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薪酬結構和發放支付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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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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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薪酬結構和發放支付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的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第二條:原則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1、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3、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4、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5、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第三條:職責一、員工薪酬管理暫時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主要職責有:1、擬訂公司薪酬管理2、制度和薪酬預算;2、核算并發放公司員工工資;3、受理員工薪酬投訴。4、核算、填制、審核上報員工薪酬月報表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匯總月報表;第二章 薪酬結構第四條:薪酬構成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即: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扣款。(一)基本工資1、基本工資參照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我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我司擬定為1300元。2、由于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3、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A.B.C等級,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各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資限額,并推算出各等級工資數額。(二)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公司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中層和基層三個層次。3、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須經公司領導批準; 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4、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公司可視情況而定。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三)績效考核與積分制度 績效考核:根據員工個人工作業績做出的考核。各崗位規定其任務,如果連續數月未完成任務,公司有權隨時進行崗位降職處理或辭退。積分管理:以積分形式來衡量員工的自身價值,工作執行力、工作態度等,把各種福利及物資待遇與積分掛鉤,積分高的員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從而達到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的目的。(四)津貼/補貼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津貼/補貼是公司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5、包括出差津貼、學歷津貼、酷暑嚴寒慰問津貼等。補貼,為保證員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信補貼、誤餐補貼。1、交通補貼: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市區內80元;市區外160元。2、通訊補貼:根據工作性質與崗位的特殊性,除了市場部通訊津貼按崗位不同暫定100-200元/月之外;其他部門通訊津貼暫定50-100元/月; 3、誤餐補貼:因加班或在外工作,既不能回家用餐、也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每餐10元發給誤餐補助。4、出差津貼:公司各崗位人員在異地出差,視情況不同分為四類: 有代理商或有其他客戶接待的情況下,日補貼30元/日; 無任何接待情況下,標6、準按公司出差制度標準報銷外給予津貼30元/日。 市區及近郊出差,當日能往返的、不給予補助。(4) 因工作需要長期駐扎外地的員工,省內日補貼30元/日;省外日補貼50元/日;工作期間的話費由原來補助的基礎上增加50元,駐外不足一月的,15天以下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按足月計算;5、學歷津貼:促進了低學歷員工的學習、使其通過提升學歷來提高個人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公司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營造學習型的組織;減少高學歷員工的跳槽率并吸引更多的高學歷人才加盟,促進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一種鼓勵形式,公司將員工取得的學歷(職稱)分為不同的等級并對應不同的學歷(職稱)津貼標準,員工享受公司按月發放的學歷(職稱7、)津貼。7、試用員工不享受任何津貼或補貼。(五)獎金1、獎金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的全體正式員工。2、獎金種類分為績效獎、積分獎和總經理特別獎3種。3、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六)福利1、法定福利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失業保險。因公司尚未辦理社保事宜,暫時將按員工的保險比例額度以現金方式同工資一起發到員工工資卡中。2、公司為員工設置、帶薪假、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福利。3、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午餐、凡是登記在公司吃午餐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50元。4、公司提供員工宿舍,凡是登記入住宿舍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100元作為水、電、燃氣等費用。5、8、公司員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體檢。6、員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給予100元的津貼。第三章 薪酬支付第五條:薪酬支付方式1、由公司統一在XX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卡,在每月15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人工資卡(如遇節假日順延)。2、福利禮品由行政人事部發布通知后直接去領取。第六條:工資核算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根據勞動法規定)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加班工資=日小時基本工資加班小時數(半小時內的加班不計算)公司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9、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審批程序發給加班費。2、考勤扣款(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額=日基本工資缺勤天數。(2)遲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3)脫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4)曠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扣款額=日基本工資曠工天數3。(5)病假扣款: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員工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計算。即:日工資-(日工資30%)=病假工資(6)婚假: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10、歲)申請結婚,依法享有3天的帶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礎上還可以增加一個星期的不帶薪假期,晚婚假15天。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婚假)(7)喪假扣款:員工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有薪喪假。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喪假)(8)年假/探親假:凡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符合探親條件,根據路途遠近及交通便利等情況,公司給予3天帶薪探親假。3、其他扣款(1)宿舍費(2)伙食費(3)違紀扣除(4)其他扣除4、工資條形式(1)應發款項=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2)應扣款項=考勤扣款+其他11、扣款; (3)實發金額=應發款項-應扣合計。第七條:離職與被解雇員工薪酬支付1、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應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離職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計算,離職日后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后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2、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后的余額。3、員12、工離職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發放。4、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第八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第九條:薪資異動核算公司員工因轉正、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一律以公司統一制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和員工異動審批表審批時間為準。第十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1、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1)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核提成總額13、,經各部負責人簽字后,送公司總經理批準簽字,再轉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2)行政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員工考勤匯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匯總表,送轉財務部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備案。(3)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4)各部門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匯總表復印件及電子版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審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總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發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進行調整。第十一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范1、工資核算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2、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主管部門建檔保存。3、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數據,應采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4、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第十二條:薪酬支付日公司計薪周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或順延一天。第十三條:本暫行制度至發布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解釋。 行政人事部XX年XX月 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