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有限公司員工招聘流程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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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906029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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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銷售有限公司員工招聘流程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招聘制度一、目的為滿足公司人力資源需求,明確員工錄用標準,規范招聘流程,支持公司戰略實現,特制定本制度。二、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的招聘管理。三、權責 1. 總裁1.1 相關制度與流程的審批1.2 年度人才規劃的審批1.3 人員的錄用審批2. 各中心總監/負責人2.1 所轄部門年度人力規劃的審核2.2 所轄部門人員新增及替換人力的審核3. 行政中心3.1 招聘制度、流程、表單的擬訂與完善3.2 年度人力規劃的組織實施3.3 招聘渠道的選擇與維護32、.4 各崗位勝任素質模型的搭建及維護3.5 各部門增補替補人員的審核 3.6 招聘工作的具體實施3.7 各部門職位說明書編寫的統籌指引及與審核4. 各用人部門4.1 本部門人才規劃的制定4.2 本部門用人計劃的提出4.3 本部門所需崗位人才的審核4.4 本部門職位說明書編撰四、定義1. 審核:審查和核對,是審批的前提,沒有批準權2. 審批:是審查之后的批準,有批準權3. 人力資源規劃:根據企業的戰略規劃,結合企業經營發展戰略,并考慮未來的人才資源需求和供給狀況來分析和估計,對企業的崗位編制、人員合理配置、員工教育培訓、人才資源管理政策、招聘和選撥等內容進行的人才資源的前瞻性、職能性規劃。五、工3、作程序1. 人力資源規劃1.1 每年度12月上旬,由行政中心組織實施各部門下年度人力需求規劃,各部門根據下年度經營目標及工作重點,合理定崗定編,填寫年度人力需求規劃表,于12月31日前交行政中心匯總整理。1.2 行政中心定期對各崗位進行工作分析,并根據工作分析結果,更新配合各部門梳理組織架構及崗位說明書。1.3 行政中心會同各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編制年度人力需求規劃表,經人力行資源政部審核、總裁審批執行。2. 人才招聘錄用必要條件2.1年齡達18周歲以上,身體健康,持有效身份證。2.2與其他公司已解除勞動關系。2.3公司注重員工的忠誠品質,以下情況不符合錄用條件: 2.3.1曾因嚴重違反本公司4、規章制度,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者。2.3.2曾未經批準擅自動離職者。2.3.3有欺騙、隱瞞行為,無身份證或持偽身份證及其他偽造證件者。2.4其它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2.4.1曾犯刑事案件、有犯罪記錄或通緝在案者。2.4.2有虧空公款、收受賄賂或偷盜公司財物被處罰有案者。服用毒品、亢奮劑、麻醉品等類似者, 有黃、賭、毒行為者。2.4.4精神或心理不健全,或身體有所缺陷無法擔當工作者。3 招聘流程3.1 招聘需求3.1.1 計劃內補充:各部門如因人員異動(調崗、離職等)導致崗位空缺需增員,應填寫“人力資源需求表”,經部門經理、部門總監、行政中心負責人、總裁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執行。3.1.2 計劃5、外補充:各部門因業務的發展需要增崗或增編,應填寫“人力資源需求表”,經部門經理、部門總監、行政中心負責人審核,總裁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執行。如是增設崗位,用人部門應先按職位說明書編寫指引編制新崗位“職位說明書”經行政中心負責人審核后轉總裁審批,人人力資源部統一規范整理及保存。3.1.3為保證招聘質量,原則上各部門需在一個月之前提交招聘需求。因新增業務而現有公司內缺乏此工種人才或不足時,應及時將人員需求上報行政中心。3.2 招聘渠道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外部招聘和員工介紹。3.2.1 內部競聘:在尊重用人部門、應聘員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門意見的前提下,公司所有員工都可以提出應聘申請,且內部競聘的人才可6、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但不降低錄用的標準。內部招聘流程:參與競聘的員工需填寫內部競聘申請表并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員工競聘資格審核通過后,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筆試、實操等考核項。由人力資源部、招聘崗位直屬主管及該部門負責人組成考評小姐,對員工的競聘考核予以評分。通過筆試和實操擇優錄取后,人力資源部公示競聘結果并發出調動令,候選人在規定日期內完成工作交接到新崗位報到。3.2.2 外部招聘:公司根據招聘崗位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外部招聘形式,主要有現場招聘、網絡招聘、獵頭中介服務。3.2.2.1現場招聘:當公司空缺崗位對人員必須有從業經驗要求,而網絡招聘無法及時滿足需求時,考慮參加現場招聘會。3.2.27、.2網絡招聘:當公司空缺崗位對人員必須有從業經驗要求時,選擇人才網站發布招聘信息。3.2.2.3 獵頭中介:當出現人才較稀缺的高層管理崗位或技術崗位時,由高層領導決策,通過獵頭中介實施與第三方合作羅網人才。3.2.3 員工介紹3.2.3.1 行政中心發布招聘需求崗位及相應的介紹獎勵,各級員工向公司介紹應聘者時,應事先到人力資源部備案,由人力資源部記錄其姓名、聯系方式等基礎信息。3.2.3.2 應聘者通過招聘流程后錄用并入職滿三個月,其介紹人可獲得公司獎勵。3.3 招聘實施3.3.1 崗位信息發布:人力資源部在收到經審批的人力資源需求表后,根據崗位性質,選擇合適的招聘渠道,及時發布招聘信息。3.8、3.2簡歷的篩選:招聘信息發布后,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對收到的相關資料進行初步篩選,對初步篩選出的合格應聘者,以電話的方式(面試通知書/短信平臺)告知應聘者前來公司參加初試。3.3.3 初試: 人力資源部向應聘人員發出初試通知,并要求應聘人員攜帶簡歷、相關證書原件及身份證,用人部門面談后做出是否符合崗位要求的初步判斷。3.3.4筆試: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情況的實際需要,可在面試之前對應聘者先進行筆試,筆試的內容一般包括以下:一般智力測驗、專業知識技能測驗、領導能力測驗(適用于管理人員)、綜合能力測驗和個性特征測驗等。3.3.5現場操作: 人力資源部帶領應聘人員至工作現場,會同用人部門現場測試應聘人9、員的實際操作能力,合格者再安排復試。3.3.6計算機能力測試: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安排計算機操作技能測試,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文員類;如需測試專業軟件的,如設計類、研發類的將由用人部門負責。3.3.7復試:第一輪面試評估通過后,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者安排復試,主要是對應聘者與崗位的契合度進行考察,如應聘者對崗位所需技能的掌握程度、勝任該崗位所需具備的綜合能力等方面。3.3.8面試評估:面試官在面試完當日內填寫完面試評估表,將面試結果以書面形式告知人力資源部。3.3.9人員錄用審批權限: 所有新入職員工由部門總監、行政中心審核,總裁審批執行。經總裁簽字確認后由人力資源部與應聘人員溝通確認入職相關事項,10、禁止其他任何人與應聘人員約定入職信息。3.4 背景調查:經公司甄選合格的人員,在公司決定錄用之前,視情況對其可作相關的背景調查,對背景調查中發現并經證實不符合公司錄用條件的應聘者有權否決。3.4.1 背景調查是對應聘者與工作有關的一些背景信息進行查證,以進一步確定應聘者的任職資格。3.4.2 需實施背景調查的崗位有:主管級(含)以上崗位、財務、物控、倉庫、保安及公司特別要求的崗位。3.4.3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任職時間、職位、離職原因、綜合表現及素質等,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用人風險。3.5 入職邀請3.5.1 員工入職邀請通知:通過筆試、面試環節的選拔,經公司考核合11、格的應聘人員,人力資源部在背景調查后(如有)、做出錄用決策的1個工作日內,向其發出入職邀請通知。 3.5.2將所有應聘人員的簡歷納入公司的人才庫。因工作能力稍有欠缺或相關條件與崗位不符,而不能當即錄用者,可將其個人資料和面試記錄,納入儲備人才庫進行管理。 3.6 入職3.6.1 擬入職應聘者在接到公司的入職邀請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公司報到。若在發出入職邀請通知后未按時報到者,公司有權取消其入職資格,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可延期報到。3.6.2擬入職員工報到當天應提供如下資料: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業資格證、公司指定醫院的體檢表或健康證、近期(半年內)免冠小一寸照片三張、與原單位解除/終止12、勞動關系證明等,人力資源部查驗原件后留存復印件,原件歸還員工本人。3.6.3 人力資源部指引新員工依程序辦理相關入職手續:3.6.3.1新員工必須按公司規定提交相關入職資料。3.6.3.2新員工到相關部門領取工作所需的物件,如文件資料、鑰匙(辦公室/抽屜等)、工服、辦公用品等等。3.6.3.3行政中心制作和發放新員工的工牌及錄指紋。3.6.3.4行政中心應告知新員工上下班打卡次數及位置、訂餐就餐細節等。3.6.3.5行政中心依據新員工的職務性質帶其到相關部門進行同事介紹,幫助其盡快適應公司環境,并通過公司OA進行公告。3.7勞動合同簽訂:人力資源部應在新員工入職一周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13、兩份,雙方蓋章簽字后,一份存入員工檔案,一份員工自留。新員工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試用期為三個月)。3.8員工檔案建立: 人力資源部應在新員工入職一周內將其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包括但不限于:員工入職登記表、員工入職聲明、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復印件、資格證書復印件、體檢表、勞動合同等等。3.9員工培訓: 人力行政中心會同各部門為新員工安排相應的入職培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企業文化、發展歷程、規章制度等等。3.10員工正式上崗:用人部門安排新員工正式上崗工作。3.11社會保險: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為新員工購買五險,其個人承擔部份將由公司代扣代繳。4 試用與轉正4.1 試用期4.1.1 公司新進人員到人力資源14、部辦理完相關報到手續后,進入試用期階段,試用期為3個月。4.1.2 員工在試用期內如考勤出現以下任一條者,將終止試用:4.1.2.1試用期事假達10天者。 4.1.2.2非因工病傷假6天以上者。 4.1.2.3遲到、早退達八次或有曠工記錄者。4.1.2.4不能勝任該崗位工作或不能履行員工手冊及相關管理文件規定或員工有嚴重違紀行為的。4.1.2試用期考核:具體內容詳見試用期考核管理規定。4.2 轉正4.2.1 轉正環評:新員工試用期將滿三個月,行政中心發起轉正環評流程。由既定的考核小組對新員工進行環評考核,以及評定新員工是否符合轉正要求,具體內容詳見試用期考核管理規定。新員工試用期評定結果為不合格者,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評定結果為合格者,公司準予轉正,并辦理轉正手續。人力資源部將其員工轉正考核表和述職報告歸檔備查。六、本制度由行政中心制定并負責解釋與執行,如有新制度發行,相關條款與本制度內容相抵觸,以新發行的制度條款執行為準。附錄:相關表格1. 人力資源規劃流程圖2. 外部招聘流程圖3. 內部招聘流程圖4. 面試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