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各地口徑青島國稅局解答建筑業營改增的15個問題稅收籌劃-稅務籌劃技巧方案實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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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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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分享有價值的經驗技巧,用有限的時間去學習更多的知識!【營改增各地口徑】青島國稅局解答建筑業營改增的15個問題【稅收籌劃,稅務籌劃技巧方案實務】問題1:施工現場建設的臨時設施能否一次性抵扣?答:為了保證施工正常進行,建筑企業大多需要在施工現場建設一些臨時性的簡易設施,比如工棚、物料庫、現場辦公房等。臨時設施雖然也屬于不動產的范疇,但存續時間短,施工結束后即要拆除清理,其性質與生產過程中的中間投入物更為接近。因此,對于施工現場的修建的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建筑物和構筑物,視同自產產品連續用于再生產,允許其一次性抵扣進項稅。問題2:甲供工程中甲供材的比例有沒有規定或限制?答: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2、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對于工程發包方采購的比例沒有限制。問題3:本公司同時有多個建筑工程項目,是否可以分不同項目分別適用簡易計稅或一般計稅?答:同一個公司不同工程項目可以選擇不同的計稅方法。不同的老項目也可以分別選擇不同的計稅方法。問題4:建筑服務簡易征收下扣除的分包款,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再抵扣嗎?答: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扣除銷售額取得的屬于增值稅扣稅憑證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因此,建筑服務簡易征收下扣除的分包款,不可以再抵扣。對于按不同項目分別適用簡易計稅或一般計稅的納3、稅人要注意劃分。問題5:2016年5月1日前,我公司前期已經部分結算的項目,未收完款項,還未開票,5月1日后怎么辦?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11號公告,納稅人在地稅機關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補開發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問題6:如工程合同1億元,開工前收到預付工程款30%即3000萬元,應計增值稅297.3萬元,但按進度當月僅需購進500萬元的材料,只取得進項稅額49萬元,其余材料在以后月份才陸續購進,造成當月銷項稅額很大而相應進項稅抵扣很小,如何處理?答:增值稅的抵扣政策實行的是憑票抵扣政策,其進項稅4、額的抵扣所屬期并不一定和其產生的收入互相匹配,納稅人應做好材料的采購計劃,加強進項管理,避免由于進項稅額的延遲抵扣而帶來資金積壓或者在后期形成較大的留抵稅額。問題7:一個項目甲方和乙方簽訂了合同,施工許可證上注明的開工日期在4月30日前,5月1日后乙方又與丙方簽訂了分包合同,丙方是否能能夠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答:根據財稅(2016)36號文規定,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丙方提供的建筑服務業務實質來看,是在為甲方的建筑老項目提供建筑服務,所以按照政策規定,丙方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問題8:營改增前已經完工的項目,與業主進行了工程結算,已開具建筑業營業稅發票和繳納5、營業稅的,但業主拖欠工程款,營改增后收到工程款的如何處理?答:在4月30日前,企業應按照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繳納營業稅并開具營業稅發票。營改增后在收到工程款時不需繳納增值稅。問題9:建筑業外地預繳的稅款有抵減時限嗎?答: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可以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轉下期繼續抵減。暫無抵減時限。問題10:對于選擇簡易計稅項目且存在分包的建筑工程項目,納稅人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是否需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進行開具?答:對于選擇簡易計稅且存在差額扣除的建筑服務收入,納稅人使用新系統6、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不使用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進行開具,而應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11:企業購買商品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注意什么?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16號公告)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上述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問題12:建筑施工企業(總包7、方)接受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服務企業開具的貨物增值稅發票,是否可以差額繳稅?答: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試點納稅人,接受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服務企業開具的貨物增值稅發票,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以差額繳稅。1.扣除分包款的憑證:開具貨物(工程材料)的增值稅發票中要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所在縣(市、區)和項目名稱。2.總包方與分包方簽訂的合同中,有分包方提供工程材料的條款約定(包括材料名稱、數量及預算金額)。問題13:銷售電梯并安裝如何繳納增值稅,電梯養護按何稅目征稅?答:一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自產、外購均可)納稅人對安裝運行8、后的電梯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包括對電梯進行日常清潔、潤滑等保養服務。問題14:建筑企業簽訂建筑合同后以內部授權或者三方協議等方式,授權其集團內其他單位提供建筑服務的,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并開具發?答:授權集團內其他第三方為發包方提供建筑服務,并由第三方直接與發包方結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繳納增值稅并向發包方開具增值稅發票,與發包方簽訂建筑合同的建筑企業不繳納增值稅。發包方可憑實際提供建筑服務的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解決了業務流、資金流、發票流“三流”不完全一致的問題。問題15:2017年5月1日后,市北區建筑企業在李滄區提供建筑服務,是否需要預繳?9、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第11號公告精神,同一地級行政區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需要在項目地預繳稅款。因此,自2017年5月1日起,青島市內所轄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不需要預繳稅款,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稅款。 來源:青島國家稅務局 整理:TPSZSMART 摘自營改增政策大輔導建筑業一般納稅人專項輔導總而言之,企業財務人員通過稅收籌劃,將稅收杠桿的制約導向功能有機地融會到企業財務決策和戰略選擇中,以期優化企業市場價值取向,促使企業整體理財行為的科學化,最終實現企業的最大效益。同時,隨著稅收籌劃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稅收籌劃風險應該受到更多的關注。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定要針對具體的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企業的風險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風險管理措施,為稅收籌劃的成功實施做到未雨綢繆。本文由梁志飛老師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