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安全生產獎懲設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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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4803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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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安全生產獎懲設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目的為了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激發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積極性,制定本制度。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檢查,評比,事故責任追究等獎勵與處罰。違反安全生產法規,導致犯罪,受到司法機關的追究不適用此制度。3、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4、要求4.1 安全生產獎勵和處罰實行分級管理;公司及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員均在安全生產責任范圍內實行獎勵和處罰,實行權責對等的原則,同一行為違章2、行為不得多次處罰。4.2 安全生產獎勵和處罰必須有事實依據。獎勵和處罰要與安全生產工作業績、安全責任落實掛鉤。4.3 獎勵中的晉升、降職、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報送安委會領導審批。5、主要內容5.1 獎勵與處罰的類別 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調薪、晉升等。 處罰:分為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罰款、降職、解除勞動合同等。5.2 獎勵與處罰的原則 對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嚴重違規者、嚴重違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者、安全管理失職、瀆職者;對安全事故負有主要責任者等,要給予相應的處罰。 對認真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者;對在預防和控制安全生產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者;對在事故搶3、險與救援等事件中表現突出,立有功勞和做出特別貢獻的先進個人或單位給予獎勵。 獎勵與處罰的相關標準可根據相關制度執行,也可由各部門做出決定另行處罰和獎勵,但必須報安委辦備案執行。 獎勵與處罰的相關情形見本制度的5.3與5.4項,若不在此列時由安委辦主任或相關負責人協商決定;安全生產獎勵與處罰權限及執行方式參照安康安全生產違規處罰細則。5.3 處罰的情形5.3.1 根據安全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之一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被處罰的人員一般只涉及到二個級別(即當事人與其直接責任上司);事故性質較嚴重時再向上追加領導者責任并處罰。處罰款額由安委辦根據事故性質來決定;對其管理者和領導者的處罰額可按級別增4、加罰款量。 對安全管理責任人的處罰:因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或失職、瀆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管理責任人要承擔責任。未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或對安全隱患未提出整改要求,最終導致事故發生、屬于失職,可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處罰。 安委辦下達生產安全整改通知后,整改部門對安全隱患拒不執行整改任務的、不配合公司舉行消防演習的、拒不參加安全生產會議的、不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相關負責人進行記過處理或并處罰款。 未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操作培訓而安排到危險崗位的屬于違章指揮,導致發生事故的,將對違章指揮者進行記過,并可處罰款金,情節嚴重者追究其上司責任。 操作者本人因違反相關操作規程,擅自操作或未服從管5、理者要求要進行警告處理,導致事故發生的要處罰款金;涉及到管理責任時將再追究管理責任。 擅自更改、拆除、毀壞安全防護裝置、安全標識、安全操作規程的,將處以警告或罰款,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將另行追究責任并處罰款。 對違反消防安全相關規定、阻擋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隱患的(未遂事件),對挪用、阻擋、損壞消防設備的將根據情節輕重處罰款,如損壞設備時將照價賠償。 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者,將處以記大過及罰款。 對批評、制止違章行為、如實反映事實情況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恐嚇的,處記大過或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直接給予開除并追究責任并處罰款。 違規動用明火或進行其它危6、險作業,未及時向安委辦申報取得許可證的,處警告或罰款,情節嚴重時甚至終止合同,導致事故的進一步從嚴處理。 在宿舍內違規使用電器設備的、私拉電源線路的、動用明火造成消防安全隱患的,一經查處除當即沒收禁用設備;若屬重犯者要處罰款金,引發事故的另行追究。5.4 獎勵的情形 在事故應急搶險過程中表現突出的,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及時協助的先進行個人,安委辦主任將根據其表現上報公司批準給予嘉獎或記功;突出者追加獎金數目。 成功避免人身傷亡事故、消防事故、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環保事故的先進個人,經安委辦主任確認,上報公司批準給予一次性嘉獎或記大功。 及時舉報重大安全隱患、違規作業、違章指揮者,及時勸阻或制止,避免了可能導致嚴重安全事故者,經安委辦主任確認,上報公司批準,給予嘉獎。 生產車間連續兩年內無安全事故,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優越的,經安委辦確認,上報公司批準,給先進單位記大功或調薪,成績突出者給予晉升機會。 對積極參加和響應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安全技能,成績較突出者,經安委辦主任確認,上報公司批準,給予嘉獎。安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或勞動保護工作中做出成績的。5.4.7 其它情形認可獎勵的先進個人和先進事跡,經安委辦主任確認上報公司批準后可獲得經濟獎勵,獎勵資金由公司領導協商決定。6、相關附件*安全生產違規處罰細則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辦保留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