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體員工獎懲原則、流程、實施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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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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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全體員工獎懲原則、流程、實施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第一條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規定了員工獎懲的目的、適用范圍、原則、部門職責、獎懲標準及程序,著力于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第二章適用范圍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與臨時工)。第四條 本條例適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獎懲2、條款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章獎懲原則第五條 獎懲一般原則、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職責,工作計劃,作業指導書等。要以事實為依據,依制度為準繩,我們堅決反對任何無視事實、僅憑主觀臆斷或個人好惡決定獎懲的行為。、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獎懲的目的重在教育,在整個實施過程中,要始終貫穿注重思想教育、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衡量事實經過、情3、節輕重以及主觀意愿;特別對被處罰的員工,應開誠布公地進行面談,核準事實,講明道理,指明錯誤,允許本人申辯,力爭做通本人思想工作,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第六條 獎勵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對公司有重大影響者提高獎勵,屬于一般職業道德規范內者降低獎勵。 、屬于非本職責范圍內的提高獎勵,屬于職責范圍內的降低獎勵。第七條 處罰原則、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以教育引導、促使改進、懲前毖后為目的 。、屬于職責范圍內出現過失的加重處罰,非本職責范圍內的支援協助或配合其他單位工作而出現過失者減輕處罰。、屬于明知故犯者加重處罰,屬于無意過失者減輕處罰。、屬于屢教不改4、者加重處罰,屬于初犯者減輕處罰。、當事人拒不悔改的,加重處罰,積極主動承認錯誤,可酌情減輕處罰。 、問題出現后,能及時補救和改進,避免了公司損失或者問題進一步擴大的,減輕處罰。、問題出現后,主觀放任問題蔓延,主觀意識不作為的,加重處罰。、主動承認錯誤、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并及時改正,提出處理以及改善意見者,可減輕處罰。9、零件異常,異常者要賠付材料費用。如異常的零件之前工序比較多需賠付部分加工費用。 第三章部門職責第八條 行政人事部、負責編寫及發布獎懲通告。、總經理交辦的獎懲命令的執行與公布。、負責與被處罰的人進行溝通面談,并提出其改善的要求。、匯總統計每月獎懲報告數據,報財務部,進行獎罰款項5、核發。、負責獎懲檔案的管理、入檔。、負責解釋與修訂本條例。第九條 辦公室、針對有異議的獎懲單或者員工申訴單,進行事實的調查核實,并提出仲裁意見。、針對爭議較大或者條例條款中沒有明文規定的,辦公室負責召集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討論后裁決,并負責呈報總經理。第十條 財務部 負責獎罰款項的計算與扣發。第十一條 部門經理、各級管理人員:根據員工獎懲制度以及公司其它管理規定,提出。 第四章 獎懲流程圖部門經理或管理人員提出獎懲申報-行政人事部核實-辦公室及相關部門仲裁-重大事項呈報總經理簽署-行政人事部發文、存檔-財務部獎懲款項計算扣發。 第五章 獎懲標準 第十二條 獎勵類別:對工作表現良好、業績突出以及彰6、顯公司倡導的價值理念的行為進行物質或精神上獎勵,獎勵共分五類: 1、書面表揚:每次獎勵人民幣2050元。 、嘉獎:每次獎勵人民幣50-100元。 、記功:每次獎勵人民幣200元。 、記大功:每次獎勵人民幣400元。 、臨時獎金:視貢獻大小,最高不超過2000元人民幣。第十三條 處罰類別:對員工進行違規或失職行為糾正和預防而采取的懲戒方法,其中一般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視情節給予警告;較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或記小過處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視情節給予記大過直至開除處罰。處罰共分為五類: 1、警 告:每次扣罰人民幣20-50元。 2、嚴重警告:每次扣罰人民幣100-200元。 7、3、記小過:每次扣罰人民幣100元。 4、記大過:每次扣罰人民幣200-400元。 5、開除: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除了賠償公司的損失外,須做出開除處理。 第六章 獎懲實施第十三條 公司在對員工進行獎懲時,凡與部門本職工作有關的,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書面證明,獎懲的核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重大的獎懲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后實施。第十四條 獎懲決定由行政人事部負責送達本人,經本人簽字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存入本人檔案,統計通知財務部計算扣發。第十五條 員工受處罰后如不服,可在公布之日起10日內向辦公室申請調解、仲裁。第十六條 員工對于仲裁決定有異議而不簽字的,8、由公司辦公室注明原因,并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存入個人檔案。第十七條 獎勵事項如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可作為集體獎勵,其中主要貢獻者可以獲得個人獎勵。第十八條 公司在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第十九條 一人有兩種以上違規、違紀行為的分別裁決,合并執行。第二十條 二人以上共同違反公司規定的,根據情節分別處罰。第二十一條 員工被處罰時,必要時將根據其上級領導責任大小追究其領導責任,給予連帶責任處分。第二十二條依照本制度應該獎懲的事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時間不得超過30天,逾期不得再報告。屬于觸犯國家法律行為者除外。9、第二十三條 員工獎懲記錄作為員工考核、晉升、工資調整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有一次記小過(或以上)處罰者,本年度將免除薪資調整與職務晉升的機會。第二十四條 獎懲積累規定 折算標準: 獎勵:二次書面表揚等于一次嘉獎,二次嘉獎等于一次記功,二次記功等于一次記大功。 處罰:二次警告等于一次嚴重警告;二次嚴重警告等于一次記過;二次記過等于一次記大過;第二十五條獎懲所發生的金額,由財務部門在當月薪資中發放或扣發。 第七章獎懲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凡符合下列情形者,皆視貢獻大小分別獎勵: 1、對公司各項業務之推展有特殊貢獻或功績者。 2、提出改善計劃經公司采納有效者。 3、對營私舞弊或危害公司權益事項能事先防止10、,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4、遇非常事故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使公司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5、品德良好,堪稱員工楷模者。 6、維護公司秩序與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7、改善操作方法,提高生產效率者。 8、對公共關系有特殊表現,提高公司聲譽者。 9、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成績顯著者。 10、節約公司材料,有突出表現者。 11、其他適合獎勵的情形。第二十七條下列行為屬于一般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扣款2050元:1、 因個人工作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但沒有造成影響或者影響較輕者。 2、培訓或開會時無故遲到或缺席,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者。 3、在公司范圍11、內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亂倒飯菜或其他破壞環境衛生者;工作區域臟亂差。 4、進入廠區,未按規定穿戴工衣或衣冠、儀容不整者;交往及會客未使用規范用語。 5、不遵守宿舍管理管理規定,妨礙或影響他人正常休息者。 6、在上班時間(含加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7、利用工作時間處理個人私事。 8、忘記關閉水、電、設備,或未按規定進行保養、維修申報、維護者。 9、節假日、休息日、下班后未按規定關閉辦公室、車間的門窗者。 10、其他適合給予警告處理的行為。第二十八條下列行為屬于較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一次扣款100200元。1、 違反公司勞動紀12、律制度,隨意離崗,串崗或在工作場所打鬧、嬉戲、喧嘩者;看無關書籍、聽MP3、玩游戲. 2、言談舉止粗魯,背后傳播、散布他人謠言者,詆毀公司或他人形象。 3、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私自動用消防設備設施,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4、不聽從上級人員工作安排,對交辦事項執行不力或有意推托,情節輕微者。 5、職責范圍內,沒有預測或對風險預測不足,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或者造成影響者。 6、遺失一般性管制文件,普通單據者。 7、職務內所保管的財物有短少,損毀者,(并需根據賠償要求進行賠償者)。 8、緊急情況,缺乏服務與大局觀,不配合工作,導致影響客戶交期者。 9、兩次違反一般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且受到處罰者。10、13、其他適合給予嚴重警告處理的行為。第二十九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規定予以記過處分,扣款200-400元。 1、遇到異常事變,故意回避者,不作為,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或損失者。2、發現風險,沒有阻止或者阻止不及時,導致事件發生的,影響較輕者。 3、因個人工作失誤,導致原因影響正常交貨、造成退貨、客戶投訴,對公司聲譽有一定影響者。 4、敷衍塞責、推諉責任,不配合相關部門或人員開展工作者。5、管理人員監管不力或者工作疏忽,導致出現重大異常或損失者。6、故意浪費公司財物,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者。7、未經許可,利用公司相關的信息(非商業秘密與技術機密類)進行變賣、交換而獲得個人好處,情節較輕者。8、上班時間14、未經批準私自外出,或者利用出差時間,處理個人私事者。下班時間聚眾賭博者。9、遺失公司重要公物,公文,遺失重要的管制文件者。10、由于工作疏忽,導致公司商業秘密以及技術機密泄露者,導致損失或造成影響者。11、 違反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私自攜帶危險品進入公司或宿舍,阻礙公司合理檢查者。12、無故曠工者。13、兩次違反較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且受到處罰者。14、其他適合給予記過處理的行為。第三十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大過處分,扣款400-600元。 1、 由于工作疏忽,而導致公司商業秘密或者技術機密泄露,致公司承受損失者,同時要承擔賠償責任。2、 在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擅離職守,導致公司15、蒙受重大損失。3、由于主觀不作為,導致嚴重的品質事故或者品質客訴事件。4、造謠生事、惡意攻擊、挑撥是非、誣告、作偽證、虛報數據、私改單據。5、拒絕聽從上級管理人員合理的工作安排以及監督指揮,經勸導仍不聽從命令者。 6、上級對下屬人員違規行為,徇私舞弊,故意隱瞞者。 7、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或者作業流程,產生較大事故或者不良影響者 8、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產生不良影響者;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9、偷竊公司財物或他人物品者。 10、故意毀壞公物或浪費公司材料者(賠償后,再記大過)。 11、使用暴力或其他方式危及公司財產安全及他人人身安全者。 12、工作失職致使公司遭受損失者。 13、粗言頂撞上司者。(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14、偽造出勤記錄者。(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15、 營私舞弊、挪用公款、貪污、索賄、受賄者。第三十一條獎懲所發生的金額,由財務部門在當月薪資中發放或扣發。 第八章 附則第三十二條公司規章制度一經發布,即具有相應的約束力,公司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行政人事部起草、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開始實施。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修改權歸總經辦和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