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體砌筑砂漿試配強度配合比確定與設計作業指導書.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t***
編號:902117
2024-03-20
4頁
28.57KB
1、砌體砌筑砂漿試配強度配合比確定與設計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砌筑砂漿配合比設計作業指導書1.0定義和一般規定:1.1用于砌筑磚、石、砌塊等砌體的砂漿統稱為砌筑砂漿,砌筑砂漿強度等級分為:M2.5、M5.0、M7.5、M10 、M15、M20六種1.2一般規定:一、砂漿必須滿足設計要求的種類和強度等級; 二、砂漿稠度(也叫流動性)應滿足表1要求; 磚石砌體的砂漿稠度 表1 序號磚石砌體種類 砂漿稠度 1 實心磚墻、樁 710 2實心磚平拱式過梁 57 3空心磚墻、柱 68 4空斗墻、筒拱 52、7 5石砌體 35三、砂漿保水性能良好(分層度不大于3cm),以保證砌體質量;四、砂漿拌和要均勻,采用機械攪拌時,投料后攪拌時間不得少于1.5min。2.0砌筑砂漿的配合比: 2.1為滿足施工所需要的稠度及設計強度等級的要求,應進行砂漿配合比的計算,計算出每立方米砂漿中水泥、石灰膏(粉煤灰)、砂等材料的用量及其配合的比例。2.2原材料要求:配制砂漿能用的水泥應符合GB17592要求,GB134492礦碴硅酸鹽水泥要求,水泥的標號以砂漿的標號45倍為宜。砂宜用中砂,并應過篩,不得含有草根等雜物;強度等級小于5MPa的水泥混合砂漿,砂的含泥量不應超過10。石灰、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時,應用網過濾,并3、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時間得少于7天;沉淀池中貯存的石膏,應防止干燥、凍結和污染,嚴禁使用脫水硬化的石灰膏。水應采用不含有害物質的潔凈水。3.0配合比確定:3.1計算砂漿的試配強度:fm.O(MPa)fm.O= f2+0.645式中: fm.O砂漿的試配強度。 f2砂漿的設計強度。:砂漿現場強度標準差(精確至0.01MPa),按JGJ/T98-96中5.1.3確定。3.2計算水泥用量:1000(fm.O-B) Qc=A.fce式中:Qc每立方米砂漿的水泥用量(kg/m3)fm.O砂漿的試配強度(MPa)fce水泥的實測強度精確至0.1MPaA、B砂漿的特征系數應按JGJ/T98-96中表5.1.44、取用。3.3砂漿摻合料用量: QD=QA-Qc式中:QD1m砂漿中石灰膏或其它摻合料用量(kg); QA=300kg/ m;QC=水泥用量(kg/m);所用石灰膏的沉入量應為120mm,粘土膏為140150mm.3.4砂子用量:對含水率為2的中砂,每1m砂漿用1m砂子,含水率為0的過篩凈砂,每1m砂漿用0.9m砂子,含水率大于2的砂子,則應酌情增加砂子用量,視含水率大小,范圍在1.11.25間。3.5用水量:砌筑砂漿的用水量,由砂漿稠度來決定,而稠度又與砌體材料種類、施工條件及氣候等因素有關,所以適宜的稠度,必須綜合考慮以上因素,然后根據選定的稠度為標準,按計算配合比稱料,進行試拌,測定其拌合物的稠度和分層度,調整符合要求后,才可定為砂漿基準配合比。4.0確定施工配合比:在基準配合比基礎上增加10的水泥用量,制作三組砂漿強度試塊,測定強度值,選符合強度要求,而水泥用量又經濟的配合比為正式砂漿配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