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獎金、扣款設置與標準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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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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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獎金、扣款設置與標準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獎金管理制度1. 總則為進一步提高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責任感,特制定本制度。2. 出勤獎金(1) 出勤獎金按點計算,每點20元,每月計分30點(600元)。凡本公司員工在公司工作每出勤一天給予1點。(2) 凡員工于當月份內請假者,不論事病假均按下列標準扣減獎金。 請假1天扣7點(140元)。 請假2天扣14點(280元)。 請假3天扣21點(420元)。 請假4天扣3031點(600620元)。(3) 全月份不請假、且輪休不超過xx日者另加給全勤獎金8點(160元)。凡請假曠工(包括1小時)或輪休超過xx日(2、逢有法定假日的月份得增加為xx日)及星期日固定休息人員均不給加。(4) 兵役公假、婚、喪、生育假: 身家調查、點閱召集、后備軍人召集等出勤獎金照給。 動員召集教育召集及奉派受訓20天以上者不予給點。 婚、喪、生育假所請假日不予給點(如夸月者其全勤加給的8點只扣1次)。(5) 工傷與國內公差出勤獎金照給。(6) 曠工:每曠工1天扣10點(4小時以內扣5點,超過14小時按1天扣點)。(7) 當月份請事病假累計4小時以內獎金不扣,超過4小時按1天扣點)。(8) 為顧念員工確患重病必須住院(限公立或勞保醫院治療),情節特殊,其住院期間經取得醫院證明者得予從輕扣點,即每住院1天扣發獎金5點,其余門診仍按3、本辦法第(2(條的規定計扣獎金。(9) 星期例假及輪休、特休: 常白班員工星期例假日或排定輪休日獎金照給,但被指定加班而不到工者扣獎金10點。 已排輪休的人員除輪休日外如有不上班者應一律請假否則視作曠工。 特殊休假必須于前一天下午5點鐘提出申請經核準者,出勤獎金照給,事后(包括當天)申請者不準,視作事假論。 應休未休的特別休假在年限屆滿后均按現支日資的1.6倍發給獎金,但中途離職者不予發給。3. 全勤獎金(1) 本獎金每季頒發一次,其給付日期為次月xx日。(2) 凡當季內未請假(包括年休假),遲到及早退者,按下列標準給予全勤獎金: 月薪:按當季最后一個月的月薪30天6天。 日薪:按當季最后一個4、月的日薪6天。(3) 頒發獎金前,人力資源部將名單送總經理核閱后公布。(4) 新進人員如到期日恰為當季第xx日者,獎金自該月份起計算,否則于次季第xx日起計算。(5) 當季服務未滿3個月而離職者,不予計算獎金。(6) 停薪留職期間不發此項獎金。4. 年終獎金(1) 本公司從業人員年終獎金的發給,悉依本辦法的規定辦理。(2) 本辦法所稱從業人員以本公司編制內的人員為限。(3) 獎金數額。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數額視公司當年度的業務狀況及個人成績而訂。(4) 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計算的范圍。從業人員在年度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終獎金按其該年度內實際工作月數的比例計算(服務未滿半個月者以半個月計,半個月以5、上以一個月計)。 準給特別病假或工傷假者。但因執行職務奮勇負責而致傷害,經專案簽準其請假間得予發給的工傷假除外。 非受處分的停薪留職者。 中途到職者。(5) 離職從業人員于當年度年終獎金發給前離職或收停薪留職處分中者,不予發給。但退休、資遣人員服務已滿該年度者,不在此限。(6) 發放日期。每年度從業人員的年終獎金于翌年xx月xx日發給。(7) 獎懲的加扣標準。從業人員在當年度曾受獎懲者,年終時依下列標準加減其年終獎金。 嘉獎一次:加發xx日份薪額的獎金。 記小功一次:加發xx日份薪額的獎金。 記大功一次:加發xx日份薪額的獎金。 審戒一次:扣減xx日份薪額的獎金。 記小過一次:扣減xx日份薪額6、的獎金。 記大過一次:扣減xx日份薪額的獎金。(8) 請假曠職的扣減標準。從業人員于年度中曾經請假或曠職者,其當年度的年終獎金依下列標準計扣。 病假xx日扣減半日份薪額的獎金。 事假xx日扣減xx日份薪額的獎金。 婚假xx日扣減1/xx日份薪額的獎金。 喪假xx日扣減xx日份薪額的獎金,但因祖父母、配偶等喪亡請假在5天以內者,每日扣減1/xx日份薪額的獎金。 產假xx日扣減半日份薪額的獎金。 曠職xx日扣減xx日份薪額的獎金,曠職半日扣減1.xx日份薪額的獎金。(9) 獎金提拔。凡符合本辦法第(4)項規定,工作不滿1年者,其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比例提拔。(10) 扣款處理依本辦法規定扣除的款額應繳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