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大消防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培訓課件(54頁)(通用).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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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895765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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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消防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宣講人:,培訓日期:20XX年XX月XX日,第一部分火災形勢,2022年,全市共發生廠房(甲乙類生產、丙類生產、丁戊類生產、勞動密集型、三合一、多合一、經營性小場所、其他)、石油化工企業(生產裝置、儲罐區、生活區、辦公區、其他)場所發生火災215起,亡0人,傷1人,直接財產損失1825萬余元;今年,截至2023年6月15日,全市共發生廠房(甲乙類生產、丙類生產、丁戊類生產、勞動密集型、三合一、多合一、經營性小場所、其他)、石油化工企業(生產裝置、儲罐區、生活區、辦公區、其他)場所發生火災94起,亡0人,傷0人,直接財產損失1356萬余元,同比去年,火災起數下降15.32、2%,亡人數不變,傷人數下降100%,直接財產損失上升124.93%。,2022年11月月21日,位于河南安陽凱信達商貿有限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42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企業人員違規操作電焊引發火災。處理結果:經國務院調查組認定,河南安陽凱信公司“11.2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是一起企業負責人嚴重違法違規、主體責任不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履職不到位而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案例一】2015年河南魯山康樂園老年公寓“5.25”特大火災,造成39人死亡、6人受傷,單位法定代表人范花枝、彩鋼板建筑商馮春杰等6名直接人員及10名相關職務犯罪被告人分判處別9年至2年6個月不等刑罰3、。,【案例二】2008年深圳市龍崗區舞王俱樂部“9.20”特大火災造成44死64傷。副市長、區長、副區長以及市、區公安、城管、文體、工商、安監等部門的25名主要領導和公職人員被撤職、記大過等處分。,【案例三】2010年上海靜安區“11.15”特大火災。靜安區建交委原主任高偉忠被判有期徒刑16年;原副主任姚亞明被判有期徒刑5年;原綜合管理科科長周建民被判有期徒刑13年6個月;原綜合管理科經辦人張權被有期徒刑13年6個月。,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單位受到追究,第二部分企業主要重大火災危風險,分租 轉租 合租,消防法第21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4、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違規電氣焊,1、違規使用明火,動火施工無審批;2、營業或使用期間,違規動火動焊作業;3、施工期間未落實現場看護人員,未提前清理可燃雜物和實安全防護措施;4、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5、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中各單位動火施工不報告、不審批,不告知其他單位。,固定動火區外的動火作業分為特級動火、一級動火和二級動火三個級別,遇節假日、公休日、夜間或其他特殊情況,動火作業應升級答理。特級動火作業:在火災爆炸5、危險場所處于運行狀態下的生產裝置設備、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進行 的動火作業(包括措壓不置換動火作業),存有易燃易爆介質的重大危險 源罐區防火妮內的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進行的除特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管麻上的動火作業接一級動火作業管理。二級動火作業;除特級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特級、一級動火安金作業票有效期不應超過8h;二級動火安全作業票有效期不應超過72h。,(2)裝修裝飾材料,高分子的易燃可燃材料,點燃后會有大量毒氣快速蔓延,造成人員傷亡。,1.人員密集場所室內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不符合要求;2.違規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質的易燃可6、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綠植,進行裝飾裝修;3.違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建筑;4.混合生產經營場所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群死群傷火災,用火用電,(違規電氣焊、電氣故障),易燃可燃保溫材料易燃可燃物,人員密集場所或有人員活動場所,死亡鏈條,4、安全疏散,外部:滅火救援窗口、消防車通道、登高作業場地。,內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外墻門窗。,1、疏散樓梯數量不足或設置不符合要求;2、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3、在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4、消防應急廣播、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5、混合生產經營場所不同獨立單位間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鎖閉7、安全出口,不能保證各自獨立的疏散樓梯。,1、未按要求設置防火分區;2、防火門、防火卷簾、防火墻等損壞嚴重,不具備防火分隔功能;3、電纜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嚴密;4、混合生產經營場所內違規設置員工宿舍。,1.未按要求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或水壓、水量不能滿足滅火需求;2.未按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氣體滅火、防排煙等設施,或消防設施系統損壞癱瘓無法正常使用,不具備防滅火功能。,基礎知識,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濕式報警閥組,基礎知識,名 稱:消火栓規 格:650X450CM配置要求:水帶1條、水槍1個使用方法 1、取出消防栓內水帶并展開,一頭連接在出水接扣上,另一端接上水槍,緩慢開啟球 閥8、,(嚴禁快速開啟,防止造成水錘現象)2、快速拉取橡膠水管至事故地點,同時緩慢開啟球閥開關,室內消火栓,基礎知識,室內消火栓,基礎知識,滅火器,名 稱:手提式ABC干粉滅火器規 格:2公斤/4公斤配置要求:2具/100平方米使用說明:1、當發生火災時邊跑邊將筒身上下搖動數次。2、拔出安全梢,筒體與地面垂直手握膠管。3、選擇上風位置接近火點,將皮管朝向火苗根部4、用力壓下握把,搖擺噴射,將干粉射入火焰根部。5、息滅后并以水冷卻除煙。注意:滅火時應順風不宜逆風。,基礎知識,滅火器,嚴格落實動火施工審批制度、夜間值班制度;未落實全員消防培訓、疏散演練;消防控制室人員、電工、電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9、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保安、護工、宿管員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備組織逃生自救能力;混合生產經營場所未明確統一管理單位,各單位之間消防安全責任不明晰,沒有物業管理單位或明確牽頭單位,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變場所火災危險性定性,如丁戊類廠房用作丙類生產儲存、丙類廠房用作甲乙類生產儲存,增大火災危險性。,1.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確初期火災撲救力量;2.是否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可操作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3.混合生產經營場所是否建立消防聯勤聯動機制,發生火災等緊急狀況時無人員第一時間通知并組織疏散。,預案的作用 發生事故后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采取最為有效的方10、式對事故進行處理,確保事故的影響最小化,什么是預案 根據評估分析或經驗,對潛在的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和影響程度而事先制定的應急處置方案。,預案要經常演練完善,事故應急預案,消防應急預案,主要內容:(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醫療救護組和物資保障組等;(2)報警和接警處置。包括:確認部位,判斷災情,報火警119,據情啟動火災警報和播放事故廣播,分組實施初起火災撲救和人員疏散,通知消防主管,聯系集結機關職員,據情切斷燃氣及市電供應,檢查已自行啟動消防設備工作狀況,據情手動啟動其他消防設施等;,消防應急預案,(3)應急疏散。包括:工作人員、群眾自行疏散能力等級劃分11、,值班、應急人員幫助疏散對象劃分,安全集結地點,進出人員流線,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開啟和維護,應急照明和防排煙設施的啟動和維護,疏散樓層、房間、對象,疏散路線、方式和保護措施,人員登記清點等;(4)撲救初起火災。包括:防火分隔設施的啟動與維護,自動滅火設施的啟動與維護,滅火毯、滅火器、消火栓等滅火設備的使用,油、氣管路和閥門的關閉,易燃易爆物資的撤離等;,(5)通訊聯絡、醫療救護和物資保障等。包括:全體職員、消防、供水、供電、供氣、交通、醫療等應急通訊聯絡方式的建立、維護和使用,常用醫療設施、藥物的儲備和管理等。,預案注意事項,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和實施消防演練時應注意的問題:(1)預案制定應注意12、結合作息時間和值班備勤制度,對正常工作時段、夜間少數人員值班時段和周末、節假日人員輪休時段,應區別對待;(2)預案制定應充分考慮消防隊接警后趕赴現場的路程和時間,超過15分鐘的,應立足自救;5分鐘以內能趕到的,則宜主動與消防隊聯系,盡量保持單位應急預案與消防隊滅火救援預案的有機結合。實施演練時,宜聯系消防隊指導或直接組織、參與;,預案注意事項,(3)預案制定應全面貫徹“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核心部分是應急疏散;(4)預案制定應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科學客觀的制定原則,充分尊重預案參與人的意見,充分考量預案參與人的心理、生理、習慣及行為特點,把握科學規律,吸收實踐經驗,切忌脫離實際、主觀臆斷、缺乏考13、證;,(5)預案制定完成后,應向全體人員進行公布,對需要牢記和熟練掌握的內容,宜通過張貼上墻、制作卡片、反復宣講、多次演練等形式向預案參與人灌輸,確保火災發生時能夠迅速作出正確判斷和行動;(6)實施消防演練,目的主要在于檢測預案的可行性、提高預案參與人對預案的理解和執行,在演練過程中要避免盲目追求快速,努力達到“組織嚴密、響應迅速、執行有序、程序完整、方法正確、效果顯著、評價客觀”的演練效果。,保持警惕 不入險境認識危害 有效防護掌握技能 平時準備靈活機智 快速應對,第三部分重大火災隱患判定,什么是重大火災隱患?違反消防法律法規、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可能導致火災發生或火災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14、成重大、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或嚴重社會影響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場所分類,3.4 人員密集場所 assembly occupancy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3.5 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 place of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material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廠房和裝置、庫房、儲罐(區)、商店、專用車站和碼頭,可燃氣體儲存(儲配)站、充裝站、調壓站、供應站,加油加氣15、站等。,判定方法(直接判定),6.1 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儲罐區,未設置在城市的邊緣或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6.2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人員密集場所、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與人員密集場所、居住場所的防火間距小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值的 75%。6.3 城市建成區內的加油站、天然氣或液化石油氣加氣站、加油加氣合建站的儲量達到或超過 GB50156 對一級站的規定。6.4 甲、乙類生產場所和倉庫設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6.5 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其總凈寬度小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16、定值的80%。6.6 旅館、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6.7 易燃可燃液體、可燃氣體儲罐(區)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設置固定滅火、冷卻、可燃氣體濃度報警、火災報警設施。6.8 在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或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6.9 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以及老年人活動場所,所在樓層位置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6.10 人員密集場所的居住場所采用彩鋼夾芯板搭建,且彩鋼夾芯板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低于 GB8624 規定的 A 級。,判定方法(綜合判定),5.3.3 符合下列條17、件應綜合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a)人員密集場所存在 7.3.17.3.9 和 7.5、7.9.3 規定的綜合判定要素 3 條以上(含本數,下同);b)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存在 7.1.17.1.3、7.4.5 和 7.4.6規定的綜合判定要素 3 條以上;c)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要場所存在第7 章規定的任意綜合判定要素 4 條以上;d)其他場所存在第 7 章規定的任意綜合判定要素 6 條以上。,判定方法(綜合判定),7.1 總平面布置7.1.1 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或城市消防規劃的要求設置消防車道或消防車道被堵塞、占用。7.1.2 建筑之間的既有防火間距被占用或小于18、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值的 80%,明火和散發火花地點與易燃易爆生產廠房、裝置設備之間的防火間距小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值。7.1.3 在廠房、庫房、商場中設置員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從事生產、儲存、經營等活動,且不符合 GA703 的規定。7.1.4 地下車站的站廳乘客疏散區、站臺及疏散通道內設置商業經營活動場所。,判定方法(綜合判定),7.1 總平面布置7.1.1 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或城市消防規劃的要求設置消防車道或消防車道被堵塞、占用。7.1.2 建筑之間的既有防火間距被占用或小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值的 80%,明火和散發火花地點與易19、燃易爆生產廠房、裝置設備之間的防火間距小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值。7.1.3 在廠房、庫房、商場中設置員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從事生產、儲存、經營等活動,且不符合 GA703 的規定。7.1.4 地下車站的站廳乘客疏散區、站臺及疏散通道內設置商業經營活動場所。7.2 防火分隔7.2.1 原有防火分區被改變并導致實際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大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值的 50%。7.2.2 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損壞的數量大于該防火分區相應防火分隔設施總數的 50%。7.2.3 丙、丁、戊類廠房內有火災或爆炸危險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判定方法(綜合判定20、),7.1 總平面布置7.1.1 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或城市消防規劃的要求設置消防車道或消防車道被堵塞、占用。7.1.2 建筑之間的既有防火間距被占用或小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值的 80%,明火和散發火花地點與易燃易爆生產廠房、裝置設備之間的防火間距小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值。7.1.3 在廠房、庫房、商場中設置員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從事生產、儲存、經營等活動,且不符合 GA703 的規定。7.1.4 地下車站的站廳乘客疏散區、站臺及疏散通道內設置商業經營活動場所。7.2 防火分隔7.2.1 原有防火分區被改變并導致實際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大于國家工程21、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值的 50%。7.2.2 防火門、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損壞的數量大于該防火分區相應防火分隔設施總數的 50%。7.2.3 丙、丁、戊類廠房內有火災或爆炸危險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判定方法(綜合判定),7.3 安全疏散設施及滅火救援條件7.3.1 建筑內的避難走道、避難間、避難層的設置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或避難走道、避難間、避難層被占用。7.3.2 人員密集場所內疏散樓梯間的設置形式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7.3.3 除 6.5 規定外的其他場所或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數量或寬度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或既有安全出口22、被封堵。7.3.4 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建筑物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而未設置。7.3.5 商店營業廳內的疏散距離大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值的 125%。7.3.6 高層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或所設置設施的損壞率大于標準規定要求設置數量的 30%;其他建筑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或所設置設施的損壞率大于標準規定要求設置數量的 50%。7.3.7 設有人員密集場所的高層建筑的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的門的損壞率超過其設置總數的 20%,其他建筑的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的門的損壞率23、大于其設置總數的 50%。7.3.8 人員密集場所內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間、前室的室內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不符合 GB50222 的規定。7.3.9 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走道、樓梯間、疏散門或安全出口設置柵欄、卷簾門。7.3.10 人員密集場所的外窗被封堵或被廣告牌等遮擋。7.3.11 高層建筑的消防車道、救援場地設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占用,影響火災撲救。7.3.12 消防電梯無法正常運行。,判定方法(綜合判定),7.4 消防給水及滅火設施7.4.1 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設置消防水源、儲存泡沫液等滅火劑。7.4.2 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設置室外消防給水系統,或已設置但不符合標24、準的規定或不能正常使用。7.4.3 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或已設置但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或不能正常使用。7.4.4 除旅館、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外,其他場所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7.4.5 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設置除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外的其他固定滅火設施。7.4.6 已設置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其他固定滅火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或運行。7.5 防煙排煙設施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設置防煙、排煙設施,或已設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運行。7.6 消防供電7.6.1 消防用電設備的供25、電負荷級別不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7.6.2 消防用電設備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7.6.3 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設置消防用電設備末端自動切換裝置,或已設置但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或不能正常自動切換。,判定方法(綜合判定),7.7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7.7.1 除旅館、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其他地下人員密集場所以外的其他場所未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7.7.2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不能正常運行。7.7.3 防煙排煙系統、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動消防設施不能正常聯動控制。7.8 消防安全管理7.8.1 社會單位未按消防法律法規26、要求設置專職消防隊。7.8.2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未按 GB25506 的規定持證上崗。7.9 其他7.9.1 生產、儲存場所的建筑耐火等級與其生產、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類別不相匹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7.9.2 生產、儲存、裝卸和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或有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未按規定設置防爆電氣設備和泄壓設施,或防爆電氣設備和泄壓設施失效7.9.3 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使用燃油、燃氣設備,或燃油、燃氣管道敷設和緊急切斷裝置不符合標準規定。7.9.4 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構件上直接敷設電氣線路或安裝電氣設備,或采用不符合標準規定的消防配電線纜和其他供配電線纜。7.9.5 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在人員密集場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