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安全生產積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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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4802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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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安全生產積分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安全生產積分管理制度1、利用公司的IT網絡系統、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對公司全體員工的基本情況進行備案,建立個人安全積分檔案卡;每位員工發一本員工安全生產證,包括外服員工、臨時工,本證必須隨身攜帶(或存放在所屬班組、課室)。2、從每年xx月xx日開始,到xx月xx日結束,作為一個考核周期。凡在考核期內因員工“三違”被查處的、被舉報經查實者、造成本人和他人人身傷害事故者、因“三違”作業造成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廠內交通事故都記錄在案。 3、新的周期開始時,個人2、安全積分重新計算,過去一年不做累計。4、違章依據參見THPC員工習慣性違章處罰條例附件和其他安全管理規定。5、每位員工的安全初始分數均為12分,每次違章,無論是否發生事故,無論事故大小,都要進行扣分,并進行年累計。低于6分(含6分),責令其停工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可上崗。6、凡是進行停工培訓的,責任部門應當做好培訓記錄,并妥善保存,作為年終考核依據。7、安全積分考核辦法如下:7.1因違章未造成事故被查處的,第一次扣除2分,給予口頭警告教育,公司違章暴光臺暴光、由所屬部門處理。7.2因違章未造成事故,第二次被查處扣分者,公司根據相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暴光。7.3因違章未造成事故,第三次被查處3、扣分者,除按7.2條處理以外責令其停工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可上崗。7.4二次上崗后,再次違章被查處直接扣除10分,對其降級降薪處罰或將其辭退。7.5因違章造成事故的,一次性扣除12分,并根據事故大小、責任大小按照公司相關規定給予一定經濟處罰、降級降薪及行政處分、辭退。8、發生事故后,當事人故意隱瞞,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告給相關部門,在事后經調查屬實的,扣除當事人積分6分,按7.3條款處理,并追究所屬部門的責任。9、個人安全積分的扣除,由管理部安監課和各部門安全主管執行,部門安全主管在執行扣分后必須在當時將扣分信息反饋到安監課,由安監課統一登陸在員工安全積分卡上,并將扣分情況反饋到相關部門,作為部門對員工績效考核依據。10、員工安全積分將作為公司半年度、本年度對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11、管理部安監課有權監督各部門執行情況,所屬部門安全主管有權監督本部門執行情況。12、管理部安監課和各部門安全主管必須公正執法,不得打擊報復;被查處違章員工必須認真接受,不得無理取鬧、報復,違者交公司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