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工作服配置著裝要求管理規定.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t***
編號:903064
2024-03-21
4頁
31.63KB
1、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公司工作服管理規定、員工著裝要求1、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商場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 的商場形象。2、除高層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 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3、T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4、著工作服時,應搭配與丁作服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 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并符合匚作要求;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 鞋、拖鞋式涼鞋等。5、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二、工作服配制說明1、員工入2、商場后,發放工作牌;試用期滿后,發放工作服,每套包括 黑色西服一套,應季白襯衫一件。2、西服套裝使用年限為兩年,口襯衫。3、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T作滿兩年以上者,辭職(辭退)時, 不收取服裝費用。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兩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費用 標準為;實際費用/規定使用年限(月)*使用年限; 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且超過半年以上者,辭職 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口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半年者三、目的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眾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規 定。四、工作時間著裝及儀表3、要求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 良好的公司形象;2、工作時間須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3、工作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4、工作時間必須佩戴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牌。五、工作服的使用及發放1、辦理正式入職手續的員工,可在入職3-7天日內到行政部領取工作 服及工作牌;2、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或未到期破損,須 按要求提前換發,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工作服成本價/套,工作牌20 元/個);3、員工離職時,員工須將工作牌交還,同時對所領用的工作服按以下 相關規定收取一定費用(從離職當月工資內扣除):1)工作未滿六個刀4、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費用;2)工作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離職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費用;3)工作滿十二個月以上離職者,不收取任何工作服費用。六、處罰措施1、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服(洗滌、保存方法不當),原價補換;3、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七、遵守事項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補的責任;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6、行政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 將進行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范穿戴工作服的責任。八、附則1、本規定從頒布之日起執行;2、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屬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