臂交叉區域作業時,在一塔吊臂無回轉,小車無行走時,動塔應避讓靜塔。輕車讓重車:兩塔吊同時運行時,無荷載或荷載較輕的塔吊要避讓荷載重的塔吊。客塔讓主塔:按各塔在現場的作業區域,若塔臂伸入非本塔區域為客塔,應主動避讓主塔。塔吊交叉頂升時應先頂高塔,后頂低塔,保證各塔的安全距離。塔吊運行中,以上若干情況同時存在,應按以上的順序原則執行。4.2群塔作業防碰撞措施(1)因氣候的異常變化或夜間施工,均有可能發生塔吊起重臂與相鄰塔吊鋼絲繩的碰撞情況,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避免相臨塔吊同時在交叉作業面上工作.各區段須配備取得操作證5、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時能兼顧鄰塔的作業位置,以避免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碰撞高位塔吊的鋼絲繩。同時,還要注意天氣風速的變化,當風力達到6級以上(包括6級)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遇霧天或照明環境不良時應停止作業。(2)多塔作業時,各機指揮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圍內同時吊運,要合理安排吊運時間,使各臺塔吊能夠充分利用各自空間工作。(3)信號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作業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信號不清不準吊;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吊物上站人不準吊;埋在地下物不準吊;斜拉斜牽物不準吊;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不準吊;零碎物無容器不準吊;吊裝6、物重量不明不準吊.(4)必須對塔式起重機司機與信號工配備對講機,對講機要統一設定頻道,并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改頻率,要專機專用,不得轉借。(5)信號工、塔式起重機司機要相對固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換。(6)信號工在指揮過程中,必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鉤與轉臂過程,同時還須環顧相臨塔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提示鈴聲。(7)必須在塔機起重臂、平衡臂端、塔帽頂端安裝紅色閃光燈和紅色旗幟。(8)停機時塔式起重機在回轉范圍內無障礙物的情況下,吊鉤要起升到5米位置,將小車回收到臨近塔身10米處。起重臂按順風向停置。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時,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9)如遇突然7、停電或出現故障時,為使大臂不影響其它塔吊工作,減少碰撞危險。要用手動裝置調整大臂朝向,在回轉齒圈處設置障礙固定大臂,無手動回轉裝置只能先固定大臂,但周圍塔吊要避讓該塔.(10)有發生碰撞可能的各塔(區段)之間,必須簽訂安全協議,明確規則。若因為一方原因不遵守防碰撞措施要求,發生碰撞并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如因為雙方或多方原因發生碰撞造成的一切損失,經總包部與雙方或多方共同協商解決,糾其原因、查明責任,按各方責任大小進行不同的經濟賠償。(11)塔式起重機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地方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塔式起重機操作證,并經入場三級教育和應知應會考試合8、格后方可上崗.5.群塔作業人員職責5.1塔司職責(1)所有塔司均須持證上崗,嚴禁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操作起重機。(2)塔吊實行“定人、定機、定崗”,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司機不得允許非本臺起重機司機進行操作.(3)司機在正常作業中,應只服從佩戴有統一標志的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對其它人員發布的任何信息嚴禁盲從。 (4)在作業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司機不得操作起重機(十不吊原則):被吊物重量超出機械性能范圍不準吊;指揮信號不清不準吊;吊物下方有人不準吊;吊物上站人不準吊;埋在地下物不準吊;斜拉斜牽不準吊;松散物捆綁不牢不準吊;零散小件不裝容器不準吊;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規范不準吊;六級(含六級)以上強風9、不準吊. (5)在作業中必須有兩個以上指揮人員,當指揮人員發出指揮信號時,方可操作。在作業的全過程中,必須有指揮人員的指揮才能操作,嚴禁無指揮操作,更不允許不服從指揮信號,擅自操作.沒有接到明確的指揮信號,不得起鉤或落鉤。信號工職責(1)指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經考試合格并持有主管部門發給的指揮證的人員擔任。(2)在起重作業中,指揮人員是唯一的直接發布命令者,嚴禁無證人員指揮,不得在工作期間內進行嬉戲打鬧。(3)指揮人員必須了解所指揮作業的起重機的性能。(4)作業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指揮人員指揮通一臺起重機時:所有指揮人員必須佩戴相同標志;各指揮人員必須使用同一種指揮信號;作業中,只允許一人對10、司機的操作發出指揮信號,嚴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對司機發指揮信號。其它指揮人員互相傳遞指揮信號。利用通訊設備進行指揮時,所有指揮人員所使用的通訊設備中,只允許有兩個信號工與司機使用通信設備的頻率相同;指揮人員之間必須有良好的配合,特別是在起重機作業時,由一個指揮人員替換另一個指揮人員時,相互交接的指揮人員必須事先聯系好才能進行交接,絕對不允許兩人同時指揮、間斷指揮或無指揮作業。(5)指揮人員必須了解每項作業的內容和要求。(6)起重機的工作條件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時,指揮人員不得指揮作業。(7)指揮人員要監督職權所轄范圍內的作業人員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工作服和作業鞋。 (8)在作業現場,各種指揮11、信號只能用來指揮起重機作業,嚴禁胡亂使用. (9)指揮人員在作業中,必須集中精力從事專項的指揮工作,不得作任何兼項的工作。6.群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1)加強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項目部要養成專人負責本項工作,對塔司、信號工進行安全教育,除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規程外還要遵守本方案要求,信號工和塔司不僅要觀察起吊物,還要觀察是否會與相鄰近塔吊刮碰,大臂或起重繩與障礙物有碰撞危險時要留有安全距離,要安全禮讓.當有碰撞危險時避讓原則(順序)是“動塔讓靜塔。前臂讓后臂,低塔讓高塔,空載讓重載”。(2)防止信號混淆造成誤操作。各塔吊信號工要佩戴不同標志,使用不同哨音,信號不明不準操作,信號工要站在塔司能看見12、的地方指揮,有條件必要時使用對講機指揮。(3)遇惡劣天氣必須采取措施塔司要經常檢查回轉制動的可靠性,一般風力條件應能控制在臂有,當風力達到5級時,要及時鎖好大臂,停止作業,當有霧及夜間照明不良時停止作業。(4)停電或故障時須采取的措施如需停電必須提前通知塔司,待塔吊鎖好大臂后方可停電,如遇臨時停電或故障使塔吊大臂朝向周圍塔吊作業,為減少碰撞危險,要用手動裝置調整大臂朝向后在齒圈處設置障礙固定大臂,無手動回轉裝置只能及時固定大臂,但周圍塔吊要禮讓該塔。(5)在各塔大臂立體交叉作業范圍內,各小車之間加強信號指揮,特別是信號指揮員,必須與其它塔吊的信號指揮員保持必要的聯系,以便隨時了解周圍塔吊的運轉13、狀況,從而避免發生兩塔吊小車掛鉤相撞事故。(6)塔機施工運行前,必須向有關工種及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塔機施工運行過程中,必須由現場指揮人員進行施工全過程安全監控,每臺塔吊必須配備2名信號員。(7)各塔吊必須在塔機停止運行時,必須將小車吊鉤收至最高點和大臂的根部,以防止塔機遇刮風作自由旋轉發生事故。所有塔吊必須定期保養、維護.(8)塔機在運轉工程中,不準中途改用未經約定的指揮信號種類,在需要更換時,必須是塔吊停止運轉,指揮人員與塔吊司機取得聯系,并經雙方認可才能更換.(9)為防止低塔吊大臂撞擊高塔吊塔身,低塔塔臂必須小于兩塔吊之間的凈距。為保證作業安全,塔司作業時,一定要認真操作,再服從14、信號工的同時,一定要按照“抬頭看前”、“回頭看后”“兼顧左右這一原則操作塔機,兼顧其它塔吊作業情況,防止塔臂碰撞到小車吊索。(10)塔吊交叉作業較多,信號指揮人員必須全面觀察指揮,嚴防塔吊吊物時鋼絲發生碰撞.(11)指揮信號工工作時應保證指揮到位,保證起、落吊物時周圍人員的安全。吊物就位時,下面必須用墊木墊好,不得應硬拉應硬扯,并嚴格遵照安全操作規程和“十不吊”原則進行作業。(12)安全員必須定期組織塔司、信號工及有關人員的安全教育.7.相關安全操作規程7.1塔式起重機(1)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2)檢查各主要螺栓的緊固情況,焊縫及主角鋼無15、裂縫、開焊等現象.(3)操作系統、電氣系統接觸良好,無松動、無導線裸露等現象。(4)配電箱在送電前,聯動控制器應在零位。合閘后,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5)所有電氣系統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每20m做一組接地不得與建筑物相連,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6)起重機各部位在運轉中1m內不得有障礙物.(7)塔式起重機操作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或試車,確認無誤后方可投入生產。7.2安全操作(1)司機必須按所駕駛塔式起重機的起重性能進行作業。(2)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機修復,嚴禁帶病作業和在運轉中進行維修和保養.(3)司機必須在穿著指揮信號服的人員指16、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和操作命令進行操作。操作前應發出音響信號,對指揮信號辨別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相應緊急措施.(4)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值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5)操作時司機不得閑談、吸煙、看書報或作其它與操作無關的事情,不得擅離操作崗位。(6)當吊鉤滑輪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時應用低速起升。(7)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時,可用自動其使之緩慢下降.(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時,高度限位器調整為:吊鉤滑輪組與對應的最低零件的距離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7、1.5m。(9)嚴禁用吊鉤直接懸掛重物。(10)操縱控制器時,必須從零點開始,推倒第一檔,然后逐級加檔,每檔停12S,直至最高檔.當需要傳動裝置在運動中改變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拉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逆向操作,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對慢就位檔有操作時間限制的塔式起重機,必須按規定時間使用,不得無限制使用慢就位檔.(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時,重物應高于其所跨越障礙物高度至少100mm。(12)起吊重物時,不得提升懸掛不穩的重物,嚴禁在提升的物體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異形構件時必須用鋼絲繩捆綁牢固,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約50cm停住,確定制動、物料綁扎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升。(13)起18、重機在夜間工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14)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懸吊在空中。(15)操作室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16)起重機嚴禁乘運或提升人員。起落重物時,重物下方嚴禁站人。(17)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遇有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起重機發生漏電現象;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18)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19)多機作業時,應避免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時,必須保證臂19、桿的垂直安全距離和起吊物料時相互之間的安全距離。(20)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多次變幅后,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時的額定負荷,對超負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7。3停機后檢查(1)塔式起重機停止操作后,必須選擇塔式起重機回轉時無障礙物地位置及臂順風向停機,并收回吊鉤。(2)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離不大于5m為止,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時,司機必須搬開手柄,松開制動,以便起重機能在大風吹動下順風向轉動。(3)必須將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電箱總閘,收拾好工具,關好操作室及配電室的門窗,拉斷其它閘箱的電源,打開高空指示燈。(4)在無安全防護欄桿的部位進行檢查、維修、加油、保養等工作,必須系好安全帶.(5)作業完畢后,吊鉤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位置上。鹽城翰林壹品工程項目部江蘇建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元月十八日8. 附圖-精品 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