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構普通混凝土抗壓強度超聲回彈綜合法檢測試驗作業指導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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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2705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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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結構普通混凝土抗壓強度超聲回彈綜合法檢測試驗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1.適用范圍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工程結構普通混凝土抗壓強度的檢測2.編制依據CECS 02:2005 超聲回彈綜合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程GB/T50344-2004 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JGJ/T23-2011 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3.檢測儀器及設備回彈儀,非金屬超聲波檢測儀,錘等工具,碳化深度測定儀,1%酚酞酒精試劑3.1 回彈儀具有制造廠的產品合格證及檢定單位的檢定合格證,并在回彈儀的明顯位置上具有下列2、標志:名稱、型號、制造廠名(或商標) 、出廠編號、出廠日期和中國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標志CMC及許可證證號等。3.2 回彈儀應符合下列標準狀態的要求:1)水平彈擊時,彈擊錘脫鉤的瞬間,回彈儀的標準能量應為2.207J。2)彈擊錘與彈擊桿碰撞的瞬間,彈擊拉簧應處于自由狀態,此時彈擊錘起跳點應相應于指針指示刻度尺上0處。3)在洛氏硬度HRC為602的鋼砧上,回彈儀的率定值應為802。3.3 回彈儀使用時的環境溫度應為-440。3.4所有檢測儀器和設備都在檢定有效期內4.檢測準備4.1現場檢測前,需要收集以下資料:1)工程名稱及設計、施工、建設和委托單位名稱;2)結構或構件名稱、施工圖紙和砼強度等級;3、3)水泥品種、強度等級和用量,沙石的品種和粒徑,外加劑或摻合料的品種,摻量和混凝土配合比等;4)模板類型、混凝土澆注、養護情況及成型日期;5)相關設計圖紙、施工記錄;6)結構或構件的檢測原因說明;4.2檢測過程中注意事項:1)操作過程中儀器要輕拿輕放,嚴格按照儀器操作規程檢測。2)檢測人員在檢測過程中要注意安全,戴好安全帽。尤其在頂板回彈等較高位置檢測時,必須保證爬梯等輔助工具的穩固安全。3)檢測過程要做到文明施測。5.現場檢測5.1抽檢數量應符合下列原則5.1.1.按單個構件檢測時,應在構件上均勻布置測區,每個構件測區數量上不少于10個;5.1.2.同批構件按批抽樣檢測時,構件抽樣數不應少于4、同批構件的30%,且不應少于10件,對一般施工質量的監測和結構性能的檢測,可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2004的規定抽樣;5.1.3.對某一方向尺寸不大于4.5m,且另一方向尺寸不大于0.3m的構件,其測區數量可適當減少,但不應少于5個5.2按批抽檢檢測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構件可作同批構件5.2.1.混凝土設計強度同一等級5.2.2.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藝、養護條件和齡期基本相同5.2.3.構件種類相同5.2.4.施工階段所處狀態基本相同5.3測區布置1)在條件允許時,測區宜優先布置在構件混凝土澆筑方向的側面2)測區可在構件兩個對應面、相鄰面或同一面布置3)5、測區宜均勻布置相鄰兩測區的間距不宜大于2m4)測區宜避鋼筋密集區和預埋件5)測區尺寸宜為200mm*200mm;采用平測時宜為400mm*400mm6)測試面應清潔、平整、干燥、不應有接縫、施工縫、飾面層、浮漿和油垢,并應避開蜂窩麻面部位。必要時可用砂輪片清楚表面雜物盒和磨平不平整處,并擦凈殘留粉塵。6.資料整理與數據分析6.1回彈值計算用回彈儀測試時,宜使儀器處于水平狀態,測試混凝土澆灌方向的側面。如不能滿足這一要求,也可非水平狀態測試,或測試混凝土澆灌方向的頂面或底面,應按回彈法評定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的要求,對構件上每一測區的兩個相對測試面各彈擊8點,每一測點的回彈值測讀精確至1.0。6、測點在測區范圍內宜均勻分布,但不得布置在氣孔或外露石子上。橡鄰兩測點的間距一般不小于30mm;測點距構件邊緣或外露鋼筋、鐵件的距離不小于50mm,且同一測點只允許彈擊一次。計算測區平均回彈值時,應從該測區兩個相對測試面的16個回彈值中,剔除3個最大值和最小值,然后將余下的10個回彈值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 測區回彈平均值,精確至0.1; 第個測點的有效回彈值。非水平狀態下測得的回彈值, 應按下列公式修正: 式中: 修正后的測區回彈平均值; 測試角度為時的測區回彈修正值, 按下表的規定采用表 非水平狀態下測試時的回彈修正值測試角度RaaRa 回彈儀向上a 回彈儀向下+90+60+45+30-307、-45-60-9020-6.0-5.0-4.0-3.0+2.5+3.0+3.5+4.025-5.5-4.5-3.8-2.8+2.3+2.8+3.3+3.830-5.0-4.0-3.5-2.5+2.0+2.5+3.0+3.535-4.5-3.8-3.3-2.3+1.8+2.3+2.8+3.340-4.0-3.5-3.0-2.0+1.5+2.0+2.5+3.045-3.8-3.3-2.8-1.8+1.3+1.8+2.3+2.850-3.5-3.0-2.5-1.5+1.0+1.5+2.0+2.5注:1. 當測試角度等于0時, 修正值為0;小于20或大于50時,分別按20或50查表; 2.表中未列數值8、, 可采用內插法求得,精確至0.1。在混凝土澆筑的頂面或底面測得的回彈值, 應按下列公式修正: 表 測試混凝土澆筑頂面或底面時的回彈修正值、R或Ra測試面或頂 面 底 面20+2.5-3.025+2.0-2.530+1.5-2.035+1.0-1.540+0.5-1.0450-0.55000 注:1.在側面測試時,修正值為0;小于20或大于50時,分別按20或50查表;2.當先進行角度修正時,采用修正后的回彈代表值;3.表中未列數值, 可采用內插法求得,精確至0.1。在測試時,如儀器處于非水平狀態,同時構件測區又非混凝土的澆灌側面,則應對測得的回彈值先進行角度修正,然后進行頂面或底面修正。6.9、2超聲聲速值的測量與計算超聲測點應布置在回彈測試的同一測區內,;測量超聲聲時時,應保證換能器與混凝土耦合良好,測試的聲時值應精確至0.1;聲速值應精確至0.01km/s。超聲測距的測量誤差應不大于1%;在每個測區內的相對測試面上,應各布置3個測點,且發射和接收換能器的軸線應在同一軸線上。(1)當在混凝土澆筑方向的側面對測時,測區混凝土中聲速代表值應根據該測區中3個測點的混凝土中聲速值,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 測區混凝土中聲速代表值(km/s); 第個測點的超聲測距(mm);角測試測距按CECS02:2005附錄B第B.1節計算 第個測點的聲時讀數(ms); 聲時初讀數(ms)。(2)當在混凝10、土澆筑的頂面或底面測試時, 測區聲速代表值應按下列公式修正: 式中: 修正后的測區混凝土中聲速代表值(km/s); 超聲測試面的聲速修正系數,在混凝土澆筑的頂面和底面間對測或斜測時, =1.034;在混凝土澆筑的頂面或底面平測時,測區混凝土中聲速代表值應按CECS02:2005附錄B第B.2節計算和修正。6.3混凝土強度的推定構件第i個測區的混凝土強度換算值,應根據修正后的測區回彈值Ri及修正后的測區聲速值vi,優先采用專用或地區測強曲線推定。當無該類測強曲線時,經驗證后也可按附錄二的規定確定,或按下列公式計算:一、粗骨料為卵石時二、粗骨料為碎石時式中: 第個測區混凝土抗壓強度換算值(MPa)11、, 精確至0.1 MPa。當結構所用材料與制定的測強曲線所用材料有較大差異時,須用同條件試塊或從結構構件測區鉆取的混凝土芯樣進行修正,試件數量應不少于3個。此時,得到的測區混凝土強度換算值應乘以修正系數。修正系數可按下列公式計算:一、有同條件立方試塊時二、有混凝土芯樣試件時式中修正系數,精確至小數點后兩位; 對應于第個立方體試件或芯樣試件的混凝土抗壓強度換算值(MPa), 精確至0.1MPa; 第個混凝土立方體(邊長150mm)試件的抗壓強度實測值(MPa), 精確至0.1MPa; 第個混凝土芯樣(100100mm)試件的抗壓強度實測值(MPa),精確至0.1MPa; 試件數結構或構件混凝土抗12、壓強度推定值,應按下列規定確定:1) 當結構或構件的測區抗壓強度換算值中出現小于10.0MPa的值時,該構件的混凝土抗壓強度推定值取小于10MPa。2) 當結構或構件中測區數少于10個時= 式中: 結構或構件最小的測區混凝土抗壓強度換算值(MPa),精確至0.1MPa。3) 當結構或構件中測區數不少于10個或按批量檢測時=1.645 對按批量檢測的構件,當一批構件的測區混凝土抗壓強度標準差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該批構件應全部按單個構件進行強度推定:1) 一批構件的混凝土抗壓強度平均值25.0 MPa,標準差4.50 MPa;2) 一批構件的混凝土抗壓強度平均值= 25.050.0 MPa,標準差5.50 MPa;3) 一批構件的混凝土抗壓強度平均值50.0 MPa,標準差6.50 MPa。7.檢測報告評定結構或構件砼抗壓強度報告,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建設單位名稱、委托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工程名稱和結構或構件名稱、施工日期、檢測原因、檢測環境、檢測依據;2.、回彈儀生產廠、型號、出廠編號及檢定證號;3、結構或構件的平均強度值、標準差、最小測區強度值及強度推定值;4、出具報告的單位名稱(蓋章)、審核人、檢測負責人、試驗人員的姓名;檢測及出具報告的日期;5、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對于在報告中難于用文字表達清楚的內容,應附以簡圖并加以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