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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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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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業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置業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為了加強內部審計工作,規范審計工作行為,建立科學化、制度 化、行之有效的內部審計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內 部審計準則、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 的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審計部門對XX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各職能部門、各業務板塊及分、子公司、辦事處以及對其具有實際控制權的其他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開展的審計業務。 第三條管理2、原則 內部審計工作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第四條工作職責內部審計圍繞公司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以促進經營管理水平的提 高和經營目標的實現。第二章細則第五條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機構設置1、 公司設立審計部,負責內部審計工作,對公司各單位財務信 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等情況進行檢查監 督。2、 審計部隸屬于公司董事會,獨立于其他機構和部門發揮作用,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遵照公司規章制度,獨立開展工作及行使內部監督權,發揮監督、評價和服務功能。(-)內部審計人員1、審計部應當配備與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審計人員。必要時,可 配備兼職審計員或組織專項審計組。兼職審計3、員和專項審計組由審計 監察中心決定。2、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能力和素養:(1) 具有審計、會計、工程、財務管理、經濟、稅收法規等相 關專業理論知識;(2) 掌握內部審計準則及內部審計程序;(3) 通曉內部審計內容及內部審計操作技術;(4) 熟悉公司業務經營及經濟業務知識;(5) 了解公司管理制度及財務會計原則;(6) 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能與被審計單位進行有效溝通。3、內部審計人員應通過后續教育不斷提高自身專業能力和素養,以保證內部審計工作質量。4、內部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如與被審計單位或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避嫌。5、內部審計人員應依法循章審計,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客觀 公正,4、保守秘密;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職守。6、內部審計人員按照規定履行職責,受有關法律保護。任何組 織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審計人員執行任務;不得對審計人員進行打 擊報復。第六條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責與權限(-)審計部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1、搭建公司內部審計管理體系,制定審計制度、流程并逐步完善;2、組織開展各單位財務、內控及其他內部審計工作,提高管理 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3、對各單位負責人離職或離任開展經濟責任審計;4、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溝通,出具審計報告,并提出 改進建議,跟蹤改進結果。5、結合審計案例,進行審計及內控宣傳工作。(二)審計部行使以下權限:1、根據內部審計工作5、的需要,有權要求各單位按時報送計劃、 決算、報表和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資料;2、根據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有權審核各單位的會計憑證、賬 表、決算、各類業務單證、經濟合同,現場查證資金和財產,檢測財 務會計、業務軟件;3、實施審計時,有權就審計事項的有關問題對各單位和個人進 行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協助、如實反映情況,并提供證 明材料;4、有權參加公司財務、業務及經營決策管理的有關會議,有權 出席、參加公司管理層舉行的與內部審計機構職責有關的會議;5、有權對審計工作底稿的接觸進行控制;6、對違反財經法紀和公司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對嚴重失職 造成重大損失的有關責任人員,可以向公司提出糾正、6、處理違法違規 和損失浪費行為的意見,以及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7、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以及拒絕提供有關資料的部門和人員, 報審計監察中心批準可采取必要的臨時措施,并提出追究有關人員責 任的建議。第七條內部審計工作程序(-)內部審計工作的一般工作程序分三個階段:準備階段、實 施階段、報告階段。(二)審計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為確定審計項目、成立審計小組、 制訂審計計劃等。(三)內部審計項目確定后,應及時成立審計小組。根據實際業 務的需要,應安排適當的審計人員,指定審計項目負責人,并對審計 工作進行具體的安排。(四)內部審計實施階段,通過核對財務會計帳簿、報表、憑證及相關的各類資料,查核實物,調查7、訪問有關單位和人員等方法,核 實有疑問的事項,編寫內部審計工作底稿,聽取被審計單位意見。(五)實施審計后,應形成內部審計報告。內部審計報告應征求 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審計調查除外),被審計單位應在交換意見書上 簽署意見或通過其他方式對審計報告內容進行確認。被審計單位對內 部審計報告有異議的,審計小組應當進一步核實、研究,并將核實情 況上報審計監察中心負責人,做出修改或維持原報告的決定。(六)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將修改后的內部審計報告上報審計監察 中心負責人簽批,并督促相關部門落實審計建議。(七)內部審計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資料,審計部應有專人管理, 并定期移送公司檔案管理部門。第三章罰則第八條處罰原則(-)審計部應當建立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 進行監督、考核,以評價其工作績效。(二)如發現內部審計工作存在重大問題,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 定追究責任,處理相關責任人,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三)認真履行職責、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做出顯著成績的內 部審計人員,公司可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玩忽職守、泄露秘密的內部審計人員,由公司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四)對內部審計人員在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中違反本規定的,由 審計監察中心責令限期糾正,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