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公司所轄大廈人員出入物品、設備、工具管理作業指導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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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2308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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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服務公司所轄大廈人員出入物品、設備、工具管理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1.0目的通過對出入大廈的各類物品進行適當的控制,確保業戶財產和公司財產不受損失。2.0范圍 適用于出入大廈的各類物品、設備、工具等的管理。3.0職責3.1管理處客戶服務中心負責物資出入手續的辦理。3.2管理處客戶服務中心主管負責B類物資出入手續的審批。3.3管理處客戶服務中心主任負責業戶遷出的批準。3.4管理處主任負責C類物資出入手續的審批。3.5管理處保安隊負責物資的檢查、核對及放行。4.0內容4.1 出入物資的分2、類4.1.1 A類物資:是指體積小,價值不高的可隨身攜帶物品,對此可不作控制,準予放行;4.1.2 B類物資:體積較大、較重,不便個人攜帶的金額較高的物資,如辦公用品、貴重禮品、工藝品、裝修工機具、批量裝修材料。4.1.3 C類物資: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等的危險物品和化學品。4.2 出入物資的控制進出大廈人員隨身攜帶A類物資,門衛保安員可不予控制。4.2.2當業戶或其它人員攜帶B類物資進出大廈時,應到客戶服務中心辦理手續。a) 申請人到客戶服務中心領取物資出入放行單,填寫相關資料并加蓋公司公章;b) 業戶詳細填報其物資后,管理員通知分管其區域的主管。業戶搬運物品為B類物資,如搬出物資為個別的家3、具和電器,并非搬家,且又查明無拖欠管理費用的情況,則該區域主管可簽字同意放行;如搬離物品較多或全部搬家,則需上門查看,并致電業主,詢問其同意與否。如同意,請收費室計算該戶所有費用,將金額報給業戶,在結清后請客戶中心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其搬家。如業主不同意,則請業戶自行和業主洽談,暫不辦理放行手續。c) 辦理好手續后,需向業戶說明:大宗物資在下班后或節假日方可經大堂出入。平時請走負2層,而且搬運車輛限高為2.2米。d) 業戶手續不全或費用未結清而欲搬出物資,則須耐心向業戶解釋,請業戶先結清費用再為其辦理相關手續。f) 大門保安隊員根據物資出入放行單核查需要放行的物品,無誤時,準予放行。當業戶或其它人員攜帶C類物資進出大廈時,辦理手續同4.2.2,物資出入放行單需請示管理處主任。如管理處主任同意可以進入則須保安隊攜帶滅火器材護送。5.0 記錄物資出入放行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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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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