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區抹灰工程勞務分包合同(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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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99235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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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編號 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發包人: XX勞務有限公司 承包人: 分包工程名稱: XX居住區F區 施工地址: XX市XX區XX 勞務包工合同條款發包人(甲方): XX勞務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1.1 工程名稱: XX居住區F區 1.2工程概況: 框架結構,輕型加氣混凝土砌塊填充墻。1.3 分包工作內容: 抹灰工程勞務分包 范圍包括: 內外檐機械噴漿、局部剔鑿、抹灰,樓梯間、管道井保溫顆粒,地面后澆層、找平層、找坡2、層,屋面找平層、保溫層、找坡層、后澆層,散水,臺階,樓梯間貼磚,其他專業洞口修補等。1.4 工程監理單位(全稱) XXXX監理有限公司 第二條 作業人員承包人根據工程需要向發包人提供作業人員共 90 名 。第三條 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2010 年 7 月 20 日,完工日期 2010 年 9 月 20 日。其中外檐抹灰在8月5日完成。第四條 合同價款4.1合同單價: 60 元/m2(建筑面積)。合同價款以實際結算為準。4.2 對合同價款內容的說明:以上合同價款不但包括完成約定施工內容所需的人工費、輔助材料費、中小型機具費等全部費用,還包含如下內容和費用:4.2.1勞務協議中規定乙方承擔的管理費等3、各項費用。4.2.2施工所需的各種臨時設施的搭設、周轉材料的倒運(為施工服務項目)、文明施工(現場清理材料碼放)、施工腳手架的搭設、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生活區的維護、合理使用及衛生防疫工作。4.2.3承包人在施工生產中使用的各種手頭工具,勞保費、醫療費。4.2.4各種材料的二次倒運用工費用。4.2.5冬雨季施工人工降效窩工費用。4.2.6排水、降水所用的人工費用。4.2.7進場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用工費用。4.2.9施工中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工費用。4.2.10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工程技術間歇窩工費用。4.2.11施工范圍結構剔鑿、鑿毛等處理的用工費用。4.2.12文明責任4、區(施工區、生活區、辦公區)的清理打掃衛生及迎接上級檢查清理等用工費用。4.2.13必要的開會教育用工、學習用工、社會用工費用。4.2.14工程竣工清理用工費用。4.2.15本工程中的各種材料、機具、設備的卸車、裝車(包括配合材料部門外出領退料)、清理、刷油、分類碼放、掛牌用工費用以及管理用工費用、工程完工后所有物料的清理歸還裝車、退租卸車等配合工作所需的人工費用。4.2.16現場至生活區施工人員及管理人員往返路途耗時降效費用。4.2.17現場同一作業面多隊交叉施工,相互影響(人、材、機等)降效窩工費用。4.2.18地區性停電停水(法定)、自然災害、政府性重大會議、活動等影響造成的停窩工費用。5、4.2.19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連續8小時以內(含8小時),月累計時間72小時以內(含72小時)的停窩工費用。4.2.20承包人應交的各種稅金、手續費、管理費等。4.2.21承包單價內已含達到工期、質量、文明安全施工目標的獎勵費用。4.2.22承包期內國家和地區政策性人工、材料單價浮動費用。第五條 合同價款的支付與結算5.1 合同價款的支付:5.1.1進場后每月支付生活費,每人每月按800元支付,待合同內容完工驗收合格結算后,支付至結算金額的95%。結算金額的5%為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后支付,保修期執行發包人與業主簽訂的保修合同。 5.2遇特殊情況的結算規定:5.2.1施工過程中如發生設計變更及6、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施工內容,則依據“當地現行的預算定額相應子目”計算綜合工日數量。單項變更綜合工日數量在50個工日以內者費用不予增加,超過50個工日時,按約定的綜合工日單價(55元/工日)予以調整,且只計算綜合工日直接費,稅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均不予增加。5.2.2因承包人原因,將其承包范圍的項量甩項時,按照其甩項量依據“當地現行的預算定額相應子目”計算綜合工日數量,按約定的綜合工日單價(55元/工日)的130%從承包人的承包價中扣除。5.2.3因承包人施工隊伍素質差或管理不善,將要對工期、質量、文明安全施工造成影響時,發包人有權將承包人的承包范圍進行調整,按照調整的項量依據“當地現行的預算定7、額相應子目”計算綜合工日數量,按約定的綜合工日單價(55元/工日)的150%從承包人的承包價中扣除。因承包人原因,在施工過程中,確實無法達到發包人對工期、質量、文明、安全施工指標要求時,承包人要無條件服從發包人清退施工隊伍或調減部分施工項目安排,否則不予辦理結算和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5.2.4因承包人隊伍素質差或管理不善,已給工程進度或工程質量帶來一定影響,但承包人又無有效的改觀措施,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并辭退承包人,承包人應無條件退場。發包人平時已支付的民工工資視為承包人最終結算款,給發包人造成的其它損失亦由承包人承擔。5.2.5在施工過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修補、加8、固、成品損壞污染等,除自行承擔全部勞務費外,還應賠償材料費、機械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5.2.6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若出現安全、質量、消防等事故,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立即予以清退,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經濟處罰。5.2.7承包人必須配備以下專職管理人員:施工隊長、施工員、技術員、安全員、質量員、機械員、臨電主管等。5.2.8承包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無論是全部的還是部份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承包人將其合同權利轉讓的,該權利轉讓無效,對發包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并視為承包人違約,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本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第六條 安全施工、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6.9、1 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6.2 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6.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雙方應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作出書面記錄或拍照。6.2.2 按照有關規定,發包人承包人應分清責任,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6.3 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標準,雙方約定如下:6.3.1承包人在承包期內必須服從發包人的管理,執行發包人的一切管理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10、中出現安全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但善后處理及一切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6.3.2承包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保護勞動者健康。為保護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預防職業病的發生。6.3.3承包人在施工工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應及時如實地向工程所在轄區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進行申報,并將申報表復印件報發包人行政保衛部門備案。6.3.4承包人對有從事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如:電氣焊、油漆防水、粉塵、噪聲作業等),應當進行上崗前防護知識的培訓,并配備有效的個人防護用品(電氣焊應佩戴防護面罩、防護眼鏡等;油漆防水作業應佩戴防毒護具等;粉塵作業應佩戴防塵口罩;噪聲作業11、應佩戴護耳器等)。6.3.5從事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性健康檢查。必須到市指定的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體檢,并將體檢結果上報發包人行政保衛部門備案。6.4以上各項條款所發生的一切勞務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第七條 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7.1 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范、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面認可后,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7.2 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后方12、可繼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由發包人予以經濟補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窩工的,工期不順延,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7.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后28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后道工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7.4 對本工程的質量標準,雙方約定如下:本工程的質量標準為:合格,但分部、分項工程以優良為考核標準。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 對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8.1.1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13、災等不可抗力;8.1.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8.1.3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支付勞務費,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8.1.4承包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能從發包方獲得施工必須的指示、工程材料、圖紙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8.1.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或機具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窩工累計超過8小時;8.1.6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8.2 承包人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7日內,就延誤內容和因此產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施工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應于7日內就延長完工日期限和賠償經濟損失給予書面答復。承包人逾期未提出書面報告的,視為其放棄此項權利;發包人逾期未答復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14、為其承認此事實。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約定可順延的工期)交工的,雙方約定:承包人每延期一天,發包人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二扣除承包人的工期違約金。 第九條 文明施工對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如下:9.1承包人對施工現場的路面必須每天派人清掃,以減少揚塵。9.2各種材料必須及時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9.3節約使用材料,避免浪費。9.4做好個人衛生,保持宿舍和生活區整潔。9.5宿舍內電線嚴禁私接亂拉。9.6剩余飯菜不得隨地亂倒,裝筒后及時清運。9.7以上各項條款所發生的一切勞務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款中。第十條 材料機具供應10.1 本工程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為:龍門15、架、混凝土攪拌機、三級以上配電箱(包括三級箱,供電局變壓器下的配電箱為一級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為:水泥、砂石、白灰膏,其他輔材承包人自購。10.2承包人自備的工具為:除“由發包人提供”之外的所有中小型機具及輔材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其費用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中,不再單獨增加。10.3承包人應遵守發包人材料、機具的領用規定,對領用的材料、機具要與發包人共同清點,履行書面領、還手續。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費、丟失,其費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有權將此項費用從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0.4對本工程材料機具的使用、維護,雙方約定如下:由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正常情況下損壞的零部件由發包人承擔費用16、。承包人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由于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機械設備損壞及零、附件丟失,則由承包人負責對其進行修復或賠償,若承包人不進行修復或賠償,則發包人有權從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應的修復或賠償費用。第十一條 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11.1 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11.2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11.3 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11.4 負責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11.5 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編制17、施工組織設計及總的工期控制計劃,審查承包人編制的詳細施工作業計劃。11.6 負責本工程中的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面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內容的,發包人應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承包人進行整改。11.7 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第十二條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12.1 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系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于18周歲,不得超過60周歲。12.2 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本合同附件。12.3 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18、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于 5% ,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12.4 當發包人因故不能保證連續生產時,承包人在不影響發包人生產任務的前提下,可將隊伍進行臨時調整,對所調整人員應向發包人出具書面通知,并辦理變更手續。12.5 承包人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征得發包人同意,并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后方可改動施工。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愛護使用發包人提供的機械設備及其工具。12.6 承包人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衛生、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發包人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發包人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并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有19、關情況和資料。12.7 承包人確定 為派駐工地的施工代表,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13.1 發包人違約責任13.1.1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窩工,累計時間超過約定范圍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人賠償損失。停工、窩工應辦理書面洽商,方作為結算依據。發包人任務不足或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雙方協商后可提前終止合同。13.1.2 由于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13.1.3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余款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20、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余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有權書面告知發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員,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損失賠償費。13.1.4 發包人違反財務管理制度責任,違約支付勞務費的,除糾正違約支付行為外,還應當在違約支付的額度范圍內與過錯方對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責任。13.2 承包人違約責任13.2.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 3 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人應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的時限內,與承包人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或由監理公司、發包人21、承包人共同對已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簽認。13.2.2 承包人未按發包人選定的施工隊伍進場,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更換、調整、承包人無法調整時,發包人有權暫不安排施工任務(窩工損失承包人自負),并書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終止合同。13.2.3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約定以下方式解決爭議(在選定的方式前劃“”):1.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應出示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應出示委托證明。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內容、結清工程尾款后,即宣告終止。發包人: 承包人:電 話: 電 話: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