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公司所轄區域停車場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管理作業指導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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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2323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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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服務公司所轄區域停車場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管理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1.0目的規范服務區域內停車場的管理,維護停車場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2.0范圍適用于各物業管理處服務區域內的停車場管理。3.0職責部門/崗位工作內容管理處主任負責停車場管理的全面指導、監督。安管負責人安管主管負責停車場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4.0方法和過程控制4.1總則4.1.1各物業管理處必須根據本文件確定的基本原則、操作流程及停車場的實際情況編制各服務區域停車場管理規定,對停車場管理的工作要求、實施方法、防范措施做出2、詳細規定。4.1.2購買車位的顧客需憑購買手續與物業管理處簽訂車位服務協議書;顧客需租用車位時需向物業管理處提出申請,由物業管理處負責人審批后,與其簽訂車位使用協議書。4.1.3車位服務協議書、車位使用協議書必須按公司提供的統一填寫方式填寫,有效期滿前一個月,物業管理處應通知顧客續簽。4.1.4外來車輛需根據車位緊張程度及潛在風險(如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確定是否讓其停放,無牌機動車輛及攜帶危險品車輛嚴禁進入服務區域內。4.1.5 所有停車場(甲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出入口都必須在00:30至凌晨6:00設置地樁(無人化管理車場除外、外地項目參照執行),如出入口道閘故障或因其它原因暫時失去屏障功能3、時也必須使用地樁,保證出入口安全屏障的有效性。4.1.6停車場管理責任明確,無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交通事故、車輛損傷和車輛盜竊發生;出入口周邊安防設施堅固、形成閉合,能夠防止人為破壞和車輛沖撞。經營性停車場應有政府頒發的合法證照和手續,出入口應設置收費公示牌,購買停車場責任險,車場內應有防盜提示標識,夜晚在機動車場值勤的安管員須穿反光衣。停放、收費憑證的領用,交接有記錄并可追溯;IC卡的管理,做到專人負責,收發登記,設定時效,定期盤查;對于遺失或顧客報失的IC卡必須做好登記和及時報廢處理;交接班時,現金應和票據相吻合。停車場系統主機、讀卡器、探測器動作靈敏可靠,具有防砸車裝置;道閘桿上裝有防撞膠墊4、;道閘旁邊有禁止行人通行的警示標識。4.2出入憑證管理4.2.1對與物業管理處簽訂了車位服務協議書或車位使用協議書的顧客,各物業管理處應根據停車場的實際情況對車輛管理采用以下兩種控制方法:A、第一類:停車場智能IC卡,該類卡按使用性質分為車場卡、臨時停車卡、適用于已安裝IC卡智能系統的停車場進出車輛使用。B、第二類:紙制車輛停放服務卡,適用于未安裝IC卡智能系統的停車場或智能系統故障、停電時的車輛使用。4.3已設崗的停車場車輛出入管理基本操作流程4.3.1車輛進出時,必須一車一卡,過一輛車開一次道閘,嚴禁在未辦理手續前將道閘打開。4.3.2在車流量高峰期應增加崗位人員,加快車輛流通速度,防止大5、量車輛滯留,有條件的物業管理處應盡可能考慮進出口分流,并做好標識。車輛駛入時的基本操作:A、車輛駛近停車場入口時,安管員應面向來車車主呈立正姿勢敬標準軍禮,示意車輛減速停車,若其帶有IC卡,指引其讀卡進入。B、臨時停放車輛進入時應迅速準備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當車輛停穩后,安管員快步走至距車輛駕駛室窗口適當距離的位置,迅速發放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并向車主示意點頭問好,車主接過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后,打開地樁/道閘,示意車輛駛入停車場。C、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安管員要及時對車輛外觀進行仔細檢查,并將有異常情況的車輛記錄于車輛出入登記表上,并與車主進行確認;發現無尾牌車輛,應及時向交管6、部門報告。車輛駛出時的基本操作:A、車輛駛近停車場出口時,安管員應面向來車車主呈立正姿勢敬標準軍禮,注意觀察,示意車輛減速停車。B、車停穩后,安管員快步走至距車輛駕駛室窗口適當距離的位置,月卡車輛出示IC卡刷卡/月卡,并快速進行核對,臨時停放車輛應向車主收回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并快速核對車牌號、進入時間、值班人員簽名等信息,對需要收取車位使用費的車輛按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并給車主相應的停車費發票,然后打開地樁、開啟道閘,示意車輛駛出停車場;登記、存放收回的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C、對不愿收發票的車主,應明示公司的規定,請車主自行處理,嚴禁收費不給發票的行為,一經查出,一律按貪污票款處7、理;因特殊原因未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應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作詳細記錄,并請車主或上級簽名確認。如發生駛出的機動車輛無IC卡、車輛停放服務卡、車輛臨時停放服務憑證、卡/證上的車牌號與所開車輛車牌號不符、司機不符、無車牌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控制中心和上級領導,查驗并登記車主的有效證件:車輛行駛證、駕駛證、車牌號、車型等,進行人、車、證的核實,經車輛所有權人或單位證實并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簽名后方可放行。如長期租用車位使用人無卡、憑證駕車出場時,需核實駕車人是否為車位使用協議簽訂人,如果不是車位使用協議簽訂人,須和車位使用協議簽訂人進行核實,完善登記手續并保留當事人簽名后方可放行;任何非車位使用協8、議簽訂人辦理車輛的有關事宜,須有車位使用協議簽訂人的書面同意,并與車位使用協議簽訂人進行核實后方可辦理放行手續。4.4停車場秩序管理安管員要維護停車場內良好的交通秩序,引導車輛正確停放,若出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上級領導,防止車輛堵塞及意外事故發生,并保護現場。4.4.2車場內車輛如發生交通事故,按突發事件處理程序及作業指導書處理。如發生車輛沖崗、從入口繞行等可疑情況,應首先設法截阻車輛,同時記住其車牌號碼并在第一時間報告部門/安全負責人處理。車場內車輛若發生故障,對于不帶污染的小型維修可允許其在車場內進行,維修完后要督促車主清理周圍衛生,其它維修禁止在車場內進行,特殊情況須報部門/安全負責人。車9、場車輛如發生油、氣、水滴漏等異常情況,安管員應立即通知車主進行檢查并處理,若通知不到車主須將情況上報相關主管/隊長,并做好登記。 4.4.6制止在停車場內進行試剎車或練習駕駛的行為。因車主原因造成車場內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時要立即上報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到現場處理,根據損壞情況與車主明確責任,賠償損失。因管理原因造成車場內車輛損傷或丟失,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4.5停車場票據管理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卡/憑證由專人從物業管理處指定票據管理員處領取,并對領取數量進行登記;各車場出入口門崗在交接班時須將卡/證數量、編號及其連續性等情況記錄在值/交接班記錄表上。對回收的車輛臨時停10、放服務卡/憑證應妥善保管,防止風吹、雨淋、遺失,每日由專人負責整理核對;車輛臨時停放服務憑證應上交到物業管理處指定的負責人,由財務人員登記保管,與存根一起保存。停車發票由專人到財務人員處簽名領取,編號應具有連續性,車場出入口崗交接班時須將發票數量、編號及其連續性等情況記錄在值/交接班記錄表上,停車費滿500元時要連同發票存根一起上交到物業管理處財務人員處,由財務人員核對并登記票據和現金數,由當事人簽名認可。4.6停車場IC卡管理 參照IC卡管理作業指導書執行。4.7摩托車、自行車管理4.7.1在服務區域內應指定固定的摩托車、自行車停放點,并明確標識(包括防盜標識),責任明確;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11、停放整齊,存取方便,無亂停、亂放、疊放等現象,安管員督導執行。4.7.2在服務區域內停放摩托車、自行車可不收取任何費用,住宅小區無須發放任何出入憑證;政府及公共物業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停車卡。4.7.3嚴禁無牌摩托車進入服務區域,對無牌摩托車多的服務區域,應及時書面聯系交通管理部門或轄區派出所進行清理,以維護服務區域良好的管理秩序。5.0相關文件5.1 TLPM-QP751-AQ03突發事件處理程序6.0質量記錄6.1 TLPM-QR751-AQ01-03-01車輛出入登記表6.2 TLPM-QR751-AQ01-03-02車位服務協議書6.3 TLPM-QR751-AQ01-03-03車位使用協議書6.4 TLPM-QR751-AQ01-01值/交接班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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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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