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隆鎮第二批耕地提質改造旱改水工作實施方案(3頁).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t***
編號:905507
2024-03-22
2頁
9.76KB
1、為擴大我鎮補充耕地途徑,創新土地整治管理模式,確 保完成耕地提質改造、水田墾造任務,根據靈山縣耕地提 質改造(旱改水)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和縣的有關會議精神, 切實落實耕地占補平衡難題,保障我鎮經濟建設和社會開展, 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一、目標任務我鎮今年要實施的第二批次耕地提質改造(旱改水)工程 共326.73畝,涉及新田、長福、高埠、高蘭、芳塘、路司、 馬槽、上江等村委(社區),具體地塊詳見圖斑。二、時間要求2022年4月20日前全部完成土地流轉(租地)工作。三、明確有關事項(一)經靈山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由縣政府國企一一 靈山縣興靈土地整治開發實施我鎮第二批次耕地 提質改造(旱地改水2、田)工程(具體用地范圍詳見圖斑)。(二)工程用地范圍內的土地,由興靈公司與土地權屬 人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租期三年(2022年4月至2025年7 月),租賃費為每年800元/畝,逐年向農戶發放。地上附著 物及青苗補償費按靈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靈山縣集體土 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暫行方法的通知(靈政規(2018) 5號)規定執行。(三)那隆鎮人民政府負責監督承包方(興靈公司)按 時發放土地租賃費,租賃的土地只能用于實施耕地提質改造 (旱地改水田)工程,不能用于采砂等其他用途,不破壞耕 作條件。(四)承包期滿,那隆鎮人民政府負責會同興靈公司組 織國土、農業等相關部門協助村隊幫農戶劃分地塊。(五)請3、工程用地范圍內的土地權屬人于2022年4月 20日下午下班前攜帶戶主身份證、銀行卡等材料到相關村委 會明確土地權屬等,并簽訂土地租賃合同。逾期未到村委會 辦理的,視為無主土地處理。四、工作要求(一)扎實開展工作,確保取得實效。涉及工程建設的 村委(社區)要負責工程區群眾思想疏導工作,發動群眾積 極參與工程建設,協調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矛盾糾紛,土地流 轉,保證工程區工程建設順利開展。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 心負責落實工程實施前土地權屬調查工作,確保工程實施在 土地權屬清晰的基礎上進行。(二)切實落實責任。各村委(社區)、各有關部門應聯 動配合,形成合力,確保領導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 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開展相關工 作,確保工程建設高效有序推進。對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等,修響工程推進的,將嚴格執紀問責,并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 責任人的責任。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4-05-06
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