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工作服制作、領用、更換及著裝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t***
編號:904869
2024-03-22
9頁
20.31KB
1、公司員工工作服制作、領用、更換及著裝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工作服管理制度1、管理范圍包括員工工作服的制作、領用、更換及著裝要求等。人事行政部設立“服裝管理員”具體負責員工工作服裝的管理工作。2、服裝制作2.1服裝分類員工工作服分四類:即“職員服裝”(指辦公室人員和管理人員)、“工員服裝”(司機、配送員、物流員工、廚師、清潔工、保安人員)“銷售人員服裝”(銷售人員)“活動服裝”(指工會活動時的運動服、旅游服、促銷廣告衫等)。2.2制作計劃“職員服裝”、“工員服裝”“銷售人員服裝”由人事行政部擬定2、計劃;“活動服裝”由活動主辦部門擬定計劃;所有服裝制作計劃需報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后,交服裝管理員安排廠家制作。2.3款式設計2.3.1人事行政部職責服裝管理員負責與服裝制作廠家聯絡,了解面料、款式、價格等信息,根據我方要求選擇2-3家符合要求的廠家服裝設計師提供2-3套設計樣稿。服裝管理員將設計樣稿交人事行政部經理,人事行政部經理組織相關部門主管對服裝樣稿進行討論,廣泛征求意見,再將征求意見匯總后與廠家再次溝通,要求廠家根據我方意見再次出具設計樣稿以滿足我方要求。2.4加制申請服裝管理員負責隨時掌握工作服庫存情況,對工員服裝和生產服裝要合理控制庫存。新員工所需的職員服裝,待新員工轉正后,由服3、裝管理員提出申請,填寫“物品制作申請單”交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加制申請盡可能為多套服裝集中提出,公司統一采購時間為夏裝4月1日,冬裝9月1日。2.5合同簽訂人事行政部經理與服裝公司簽訂合同,內容包括確定的面料、款式、價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違約責任等。具體要求見合同管理制度。2.6制作跟蹤服裝管理員負責對服裝的款式、面料的質量、做工的精細等進行監督跟蹤;2.7服裝驗收工作服制作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按照合同要求驗收。符合要求,服裝管理員填寫一式兩聯“采購物品檢驗單”并簽名,人事行政部經理在檢驗單上簽名后,第一聯存根聯(白聯)由服裝管理員留存,做服裝臺賬登記憑證,第二聯財務聯(紅聯),與服4、裝結算發票一起交財務部做記賬憑證。3、服裝保管3.1建立臺賬服裝管理員將員工服裝分“職員服裝”、“工員服裝”、“銷售人員服裝”、“活動服裝”四類,根據分類建立“員工工作服裝庫存臺賬”,根據“采購物品檢驗單”記服裝庫存增加,根據“服裝領用登記本”記服裝庫存減少。3.2庫存保管服裝管理員將尚未發放的服裝統一集中保管,收藏存放服裝的房間和箱柜保持干凈,要求沒有異物及灰塵,以防污染服裝。服裝管理員定期進行消毒滅菌,同時放置樟腦丸,注意防蟲、防鼠、防潮。服裝發放后由領用人自行保管,領用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未經人事行政部許可,不得擅自改動工作服大小。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應自行清洗或修補。清洗5、服裝時,避免用堿性較大的洗衣粉。合成纖維類面料遇水溫過高時,會出現收縮、發粘和表面皺巴等,不得用高于30的水溫洗滌。在收藏存放前要充分晾干,對于襯衣襯褲可以平整疊起來存放,對于外衣外褲要用大小合適的衣架褲架將其掛起。懸掛時要把服裝擺正,防止變形,衣架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可亂堆亂放。3.3服裝報損3.3.1自管服裝對于員工自行保管的超過使用期限且嚴重磨損以至無法使用的工作服裝,由領用人申請報廢,服裝管理員檢驗無誤后填寫“財產減損單”報人事行政部經理。核準后,服裝管理員將需報廢的服裝收回,發放新服裝并在“服裝領用登記本”上注明,領用人簽名。服裝管理員憑“財產減損單”在臺賬內作減損登記。對于未超6、過使用期限因員工保管不善導致工作服無法使用或使用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核后,由服裝管理員強制收回報損,發放新服裝并在“服裝領用登記本”上注明,領用人簽名,服裝管理員憑“財產減損單”在臺賬內作減損登記,將“財產減損單”財務聯交財務部按服裝原價從領用員工工資中扣除。3.3.2庫存服裝服裝管理員每半年清理一次庫存服裝,對于長期閑置不用的服裝提出處理意見,報人事行政部部長審核、行政副總審批后進行處理。對于確需報廢的服裝,服裝管理員填寫“財產減損單”報人事行政部部長、財務部部長、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做報廢處理。服裝管理員憑“財產減損單”在臺賬內作減損登記。4、服裝領用4.1領用手續7、新進員工將“試用員工派遣單”交服裝管理員辦理當季服裝的領用手續(試用職員不領用工作裝);轉正員工憑“轉正派遣單”到服裝管理員辦理所有工裝的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審核符合要求后,辦理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將發放的服裝明細登記到“服裝領用登記本”上,領用人簽名。4.3工員轉職員上崗前2天,領用人憑“人員異動通知單”將“工員服裝”交服裝管理員,辦理工員服裝注銷手續后,再辦理“職員服裝”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檢查交回的工員服裝是否數量相符、完好無損,檢查符合要求后在“服裝領用登記本”備注欄內辦理注銷手續,否則,領用人必須折價賠償后方可辦理。服裝管理員將發放的“職員服裝”明細登記到“服裝領用登記本”上,領用人8、簽名。4.4職員轉工員原職員裝不需退回。領用人憑“人員異動通知單”到綜合部辦理工員裝領用手續。服裝管理員將發放的“工員服裝”明細登記到“服裝領用登記本”上,領用人簽名。5、著裝要求按公司規定的統一著裝時間、要求著工作裝上班;大型活動或其他要求統一著裝時應著工作裝。要求所著工作服整潔有形,充分體現公司員工的良好精神風貌。換裝時間夏裝5月1日之后,冬裝10月1日之后。如因其他問題視具體情況調整。5.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須著公司統一發放的工作服及工作牌;注意儀容儀表,穿著整潔、得體、大方。5.2工作服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要保持工作服的整潔整齊干凈,如有污損,應自費清洗或修補。5.9、3在工作場所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拖鞋式涼鞋等。5.4著西裝時,須著襯衣;(著)襯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5.5工作時間男員工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攔背心及大短褲;女員工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過于休閑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5.6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制服若有丟失或破損不能穿用時,應及時上報本部門及人事行政部,如因此須重新申請工作服上報人事行政部,費用則由員工本人全額承擔。6、費用核算離職(辭退)收取服裝費用時,按服裝的實際費用計算。6.1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含兩年)以上者,離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6.2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含一年)以上兩年以下者10、,離職時,收取服裝50%費用。6.3自工作服發放之日起,工作不滿一年者,離職時,收取服裝100%費用。7、監督考核7.1服裝管理員對員工的著裝和服裝管理進行檢查和考核;人事行政部部長對服裝管理員進行檢查和考核,填寫“平時(現場)檢查考核記分表”;7.2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7.3工作時間不著工裝者,視為當天缺崗,并樂捐50元/次。該部門負責人樂捐100元。7.5樂捐直接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樂捐款全部作為公司工會費用。7.4各部門在一個月內員工違反本規定累計超過5人次或該部門職員總數20%的,8.相關記錄8.1物品制作申請單8.2試用員工派遣單8.3服裝領用登記本8.4轉正派遣單8.5人員異動通知單8.6離職手續辦理單8.7財產報廢申請單8.8平時(現場)檢查考核記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