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隧運營管理公司新進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手冊(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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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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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進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一、安全生產概述安全生產工作是指在生產過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設備、設施安全的工作。、消除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切不良因素,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稱之為人身安全;、消除損壞設備、設施、產品和其他財產的一切危險因素,保護生產正常進行,稱之為設備設施安全。勞動權益的保護是指:、就業權益的保護;、社會保障權益的保護;、工資收入的保護;、職業教育權益的保護和安全健康權益的保護。安全生產工作,是勞動保護工作的四大任務:、以避免人身傷亡事故為主要目標的安全生產工作;、以避免職業危害引起職業病的勞動衛生工作;、工時休假;、和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安全生產的基本概念安全生產,是一種2、生產經營單位的行為,是指在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過程中,為避免發生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而采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相關活動。二、講讀、年月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同年月日施行。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范安全生產的專門法律,是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實現安全生產所必須遵循的行為準則,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進行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法律依據,是制裁各種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有力武器。從本法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方針、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義務、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責任人的責任、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工會的基本職責、3、各級人民政府的基本職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有關安全生產標準的制定和執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國家鼓勵和支持提高安全生產科學技術水平、對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等問題作了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投入()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及有關人員的資質認證()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和礦山建設項目的安全評價()安全設備的管理、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國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上海市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方針 是我國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4、時期內,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為保障人身安全和設備、設施安全,保證生產過程有序平穩而確定的指導原則。8、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有下列職責:(1)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2)協助制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3)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及時整改;(4)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經驗;(5)參與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管理和發放勞動防護用品;(6)協助調查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提出報告;(7)其他安全生產工作。9、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下列人員及時進行安全生產教育5、和培訓:(1)新進從業人員;(2)離崗六個月以上的或者換崗的從業人員;(3)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后的有關從業人員。10、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在崗的從業人員進行定期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1)從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費用由生產經營單位承擔。 (3)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委托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或者相關的行業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技術基礎知識,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勞動防護6、用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以及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產知識。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入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記錄卡,記錄卡應當由考核人員和從業人員本人簽名。三、公司安全生產組織機構設立組成及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企業安全文化、組織機構(1)XX橋隧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專業公司、直屬公司(設安全生產委員會)各分公司(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2)各隧道設施屬區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設防火安全會下屬建立義務消防隊(參加人員為全體職工的20-50%),年月日起實施的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根據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7、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我公司運營養護一線員工,在身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都參加義務消防隊, 參加防火安全的學習和宣傳;參加消防技能的訓練;參與防火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的整改;參與119消防日的活動.(3) 公司設立交通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安全行車工作;各分公司設車輛安全管理員,負責對所轄駕駛員的安全行車管理。安全生產委員會有以下人員組成總經理、分管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總工程師、相關技術人員、安全員。2、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一、 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二、 安全分管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 運營分管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四、 設備分管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五、 工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六、8、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七、 辦公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八、 運營工程部安全生產責任制九、 計財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十、 分公司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十一、 公司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二、 分公司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十三、 行政管理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四、 值班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十五、 領班安全生產責任制十六、 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領班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1、 貫徹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要求,結合班組實際,完成安全生產工作目標。2、 嚴格履行與分公司簽訂的治安、消防、交通、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建立班組責任體系,將責任落實到每個工作崗位。3、 落實治安、火災、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加強檢查,及時消9、除隱患。做好管轄范圍消防器材的檢查、維護、保潔工作,做好使用車輛的安全性能檢查和日常維護工作。4、 做好內部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5、 負責安全生產的交底和班前安全會。6、 按要求組織班組成員學習安全、消防等知識,開展法制教育,提合理化建議。員工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1、認真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文件,結合崗位工作實際,積極貫徹落實。2、做好本崗位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產工作,關心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動態,管好公司財產。3、積極做好班組的設施設備管理,及時報告發現的異常情況。 4、自覺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5、自覺參加安全生產的學習、培訓,參10、加安全生產的交底。 6、對工作的對象、設備、工具必須在作業前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用。7、在生產和工作的過程中,及時發現和杜絕各類違章行為,保證運營、養護的順利進行。3、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文化的定義為:在人類生存、繁衍和發展歷程中,在其從事生產、生活乃至實踐的一切領域內,為保障身心安全(含健康)并使其能安全、舒適、高效地從事一切活動,預防、避免、控制和消除意外事故和災害(自然的、人為的),為建立起安全、可靠、和諧、協調的環境和匹配運行的安全體系,為使人類變得更加安全、康樂、長壽,是世界變得友愛、和平、繁榮而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安全文化分為安全物質文化和安全精神文化,它包含四個層次:(111、) 安全器物層次,它包括人類為生活、生產的需要而制造并使用的各種安全防護工具、器具和物品。(2) 安全制度層次,它包括勞動保護、勞動安全與衛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環保、防災減災等方面的一切社會組織形式和制度。(3) 安全精神智能層次,它包括哲學思想和信仰、安全審美意識,包括安全文化藝術、安全科學、安全技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在安全科學或安全管理方面的理論總和。(4) 安全價值規范層次,它包括人們對對安全的價值觀和行為規范。行為規范具體表現為道德、風俗、習慣等。企業安全文化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物質財富與精神財富的總和,它包括在長期安全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或有意塑造的,又為全體從業人員接受的、遵循的12、,具有生產經營單位特征的安全思想和意識/安全作風和態度,安全管理機制和行為規范,為保護從業人員身心安全與健康而創造的安全而舒適的生產、生活環境和條件,安全的價值觀、安全的審美觀、安全的心理素質4四、員工在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第四十六條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生產經營單位不13、得因從業人員在前款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四十八條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第四十九條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十條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五十一條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14、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生產經營活動中,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二)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三)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生產經營單位不得拒絕從業人員的合理要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有關部門和工會應當維護從業人員依法享有的安全生產權利,及時制止生產經營單位侵害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的行為。五、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公司危險源危害分為以下十六類: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意外墜落;坍塌;放炮;火藥爆炸;化學爆炸;物理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傷害。1、SM03-10職業健康安全運行管理規15、定通過對與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因素有關的運行和活動進行管理 ,確保職業安全健康方針、目標和指標的實現。2、SM03-15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隧道屬地區消防保衛重點單位,應嚴格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防火安全教育應納入員工教育計劃,做到內容、人員、時間三落實。各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加強對各場所安全工作的檢查與督導,協助部門或分公司領導抓好防火安全工作。分公司必須建立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應占員工總數的20%至50%。消防安全通道、疏散樓梯、電梯間內等禁止堆放物品,安全出口必須保持暢通,且標志醒目。分公司管轄區域內不得隨意搭建臨時建筑,確需搭建時,應當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分公司管轄區域的配電站、中16、控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加強重點控制,防火標志要醒目。管理用房內物品堆放有序,必須保持其消防通道暢通。重點部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應做到及時清除周圍可燃物。外包施工項目應由分公司負責對其進行防火管理,并實施監督和控制。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隧道管理用房應按國家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有關部門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和配備消防器材。消防栓和滅火器應有明顯的標志。隧道管轄內的消防器材主要部位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應掛牌管理,實行一只滅火器一塊牌子,任何人不準挪作他用,確保完好能用,完好率達100%。3、SM03-16明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明火作業的基本原則 明火作業前,動火地點負責人或安全員,必須對所有參加明火作業人17、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明火作業人員必須熟知有關的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特殊情況下的明火作業,如在易燃、易爆場所,高、低壓配電場所等處動火,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電焊時,接地線不得隨意亂接、亂扯,以免產生火花而引起其他設備、管線起火或爆炸。 明火作業區等級的劃分 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管理養護,維修工作的需要,在各分公司內劃分固定明火作業區和禁止明火作業區的三級動火制度。 固定明火作業區 在該區域內允許從事焊割及使用噴燈等明火作業。固定明火作業區的劃定,應由相關主管申請,經分公司主管經理、安全員審查,報運營部安全主管批準。在固定明火作業區內明火作業,不需要辦理“明火作業證”,為三級動火。 固定明火作業18、區應符合下列條件:a) 無可燃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或距離易燃、易爆氣體管道和設備30米以上;b) 在正常生產放空或發生事故時,易燃、易爆氣體不會擴散到固定明火作業區內;c) 室內固定明火作業區與危險源應隔開,門要向外開,道路保持暢通;d) 要有明顯標志,并不準堆放易燃雜物,還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禁止明火作業區 公司管理范圍內除明火作業區外,其它均為禁止明火作業區。在禁止明火作業區內明火作業時,必須申請辦理“明火作業證”。根據危險程度分為兩級。 一級動火:在不停車情況下的要害部位,危險區域動火。即指易燃易爆裝置、設備、管道及其周圍,高、低壓配電室,隧道主體結構系統,隧道通道內化學危險品倉庫等19、處的動火。二級動火:固定明火作業區及一級范圍外的動火。包括在公司規定的分公司所管區域內動火。 動火審批權限 根據明火作業的實施地點、影響范圍實行不同動火審批 一級動火:一般不準動火,如確實需要動火時,“明火作業證”由動火執行單位和部門的相關主管對動火現場認真檢查,訂出安全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寫好“明火作業證”并簽字后,經分公司安全員現場檢查確認措施可靠、落實后報管轄區分公司經理或副經理審核;報運營部批準。 二級動火:“明火作業證”由管轄區分公司安全員審批。 三級動火:不需要辦理動火手續,由相關主管負責管理。如果需要增添新長期固定的動火地點,必須辦理相關手續。 “明火作業證”由動火本人保存,隨身攜20、帶,不得轉讓、涂改。 動用明火應嚴格按“明火作業證”上申請的規定時限執行。 “明火作業證”的使用4、M03-50安全用電管理規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臨時用電的專業人員臨時用電的專業人員是指與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的設計,審核、安裝、維修和使用設備等有關的人員。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申請及期限要求臨時用電設備使用期限在6個月以內,安裝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應定期檢查臨時設備的安全,到期必須拆除。特殊情況應經整修確保安全后另行辦理好手續方可延長使用,否則應按永久裝置標準重新安裝。行上報和處理。5、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共分四個級別。a)高度在2-5米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b)高度在5-1521、米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c)高度在15-30米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登高作業設施“四個必有”。a)有洞必有蓋。b)有邊必有欄。c)洞、邊無蓋無欄必有網。d)電梯口必有門聯鎖。登高作業“六個不準”。a)不準往下亂拋物件。b)不準背向下扶梯。c)不準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硬底鞋。d)不準嬉鬧、睡覺。e)不準身體靠在臨時扶手或欄桿上。f)不準在安全帶未掛牢時作業。登高作業的“十不登高”。a)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深度近視眼等疾病者。b)迷霧、大雪、雷電或六級以上大風時;暴雨、冰凍等惡劣氣候。c)沒有安全帽、安全帶時。d)夜間沒有足夠照明時。e)飲酒、精神不振或經醫生證明不宜登高的人。f)登高腳手架、腳22、手板及梯子沒防滑、沒經鑒定可靠或不牢固。g)腳穿厚底鞋或攜帶笨重工具。h)設備或物件之間沒有安全跳板,高壓電線旁沒有遮攔。i)高樓頂部沒有固定防滑的措施。j)石棉瓦、油氈屋面上無腳手板。使用扶梯登高作業時,扶梯必須完好牢固,不得有缺檔,梯腳橡套或膠墊必須齊全完好,扶梯與地面夾角以60度為宜;登高時應有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進行其他作業;不準兩人在同一扶梯上作業。6、通道內施工現場的安全的管理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對所管理的隧道通道內施工現場的安全的管理。隧道通道內施工管理規定隧道通道專項維修或工作量較大的維修項目,不論本公司自行還是委外實施均應事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公司運營部、工程部、相關管理分公司23、審核、批準方可實施。必須征得交通部門同意或辦理相關手續。通道施工過程中,交通監控員應加強監視,值班長應到現場進行安全督導檢查。 隧道通道施工現場應參照遵守上海快速路養護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要求作業現場應當按規定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保障行車和作業人員的安全。 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避免墜落物和飛濺物傷害(或妨礙)過路行人和車輛。應當指派專人對作業現場進行安全監督和交通疏導。作業現場要做到“四個統一”。a)車輛標識統一:養護作業車輛標明單位名稱與監督電話,牽引車標識統一。b)車輛顏色統一:綠化養護車輛車身統一漆劃藍白相間條紋,其他專項養護作業車輛車身漆劃橘黃色。c)警示標志統一:養護作24、業車輛車廂區中間位置或后方統一懸掛黃色高亮度閃爍警示牌。d)人員著裝統一:管理人員到作業現場必須穿著黃色高強度反光背心,養護作業人員嚴格按規定穿著桔紅色識別作業服,并戴好安全帽。作業人員不得走出安全保護區,禁止將任何施工機具及材料置于安全保護區外,禁止作業人員隨意變更保護區和作業區的范圍。同一方向不同車道作業區布設間距大于1000米,禁止占用雙車道固定作業。流動作業的車輛必須開啟示寬燈、警示牌或雙跳燈,車輛按規定行駛,不得任意變道、調頭、倒車和逆向行駛。流動作業時,一般不允許隨車人員下車,特殊情況人員必須在車輛前方內側靠防撞墻作業,作業人員必須加強自我保護。與車輛保持不大于5米的距離,并不得跨25、入其他車道。 車行道-車行道 防撞墻 警告區 上游過渡區 緩沖區 作業區 下游過渡區 終止區 六、安全操作規程各崗位安全操作規定為了加強勞動保護,切實保證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各類設備設施的安全。 所有作業人員必須具備與其作業相適應的健康條件,并經體檢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所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有關知識培訓,并獲得市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操作證書。 有飲酒跡象人員不得參加施工作業。作業人員如發現自己身心有任何影響安全生產的癥狀反應時,應向領班或施工負責人報告,安排其他適當作業或暫時停止作業。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穿戴符合勞動保護要求的勞防用品。領班或施工負責人在作業前應檢查作業人員的26、衣著是否符合勞動保護要求,發現不符合時應及時督促整改。在交叉或多層作業時,必須由專人統一指揮,現場作業人員均應戴好安全帽,落實勞動保護措施。機動車輛駕駛規定 a)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持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并與所駕駛的車輛相符的機動車駕駛證。 b)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c) 機動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方向標(燈)、燈光、喇叭、雨括器等安全設備,必須保持完整有效,如有失靈,嚴禁行駛。 d) 機動車行駛“十慢”: 起步、停車慢; 轉彎慢; 下坡慢; 會車、讓車慢; 倒車慢; 拖車慢; 道口交叉路口慢; 橋梁、彎道、警告標志處、視線不良慢; 氣候條件不好、道路復雜慢; 過橋慢; e)27、 十不開車: 門沒關好不開車; 安全設備不良不開車; 人沒坐穩不開車; 貨物沒有裝好不開車; 腳踏板胎架站人不開車; 飲酒后不開車; 翻斗不落下、不鎖不開車; 接班后沒檢查不開車; 超高超長超載不開車; 沒隨身帶駕駛證明不開車。 f) 車輛行駛中不超速、不吸煙、不吃零食、不閑談。 g) 禁止用汽油擦洗機械零件或洗手。 h) 節前三天至節后四天內,實習駕駛員不得在市區開車。 隧道作業車輛限速行駛規定:(1) 清掃車限速510KG/H(2) 牽引車限速20 KG/H(3) 灑水車限速10 KG/H(4) 沖水車限速510 KG/H(5) 綠化灑水車限速510 KG/H(6) 其他流動車輛限速20 KG/H七、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一)、應急救援網絡 應急救援網絡人員受傷值班長報告移至安全區域(疏散)輕微傷情判斷休息就診嚴重現場臨時救護120、119附近醫院4 應急處置與救護車輛傷害處置a)一旦發生員工車輛傷害事故,現場人員迅速判斷乘車人員的傷害程度,立即報中控室,由中控室報按規定上報,并撥打“120”救援。b)現場搶救人員應立即消除周邊危險源,方能接觸傷員,進一步觀察傷事情況,實施救護措施。3、隧道施工作業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施工作業現場的作業人員一旦遇到起火情況,必須盡快撤離火場,對在隧道內滯留的社會人員要起到引導作用,帶領向上風方向撤離,有條件的可借用隧道的下風道、送風道撤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