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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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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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人員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XX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建設具有競爭力的員工隊伍,督促員工取得相關從業資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及相關監管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是通過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促進公司事業和員工個人職業的共同發展。 第三條 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是按需引進人才2、合理調配人才、客觀評價人才、科學培養人才、有效激勵人才并保持員工隊伍的整體競爭力。第四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具體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工作范圍包括人員聘用與辭退、工資分配、福利待遇分配、職務聘任、勞動合同管理、培訓等。第五條 公司應根據員工綜合素質安排崗位,努力做到人才與工作崗位的合理匹配,做到人盡其才。通過崗位說明書明確各崗位的工作目標、責任、權力和履職條件。第六條 公司根據發展的需要,在定崗定編的基礎上,遵循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招聘人才。第七條 公司招聘人才時,應注重專業能力與道德品行的考察。根據招聘對象的不同,可相應采用不同的招聘方式。公司在人員聘用時,應堅持親屬回避政策。第3、八條 公司應確保所招聘工作人員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第九條 公司人力資源架構應能滿足日常管理經營需要,應具備至少兩名高級管理人員。第十條 公司應加強從業人員資質管理。(一)公司聘任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經營團隊中至少有兩名高級管理人員應取得基金從業資格;(二)公司從事證券投資業務的員工,應具備基金投資從業資格;(三)新入職的從事證券投資業務的員工,應在入職之日起半年內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四)公司鼓勵全體員工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第十一條 為促進公司合規穩定經營,公司應單獨設置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確保其有效履行對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評價、報告和建議的4、職能。負責合規風控的高級管理人員應保持獨立性,不得從事投資業務,對因失職瀆職導致內部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損失的,應承擔相關責任。第十二條 公司聘用員工時,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保證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員工素質、業績表現和工作崗位的重要性不同,分別簽訂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第十三條 公司應建立績效管理制度,實行“按績分配”政策,把績效考核結果作為職務和級別晉升、降級、崗位調整、獎酬資源分配的重要依據。第十四條 公司員工可在管理職務、技術職務或等級上得到晉升。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及個人專長,合理調配人才。第十五條 公司建立定期的薪酬調研制度,不斷完善公司的薪酬體系。第十六條 公司建立長期培訓制度,采取新員工5、培訓、業務技能培訓、新技術新知識培訓、學歷教育多種培訓方式,針對不同崗位設計不同培訓內容,針對不同層次設計不同的培訓內容深度。第十七條 公司建立導向明確、獎懲并舉、獎罰分明的獎懲制度,形成獎勵先進、鞭策后進、懲罰落后的獎懲機制。對于獎勵措施,要切合員工的合理需要,采用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對于懲罰措施,要將懲罰和教育并行。第十八條 公司應在全體員工間建立連通的溝通網絡,發揮公司企業文化的凝聚作用。對于各種不同的信息,無論是員工申訴和舉報、提出意見和建議、或者反映經營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都要建立正規的溝通渠道,并保護員工的合法權利和安全。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XX部門)負責制定、修訂與解釋,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第二十條 本制度經XX審批通過,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