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起重機支腳、變幅、收放主鉤、起升、回轉操作作業指導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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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2113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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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車起重機支腳、變幅、收放主鉤、起升、回轉操作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1 崗位要求1.1 基本要求年齡滿18周歲,55周歲以下;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無妨礙從事汽車駕駛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1.1.4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者;1.3參加過汽車駕駛員崗位培訓,取得國家頒發的汽車駕駛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駕駛證與xx頒發的汽車駕駛員準駕證;還應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批準項目:起重作業)。1.2 應熟悉和具備的知識技能起重設備安全操作的規程、有關法律及規定;1.2.2、2掌握起重吊運指揮信號,包括手勢、色旗標志和音響;1.2.3所操縱的汽車吊的性能、結構、基本原理和安全運行要求;1.2.4各機構、控制部位和安全裝置的名稱、作用與使用方法和技術性能;1.2.5汽車吊的維護和保養方法,一般常見故障的判斷與處理方法;突發事件的判斷與處理;1.2.7熟悉汽車駕駛崗位和本崗位HSE作業指導書。2 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見下表)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序號作業步驟潛在危害及后果風險度防范控制措施1選吊車車位車位距吊物過遠,存在超負荷起吊、斜拉歪吊、易發生翻車事故。高作業半徑不超過額定總起重量表上規定的工作半徑;作業半徑過大時應移動吊車。場地不平或承載力不合適3、,易發生側翻事故。高在松軟、不平地面作業時,在支腿座下墊鋼板或枕木。車位與架空電力線過近,易發生觸電事故、火災事故。高停車位與電線間距離應大于臂桿總長度+10米。必須近電線作業時應先停電。2打支腿支腿下不墊鋼板或枕木,支腿未伸到位、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易發生起重機喪失穩定性 高支腿梁要全伸,到位后應牢固地插進支腿止動銷;支腿垂直缸伸出要到位,車身應呈水平狀態。3吊運操作取放主鉤未松開主鉤,易發生機械事故低變幅操作前,檢查主鉤是否松開變幅操作未能垂直起吊載荷、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易發生側翻事故、碰撞事故。高檢查是否垂直起吊載荷,應先將起吊物進行試吊。臂桿下降過大,工作半徑增加、吊物力矩增加、易4、發生翻車事故。高臂桿下降時注意過載,伸長量不超過額定總起重表規定的工作半徑;在完全伸出臂桿或裝上付桿時,即使是空載,臂桿角度也不下降到翻倒角度以下。起升操作卷揚機操作不當,會使吊鉤晃動,碰傷人、設備。高將卷揚機卷筒離合器操作桿拉到“接合”位置,平穩操縱卷揚機操作桿。吊鉤自由降落操作不當,會使吊鉤傷人或與地面碰撞,損壞設備。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但概率很小。低吊鉤降落時,先將離合器操作桿扳到“分離”位置,緩慢踩下自由降落踏板,操作時要穩當。制動器失靈,易發生重物墜落的打擊傷害高加強檢查與維護保養,作業前檢查制動性能完好。臂桿縮伸操作臂桿縮伸與起升鋼絲繩不同步,易發生墜落事故高在伸出臂桿前,適當地降5、下吊鉤,防止過卷;縮臂桿時適量收鋼絲繩;協調配合。臂桿伸出時,作業半徑若超過額定總起重量表上規定的工作半徑,易發生翻車事故, 高作業半徑不超過額定總起重量表上規定的工作半徑;作業半徑過大時移動吊車。回轉操作回轉操作前未按喇叭提醒現場人員離開。可能造成碰撞事故。高回轉操作前按喇叭并了望。操縱回轉機構操作桿不當,回轉速度快可能造成碰撞事故、起重機喪失穩定性。高緩慢操縱回轉機構操作桿,要改變回轉方向時,必須先使上車及吊物完全停止下來后,再作逆向轉動操作。主臂放回主臂支架上回轉機構制動器未處于制動狀態,存在損壞設備、人員傷亡風險。高離開駕駛室,一定要使回轉機構制動器轉為制動狀態,并鎖固轉臺銷。收存主鉤6、未固定主鉤,易發生物體打擊事故低行車前,檢查主鉤是否固定。4收支腿作業完或轉場時未收支腿,行駛中會發生刮碰事故。低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作業完或轉場前及時收支腿。3 操作規程3.1 選吊車車位3.1.1確定載荷重量、確定載荷位置與吊車的距離;查看場地不平和承載力情況;查看空間有否障礙物,特別是架空電力線情況;3.1.4將汽車吊停在選定的位置。3.2 取力裝置操作接合取力裝置a) 拉緊停車制動器;b) 將變速操縱桿放入空檔,取力裝置(開關)應在“脫開”位置,c) 起動發動機啟動,起動發動機;d) 將離合器踏板踩到底;e) 接合變速器取力裝置;f) 慢慢松開離合器踏板。脫開取力裝置a) 將離合器踏板踩7、到底;b) 脫開變速器取力裝置;c) 離合器踏板踩;d) 關閉發動機,起重處于非工作狀態。3.3 支腳操作打支腳a) 右手握住伸縮及升降油缸操縱桿由空檔(零位)推入伸縮檔,左手握住左后選擇桿由空檔(零位)推入伸出檔,將左后支腳向右全部伸出,選擇桿放回空檔(零位);依次分別握住右后選擇桿、左前選擇桿、右前選擇桿推向伸出檔,將各支腳伸出,伸縮及升降油缸操縱桿放回空檔(零位);b) 將支腿下墊鋼板或枕木;c) 右手握住伸縮及升降油缸操縱桿由空檔(零位)推向升降檔,左手握住左后選擇桿由空檔(零位)推向伸出檔,左后支腳向下全部伸出,選擇桿放回空檔(零位);依次分別握住右后選擇桿、左前選擇桿、右前選擇桿推8、向伸出檔,將各支腳全部向下伸出,伸縮及升降油缸操縱桿放回空檔(零位);d) 觀察水平儀,調整支腳的高度,保證汽車吊處于水平位置。3.3.2注意事項a) 支腿伸出前:1) 應了解地面的承壓能力,合理選擇墊板的材料、接地面積及接地位置,以防止作業時支腿沉陷;2) 應掛上停車制動器;3) 拔出支腿固定銷。b) 支腿伸出時注意伸出的順序,一般先伸出后支腿,再伸出前支腿,收支腿時順序相反。c) H型支腿架不宜過高,通常以輪胎脫離地面少許為宜。d) 架設支腿時應注意觀察,應使回轉支承基座面處于水平位置。e) 當上車有發動機設置的起重機,在下車支腿支承完畢后,應將下車發動機熄火,且將驅動器置于空擋位置。f)9、 支腿架設完成后,正式實施起重作業前應再次檢查垂直支腿的接地情況,應使各支腿著地踏實,不得出現三支腿現象。g) 實施起重作業中不得調整支腿,當必須調整時,應將被吊物體落地,停止起重作業,在調整好支腿后,重新進行起重作業。 收支腳a) 右手握住伸縮及升降油缸操縱桿推向升降檔,左手握住右前選擇桿推向縮回檔,右前支腳向上全部縮回,選擇桿放回空檔(零位);依次分別握住左前選擇桿、右后選擇桿、左后選擇桿推向縮回檔,將各支腳全部向上縮回,伸縮及升降油缸操縱桿放回空檔(零位);b) 右手握住伸縮及升降油缸操縱桿推向伸縮檔,左手握住右前選擇桿推向縮回檔,將右前支腳向左全部縮回,選擇桿放回空檔(零位);依次分別10、握住左前選擇桿、右后選擇桿、左后選擇桿推向縮回檔,將各支腳全部縮回,伸縮及升降油缸操縱桿放回空檔(零位);c) 收存墊鋼板或枕木。3.4 收放主鉤變幅操作前,將主鉤固定鋼絲繩松開;主臂放回主臂支架上后,將主鉤固定鋼絲繩收緊。3.5 變幅操作將變幅操縱桿由(零位)空檔推入上主臂起升檔,臂架上升、幅度漸小;將變幅操縱桿由主臂起升檔推入(零位)空檔,主臂上升停止;將變幅操縱桿由(零位)空檔推向下主臂下降檔,臂架下降、幅度漸大;將變幅操縱桿由主臂起升檔推入(零位)空檔,主臂下降停止;3.5.3注意事項a) 變幅時應注意不得超出安全仰角區。b) 向下變幅時的停止動作必須平穩。c) 帶載變幅時,要保持被吊11、物體與起重臂的距離,要防止被吊物體碰撞支腿、機體與變幅油缸。d) 起重臂由水平位置變幅起升時能減少起重力矩,是安全的;起重臂帶載向水平位置傾倒變幅將增大起重力矩,存在傾翻得危險。e) 臂架正常使用的工作角度范圍一般為3080。除特殊情況外,盡量不要使用30以下的角度。f) 在起升重物時,變幅鋼絲繩會變形伸長,工作半徑也會跟著增加,特別是起重臂較長時,幅度的變化就更大。作業時應充分考慮這一變化。3.6 起升操作3.6.1打開起升制動卷筒鎖,接合離合器;3.6.2將起升操縱桿由(零位)空檔推向上起升檔,吊鉤上升;將起升操縱桿由上起升檔放回(零位)空檔,吊鉤上升停止;3.6.3將起升操縱桿由(零位)12、空檔推向上下降檔,吊鉤下降;將起升操縱桿由上起升檔放回(零位)空檔,吊鉤下降停止;3.6.4注意事項a) 要嚴格做到“十不吊”。b) 檢查滑輪倍率是否合適,配重狀態與制動器的功能。倍率改變后的滑輪組必須保持吊鉤旋轉軸與地面垂直。c) 被起吊的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所處工況的允許起吊的起重量;起吊較重物件時,先將其吊離地面100200mm,然后查看制動、起吊索具、支腿狀態及整機穩定性等,發現可疑現象應放下被吊物,認真進行檢查,判斷為無危險后進行起升作業,起升操作應平穩,不要使機械受到沖擊。d) 在起升過程中,如果感到起重機有傾覆征兆或存在其他危險時,應立即將被吊物降落于地面上。e) 即使起重機13、上裝有高度限位,起升操作時也要注意防止鋼絲繩過卷。f) 起吊物件較輕、高度較高時,可用油門調速及雙泵和流等措施提高功效。g) 吊裝的物件即將就位時應采取發動機低速運轉,單泵供油,節流調速等措施進行微動操作。h) 空鉤時可采用重力下降以提高功效。在扳動離合器桿之前,應先用腳踩住踏板,防止吊鉤突然快速自由下落。i) 帶載重力下降時,帶載重量不超過工況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控制好下降速度;當停止重物的下降時,應平穩地增加制動力,使重物逐漸減速停止;緊急制動可能使起重臂和變幅油缸以及卷揚機構受損,甚至造成傾翻事故。j) 當被吊的物件落下低于地表面時,要注意卷筒上的鋼絲繩應有不小于3圈的安全圈,以防止14、發生反卷事故。k) 起升機構不能只用液壓馬達制動器維持重物在空間,因時間較長時液壓馬達內部會漏油,使起升物件下落。因此,必須靠支持制動器來支持被起吊的重物。如需要較長時間保持起升重物時,應鎖定起升卷筒。l) 當起升鋼絲繩不正確地纏繞在卷筒或滑輪上時,切不可用手去挪動,可用金屬棒進行調整。m) 操作者應清楚知道起重機所處工況允許起吊的起重量,也應了解被起吊物件的重量;當起吊物件中重量不明,但認為有可能接近起重機所處工況的臨界起重量時應進行試吊,即先將重物稍微吊起,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確認安全后,方可將物件吊起。n) 自由落鉤時,一定要解除離合器,利用制動器,一面制動,一面進行落鉤。o) 在作業中15、如發生發動機突然停止時,沒有設置液壓油供給蓄能器的起重機,液壓會下降,離合器會脫開,操作制動器會有沉重的感覺,應當立即鎖定制動器及起升卷筒鎖,解除離合器。p) 司機暫時停止操作或離開司機室時,要把起吊的重物下落到地面上,并鎖定起升制動卷筒鎖,解除離合器。3.7 臂架伸縮操作將臂架伸縮操縱桿由空檔推向上伸出檔,臂架伸出;將臂架伸縮操縱桿由上伸出檔放回空檔,臂架伸出停止;將臂架伸縮操縱桿由空檔推向上縮回檔,臂架縮回;將臂架伸縮操縱桿由上縮回檔放回空檔,臂架縮回停止;3.7.3注意事項a) 臂架伸出時應注意防止超出力矩限制范圍。b) 在保證工作需要的基礎上,盡量選用較短的臂長實施起重作業。c) 一般16、情況下,盡量不要帶載伸縮臂架,因為帶載伸縮臂架會加劇臂架間滑塊的磨損,大大縮短滑塊的使用壽命,必須帶載伸縮時,要遵守起重量與工作幅度的規定;以避免超載或傾翻。d) 在臂架伸縮時應同時操縱起升結構,注意保持吊鉤的安全距離,嚴防起升鋼絲繩發生過卷。e) 對于同步伸縮的起重機當前一節臂架的行程長于后一節臂架時應視為不安全狀態,應予以修正和檢修。f) 對于程序伸縮的起重機,必須按規定編好程序后才能開始伸縮。3.8 回轉操作3.8.1打開回轉鎖,放松回轉制動;3.8.2將回轉操縱桿由空檔推向上左轉檔,回轉機構向左旋轉;將回轉操縱桿由左轉檔放回空檔,回轉機構向左旋轉停止;3.8.3將回轉操縱桿由空檔推向上17、右轉檔,回轉機構向右旋轉;將回轉操縱桿由右轉檔放回空檔,回轉機構向右旋轉停止;3.8.4起重機不用時一定要鎖定回轉鎖,提起回轉制動,扣上制動器。注意事項a) 在回轉作業前,應注意觀察車架及轉臺尾部的回轉半徑內是否有人或障礙物;臂架的運行空間內是否有架空線路或其他障礙物。b) 回轉作業時,應首先鳴喇叭示警,然后解除回轉機構的制動或鎖定,平穩地操縱回轉操作桿。c) 回轉速度應緩慢,不得粗暴地使用油門加速,突然加速會發生載荷振動,擴大了工作半徑是非常危險的。d) 當被吊物體回轉到指定位置前,應首先緩慢收回操作桿,使被吊重物緩慢停止回旋,避免突然制動而使被吊重物產生擺動。嚴禁在重物有擺動狀態下進行回轉18、操作。e) 被吊重物未完全離開地面前不得進行回轉操作。f) 在同一工作循環中,回轉操作應在伸縮臂操作和變幅操作之前進行。g) 在起吊較重物體進行回轉操作之前,應再次逐個檢查支腿的工況。這一點是重要的,因經常發生臂架回轉時,個別支腿發軟或地面支承不良而釀成事故。h) 在起吊較重物體回轉時,可在被吊物體兩側系上牽引拉繩,用以防止吊物擺動。i) 在岸邊碼頭作業時,起重機不得快速回轉,防止因慣性力發生落水事故。j) 發動機突然停止時,要提起回轉制動桿,鎖定回轉鎖。3.9 油門操作踩下油門踏板,加快變幅、起升、臂架伸縮、回轉的速度,油門要輕踩,不應猛踩。3.10 警告信號操作按下警鈴按鈕警鈴響,放開停止19、;在下列情況下,司機應發出警告信號。3.10.1起重機在起動后即將開動前;靠近其他起重機時;3.10.3在起吊和下降吊鉤時;3.10.4吊物在運移過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3.10.5起重機在吊運通道上方吊物運行時;3.10.6起重機在吊運過程中設備發生故障和異常情況時。4 注意事項4.1作業前的準備4.1.1編制起重作業技術方案,對于大型、重要的物件的吊運,或多臺起重機共同作業的吊裝,要在有關人員參與下,由指揮、起重機司機和司索工共同討論,編制作業方案,必要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批準。4.1.2制定應急預案,對可能出現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選擇安全通道,制定應急救援對策。4.1.3佩戴個人20、防護裝備(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高處作業還須佩戴安全帶和工具包。4.1.4認真檢查起重機和吊鉤、鋼絲繩、制動器、安全防護裝置的可靠性。必要時,進行無負荷運轉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4.1.5清理作業場地,確定搬運路線,清除障礙物。在陰暗或夜間條件下作業,應對照明給予充分注意,保證起重機司機清楚地觀察吊裝情況。4.1.6劃定作業危險區域,必要時,應加臨時圍欄或設置警示標記。起重機在作業期間的各個工作位置,與其他設備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離都在0.5m以上。4.1.7要了解當天的天氣預報,一般6級風以上不進行起重作業。4.2起重作業人員班前、班中嚴禁飲酒,起重作業人員操作時必須精神飽滿21、,精力集中,操作時不準吃東西、不準看書報、不準閑談、不準打瞌睡、不準開玩笑等;4.3 起重作業人員接班時,應進行例行檢查,發現裝置和零件不正常時,必須在操作前排除;4.4司機登機后應檢查下列內容4.4.1檢查作業條件是否符合要求。4.4.2查看影響起重作業的障礙因素,特別是特殊環境中實施的起重作業。4.4.3檢查配重狀態。4.4.4確定起重機各工作裝置的狀態,查看吊鉤、鋼絲繩及滑輪組的倍率與被吊物體是否匹配。4.5.5檢查起重機技術狀況,特別應檢查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狀態。裝有電子力矩限制器或安全符荷指示器的應對其功能進行檢查。4.5.6只有確認各操作桿在中立位置(或離合器已被解除)以后,才能進22、行起動。4.5.7氣溫在10以下時,要充分進行預熱,液壓起重機應保持液壓油在15以上時方可開始工作。發動機在預熱運轉中要進行檢查油路、水路、電路和儀表,表現異常時要及時排除。4.5.8對于設有蓄能器的應檢查其壓力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設置有離合器的起重機,應利用離合器操縱手柄檢查離合器的功能是否能正常工作。同時,推入離合器以后一定要鎖定離合器。4.5.9松開吊鉤,仰起臂架,低速運轉各工作機構。4.5.10平穩操縱起升、變幅、伸縮、回轉各工作機構及制動踏板。4.6 起重機通用操作安全要求4.6.1開機前確認起重機的安全狀態;所有控制器都置于零位(空檔);起重機的各個結構部位上和作業范圍內沒有無關人23、員,作業人員都撤離到安全區;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沒有妨礙作業的障礙物,若有應及時清除。4.6.2嚴格按指揮信號操作,地面人員未發出信號或信號不清不得開車;對緊急停止信號,無論何人發出都必須立即執行。4.6.3開車前或作業中接近人時,必須鳴鈴或示警;吊物不得從人頭頂上通過,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4.6.4吊載接近或達到額定值,或起吊危險品(液態金屬、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時,應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確認沒有問題后再實施吊運。4.6.5起重機的各部位與輸電線、吊載及輔助用具與起重機一側的電線滑線的最小距離,應滿足安全要求。4.6.6司機在正常操作過程中,不得進行下列行為: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利用打24、反車進行制動;起重作業過程中進行檢查和維修;帶載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4.6.7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置零位(空檔),關閉總電源。重新工作前,應先檢查起重機工作是否正常。4.6.8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不允許同時利用主、副鉤工作(設計允許的專用起重機除外)。4.6.9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每臺起重機都不得超載。吊運過程應保持鋼絲繩垂直,保持運行同步。吊運時,有關負責技術人員應在場指導。4.6.10露天作業的軌道起重機,當風力大于6級時,應停止作業;當工作結束時,應錨定住起重機。4.6.11有下述情況司機不應操作:重機結構或零部件(吊鉤、鋼絲繩、制動器、安全防護裝置25、等)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損傷或已經報廢;吊物超載或有超載可能,吊物重量不清,埋置或凍結在地下,被其他物體擠壓或歪拉斜吊;吊物捆綁不牢或吊掛不穩,重物棱角與吊索之間未加襯墊;被吊物上站有人或浮置物;工作地昏暗,看不清場地、吊物情況或指揮信號。4.7 流動起重機作業安全要求除起重機通用的操作技術外,流動起重機還應滿足以下特定的作業安全要求。4.7.1起重機作業場地應堅實,不得沉陷;支腿支墊牢靠,作業中起重機應保持水平。4.7.2嚴格按起重機的特性曲線限定的起重量作業,起吊前調整好幅度,盡量避免帶載變幅,起吊重物時不準落臂,嚴禁超載。4.7.3起重機帶載回轉要平穩,防止快速回轉的離心力引起吊載外擺26、造成傾翻事故。大幅度作業、回轉或起升較高時,要注意風力和風向的不利影響。在旋轉時,無論周圍是否有人,都要鳴笛示警。4.7.4 流動式起重機的穩定性是后方大于側方,在從后方向側方回轉時,要注意控制轉速,防止傾翻。汽車起重機應避免在前方作業。4.7.5在物件處于懸吊狀態時,司機不準擅自離開司機室,只有將重物落地后方可離去。4.7.6汽車起重機不許吊載行走。輪胎起重機和履帶起重機可在允許小起重量范圍內帶載移動。行駛時要將臂架固定在行駛前方,鎖緊旋轉裝置,選擇平整堅實路面低速行進,避免急剎車。4.7.7在高壓輸電線附近作業應安排專人監看,禁止越過電線吊拉。起重機任何部位與輸電線最小距離不應小于下表的規27、定。起重機與輸電線最小距離輸電線路電壓V(kV)113560最小距離(m)1.530.01(V-50)+34.7.8運輸重物上、下坡時,要有防滑措施;4.7.9運輸板材、管材或超長物體時,要有安全標志和防慣性傷害的安全措施;4.7.10搬運易碎物品,應使用專用工具,小心輕放,裝運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不得穿帶有鐵釘的鞋,必須輕裝、輕卸,不得猛烈撞擊,不得亂拋亂扔;4.7.11在石油化工區內從事起重作業,必須遵守廠區內的其他各項安全規定;4.8起重操作“八好”、“十不吊”起重作業人員安全操作通用要求是“八好”、“十不準吊”(簡稱“十不吊”)。4.8.1“八好”a) 思想集中好;b)28、 統一指揮好;c) 遵章守紀好;d) 交接配合好;e) 上下聯系好;f) 設備檢查好;g) 扎緊吊卸好;h) 安全操作好。4.8.2“十不吊”a)、超過額定負荷不吊;b)、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c)、工件緊固不牢不吊;d)、吊物上面站人不吊;e)、安全裝置失靈不吊;f)、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g)、工件埋在地下不吊;h)、斜拉工件不吊;i)、棱刃物體沒有襯墊不吊;j)、鋼鐵水包過滿不吊。5 異常情況判斷及處置要求5.1重物墜落的打擊傷害的處置 5.1.1重物墜落的原因a) 吊具或吊裝容器損壞;b) 物件捆綁不牢而松散或滑落;c) 掛鉤不當發生脫鉤;d) 電磁吸盤突然失電;e) 起升機構的零件29、發生故障或損壞(特別是制動器失靈、鋼絲繩或吊鉤斷裂等)。5.1.2處置措施a) 應沉著、冷靜、鎮定及時發出警告信號;b) 若判斷制動器失靈,可連續使用反車,將載荷吊運安全地點放下;c) 若有人員受傷,發出求救信號或拔打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d) 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事故處理。5.2起重機喪失穩定性的處置5.2.1 喪失穩定性的原因a) 操作不當(例如超載、臂架變幅或旋轉過快等);b) 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導致起重機由于力矩不平衡;c) 坡度或風載荷作用。5.2.3處置措施5.3夾擠和碰撞傷害的處置 5.3.1夾擠和碰撞的原因a) 起重臂架作業回轉半徑與鄰近的建筑結構之間的距離過小,使30、起重機在運行或回轉作業期間,對尚滯留在其間的其他人員造成夾擠傷害;b) 運行機構的操作失誤或制動器失靈引起溜車可能對人員造成碰撞傷害。5.3.2處置措施a) 應沉著、冷靜、鎮定及時發出警告信號;b) 若有人員受到夾擠,在指揮人員的指揮下,將傷者脫離夾擠狀態;c) 若有人員受傷,發出求救信號或拔打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d) 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事故處理。5.4觸電傷害的處置 5.4.1觸電的原因a) 起重機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吊物,與帶電體距離過近或觸碰帶電物體時;b) 在輸電線附近作業時,觸碰高壓線時形成的跨步電壓;c) 直接觸電。5.4.2處置措施a) 應沉著、冷靜、鎮定及時發出警告信號31、;b) 一旦觸電要控制起重機及時脫開帶電體,司機應雙腳跳離起重機,防止跨步電壓電擊。c) 若發生火災事故,應取出滅火器進行滅火;發出火警信號或拔打火警電話6500119 ;d) 若有人員受傷,發出求救信號或拔打急救電話6500120,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e) 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事故處理。5.5其他機械傷害的處置5.5.1 其他機械傷害的種類a) 人體某部位與運動零部件接觸引起的絞、碾、戳等傷害,b) 液壓元件或管路破壞造成高壓液體的噴射傷害,c) 運轉零件破壞飛出物的打擊傷害,d) 抽拉吊索引起的彈射傷害。5.5.2處置措施a) 應沉著、冷靜、鎮定及時發出警告信號;b) 若有人員受傷,發出求救信號或拔打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c) 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事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