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城改造拆遷補償安置方案(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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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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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昌片區災后重建與舊城改造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文昌片區災后重建與舊城改造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為了加快推進文昌片區災后重建與舊城改造步伐,確保片區內居民早遷新居,根據四川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經多次征求住戶意見,結合文昌片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一、 文昌片區拆遷房屋情況該片區共涉及原文昌新華書店及居民住房共約4000,(其中:私人住宅約3200,共30戶。私人營業用房約500,單位住宅及營業用房約300)。房屋多為土木、磚木或磚混結構,層數為一、二層或三層。片區內房屋為集體土地使用權或國有土地使用權。二、 文昌片區舊城改造總體實施方案按照文昌鎮總體規劃,對該片區實行統一重建改造和安置。將片區分為安2、置區與非安置區,即安置區為拆遷戶的統一安置樓幢號,非安置區為對外出售區。三、 制定本方案法規、政策依據按照城鄉規劃法、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四川省汶川地震災后城鎮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四川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實施改造。四、 住房補償安置方案(一)補償安置方式:采取產權調換方式或貨幣補償方式。1、產權調換:按拆一還一的基本原則進行產權調換。具體補償標準如下:(1) 以原產權證的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調換,如安置房面積(含公共面積)大于原產權建筑面積的,每戶超出20以內按照市場價優惠5%進行結算。其余超出部分按市場價結算。(2) 以原產權證的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調換,如安置3、房面積(含公共面積)小于原產權建筑面積的,差額部分面積按拆遷戶原房屋評估價的120%進行補償。2、貨幣補償:有房屋產權而不需要安置房的住戶,按原產權房屋評估價的120%進行補償。(二)“五通”補償:對原房屋內有水、電、有線電視、寬帶、電話的拆遷戶,安置房“五通”通至進戶門口。但協議簽訂后,拆遷戶必須結清原房屋涉及的水、電、有線電視、寬帶、電話等費用,并辦理報停手續。在簽訂協議時必須提交原房屋涉及的相關證件。對原房屋內無水、電、有線電視、寬帶、電話及新增戶頭的拆遷戶,需承擔相應的立戶、安裝及材料費用。(三)安置房面積及選擇原則1、安置房面積:安置房面積初設計方案為 左右等 種基本戶型(具體戶型、4、面積、數量以規劃、設計為準)。2、選房原則:拆遷戶必須在擬建安置區內選擇安置房。每戶可按自己的需求選擇安置房建筑面積大小,對于每戶超出原住房產權面積的,超出面積在20以內按產權調換原則優惠5%,超出20以外的其余面積按市場價結算。(四)面積計算:舊房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房產權憑證記載的面積為準。(五)房屋產權認定:房屋的產權人認定,原則上以房屋所有權證為準。(六)房屋性質認定:房屋性質認定以產權證記載為準。(七)土地置換原則:原房屋土地屬出讓土地的,安置房土地為出讓土地;原房屋土地屬于劃撥土地的,安置房為劃撥土地。住戶若需將劃撥土地轉為出讓土地或增加出讓年限的,需按政策規定交納土地出讓5、金。五、營業用房補償安置方式采取產權調換方式:按拆一還一的基本原則進行產權調換。具體補償標準如下:以原產權證的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調換,如營業房面積(含公共面積)大于原產權建筑面積的,每戶超出的面積按照市場價優惠5%進行結算。六、土地補償方式對土地面積大于房產產權占地面積的個別拆遷戶,按土地使用證面積與房屋產權證占地面積差值的20%補償住宅建筑面積。七、過渡方式及過度期限(一)住宅:片區住戶采用自行過度方式,過渡期限為12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根據具體搬遷時間和原住房面積,按照2元/平方米月的標準執行。超過渡期限,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住宅搬遷補助費按照1元/平方米次的標準執行,實行產權調換的支付兩6、次(搬出、搬入),實行貨幣補償的支付一次。臨時安置補助費和住宅搬遷補助費在移交安置房時結清。(二)營業用房:采用自行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為12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根據具體搬遷時間和營業面積,按照5元/平方米月的標準執行。超過渡期限,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營業用房搬遷補助費按照1元/平方米次的標準執行,實行產權調換的支付兩次(搬出、搬入),實行貨幣補償的支付一次。臨時安置補助費和搬遷補助費在移交安置房時結清。七、安置房標準(1) 符合國家相關的質量安全標準,并經驗收合格。(2) 進戶防盜門,外墻塑鋼窗。(3) 樓地面為現澆板,內墻面為清水墻,天棚為免抹灰現澆板,臨街面外墻為外墻漆,其余外墻面為清水墻7、面。(4) 樓梯間地面為豆石地面,欄桿為金屬欄桿,墻面為仿瓷涂料。(5) 水、電、有線電視、電話鋪設到安置房進戶門口。八、選房及結算原則上以簽訂重建安置房協議和交換舊房鑰匙的先后順序進行選房。對于有超面積需求的住戶,在簽訂協議時須預交超面積總價款的60%,在房屋修建至三層時預交總價款的30%,在房屋主體工程完工時交完剩余的10%,住戶結清賬務后,移交安置房。結合改造區現場實際規劃情況,拆遷戶的營業房地址不作太大變動,原則上依據原營業房的地址附近對拆遷戶進行拆一還一的補償安置方案。九、獎勵政策2010年8月15日前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超面積在原補償安置方式的基礎上每平米再優惠10元,市場價每平米優惠5元;2010年8月25日前簽訂安置協議的,超面積市場價每平米優惠5元,市場價每平米優惠2.5元。2010年8月25日后簽訂安置協議的,不再享受優惠。十、本安置方案未盡事宜由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