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業公司會議組織實施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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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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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業公司會議組織實施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會議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為規范XX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會議管理,提高會議決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會議管理第二條 公司會議根據重要程度、決策事項的不同分為董事長工作專題會、總經理辦公會、總經理辦公例會、生產調度會議、各項目、部門會議等。第三條 董事長工作專題會會議由董事長組織召開,主要針對公司組織結構的變更,公司重大事情決策而組織召開,參加人員為公司總經理,相關副總經理,相關項目、部門負責人。第四條 總經理辦公會1.會議性質是公2、司經理層貫徹落實公司董事會決定事項,組織實施公司生產經營和投資計劃,研究解決日常管理中相關問題的會議。2.議決事項范圍:2.1研究貫徹落實公司董事會的決定。2.2研究提交需董事會審定的議案。2.3組織實施公司生產經營和投資計劃。2.4檢查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前階段工作落實情況,安排部署后階段工作;研究解決日常安全生產、經營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2.5研究議定公司章程規定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范圍內的工作。3.原則3.1堅持依法議事決事的原則。3.2堅持權責相統一的原則。3.3堅持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的原則。3.4堅持集思廣益、互相協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充分討論、民主集中的原則。4.會議由總經理3、主持,總經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可委托總經理助理主持會議。5.參加總經理辦公會的人員為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財務總監,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列席會議。需其他人員列席時,由總經理確定。6.總經理辦公會定期會議于每月30日上午9點召開。當遇緊急特別情況時可以召開緊急會議。7.總經理辦公會議地點、時間、議事內容等,由總經理確定,各部門、項目部應提前2天向總經理或通過行政人事部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8.凡提交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的議題,應事先由分管領導主持專題會議研究,形成可供會議決策的方案。9.總經理辦公會議事決策先由分管領導或職能負責人對議案進行充分說明,4、然后進行充分討論,總經理應當在聽取各方面意見后再作決策。10.總經理辦公會實行總經理負責制。會議召開時,分管領導、職能部門向會議匯報后,與會人員發表各自意見;會議主持人綜合各方面意見后提出初步意見,如參會人員無重大分歧,則形成會議決定。11.總經理辦公會須形成會議紀要,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負責,并由記錄人員整理會議紀要,送總經理審定后行文、存檔,會議決定由會議記錄人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12.凡是涉及專項資金使用方案、年度生產經營目標分解、年度經營考核意見、長期發展規劃方案等重大事項必須經總經理辦公會集體研究,并報董事會審定。13.會議決定事項,會后由行政人事部按照總經理簽發的會議紀要規5、定的原則進行催辦督辦并納入考核。14.分管領導應當根據職責分工對總經理辦公會的決定切實組織實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貫徹落實情況,并在下一次總經理辦公會召開時向出席人員通報。第五條 總經理辦公例會:1.每個季度第1個星期五召開;2.參加人員為管理層、各部門負責人、下屬公司經理、項目負責人等;3.會議內容包括公司上一季度工作總結、下一季工作計劃;各部門、項目部要對上一季度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制訂下個季度的工作計劃;4.對各項目、部門工作進行評價;對公司的一些重大決策進行貫徹執行等;5.其他需要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的事項。第六條 生產調度會議1.召開目的6、在于強化各項目部在安全、質量、費用、進度等方面的調度工作,保證項目高效、有序、順利進行,最大限度發揮生產能力,提高經濟效益。 2.會議由總工程師(總經理)主持,總工程師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可委托副總工程師主持會議。3.參加人員為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財務總監、材設部、各項目部負責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列席會議,需其他人員列席時,由總工程師確定。4.會議定期于每月30日下午2點召開。當遇特別情況時,另行通知。5.會議地點、時間、議事內容等,由總工程師確定,各項目部應提前2天向行政人事部提交書面匯報材料。6.基本任務是以生產經營計劃為依據,檢查公司項目部上月工作落實情況,安排部署下月工作;貫7、徹總經理辦公會的決定,組織實施公司生產經營和費用計劃;在生產領域中科學、均衡地組織生產,及時發現、研究和處理生產活動中出現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的全面完成。 7.會議先由各項目部責任人書面匯報上月安全、質量、費用、進度等方面的工作情況,對下月的工作打算或措施,總工程師應當在聽取各項目部工作情況后作出評價。8.與會內容必須形成會議紀要,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負責,并由記錄人員整理會議紀要,送總工程師審定后行文、存檔,會議精神由會議記錄人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9.會議決定事項,會后由行政人事部按照總工程師通過的會議紀要規定的原則進行催辦督辦并納入考核。10.總工程師應當根據職責分工對生產調度會的決8、定切實組織實施,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及時向公司主要領導匯報貫徹落實情況,并在下一次生產調度會召開時向出席人員通報。第七條 項目、部門例會:各項目、部門于每月(周)根據各項目、部門具體情況定時召開各自部門的工作例會,由項目、部門負責人主持,項目、部門內部所有管理人員參加,會議內容主要包括總結匯報本項目、部門及各崗位本月(周)工作情況;制訂下月(周)的工作計劃;傳達公司有關精神,并就本項目、部門的一些重大事項做出決定。第八條 會議通知:1.除總經理辦公例會、各項目、部門會議外,其它會議由行政人事部負責通知所有參會人員,總經理辦公例會無須正式通知。2.若規定或通知參會9、人員不能參加,須提前8小時向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請假,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第九條 會議準備:1.所有參加會議人員須準備好會議發言,如有提交會議討論的議案,須提前兩天將議案以書面形式交行政人事部。2.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準備會議議程、議題、落實會場、安排座位、通知等具體事項;3.各項目、部門自行組織的會議由各項目、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第十條 會議紀要與決議。行政人事部負責會議記錄,會議結束后1天內要完成會議紀要,下發各執行人員。第十一條行政人事部負責檢查會議議定事項的執行完成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第十二條 除會議決定可以傳達或者公開的以外,出席或者列席會議的全體人員必須嚴格保密,對會議研究決定事項的過程和內容不得向外泄露。第十三條 會議審議和決定的事項涉及與會者及其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時,應執行回避制度。第三章 附則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第十五條 行政人事部負責本制度的修改。第十六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