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員工溝通類別、原則與規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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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4694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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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內部員工溝通類別、原則與規范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部分 總則一、制定目的 規范公司內部溝通管理,建立暢通無阻的溝通渠道,及時消除上下級之間、協作崗位之間的認知矛盾、情緒障礙,形成“共識”機制,提高協作意識和協作技能,建設“高效能”團隊。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的溝通管理。 三、制度制定 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草擬、組織審議、修訂),并負責最終解釋。 四、制度審批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簽發)后生效、執行。 五、執行責任 1、部門負責人 (1)組織學習責任:在本制度正式簽發后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學習本辦法,學習完畢,本部門全體人員在本辦法的“員工確認簽字”欄簽字; (2)監督檢查責任:各部門負責人并對本部門人員的執行情況負監督檢查責任,對違反本辦法者有按本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的權力,同時對監管不力者按本制度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隨時記溝通記錄,每月對溝通記錄和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匯總,報總經理審核,并在月例會上公布; 2、總經理 (1)負責對各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監督方式為不定期抽查及對月匯總進行審核; (2)如發現執行不力問題,依本辦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二部分 細則一、溝通類別 1、例行溝通 (1)上下級之間 上下級之間每月進行2次3、例行溝通,月中(每月1316日)、月末(每月最后3天)各溝通一次,每次溝通1520分鐘,由上級主動邀請下級。 (2)協作崗位(多崗位)之間 協作崗位之間在每月月初(每月15日)進行1次例行溝通,每次溝通1520分鐘,由主體部門(崗位)主動邀請協作、執行部門(崗位)。 (3)隔級之間 隔級(“上級的上級”與“下級的下級”)每季度每人至少溝通一次,每次溝通1520分鐘,由“上級的上級”主動邀請“下級的下級”。 (4)績效溝通 上級在幫下級設定工作日標、制定工作計劃時與下級進行溝通,達成“目標”與“計劃”的共識;在績效考核結果出來后,上級主動找下級進行溝通,與下級就“考核成績”與“改進措施”達成共識4、。(詳見朗晨服飾績效管理) 2、及時溝通 (1)上下級之間 每次布置工作任務時上下級進行明確溝通;下級在完成工作任務后,及時向上級匯報,上下級之間進行總結性溝通;下級在執行工作任務過程中,在規定的重要節點時間主動向上級匯報工作進度;上級發現下級工作狀態異常(進度滯后、工作質量不達標準、工作態度不佳等)時要及時進行溝通;下級遇到特殊情況或預料之外的困難時要主動向上級匯報。 (2)協作崗位(多崗位)之間 主體部門(崗位)與執行、協作部門(崗位)交辦工作任務時進行明確溝通執行、協作部門(崗位)在完成工作任務后,及時向主體部門(崗位)通報,雙方進行總結性溝通;執行、協作部門(崗位)在執行工作任務過程中5、,在規定的重要節點時間主動向主體部門(崗位)通報工作進度;主體部門(崗位)發現執行、協作部門(崗位)工作狀態異常(進度滯后、工作質量不達標準、工作態度不佳等)時要及時進行溝通;執行、協作部門(崗位)遇到特殊情況或預料之外的困難時要主動通報主體部門(崗位)。 (3)隔級之間 下級對直接上級有意見,且與直接上級溝通無效時可向隔級上級或公司領導申訴;隔級上級 發現隔級下級工作狀態異?;蜻M行專項調研時可隨時與隔級下級進行溝通。二、溝通原則 1、情緒平和 在溝通時不能帶有任何可能損害溝通效果的情緒(包括憤怒、抱怨、討好、過度興奮等); 2、積極正向 在溝通時永遠保持理解、支持、改進的心態,不使用負面的語6、言(包括消極的、恐嚇的及帶侮辱性的語言和身體語言); 3、正直真誠 在溝通時要堅持遵重事實、維護公司利益、遵守公司制度的原則,不能拿原則作交易,不說假話,不陰奉陽違。 三、溝通規范 1、心態調適溝通(主要適用于例行溝通和員工心態調適) (1)同理心傾聽:認真、全面地聽取對方的陳述,并站在“理解”對方的角度給予回應; (2)總結對方優點:對對方正確、合理的部分給予肯定; (3)提出改進建議:善意地指出對方的局限性,引導對方看到更多的、積極的可能性,并給予具體的、可行的改進建議。 2、工作任務布置(主要適用于上級給下級布置工作任務) (1)上級給下級布置工作任務時一定要清晰地告訴下級任務是什么,然7、后對復雜的問題進行有效分解,分解到員工能夠清晰地理解為止,而且要對下級提出量化的執行標準(五大標準:時間、成本、數量、質量、客戶評價); (2)然后上級問下級:目的清晰了嗎?任務清晰了嗎?你打算怎樣去做?你需要我給你提供哪方面的支持? (3)上級要在頭腦中評估下級的方案,并提出必要的補充建議; (4)在員工行動前,請員工復述完整的方案(包括本次工作任務的目的、標準、完成任務的方式、重要節點、每多長時間回復一次、最終完成時間)。 3、工作任務回復(主要適用于下級向上級匯報工作結果) (1)下級首先向上級說明本次溝通的主題和綱要:第一件事情是,第二件事情是,第三件事情是; (2)然后下級按順序逐條8、匯報工作:什么事?結果是什么?(要清晰明確) (3)如果上級未詢問問題的原因和過程時,下級不必回答(以防自說自話,浪費時間); (4)如果上級詢問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下級只需要回答問題是什么?根源是什么?不要避重就輕,兜圈子,更不要找理由找借口,要把鏡子轉向自己,從自己身上尋找問題根源,如果確有其他人員或者客觀因素造成的障礙,需在此后簡明、準確、客觀、有依據地說明(何人、何事、何時、何地、如何)。 (5)上級問下級解決方案是什么,下級有兩種回答方式:第一種,我在什么時間通過什么方式去解決;第二種(針對比較復雜的問題),我要做一個書面的方案,在時間前交給您。 四、溝通記錄 1、每次溝通,溝通雙方均9、要如實記錄,上級要主動提醒下級作記錄; 2、對于某些事后可能產生糾紛的溝通內容,要請對方查驗記錄,并在記錄下面簽字,且標明時間。 3、主管、部門經理要定期整理溝通記錄,填寫月溝通記錄匯總表,并且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的月溝通記錄匯總表報總經理審閱。 五、罰則 1、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溝通者,視嚴重程度,直接責任人罰款20元50元/次,視“檢視情節”管理責任人罰款040元/次; 2、違反“溝通記錄”規定者 (1)需要記錄時未做記錄,每次罰款:員工10元、主管20元,經理30元,副總以上40元; (2)記錄不規范(信息不全面、不準確、不具體),每次樂捐:員工5元、主管10元,經理15元,副總以上20元; 六、本制度自公告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