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大修或改造后擬投入使用液壓電梯驗收檢驗工作作業指導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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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3619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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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裝、大修或改造后擬投入使用液壓電梯驗收檢驗工作作業指導書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發 布: 二XX年X月 本細則適用于利用液壓油缸直接或間接驅動轎廂的液壓電梯(額定速度1m/s,以下稱電梯)的驗收檢驗。 安裝、大修或改造后擬投入使用的電梯應當按照本規程對驗收檢驗規定的內容進行檢驗。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者發生設備事故后的電梯,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電梯,應當按照驗收檢驗的要求進行檢驗。檢驗中如發現異常或特殊情況,經請示檢驗機構認可,檢驗人員可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增加檢驗項目。1 準備工作1.1 檢驗人員2、 現場檢驗至少由2名持電梯檢驗員以上資格證書的人員進行。 電梯檢驗人員必須熟悉所檢驗的電梯產品和本作業指導書規定的檢驗方法和要求。1.2 檢驗器具與試驗荷載應符合規定的精度要求,屬于法定計量檢定范疇的,必須經檢定合格,且在計量檢定周期內。1.3 實施現場檢驗時應具備下列檢驗條件: 機房空氣溫度應保持在540之間,濕度應保持在電梯及檢驗所允許的范圍內; 電網輸入電壓應正常,電壓波動應在額定電壓值7%的范圍內; 環境空氣中不應含有腐蝕性和易燃性氣體及導電塵埃,特種電梯工作環境中腐蝕性和易燃性氣體及導電塵埃不應超過該電梯額定指標; 檢驗現場(主要指機房、轎頂、底坑)應清潔,不應有與電梯工作無關的物品3、和設備,相關現場應放置表明正在進行檢驗的警示牌。1.4 安全防護 現場檢驗時,檢驗人員應當配備和穿戴檢驗作業必需的個體防護用品。 對于不具備現場檢驗條件的電梯,以及繼續檢驗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損害時,檢驗人員可以終止檢驗。 2 檢驗工作2.1 審查技術資料 查閱電梯制造企業提供的資料和文件重點有:產品出廠合格證;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的電氣示意圖及符號說明;安全部件: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其中限速器與漸進式安全鉗還須有調試證書副本;高壓軟管的出廠檢驗合格證明;限速切斷閥調定合格證及調節示意圖。 查閱安裝(修理)單位提供的下列資料和文件:.1 自檢記錄和檢驗報告。.2 4、安裝過程中事故記錄與處理報告。.3 由電梯使用單位提出的經制造企業同意的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改造單位除提供2.1.2項要求的內容外,還應提供改造部分的清單、主要部件合格證、型式試驗報告副本等資料,必要時還應提供圖樣和計算資料。 查閱使用單位設備檔案。2.2 機房檢查 機房不得作為電梯以外的其它用途,也不得設置非電梯專用的線槽、電纜、管道等設置,但它可設置:雜物梯或自動扶梯的主機;為此房間而設置的空調或采暖設備;但不包括熱水或蒸汽采暖設備;火災探測器和滅火器。 檢查機房通風、防雨、門鎖、警示牌及消防設施,固定照明和電源插座。 通向機房的通道應暢通,且應有永久性照明。如采用梯子應保證安全可靠。 5、斷開主電源開關。檢查照明、插座、通風和報警裝置是否被切斷。主電源開關在斷開位置時應能鎖住。同時檢查開關配置、布置和標識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滿足電梯使用要求。 檢查需要操作的部件前面的空間。 接地.1 檢查系統接地型式是否采用TN-S或TN-C-S系統,將主電源斷開,在進線端斷開零線,用萬用表檢查零線和地線之間是否連通。.2 用萬用表測量曳引機、電源開關、線槽、轎廂等部件與機房接地端的電阻值應不大于0.5。檢查采用隨行電纜芯線作保護線時不得少于2根。 絕緣電阻用500V數字式兆歐表分別測量動力電路、電氣安全裝置電路和照明電路導體對地的絕緣電阻。測量時應斷開主電源開關,并斷開所有電子元件,且應符合相6、關操作規程和產品絕緣測試方法說明。其他電路絕緣電阻查看自檢記錄。 液壓電梯的上行運動控制應符合下列任一方法:.1 電動機的電源用至少兩個獨立的,主觸點串聯在電動機電源電路中的接觸器來切斷。.2 電動機的電源由一個接觸器來切斷,而分流閥的電源,要用至少兩個獨立的、串聯在分流閥供電電路中的電氣裝置來切斷。 液壓電梯下行閥的電源應采用下列任一方法來控制:.1 由至少兩組互相獨立且串聯的電氣裝置控制。.2 直接使用電氣安全裝置,但必須符合電氣的額定值。 安全溢流閥由隨機資料查出系統的滿負荷壓力值,在機房將經校準的壓力表接入液壓系統中上行方向閥與截止閥之間的壓力檢測點上,關閉截止閥,檢修點動上行,讓液壓7、站系統壓力緩慢上升,當壓力值不再上升,壓力表顯示壓力值即為溢流閥的工作壓力值并判斷是否符合要求。 手動下降閥.1 將液壓電梯在下端站平層后打開轎門,在機房切斷主電源,操作手動下降閥,觀察轎廂是否下降。.2 對于間接式液壓電梯還應檢查當系統壓力低于最小操作壓力時該閥是否處于無效狀態。 手動泵當轎廂裝由安全鉗時,在機房內必須設置一個手動泵來提升轎廂。將液壓電梯在底層端站平層,打開轎門,切斷主電源開關,操作手動泵觀察轎廂觀察轎廂能否被提升;將壓力表接入,關閉截至閥,操作手動泵直至系統壓力不再上升,表明與手動泵相連的溢流閥已工作,其工作壓力應不超過滿負荷壓力的2.3倍。 液壓系統油溫監控.1 對于油溫8、監控裝置的動作溫度可調的液壓電梯,將其設定值調低至接近正常油溫,啟動液壓電梯以額定速度持續運行,直至該裝置動作,檢查液壓電梯能否就近平層并打開轎門。.2 對于油溫監控裝置的動作溫度不可調的液壓電梯,在液壓電梯正常運行過程中,模擬溫度檢測元件動作的狀態(如拆下熱敏電阻的接線端子),檢查油溫監控裝置的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液壓管路及其附件,應可靠固定并易于檢修人員的接近。 檢查油箱中的油位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進入機房及井道查看高壓軟管上是否印有制造廠名(或商標)、試驗壓力和試驗日期,用卷尺測量軟管各轉彎處的彎曲半徑是否不小于制造廠規定的彎曲半徑。2.3 井道檢查 電梯井道除GB7588規定的開口和部9、分允許的封閉井道外,應用無孔的墻、底板和頂板完全封閉。當相鄰兩層門地坎的間距大于11m時,其間應設置井道安全門。在同一井道內,兩相鄰轎廂間的水平距離不大于0.75m,且大于等于0.3m時,可使用轎廂安全門。 手動試驗檢修門、井道安全門及檢修活板門開啟,鎖閉情況。 應設置電氣安全裝置,以保證只有當檢修門、井道安全門以及檢修活板門全部關閉時,電梯才能運行。 井道頂部空間 轎廂在上端站平層位置后,短接上限位開關和上極限開關,使轎廂點動上行,直到無法再向上運行為止,測量檢驗內容所規定的各項尺寸,計算是否滿足規定 要求。 當轎廂完全壓縮緩沖器時,對重導軌應提供符合要求的進一步制導行程。 封閉井道內應設置10、固定照明,井道最高與最低位置0.5m以內各裝設一盞燈,再設中間燈,保證在轎頂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米處的照度均至少為50Lx。井道照明開關應在機房和底坑分別裝設且井道燈的開關在開門去底坑時應易于接近。 導軌.1 使用5m磁力線錘沿導軌側面和頂面測量相對最大偏差,對每5m鉛垂線分段連續檢測。每面不少于3段。.2 至少取井道中的上、中、下三點,用卷尺測量兩列導軌頂面間的距離偏差:轎廂導軌0+2 mm。.3 轎廂導軌工作面接頭處不應有連續縫隙,且局部縫隙不大于0.5mm;接頭處臺階應不大于0.05mm。.4 每根導軌至少有2個導軌支架,其間的距離不大于2.5m;如間距大于2.5m應有計算依據。支架或11、地腳螺栓埋入墻體應牢固。焊接支架,其焊縫應是連續的,并應雙面焊牢。膨脹螺栓只能用于井道具有足夠強度的混凝土墻面,膨脹螺栓應垂直于墻面。固定應牢固可靠。 油缸的安裝應符合安裝說明書資料的要求。若用多個油缸頂升轎廂時,必須將多個油缸的液壓系統連接起來,以保證壓力的均衡。 間接頂升的液壓電梯必須設轎廂安全鉗,且裝在轎廂上的電氣安全裝置應在安全鉗動作之前動作或同時使主機停止運轉。 限速器.1 檢查限速器標牌、選用是否匹配。.2 調節部位應有封記,封記不應有移動痕跡。.3 應有可停止轎廂上、下兩個方向運行的非自動復位的電氣開關。該開關最遲應在限速器達到其動作速度時,停止電梯運行。.4 對于沒有限速器調試12、證書副本的新安裝電梯的封記移動或動作出現異常的限速器及使用周期達到2年時,應進行限速器動作速度校驗。其動作速度應符合標準規定。1 對于采用多個油缸間接驅動的液壓電梯,任意一個油缸的懸掛繩出現斷繩,都應使安全鉗動作。 如果油缸部分沉入地下,用于埋設油缸的底孔應采用套管的方法,若油缸需伸到井道外的其它空間則應加以防護。 直頂式液壓電梯如沒有設置安全鉗裝置,則必須設置限速切斷閥。 采用多個油缸并行工作的液壓電梯,可以使用一個共同的限速切斷閥,或是將幾個限速切斷閥從內部加以連接,使其能同時關閉,以避免地板的傾斜度超過正常位置的5。 如果設有限速切斷閥,機房應設有使限速切斷閥達到動作流量的手動試驗裝置,13、該裝置應有防誤動作的保護。6 轎廂在上端站平層后,短接上限位和上極限開關,轎廂以檢修速度向上運行,直到無法再向上運行,觀察液壓電梯在行程上端停止時有無緩沖效果。 極限開關.1 液壓電梯在上端站平層后,短接上限位開關,轎廂點動上行,碰撞極限開關后,液壓電梯應停止運行。然后短接極限開關上行,當達到柱塞伸出極限時,取掉極限開關短接線,液壓電梯應不能下行,此時極限開關仍處于動作狀態。操作手動下降閥(轎廂以爬行方式離開極限開關動作區),使轎廂下降離開極限開關動作區后,恢復供電,層站呼梯或轎內指令均應不能使液壓電梯運行。.2 對于間接驅動的液壓電梯,極限開關應通過柱塞直接操作,或者利用一個與柱塞連接的裝置14、(如鋼絲繩、皮帶或鏈條)間接來操作。該裝置一旦斷裂或松弛,應通過一個電氣開關使主機停止運轉。 轎廂在任一層站平層后,打開轎門,切斷主電源,持續手動下降閥,直至轎廂完全停止在棘爪上,查驗制停可靠性。2.4 轎廂 轎廂內應標明額定載重量、人數、制造單位的銘牌。轎廂有效面積應符合有關規定。 電梯以檢修速度上下運行時,打開安全窗時,轎廂應停止運行。連續運作2次均應有效。 將轎廂置于檢修狀態,分別將廳門打開和安全開關斷開,進行檢修運行操作,檢查電梯是否能夠啟動;呼梯,檢查電梯是否能夠應答,試驗對接操作和緊急電動運行是否有效。 在轎頂將檢修控制開關置于檢修控制狀態,分別在轎廂和機房進行檢修控制操作,確定優15、先順序。 在轎頂、滑輪間應設有緊急停止開關,應能使電梯包括自動門保持不服務狀態。開關應為紅色、雙穩態,能防止誤動作釋放的安全觸點。 檢查轎頂護欄。 轎廂內應裝有緊急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當電梯行程大于30m時,在轎廂和機房之間應設置對講系統或類似裝置。上述裝置在停電時應由自動再充電的緊急電源供電。緊急報警裝置應采用一個對講系統以便與救援服務持續聯系且管理機構應能有效響應應急召喚,而沒有不恰當的延時。在井道被困無法逃脫處也應設置報警裝置。 轎廂超載裝置或稱重裝置動作可靠。在轎廂內分別進行內選、檢修運行、有司機操作等功能試驗,檢查指示和控制功能正確性。 轎廂地坎上應裝設護腳板,高度至少0.75m,寬16、度應不小于層站入口寬度。2.5 層站、層門與轎門2.5.1 層門地坎與轎門地坎的水平距離不大于35mm。水平距離偏差為0+3mm ,層門地坎應牢固。2.5.2 層門、轎門的門扇之間,門扇與門套之間,門扇與地坎之門的間隙不大于6mm,貨梯不大于8mm。在水平滑動門開啟方向,以150N的力,施加在最不利點上時的間隙:中分門總和(門扇之間)不大于45mm,旁開門(與門框之間)不大于30mm。 層門、轎門運行不應卡阻、脫軌或在行程終端時錯位。且導向裝置失效時應有應急導向裝置使層門保持在原位。 井道內表面與轎廂地坎、轎門或門框的間距不大于0.15m。 轎門自動驅動層門的情況下,當轎門在開鎖區域以外時,每17、個層門都應有自動關閉層門裝置,且工作有效。采用重錘式自動關閉裝置應有防止重錘墜落的措施。 層門門鎖.1 每個層門都應有緊急開鎖裝置,并能用鑰匙打開層門,開鎖后能自動復位。.2 當保持鎖緊的彈簧(磁鐵)失效時,重力不應導致開鎖。.3 鎖緊元件及其附件應是耐沖擊的,應用金屬材料制造或加固;鎖緊裝置與安全觸點元件間應是直接的和防止誤動作的連接。門鎖鎖鉤、鎖臂及動接點動作靈活,在電氣安全裝置動作之前,鎖緊元件最小嚙合長度為7mm。 層門與轎門的鎖閉應滿足如下需求:a. 在正常運行和轎廂未停止在開鎖區域內,層門應不能打開。b. 如果一個層門或轎門(在多扇門中的任一扇門)打開,電梯應不能正常啟動或繼續正常18、運行。c. 應有檢查關閉位置的電氣裝置,(GB7588規定的除外)。如層門門扇由間接機構連接時,未被鎖住的門扇也應有這種電氣裝置。 動力操縱的自動門應有防止門夾人的保護裝置,且工作有效。 呼梯、樓層顯示等信號系統功能有效,指示正確,動作無誤。 消防功能.1 消防開關應設在基站或撤離層,防護玻璃應完好,并標有“消防”字樣。.2 消防開關動作后,此時外呼和內選信號無效,轎廂應直接回到指定撤離層,將轎門打開。2.6 懸掛鋼絲繩 非直頂式液壓電梯的滑輪節圓直徑與懸掛繩的公稱直徑之比應不大于40。 2.6.2 安全系數應符合規定,繩端固定可靠,彈簧、螺母、開口銷等部件 無缺損。 鋼絲繩公稱直徑減少7時,19、即使未發現斷絲,該繩也應報廢。 非直頂式液壓電梯當使用兩根鋼絲繩懸掛轎廂時,應設有防止鋼絲繩松弛的電氣裝置。 2.7 底坑 底坑應設有停止電梯運行的非自動復位的紅色停止開關和電源插座,且工作有效。底坑停止開關應在打開門去底坑時和在底坑地面上均容易接近。 緩沖器.1 液壓緩沖器安裝應垂直,油位正確,柱塞無銹蝕。.2 液壓緩沖器應設有在緩沖器動作后,未恢復到正常位置使電梯不能正常運行的電氣安全開關。 轎廂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應滿足:a.轎底應有一個能放入不小于0.50.61.0m矩形體的空間。b.底坑底與轎廂最低部分之間凈空距離不小于0.5m(c除外)。c.底坑底與導靴、安全鉗、護腳板等部件之間距離不20、小于0.1m。 底坑不得有污水和雜物,并應設永久性爬梯。 如果轎廂或對重之下確有人們能到達的空間存在,應將對重緩沖器安裝在一直延伸到堅固地面上的實心樁墩上或對重上裝設安全鉗裝置。 限速器繩應用張緊輪張緊,張緊輪或其配重應有導向裝置。張緊裝置應設檢查限速器繩松弛和斷裂的電氣裝置,且可靠有效。2.8 功能試驗 電機運轉限時器.1 切斷主電源開關,將驅動油泵的電動機三相電源拆除,并用絕緣膠布包好,送電后給轎廂一個運行指令,觀察該裝置是否動作。.2 該裝置應在一定時間內起作用,時間不大于下列兩個數中的較小值:45s或 運行全程的時間加上10s。若全行程時間少于10s,則最小值為20s。.3 該裝置必須21、手動復位,并且動作時也不得影響檢修操作和防沉降系統的功能。 液壓電梯運行速度在液壓液體處于正常工作溫度條件下,當電源為額定頻率、額定電壓時,空載轎廂上行速度不應超過上行額定速度8,額定載荷轎廂下行速度不應超過下行額定速度8%。 轎廂沉降試驗載有額定載荷的轎廂停靠在上端站,在10min內轎廂下沉距離不超過10mm(應考慮油溫變化可能造成的影響)。 電氣防沉降系統當轎廂位于平層面以下最大0.12m至開鎖區下端的區間內時,無論轎門處于任何位置,都應按上行方向給主機通電,使轎廂向上移動。 安全鉗試驗轎廂按檢驗內容與要求裝載試驗載荷,將轎廂移動至下端站的上一層,短接限速器和安全鉗電氣開關,人為使限速器動22、作,在轎頂操縱轎廂以檢修速度向下運行,安全鉗應將轎廂可靠制停,鋼絲繩松弛。 限速切斷閥試驗轎廂內均勻分布額定載荷并停在適當的樓層,在機房操作限速切斷閥的手動試驗裝置,檢查限速切斷閥能否動作,從而將轎廂可靠制停。將限速切斷閥的調整位置與制造廠的調整圖進行比較,以檢查限速切斷閥動作速度的調整是否正確。 運行試驗在轎廂空載和額定載荷的情況下,由底層至頂層逐層各運行4h,觀察液壓電梯運行中部件的工作情況,及油溫變化,電機發熱等情況。 耐壓試驗對液壓系統加以200的滿負荷壓力,持續5分鐘,液壓系統應無明顯的壓力下降和泄漏。3 填寫原始記錄3.1 檢驗記錄應采用規定的術語、用語書寫應規范、清晰。3.2 檢23、驗(含復檢)項目中要求記錄檢測數據的,其原始記錄上應記載所采用的儀器裝備、數據、計算過程和結果。3.3 記錄應當有檢驗人員的簽字和檢驗日期,并應當有校核人員的校核簽字。4 簽發整改通知書對要求整改的項目,應及時一式三份下達整改通知書,其中一份交使用單位,一份交修理(或改造)單位(必要時),一份由使用單位簽收后返回檢驗單位存檔備查。5 簽發檢驗報告5.1 檢驗報告書中有測試數據要求的項目應在“檢驗結果”一欄中填寫實測或經統計、計算處理后數據;無測試數據要求但有需要說明或特殊情況的項目,可在“檢驗結果”一欄中簡要說明。“結論”一欄中只填寫“合格”、“不合格”、“/”(無此項時)等單項結論。5.2 24、檢驗報告中只允許使用“合格”、“不合格”、“復檢合格”、“復檢不合格”等四種檢驗結論。 驗收檢驗判定條件:重要項目(相應檢驗報告中注有的項目,下同)全部合格,一般項目(相應檢驗報告中未注有的項目,下同)不合格不超過3項(含3項)且滿足檢規第18條第3 款要求時,可以判定為合格;重要項目全部合格,一般項目不合格不超過項(含8項),經施工單位調整修復,檢驗機構對原不合格項目及相關項目給予補檢,一般項目不合格不超過3項(含3項)且滿足檢規第18條第3款要求時,也可以判定為合格。5.3 檢驗結論必須有檢驗、審核、批準的人員簽字和檢驗機構檢驗專用章。5.4 判定為“不合格”或“復檢不合格”的電梯,檢驗機構應將檢驗結果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便及時采取安全監察措施。 5.5 檢驗報告書一式三份,由檢驗機構、使用單位和修理(或改造)單位(必要時)分別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