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扣件質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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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編號:891486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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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建筑扣件質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整治范圍;整治目標;整治步驟和階段性目標;整治措施;工作任務分工;整治相關要求幾個方面進行闡述。其中,主要內容包括:全縣建筑扣件生產企業生產的各種規格型號的建筑扣件產品、消滅無照、無證生產現象、企業負責人的質量意識明顯提高、所有扣件生產企業全部具有生產許可證、出廠檢驗設備齊全、80%以上企業達到國家質檢總局規定的“b級企業質量信用標準”要求、全縣建筑扣件抽查實物質量合格率達到90%以上、調查摸底和檢查階段、督促企業整改和宣傳階段、自驗收階段、驗收階段、對全縣的扣件生產企業無論證照有無,進行全面清底檢查、進一步明確扣2、件企業的監管責任人、向企業負責人宣傳產品質量法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對照生產許可證條件對企業的生產工藝、生產流程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企業下達的各種行政文書要及時歸入監管檔案,以備查考、加大與規模較大的企業的聯系溝通、工作任務分工,明確職責、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責任,加強督導、加強合作,協調聯動、加強宣傳,營造氛圍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貫徹落實4.24省政府產品質量專項整治(高陽)會議精神,認真解決在扣件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進一步提升扣件產品質量水平,推動全縣建筑扣件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縣扣件產3、業現狀和市政府關于印發*市建筑扣件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全縣建筑扣件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一、整治范圍 全縣建筑扣件生產企業生產的各種規格型號的建筑扣件產品。 二、整治目標 (一)消滅無照、無證生產現象。 (二)企業負責人的質量意識明顯提高,建立質量保障、質量責任追究、產品(原料)進銷臺帳及產品質量追溯等制度。 (三)所有扣件生產企業全部具有生產許可證,并能持續保持獲證生產條件。 (四)出廠檢驗設備齊全,所有出廠的扣件產品必須按規定實現批批檢驗,檢驗記錄齊全,數據真實可靠,確保出廠產品質量合格。 (五)80%以上企業達到國家質檢總局規定的“b級企業質量信用標準”要求。 (4、六)全縣建筑扣件抽查實物質量合格率達到90%以上。 三、整治步驟和階段性目標 此次建筑扣件的專項整治工作從20*年8月1日開始,到20*年11月30日結束。 (一)調查摸底和檢查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 要全面掌握全縣扣件(無論證照有無)生產企業狀況,建立和完善企業的監督檔案和企業臺帳,具體企業臺帳參見附件1,對企業檢查的關鍵內容見附件2,在清查的同時對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當場能夠改正的,當場口頭督促企業整改;對當場不能改正的一般性問題,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同時對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對有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要立案查處,從嚴從重處罰,需要吊銷生產許可證的要依據有關規定依法實施吊銷;對無證5、生產企業要立即責令其停產,未獲證之前堅決禁止生產;對無照生產企業堅決取締。 (二)督促企業整改和宣傳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 針對第一階段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并對無證企業進行巡視,是否有生產的跡象,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企業抓緊時間整改,對企業出廠產品檢驗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向企業負責人宣傳產品質量法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提高產品質量決心,不斷提高企業負責人的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增強企業的自律意識和誠信意識。 (三)自驗收階段(9月30日至10月31日) 對全縣已經達到生產許可的各項條件和整治要求的生產企業,由縣政府組織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內容一方面6、要對企業的生產條件、各項質量記錄、出廠產品檢驗情況以及監管人員發現的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另一方面要對監管人員監管檔案、監管記錄進行檢查。對未達到要求的企業加大監管力度,責令企業停產整頓。 (四)驗收階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對全縣扣件生產企業的監管情況驗收合格后,向*市建筑扣件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驗收。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驗收標準和實施細則組織質監、工商等部門對全縣(市、區)的整治成效進行驗收。 四、整治措施 (一)對全縣的扣件生產企業無論證照有無,進行全面清底檢查,徹底摸清轄區內的生產企業現狀,建立和完善企業的監管檔案和企業臺帳。 (二)進一步明確扣件企業的監管責任7、人。在企業廠區的入口處懸掛監管責任人姓名、聯系方式和監管等級和頻次。 (三)向企業負責人宣傳產品質量法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等各法律法規和國家提高產品質量決心,不斷提高企業負責人的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增強企業的自律意識和誠信意識。 (四)對照生產許可證條件對企業的生產工藝、生產流程進行全面檢查,從企業的原材料進廠到產品出廠的質量控制過程、記錄進行驗證,對出廠產品檢驗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五)對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責令企業限期整改,要對企業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對有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要立案處理,從嚴從重處罰,需要吊銷生產許可證的要依據有關規定依法實施吊銷;對無證生產企業要立即責令其停產8、,未獲證之前堅決禁止生產,并督促其辦理生產許可證;對無照生產的企業堅決取締。 (六)對企業下達的各種行政文書要及時歸入監管檔案,以備查考。 (七)加大與規模較大的企業的聯系溝通,了解該行業的產品、標準和技術創新進展,加強研究行業的內部規則,以及時調整監管思路。 五、工作任務分工 質監部門。對獲證企業達不到要求或不按標準組織生產的,責令其立即停產整頓,并指導、幫助企業盡快規范,使生產工藝達到標準要求,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提高產品質量。對無證生產企業進行嚴厲處罰。 工商部門。依法打擊流通領域銷售假冒偽劣扣件違法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取締制假售假窩點;接受其他部門建議,依法吊銷違法企業營業執照等工作。 9、安監部門。負責對企業安全生產進行監管,確保安全生產。 環保部門。對企業環保進行監管,對不能達標的要限期整改達到要求,對不積極整改或通過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關停。 公安部門: 為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警力保障,對阻擾執行公務、暴力抗拒執法的,依法予以嚴懲。對涉嫌犯罪行為的偵辦工作。 電力部門。負責對無證無照企業的斷電工作。 六、整治相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為加強對扣件整治的領導,縣政府成立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政府辦分管副主任、縣質監局局長為副組長,質監局、工商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局、電力局有關領導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縣扣件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10、統一部署有關重要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質監局,作為縣整治領導小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質監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分工,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整治目標,要將整治任務和目標逐級落實,要為專項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兒技術裝備保障,做好充分準備。 (二)強化責任,加強督導。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對產品質量負總責、各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加強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產品質量風險預警和監控機制,指揮扣件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監督管理責任制。要“打擊、整治、幫扶、規范、發展”多措并舉,把工作的落11、腳點放在“提升產品質量水平,打造優質產品生產基地”上。縣政府領導小組對各有關部門的整治工作定期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好各項整治任務目標,同時每月要將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匯總報告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加強合作,協調聯動。各有關部門要嚴格依照有關法律,圍繞本整治行動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各司其職,協同配合,重拳出擊,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的綜合打擊局面和強大的打擊合力。無論是牽頭部門還是配合部門,都要在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群策群力,積極工作,對假冒偽劣重要的重點區域,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聯手進行地毯式的打擊查處;要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涉嫌構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按規定移送公安機關;對制假售假重大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嚴懲。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新聞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及時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偽劣產品的行為。大力宣傳打擊整治成效,宣傳法律法規,提高全民質量意識和法律意識,形成“假冒偽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圍。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公布舉報電話,方便群眾舉報,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專項整治工作。 第 7 頁 共 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