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職工作人員加班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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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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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全職工作人員加班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加班管理制度一、總則為規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職工作人員。業務人員,除到店客戶外,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二、 加班的含義及原則(一)含義:加班指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門負責人指定,必須額外工作的,(加班前)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于當天加班后(即確定準確的加班時長后,提交加班申請)稱為加班。(二)原則: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9:00-172、:30)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戶或部門負責人要求,工作周期內,確實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門負責人提交加班申請。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練,工作時間內懈怠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務)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計入加班核算范圍。3.嚴格控制加班時長,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原則上,單名員工每天加班時間最多不超過4小時,每月累計最多不超過50小時,確有因工作需要超過時長規定的,需由部門負責人與行政部及財務部負責人說明原因,經行政部及財務部批準后,方可計算超時部份加班工資)。4.加班時間以1小時為單位計算,取整加班小時數,(如3.5小時:計3小時,2.8小時:計2小時)加班3、當月,可選擇當月調休或計算加班工資兩種方式。當月未調休的,自動按加班計算加班工資,隔月不予調休。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00以后開始計算加班工資,晚間加班超過2小時的,給予25元的晚餐補貼。5.加班工資計算: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6天*8小時)*1.5倍周六至周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6天*8小時)*2倍說明:加班工資的核算以本人基本工資為基數,以上述計算公式為依據計算。財務人員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按以上公式計算,計算加班時長時(加班小時數),因扣除調休時間,并核對員工上、下班打卡時間),員工申請加班時長與上、下班打卡時間沖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時間為準。6.需要提交加班4、申請的員工,需在當天加班開始前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計算加班工資。加班當天,在結束加班并確定實際加班時長(加班小時數)后,由員工自行提交加班申請。加班申請需經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后方可生效。7.調休是指:1.因加班產生的加班時長(按加班小時數計算),加班當月不計算加班工資而選擇調整休息時間的方式。2.每周固定休息時間(以排班輪休表上的休息時間為準)作調整的休息時間。如因以上第1種情況,需作調休的,按以下調休時間計算。如因以上第2種情況,需作調休的,不計入以下調休時間計算范圍。調休時間的計算:調休最少以2小時開始計算,(調休時間一率取整計算,如實際調休1.5小時,按2小時計算)調休申請需至少提前5、1天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提交調休申請。調休申請需經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批準方可生效。8.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安排。 9.加班部門如需其他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的,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以下幾種情況不列入加班核算范圍: 1.因本職工作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培訓或因公出差; 3.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4.其他非必要加班的情況。四、統計 行政部在每月末至次月初匯總考勤數據,并將考勤數據交由財務部。財務部在每月末至次月初匯總加班統計,并作為安排調休和發放加班工資的依據。五、罰款6、 1. 未依本規定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列入加班計算范圍,由此產生的后果概由本人承擔。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工資處罰。 3.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5分鐘之內的,按30元每人次予以處罰,超過5分鐘的,按每分鐘10元予以處罰。 4.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予以處罰。 5. 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100元罰款,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200元。六、本規定經過公司討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