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安全合同協議書(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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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99239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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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包工程安全協議書甲 方: 乙 方: 項目名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衛生環境,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1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如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存在異議,以電力行業規程、規定、制度為標準。一、項目概況1.項目名稱: 2.施工地點: 3.承包方式: 4.協2、議內容:施工范圍同主合同。本協議作為主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二、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三、總則1.本標段工程的安全目標是:人身死亡事故為零;重傷事故為零;群傷事故為零;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為零;火災事故為零;交通事故為零;垮塌事故為零;職業衛生傷害事故為零;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實現安全施工“事故零目標”;創安全、文明施工樣板工程。2.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方針和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員行為規范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則。3.乙方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3、全生產設施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書,且近三年施工無安全事故,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依法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4.甲方項目代表和乙方的行政負責人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者,對施工區域內的安全施工負全責。5.根據XXX集團公司的規定, 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實行監理負責制。監理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1)監理單位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負監督管理責任;(2)建立以安全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監理制度及運行機制;(3)在“監理大綱”、“監理規劃”中,明確安全監理目標、措施、計劃和工作程序,并在甲方批準后編制“監理細則”;(4)審查乙方的施工組織設計4、重大技術方案及現場總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5)監督檢查乙方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6)審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安裝(拆除)資質證、操作許可證,監督檢查施工機械安裝、拆除、使用和維修過程中的安全技術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審查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資質;(7)審查設計單位的設計體系履行安全職責的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解決;(8)審查乙方編制的安全、職業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計劃;審批單位工程開工報告;(9)審查重大項目、重要工序、危險性作業和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監督實施;(10)協調解決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業和工序交接5、中存在的影響安全文明施工的問題,對重大問題,應跟蹤控制;(11)嚴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裝、安裝交付調試以及整套啟動、移交生產所具備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12)協助甲方組織安全大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13)參加人身重傷以上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火災事故以及重大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14)監理單位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對習慣性違章、嚴重違章的人員和單位,有處罰權。四、甲、乙雙方共同責任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計劃、布置、檢6、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2.健全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目標責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監督和保證體系,落實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共同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生產,不斷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3.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4.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5.開工前,甲方應提供給乙方本工程有關安全管理相關標準,乙方應7、按照甲方要求落實安全管理各項資金及措施。6.本協議甲、乙雙方的法人代表是各自的安全第一責任者,對各自的安全施工負全責。五、甲方安全責任1.開工前按照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發包工程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對乙方的安全資質和安全條件進行審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4.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5.在有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燙傷及有可能引起設備損壞等8、工作時,甲方應審查乙方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要求,并監督乙方實施。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要求乙方設專職監護人,必要時甲方派人到現場監督,乙方應積極配合。6.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公司、部門、崗位員工三級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并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7.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8.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9.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9、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11.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現場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更換不符合資質、標準等要求的人員或設備等。10、六、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進入施工11、現場施工,應指定施工負責人,便于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監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安全監督人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12、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準入證,施工人員進施工現場必須佩帶準入證,統一穿戴勞保服裝,準入證嚴禁轉借他人。9.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10.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13、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11.乙方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填寫申請單,經甲方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不得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和管路應連接規范,并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12.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應根據動火級別由施工單位向甲方有關單位、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并確認達到動火條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動火作業過程中乙方安全人員必須在現場監護。13. 施工車輛進入生產現場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規定,車速限制在合格范圍內,不得14、超速、超載駕駛。14.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或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1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16.乙方在開工前要向甲方安全監察部交納500元/每人,做為安全抵押金,工程結束后,根據考核情況返還。17. 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中國大唐集團公司電業生產事故調查15、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七、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八、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16、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施工機械和設備損壞事故、重大火災事故、重大責任交通事故、嚴重環境污染和重大垮塌事故的(有人員死亡),扣除乙方100%安全保證金,并對乙方進行不少于10萬元的處罰,安全保證金不足部分的處罰款從合同款中扣除。(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的,扣乙方100%安全保證金。(3)發生負主要責任以上的交通事故,每次扣除乙方50%安全保證金。(4)發生人身輕傷事故,每次扣除乙方5-15%安全保證金。(5)施工現場及施工區道路發生一般交通責任事故,每次扣除乙方5-15%安全保證金。(6)發生事故未按“17、四不放過”原則處理或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每次扣除乙方5-15%安全保證金,情況惡劣者加倍處罰。(7)發生惡性誤操作、一般以上火災事故、環境污染事故、施工機械損壞等,除按損失額進行賠償外,按事故損失的10%20%扣除乙方安全保證金。(8)發生嚴重未遂事故者,扣除乙方10%的安全保證金。(9)發生違反本安全協議書規定內容的行為或事件,按照相應規定扣除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18、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執行。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人次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后果的,按事故責任處理。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19、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天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他事項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作為施工管理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5.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資料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