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石化醫院綜合樓工程項目HSE二級安全培訓記錄表(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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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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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HSE二級安全培訓記錄項目名稱撫順石化醫院綜合樓工程主 持 人馮海山培訓地點施工現場培訓時間2012年4月1日培訓內容: 安全工作許可證管理標準(一) 1 目的通過執行一個正式的安全工作許可證授權程序,從而確保對非常規工作/危險作業的控制和安全運行。本標準給非常規工作/危險作業提供了控制和協調的指導方針,從而也為界區之間的連接提供了安全的方案;通過對安全工作許可證進行跟蹤來建立一個系統化的管理體系。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塔里木油田甲乙方各單位。3 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工作許可證系統:用于確保有關工作得以授權,確保所有相關各方認知工作情況,確保所有工作的執行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一種2、文件系統。3.2 申請人:通常是施工組織者; 3.3 批準人:是生產單位的負責人;3.4 關閉:安全工作許可證在完成使命后,要由申請人和批準人雙方簽字關閉。表明該工作已經按照安全工作許可證的要求完成,且相關區域可以恢復到正常的運行狀態。4 安全工作許可證覆蓋范圍4.1 在業主所有管轄區域內或已經交付給業主的在建裝置區域內,進行下列情形的工作必須使用安全工作許可證。4.2 在進行的工作中如果包含下列工作,需要同時附帶特種作業許可證,具體要求執行相關安全管理標準:工業動火;進入受限空間;挖掘工作;臨時用電;管線打開;吊裝作業;高處作業。5 程序 5.1 申請人;5.2 安全工作許可證申請要求;安全3、工作許可證應由批準人在完成書面審核和現場檢查后簽發。批準人簽字后代表工作可以進行。5.3 工作危害識別/風險評估; 5.3.1 申請人應針對每份許可證進行一次工作危害識別/風險評估。范圍應包括所有的作業內容、交叉作業界面、與相關方的協調、圖紙、交底會議和工作類型/工作時間以及其它與作業相關的資料。工作危害識別/風險評估可在生產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的指導下進行。5.3.2 工作危害識別/風險評估是安全工作方案的基礎。在安全工作方案中應針對每一個危害提出風險消除、削減、控制措施。5.6 會議審核:收到申請人的工作許可申請,批準人應組織申請人、生產、安全等相關人員召開審核會議。5.7 實地檢查;5.8 4、安全材料和設備;5.9 質量管理。6 安全工作許可證的審批與取消; 6.1 安全工作許可證審批;6.2 安全工作許可證未審批;6.3 安全工作許可證取消;6.4 安全工作許可證的延期和關閉;6.4.1 延期;6.4.2 關閉/結束;7 安全工作許可證的使用 7.1 安全工作許可證使用的原則參加培訓人員項目HSE二級安全培訓記錄項目名稱撫順石化醫院綜合樓工程主 持 人馮海山培訓地點施工現場培訓時間2012年4月1日培訓內容: 安全工作許可證管理標準(二)7.1.1 不是通過許可證本身,而是通過落實許可證所確定的工作程序和安全措施來確保安全。在執行安全工作許可證程序時,必須嚴格落實以下資料中的安全5、要求:項目HSE例卷(許可);工作危害識別/風險評估;安全工作方案;會議審核的結論和要求;與相關方協調、溝通所達成的協議。7.1.2工作危害識別/危險評估和安全措施只適用于特定區域的系統、設備和一段指定的時間段,如果工作時間超出許可證有效時限或工作地點改變,工作危害識別/風險評估將失去其價值和效力,必須停止作業,重新辦理安全工作許可證。7.1.3在工作實施期間,申請方必須時刻持有有效的安全工作許可證的第一聯,并將安全工作許可證、附帶的其它特種作業許可證的原件和安全工作方案置于工作場地的明顯之處。7.1.4 生產單位應將安全工作許可證的副本張貼于控制室或現場值班室,生產單位負責人有責任使其員工清6、楚本區域內正在實施的工作。7.1.5當安全工作許可證的第一聯和副本已分發后,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安全工作許可證作廢,必須收回所有副本,加作廢標志,不能私自損毀和丟棄。應保持許可證的聯號。7.1.8當正在進行的工作出現緊急情況或已發出緊急撤離信號時, 所有的許可證將立即失效,必須辦理新的安全工作許可證方可恢復工作。7.1.9工作區域擁有者(操作人員、生產單位或施工單位的監督人員)有權隨時檢查安全工作許可證的時效性以及安全措施的符合性。安全工作許可證被撤銷代表工作停止。7.2 安全工作許可證分發原則: 正本(白色) - 正本放在作業現場; 第一副本(黃色)-現場負責人/控制室/現場監理; 第二副本(7、粉色)-相關方; 第三副本(藍色)-批準人/許可證發出方。7.3安全工作許可證的存檔工作完成后,正本由申請人簽字關閉后交還生產單位,生產單位將正本和第一副本存檔,一般保存一年,有受限空間作業的保存兩年。生產單位現場只保留最近十天的安全工作許可證。8 安全工作許可證系統的審核安全工作許可證系統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管理審核,并將其納入工藝安全審核系統。參加培訓人員項目HSE二級安全培訓記錄項目名稱撫順石化醫院綜合樓工程主 持 人馮海山培訓地點施工現場會議室培訓時間2012年4月1日培訓內容: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標準(一)1 目的闡述高處作業預防墜落的三步法,消除墜落隱患,防止墜落事故,以及消除或降低墜落8、發生后的傷害。2 范圍本標準適用于我單位各項目部所管轄的施工隊班組。3 職責3.1作業人員的職責:1) 持有經審批有效的高處作業許可證進行高處作業;2) 作業前,充分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過程中危害因素及相應對策處理措施;3) 對違反本標準強令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4) 作業過程中如發現情況異常或感到不適等情況,應發出信號,并迅速撤離現場。3.2 監護人的職責1) 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急救知識;2) 監護人必須核實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并隨時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落實不夠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9、;3) 監護人應配備必要的救護用具,嚴禁離崗,不得做與監護無關的工作;4) 認真檢查高處作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器具并符合安全標準,監督施工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及時制止高處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4 術語和定義4.1高處作業是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位置進行的作業。4.7 個人墜落防護系統防止從作業平面墜落的系統。該系統包括錨固點、連接裝置、全身安全帶等。4.8 墜落隱患 可能造成墜落的條件或狀況。參加培訓人員項目HSE二級安全培訓記錄項目名稱撫順石化醫院綜合樓工程主 持 人馮海山培訓地點施工現場會議室培訓時間2012年4月1日培訓內容: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標準(二)5原則與要求5.1按以下10、順序選擇最佳的墜落防護措施:1)盡可能把工作安排在地面上進行,避免高處作業;2)安裝固定的圍欄和扶手,防止墜落發生;3)用工作平臺,如腳手架或提升平臺;4)把安全帶調整到一定的長度,使作業人員不能接近高處作業區域的邊緣;5)使用帶緩沖的防墜落裝置,如全身式安全帶和系索。5.2.1第一步是消除墜落隱患。5.2.2第二步是墜落預防。 5.2.3第三步是使用合適的墜落制止裝置。6 高處作業的準備6.1 高處作業人員的基本要求1) 經醫生診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嚴重關節炎、手腳殘廢以及其他禁忌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酒后不得從事高處作業。2) 作業人員應熟悉并掌握高處作業的11、操作技能,并需經培訓合格。6.3 人員培訓 由現場安全人員為所有進行高處作業的人員提供培訓。7 作業安全措施 7.1 人員墜落的防護 7.2 腳手架要求:7.2.1 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有關規程和標準的要求,搭架人員必須經特殊工種培訓并考核合格,做到持證上崗。7.3 高處作業嚴禁上下投擲工具、材料和雜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作業點下方要設安全警戒區,要有明顯的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各種大小工具要有防掉繩,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內。不得上下同時進行垂直高處作業,如需分層進行作業,中間應有隔離措施。7.4 高處作業人員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結構物(如石棉瓦、木板條等)上進行作業,不得坐在平臺12、孔洞邊緣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網內休息。樓板上的孔洞應設堅固的蓋板或圍欄等臨邊防護措施。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的條件下,嚴禁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撐、檁條、挑架、挑梁、砌體、不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30米以上的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有專人負責的通訊裝置。8 高處作業許可證(見附錄A)8.1 高處作業許可證的審批凡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高處作業由施工負責人擬定高處作業方案和施工措施,填寫高處作業許可證,由站隊長(車間主任)審批。參加培訓人員項目HSE二級安全培訓記錄項目名稱撫順石化醫院綜合樓工程主 持 人馮海山培訓地點施工現場會議室培訓時間2012年4月1日培訓內容: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13、標準(三)8.2 高處作業許可證的取消生產單位和施工單位的現場監督發現作業時能滿足安全標準要求,有權將高處作業許可證抽走并告知施工單位。這種情況一旦出現,必須立即停工,在保持現場安全的情況下,通知批準人許可證被取消的原因。當高處作業的現場條件、作業內容、天氣等發生變化時,施工單位必須停止工作,通報生產單位,并重新申辦高處作業許可證。8.3 高處作業許可證期限在會議審核時確定,并在許可證上明確標注,超過此期限,必須重新辦理許可證。8.4 高處作業許可證的分發高處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放在作業現場;第二聯放在值班室或現場監督處;第三聯由生產單位留存。 參加培訓人員項目HSE二級安全培訓記錄項目14、名稱撫順石化醫院綜合樓工程主 持 人馮海山培訓地點施工現場培訓時間2012年4月1日參加人員培訓內容: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標準(一)范圍:本標準適用于建筑施工等過程中,臨時性使用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的作業。本標準適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需要從現場固定的電氣開關、配電室及配電箱等引接出的臨時性用電線路的安裝和使用。職責: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由施工單位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施工單位負責人審核及生產單位現場負責人批準后實施。生產部門是臨時用電的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是臨時用電的監督部門。臨時用電作業必須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必要時15、編制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和應急措施。臨時用電許可證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提出申請,生產單位現場負責人批準。原則:臨時用電必須執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安全工作許可、上鎖掛簽測試等程序。在開關上引接、拆除臨時用電線路時如果有裸露帶電部分,其前級開關必須斷電上鎖。任何不符合安全規范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臨時性用電線路和設備不得投入使用。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必須由電氣工程師或專業電工進行。所有的臨時用電線路必須采用耐壓等級不低于500V絕緣導線。所有的臨時配電箱都必須標上電壓標識和危險標識。室外的臨時用電配電盤、箱及開關、插座應設有安全鎖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16、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1.5m。所有的臨時用電都必須設置接地保護,接地電阻小于4歐姆。在潛在的潮濕區域和戶外、臨時建筑的電源插座必須使用漏電保護器。所有的臨時用電需要與帶電的電路、設備連接時,必須由現場負責人批準;必須采取預防措施,制止未經授權的人員接近任何帶電的線路。所有的臨時用電拆、接線路的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好個人防護。架空線路和地面走線:使用周期在一個月以上的臨時用電線路,應采用架空線方式安裝,要求: 在起重機和設備進入的區域內不允許使用架空線路;架空線必須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及其它設17、施上;一般情況下,不得在架空線路上進行接頭連接,如果必須接頭則須進行結構支撐,確保接頭不承受拉、張力; 臨時線架空時,廠區內不得低于2.5m,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m。使用周期在一個月以下的臨時用電線路,可采用架空線或地面走線方式,要求: 所有的地面走線須設有走向標記和安全標志;在必須橫跨道路或有重物擠壓危險的路段,需將相應線路穿硬管保護,硬管必須固定;當位于交通繁忙區域或重型設備經過的區域時,應用混凝土件對其進行保護,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要避免布置在已知或將來需要開挖的地區。項目HSE二級安全培訓記錄項目名稱撫順石化醫院綜合樓工程主 持 人馮海山培訓地點施工現場培訓時間2012年4月1日參加人員18、培訓內容: 臨時用電安全管理標準(二)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前級過載保護電流必須大于后級)。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臨時電源暫停使用時,應在接入點處切斷電源。檢查現場的電器設備、線路和配電箱運行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時,應先切斷電源。配電箱應保持整潔、接地良好。所有進場的用電設備應檢查合格貼上標簽后方可進場使用,搬遷或移動后的用電設備應再次檢查確認。配電箱熔斷器熔體更換時,應用符合原規格的熔體代替。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36V(含36V)以下的用電設備19、若工作環境干燥可免裝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工具等用電設備應有各自的電源開關,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或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用電設備必須符合防爆等級要求。臨時照明:臨時照明接線要求:根據現場作業需要,選擇滿足安全條件的照明亮度;使用合適的燈具和帶護罩的燈座,保護燈泡,防止意外接觸或破裂;使用不導電材料懸掛電線;根據需要接地;臨時照明用行燈電源電壓不超過36V,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在特別潮濕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臨時用電許可證的審批20、:由臨時用電單位提出申請,生產單位負責人組織專業人員對臨時用電組織設計進行審核,由專業電工對臨時用電安全措施和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并簽字確認后,生產單位負責人批準。臨時用電許可證的取消:臨時用電申請人或批準人委派的安全人員發現工作安全標準不能滿足要求,有權將臨時用電許可證抽走并告知施工單位。這種情況一旦出現,必須立即停工,在保持現場安全的情況下,通知批準人許可證被取消的原因。當臨時用電的用途、地點、負荷發生變化時,施工單位必須停止工作,通報生產單位,并重新申辦臨時用電許可證。臨時用電許可證期限在會議審核時確定,并在許可證上明確標注,超過此期限,必須重新辦理許可證。結束臨時用電:臨時用電結束后,臨時21、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生產單位按照臨時用電組織設計的拆除方案拆除臨時用電線路。線路拆除后,由生產單位指派的電氣工程師或專業電工檢查驗收。臨時用電許可證在生產單位保留一年。項目HSE二級安全培訓記錄項目名稱撫順石化醫院綜合樓工程主 持 人馮海山培訓地點施工現場培訓時間2012年4月1日參加人員培訓內容: 挖掘工作安全管理標準(一)目的:為了確保挖掘工作期間人員安全、防止損壞地下設施,明確必須采取的控制方法和預防措施,特制定本標準。范圍:本標準適用于塔里木油田甲乙方各單位。術語和定義挖掘:挖掘工作是指在油氣、煉油化工等生產作業場所以及發、變、配電站內,使用人工、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的重壓、挖土22、打樁、地錨入土深度在0.5m、在墻壁開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份失去支撐的工作。此范圍包含在設施的側面、墻壁或表面進行開鑿或在地面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等作業。溝:溝是長、窄形的,并且深度大于其寬度,且溝的寬度不大于5m。溝一般用來埋設地下管線、導管、電纜或無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腳。坑:坑的寬度和長度尺寸相差不多,其深度不等,但通常小于最小的邊長。坑一般用來埋設地下罐和跨度較大的基礎。地下設施:包括但不限于油氣生產設施、公用工程(污水、通訊、燃料、電、水和其它產品的管線)、隧道、地下室、基礎以及其它在挖掘坑或溝期間可能碰到的地下裝置或設備。支撐(支撐系統):指支撐坑壁并用來防止塌方的金屬液壓件、機械23、或木料支撐系統之類的結構物。擋土板:指用來保持土壤位置的支撐系統的構件,該構件同時也受支撐系統其它構件的支撐。職責:施工單位及生產單位的現場負責人須共同負責確認所有開挖表面下的設施。生產單位的現場負責人應適當標識開挖面下管線等設施的位置、型式及深度,同時在現場開挖表面標明許可的開挖區域。挖掘區域附近的隱蔽設施和深度必須在許可證上標明。挖掘面下隱蔽設施確認及標識后,施工單位負責申請挖掘工作許可證,生產單位現場負責人簽發挖掘工作許可證。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確認施工人員完全了解許可證的要求。所制定的工作說明及計劃必須包含安全的要求。由施工單位負責培訓其員工掌握與施工相關的安全要求。生產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安24、排相關人員,按照挖掘工作許可證的相關內容,對施工作業進行現場監督。在施工單位未按要求進行施工作業,或作業現場出現其它異常情況時,現場監督有權要求立即停止作業。項目HSE二級安全培訓記錄項目名稱撫順石化醫院綜合樓工程主 持 人馮海山培訓地點施工現場培訓時間2012年4月1日參加人員培訓內容: 挖掘工作安全管理標準(二)原則:挖掘工作開始前,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組織進行一次危險評估并起草一份工作說明或計劃。在挖掘期間,溝和坑的日常檢查由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進行。如果明顯存在可能塌方、滑坡或隱蔽設施與工作計劃發生偏差的跡象,在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之前,必須停止所有工作。地面挖掘深度超過0.5 m、在墻25、壁開槽打眼的挖掘工作,必須簽發挖掘工作許可證和安全工作許可證。如果坑的深度等于或大于1.2m,要進行氣體檢測,同時,還需要考慮是否實行受限空間安全管理。挖掘工作開始前,必須確認地下電纜、管網和公用設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挖掘時是否關閉電源由生產單位的現場負責人決定。如果決定不關閉電源,必須在挖掘工作許可證上注明以下事項:1)機具的接地措施;2)作業人員的絕緣防護措施;3)手工挖掘及如何處置障礙物;檢查:確定土壤類型,即沙型、黏土型、穩定的巖石型等,根據土壤類型,確定防止塌方的安全防護措施。檢查周圍情況,看是否有隱蔽設施的明顯標志。保證監督挖掘工作的人員擁有最新的隱蔽設施平面圖,要明確26、標注電、燃料、油氣、消防主輔水管系統等的參考位置。確定是否需要臨時支撐。確保使用必要的設備,例如擋土板、支撐件、防護物等。確定人員、設備和車輛如何進入坑內。確認挖掘工作不影響附近腳手架的固定或結構物的基礎。在挖掘開始之前,確定附近結構物是否需要臨時支撐。必要時由專業人員對其基礎進行評價并提供建議(深度3m的坑通常需要安裝臨時支撐)。確定在何處和怎樣堆放挖出物和回填物。鑒定任何可能存在污染的土壤并確定應該如何按環境管理的要求處理被污染的土壤。挖掘過程中,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安全監督人員應根據挖掘工作安全檢查清單每班進行一次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項目HSE二級安全培訓記錄項目名稱撫順27、石化醫院綜合樓工程主 持 人馮海山培訓地點施工現場培訓時間2012年4月1日參加人員培訓內容: 挖掘工作安全管理標準(三)挖掘要求:必須用手工工具(例如鏟子、鍬、尖鏟,鎬只能用來開挖表面)來確認1.2m以內的任何地下設施的正確位置和深度。在油氣生產防爆區域挖掘時,必須使用防爆工具。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設施都必須盡快予以確認,不能辨識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挖掘工作許可證審批單位,待現場確認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重新作業。挖出物或其它物料至少應距坑、溝邊沿1m,高度不得超過1.5m,坡度不大于45度。必要時使用有效的阻擋物或其它限制設備來防止挖出物或其它物料落入坑內。除堅硬的巖石外,不允28、許在任何基礎或擋土墻的地基面以下挖掘,除非從下方進行支撐加固墻體并采取其它可靠預措施來確保鄰近墻體的穩定性。所有在坑、溝內工作的人員都必須戴安全帽、穿防護鞋、戴有護邊的護目鏡和手套。在深度1.2 m的坑內;水平最大間距7m的任何坑、溝內,必須提供兩個方向的逃生通道,對于作業場所不具備設置逃生通道的,應設置逃生梯等逃生裝置,并安排專人監護作業。坑、槽、井、溝邊坡和固壁支撐應隨時檢查,如發現邊坡有裂縫、疏松或支撐有折斷、走位等異常危險征兆,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對異常情況采取有效的措施。挖掘作業涉及阻斷道路時,應設置明顯的警示和禁行標志,對于確需通行車輛的道路,應鋪設臨時通行設施,限制通行車輛噸位,并29、安排專人指揮車輛通行。挖掘應自上而下進行,不準采取挖地腳的方法進行,挖出的土方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業現場的逃生應急通道和消防通道。所有人員不準在坑、槽、井、溝內休息。若存在多人同時作業或上下交叉作業時,應保證作業人員之間具有足夠的安全間距,以防止工具傷人。采用機具挖掘時,必須確認機具的活動范圍內沒有障礙物,如架空線路、管架等。挖掘工作許可證的審批: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生產單位負責人組織工藝設備、電氣儀表、生產運行、公用工程、安全等專業人員對挖掘工作計劃進行審核,現場勘查確認,進一步明確隱蔽設施的位置等信息及應采取的安全措施,由各專業人員簽字確認后,生產單位負責人批準。 挖掘工作許可證的取消:挖掘工作申請人或批準人委派的安全人員發現工作安全標準不能滿足要求,有權利將挖掘工作許可證抽走并告知施工單位。這種情況一旦出現,必須立即停工,在保持現場安全的情況下,通知批準人許可證被取消的原因。當挖掘工作的范圍、內容或技術要求發生變化時,施工單位必須停止工作,通報生產單位,并重新申辦挖掘工作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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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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