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考勤、工作紀律與獎懲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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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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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勞動考勤、工作紀律與獎懲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有限公司勞動及工作紀律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及工作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第二章 紀律管理的職責分工第三條 公司分管勞動人事和行政工作的領導,負責領導、貫徹本規定。第四條 公司總經理工作部及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紀律管理的具體實施、監督、考核部門。第五條 公司各部門、項目部負責本部門(項目部)的紀律管理。第三章 請、銷假第六條 公司的假分為事假、病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補休假、年休2、假、學習假幾類。第七條 事假是指員工因辦理私事而請的假。原則上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年度累計不得超過12天。第八條 病假是指員工因病住院或經醫院證明確需在家休養的假。病假由本人書面申請并附醫院診斷證明,入院前或病休證明開出當天或次日報公司領導審批(按以上規定報批)。確因病情嚴重,無法直接到公司請假的,可由其親人或委托同事代為請假。第九條 探親假是指按國家規定能夠享受探望夫妻或父母所休的假。第十條 產假是指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而生育的女工享受的假。合同期內只允許請產假一次,第二次則按事假處理。第十一條 工傷假是指員工因工致傷而治療、休養的假。工傷假期滿,經醫院證明仍無法上班的可按上述規定再次辦3、理工傷假。經二家以上的醫院證明已完全恢復可以繼續工作的,應在醫院確認的當天或次日返回工作崗位。確定為工傷,需要公司按工傷事故調查程序調查,形成書面報告。享受工傷假的須為無過錯責任的。否則,按事假論處。工傷假期滿又無特殊理由或不按規定續假的,工傷假期視為曠工。第十二條 婚假是指達到國家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婚所請的假,婚假3天。未達到國家法定年齡結婚的不享受婚假。第十三條 喪假是指員工因自己直系親屬(指父母、 岳父母、子女、配偶等)死亡(不含觸犯刑法判決死刑的),而參加喪事的假。喪假3天。 第十四條 學習假是指經批準脫產參加公司辦理證照所需以及提高員工隊伍素質,由政府或行業部門組織的。行業主管部門要求4、學習(培訓)或人事部門送培的為學習假,學習假視為出勤。外出培訓考試不及格的,學習假按事假處理,因培訓單位臨時增加培訓時間,返回公司后超天數應書面向公司主要領導說明情況由其認定假的種類。批準或安排學習而不去參加,應向公司說明原因,經公司同意后方可不參加學習,否則一律按曠工論處。第十五條 年休假是由公司給予的在公司連續工作3年以上,按每年2天計算的休息假。第十六條 補休假是指員工節假日加班或平時加班加點后而休息的假。第十七條 請假實行分級審批制度:(1)員工請假一天以下的由請假人申請,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項目上的由項目經理審批。(2)員工請假在二天至三天以下的由請假人申請,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5、公司分管領導審批。項目上的由項目經理審批。(3)員工請假在三天以上(不含三天)的,由請假人申請,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公司主要領導審批。項目上的由項目經理審批。(4)公司機關部門副職以上人員、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公司各級檔案管理員、駕駛員、會計、出納請假,均由請假人申請,按以上程序,報請公司主要領導批準。項目經理請假按以上程序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同時一并上報請假期間委托負責人。第十八條 員工請假須填寫統一格式的請假條。第十九條 請假人準假后應將近期的工作或相關資料移交妥后方可離去,未辦理移交或移交不清而擅自離開,請假無效,其離職期間按曠工處理。第二十條 公司報銷通訊費用的休假員工休假期間不得關6、閉通訊工具,若公司有急事通知提前返回,應以工作為重無條件返回公司。無特別原因不返回公司的假期作曠工處理。第二十一條 假期的待遇(1)除年休假、工傷假、產假、喪假只計發基本工資,其他假均不得計發工資,探親假按公司有關規定僅報銷往返路費。(2)補休假按一天計發一天工資標準執行。第二十二條 假期滿后,請假人應按時到考勤員處銷假。第四章 出 差第二十三條 出差的原則:(1)節約原則。凡能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形式辦妥的事,就不必安排人員出差,凡一人能辦妥的事,不得安排多人出差。(2)相對集中的原則。除緊急情況以外,一般出差要同時辦理幾件事情。第二十四條 出差實行報審制。出差報審程序與請假程序相同。 出7、差需辦理出差申請單,員工憑出差申請單辦理考勤、報銷差旅費。逾期未返回單位的,須書面說明理由,并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第五章 作息及考勤第二十五條 日常工作時間、公休日及法定工作日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辦公室按冬(10月1日)、夏(5月1日)不同時節,通知作息時間。第二十六條 員工考勤由各部門考核,考勤表是考核員工出勤情況的主要原始資料,每月底經部門(項目部)負責人簽字認可后交總經理工作部。考勤必須真實,請假手續必須齊全,否則應追究弄虛作假者和執行人的責任。機關和各項目部均應配備兼職考勤員。公司考勤員負責公司機關員工的考勤工作,項目部考勤員負責本項目部的考勤。第二十七條 考勤員有以下職責:(1)上、8、下午上班時提前做好考勤準備工作,等待員工簽到或打卡。(2)中途查崗,檢查是否有串崗、溜崗、怠工、早退現象,作好記錄,交公司或考勤部負責人核準后按制度規定處理。(3)收集、整理、統計、上報員工月、年出勤情況。公司考勤員還須負責全公司考勤的匯總、上報工作。第二十八條 員工由于工作需要加班,由部門主任報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由部門主任進行考勤,在考勤表上注明加班的上、下班的時間。第二十九條 員工未準時到崗的為遲到。遲到一次扣工資20元,全年累計遲到20次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終績效工資,公司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條 提前離開工作崗位或中途無故離崗的視為早退。早退1次扣工資30元,當月早退3次的不享受當月9、獎金,全年累計早退15次的,不得享受年終績效工資,公司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一條 員工因公差返回公司或公司負責人安排加班超過深夜零點以后,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允許第二天遲到3小時,但應將書面說明交公司考勤員處。未作說明的按遲到或曠工論處。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工作部主任應經常抽查員工考勤、出勤情況,發現問題進行處理。第三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1)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者;(2)拒不接受公司領導分配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3)超過假期又無特殊原因且未辦續假手續又不回公司上班的;(4)批準學習而不參加學習的;(5)上班遲到、早退滿30分鐘以上的;(6)假期滿未銷假或雖辦理銷假但未10、將銷假申請交考勤員的; (7)上班時間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或消極怠工的。第三十四條 曠工期間勞動報酬不予發放,包括崗位薪金、獎金(含目標獎)及其他福利待遇,并且每曠工0.5個工作日,按該員工工資標準另加扣除0.5個工作日的工資,曠工1天及以上的扣工資方法及金額以此類推。月累計曠工3天或年內累計曠工10天以上的,不享受年終績效工資,連續曠工5天,或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的,公司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 每月末最后一日考勤員將員工考勤匯總表及處罰情況,報人事部門審核,由人事部門送公司主要負責人審定,移交財務部門計發工資。 第三十六條 公司員工上班時間外出聯系工作,應向部門(項目部)負責人說明去處11、。未說明去處的按早退處理。公司領導外出應對總經理工作部主任說明。第三十七條 公司機關員工作息實行“二五”制,即每周休息二天,工作五天。員工每周的工作時間為40個小時。職責范圍內工作延長工作時間的不予計發加班工資,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編標、年終財務核算等)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由于項目施工具有其連續性的特點,項目部實行日工資,其每天工作時間根據項目施工的特點由項目部自行確定,但每天工作時間不能低于8小時。第三十八條 因工作需要,公司可指定員工加班,指定加班的員工,除特殊情況經公司主要領導核準外,不得拒絕。第三十九條 員工加班須經部門負責人在”加班審核表”上簽字后方可確認,應詳注加班的人員、加12、班的時間、工作內容、完成工作的要求等內容。第四十條 員工加班時擅離職守,不發放加班薪資(或補休假),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要受到扣工資處罰。第四十一條 公司安排加班,員工可享受補休。需要補休的員工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項目部)同意后,在人事部門辦理手續。部門副職以上領導、技術人員、營銷人員、檔案員、出納員、駕駛員等重要(特殊)崗位人員的補休須由公司主要領導批準。第四十二條 員工加班期間的工資按本人日工資計發。法定節日加班工資按規定計發。第六章 工作紀律第四十三條 公司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及總經理是公司的最高決策者和執行者,總經理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權力,履行13、義務,主持公司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等工作,對出資人負責。各部門、項目部及其它機構對公司總經理負責,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有權決定和處理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的事宜。第四十四條 公司內部實行分級管理,層層負責制。上級管下級,下級對上級負責,一級對一級負責,上級部門有義務指導和有權利安排下級部門的工作。第四十五條 下級部門在開展下列工作時,應事前征求上級部門的意見:(1)對外重大的協調工作;(2)對完成本周(日)部門工作產生重大影響的工作;(3)占用時間較長,涉及部門、人數較多的工作;(4)部門從未涉及過的工作;(5)將對公司產生一定影響的工作;(6)原則性、政策性較強的工作;(7)其他認為需要請示14、的工作。第四十六條 除公司主要領導要求獨立完成或涉及到公司重大商業機密的工作外,部門(人員)在請示工作時應當遵循逐級請示的原則,不得越級請示。對于由于工作失誤,因上級領導的原因,由上級領導承擔責任;因經辦人員的原因,由經辦人員承擔責任。重要工作的請示應采取書面形式,由總經理工作部轉或直接向領導匯報。急需辦理的工作應采取電話的方式及時向公司主要領導請示,按主要領導的安排意見辦理。第四十七條 上級部門在職責、權限范圍內能立即答復的工作要立即按規定答復,不能立即答復的工作要向下級部門作出說明并在一定的時間內給予答復(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得超過48小時)。重要工作請示的回復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辦好交接手續15、,以便明確責任。第四十八條 實行工作匯報制。公司、部門(項目部)領導安排的工作,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向交辦工作的上級領導匯報工作完成情況、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主要問題及擬解決問題的措施、方法。第四十九條 緊急、重要性工作,在不違反公司管理規章、制度或不涉及公司商業機密的情況下,遵守工作優先的原則。第五十條 公司領導班子實行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下列事宜應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1)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2)年度內部管理方案;(3)機構撤、設、并;(4)部門副職、項目部經理等重要人事任免;(5)擬建(開發)項目的可行性論證;(6)內、外招投標;(7)公司改革、改制、改組;(8)公司重16、要規章、制度的發布、修訂、補充、廢止;(9)對公司有重大影響事件的處理;(10)對外投資;(11)重大的法律訴訟;(12)融資;(13)需要集體研究的其它重要事項。(14)遇緊急事項公司主要負責人可當時決策,事后向公司報告。第五十一條 實行例會制度。公司例會分為董事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和生產經營調度會議、各專業工作會議和公司民主生活會會等。(1)董事會議按公司章程規定召開;(2)總經理辦公會每月至少召開1次,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會人員由總經理指定;(3)生產、經營調度會原則上在每月上旬召開。會議由總經理主持。(4)專業工作會議(營銷工作會議、財務工作會議、生產技術會議、經濟活動分析會議)根據生17、產經營情況召開。會議由公司分管領導主持。會議主要安排各專業管理中的工作。(5)公司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由總經理主持,班子成員參加,公司部門副主任以上人員及項目經理列席。會議的主要內容是解決員工的工作、生活、學習中存在的問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同時,對公司人事、生產、經營、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探討,提出中肯意見。會前由總經理工作部下發民主生活會意見征求表至各部門(項目部),由各部門主任(項目經理)召集本部門員工對公司人事、生產、經營、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合理化建議。(6)各種例會召開的具體時間以總經理工作部通知為準。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會議準備各項工作,在開會18、前2日內,總經理工作部應按公司領導的要求,作好準備工作。會前準備工作包括:(1)會議議程(2)會議通知;(3)落實會議場地;(4)會前考勤。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工作部負責人須參加或列席公司各種會議,并作好記錄、在2日內形成紀要(專業會議由專業部門形成紀要)、打印、下發,督辦、查辦。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工作部是公司的綜合協調部門,負責協調各單位、部門間的關系,處理日常行政事務。在授權范圍內對所屬單位、同級部門具有布置、檢查、督辦、查辦工作的職能、職責。對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不服從管理和各種違規、違紀行為進行督查,提出處理意見,確保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第五十五條 明確各部門(崗位)的責、權,各級領導19、部門應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推諉。對于出現問題的部門,部門負責人、公司分管領導都要在劃清職責的情況下承擔相應責任。公司人事部門制定公司領導,部門的崗位職責、權限,承辦考核事務。各部門、項目部負責本部門、本專業管理制度的擬訂、貫徹和執行、監督。第五十六條 各部門、項目部應按公司要求,結合本部門、項目部的實際,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和管理臺帳、記錄。第五十七條 每月末,公司領導、各部門、項目部須擬定本人、本部門(項目部)次月的工作計劃,落實責任,加強督查、協調安排。第五十八條 各項目部應抓好日常安全生產管理,重要的生產技術和管理問題須及時報告公司有關部門和領導。第七章 罰 則第五十九條 公司分管領導、20、部門主任、項目經理在職責范圍內未處理紀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扣相關責任人工資100元;紀律管理中存在的重大事項未實行逐級審批制扣相關責任人工資50元。第六十條 法律顧問、安全生產分管領導、技安、人事部門、保衛部門,在工傷事故發生當日未對進行調查的扣相關責任人工資200元,未形成書面的調查材料的扣工資100元。第六十一條 人事部門未開具員工外出學習證明扣人力資部負責人工資50元。第六十二條 考勤員因公離開公司時未辦理考勤交接手續扣考勤員工資50元。第六十三條 每周總經理工作部主任未抽查員工考勤、出勤情況,填寫檢查記錄的扣辦公室主任工資50元,在職責范圍內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未進行處理或職責范圍外未提出21、處理意見逐級報公司領導審批扣工資50元。第六十四條 項目部未配置兼職考勤員對員工進行考勤的扣負責人工資100元。 第六十五條 每月最后一日考勤員未將員工考勤表匯總上報考勤情況的扣考勤員工資100元,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未認真審核的扣工資100元。 第六十六條 指定加班的員工無正當理由拒絕加班的扣工資50元。第六十七條 未按規定程序、要求批假或越權批假的假期無效,無效假期視作曠工。同時,扣越權批假者工資100元;越權批假兩次以上者,扣越權批假者工資300元;超過3次(含三次)由人事部門提出是否降職或予以辭退建議。第六十八條 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工作推諉的扣相關責任人工資100元。第六十九條 未及時向22、交辦工作的上級領導匯報工作完成情況的扣工資50元。第七十條 總經理工作部未做好會務工作的扣相關責任人工資50元。第七十一條 總經理工作部收發文件、資料,接聽重要電話未登記的,扣相關人員工資50元/次。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工作時聚眾賭博或自搞娛樂活動或聚眾閑聊,發現一次每人扣工資50元。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工作時吵架或打架斗毆一次每人扣工資50元(劃清責任后再按責任另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解除其勞動合同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十四條 公司組織的學習、培訓、會議和活動應按通知時間準時參加。凡無故遲到 、早退、缺席的按制度中的遲到、早退、曠工2倍處理。 第七十五條 公司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23、辭退: (1)年度內累計遲到20次或早退15次者,年度內累計曠工10天或連續曠工5天者; (2)精神和身體機能發生障礙,本公司認為其不能再從事工作者; (3)工作期間打架斗毆,情節嚴重者; (4)徇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回扣者; (5)工作中玩忽職守,貽誤要事,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擅離職守,情節嚴重者; (7)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工作與生產秩序者; (8)破壞、竊取、毀棄、隱匿、變賣公司財物、文書等行為者; (9)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10)泄漏或擅自收集公司管理、經營等機密信息或資料者; (11)工作能力差,不能完成公司交給的24、工作任務者; (12)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 第七十六條 凡犯有下列嚴重過失者,公司將給予即時開除處分。被開除的員工,將自動喪失其在公司享有的一切權益而不會獲得任何賠償: (1)以權謀私,收取賄賂,對公司造成較大經濟利益損失者; (2)損害、偷竊公司財物或辦公設施,損壞公司利益或聲譽者; (3)貪污、挪用或侵占公款者; (4)盜取或復制公司機密資料,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的計算機,盜取公司電子機密,盜用公司IP地址及帳號,泄漏機密情節嚴重者; (5)假借公司名義,招搖撞騙,濫用職權,營私舞弊,致使公司利益蒙受重大損失者; (6)道德不規范,存在猥瑣、下流的行為和交易者; (25、7)無充分理由而故意拒絕執行任務,蓄意違反或疏忽公司發出的合理指令,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侮辱上級領導行為者; (8)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章; (9) 煽動他人違規或聚眾罷工等,誣告他人,情節嚴重者; (10)濫用職權、散播謠言打擊報復、文過飾非、損害員工之間和諧關系者; (11 施工未按照規范、規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安全責任事故或經濟損失者; (12)個人受刑事、民事處分者,觸犯國家刑事法規而被判有罪者; (13)其他違反公司各項管理規定及違規事件案情重大者,經公司認定達到開除標準者。 第七十七條 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連續3天離開企業或原工作崗位,或全年累計達5日者,視為自動離職。第八章 獎 勵第七十八條 公司對于員工個人與團隊出色的工作表現和突出貢獻,將給予獎勵,獎勵方式采用經濟性獎勵或非經濟性獎勵。獎勵按獎勵對象劃分為團體獎勵與個人獎勵,獎勵方式為授予榮譽稱號、晉升工資、頒發獎狀、獎品及獎金等。如有以下情形,公司將給予特別專項獎勵: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改進經營管理成效顯著,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等。第九章 附 則第七十九條 本制度中未涉及到的其他違規違紀處罰的,屆時由公司研究,決定處理意見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八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負責解釋,解釋權歸*有限公司。 第八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