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日常考勤、休假與外出制度規定匯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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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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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日常考勤、休假與外出制度規定匯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日常考勤制度為了做到有據可依,根據公司/辦事處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定本制度。一、作息時間1、公司/辦事處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17:30二、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四種,管理程序如下:1、遲到:指未按規定時間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遲到31分鐘至1小時(含)的,每次罰款50元;遲到1個小時以上的每次除罰款50元外再扣除當日工資的50%。2、早退:2、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50元。三、請假制度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醫院的有效證明,無相關證明的按曠工處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3、扣罰日薪。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可享受7天的帶薪休假,超過7天的按事假辦理。4、年假:指員工在公司/辦事處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2天申報,僅限當年使用。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6、喪假:員工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3天帶薪喪假;旁系親屬(雙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給予1天帶薪喪假;超過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辦理。四、請假、批假1、員工請假,都必須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2、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特殊情況無法親自請假的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4、電話向公司/辦事處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手續。3、請假單據都必須按程序簽字審批方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五、考勤登記公司/辦事處實行每日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曠工(每日共計2次)。六、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辦事處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同意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辦事處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七、加班1、公司/辦事處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5、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辦事處一律不予承認加班。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事處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辦事處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3、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0%核發。八、出差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統一交辦公室備查。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以火車(非軟臥)和汽車為主,不允許乘坐飛機(特殊情況除外)2、差旅費標準:交通費實報實銷,只報不補,帶車出差的不再報銷交通費。住宿伙食補貼:總經理及以上:按實際報銷6、各部門負責人: 元/人/日公司其他員工: 元/人/日九、離職離職分為正常離職與自動離職。正常離職分為主動請辭與公司/辦事處請辭。1、主動請辭:試用期滿后,員工主動離職需提前xx日通知公司/辦事處,經辦事處主任及公司/辦事處領導批準后,到期辦理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員工的工資、補貼、獎金等其它收入計算到離職當日,離職三日內一次性發放。2、公司/辦事處請辭:在工作期間員工表現不符合公司/辦事處要求,或自身行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制度者,經辦事處主任批準予以辭退,公司/辦事處提出辭退須提前xx日通知本人。工資、獎金、補貼計算到離職日,離職三天內一次性發放。3、正常離職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前須同公司/辦事7、處交接各項工作。4、如員工在工作期間做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利益,給公司/辦事處造成重大直接、間接損失者,將被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并追究其相關直至法律責任。5、自動離職者公司/辦事處不做任何補償,如有損害公司/辦事處利益行為將被追究相關直至法律責任。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罰款和獎金、補貼等福利的扣罰均由辦事處將相關記錄報至公司/辦事處,由公司/辦事處具體執行。如將來公司/辦事處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規則推出,則按照公司/辦事處標準執行。十、附則1、員工因違紀的罰款,統一由公司/辦事處辦公室管理,作為公司/辦事處集體活動經費。2、本制度自公司/辦事處公布之日起執行。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事處8、。員工日常考勤制度篇二:一、工作時間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部另行通知。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3、 公司每天行政部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財務部,財務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4、 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5、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9、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6、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7、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8、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9、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10、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準,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并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二、事假管理方法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3、 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4、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三、病假管理方法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11、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繼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1、1-3天由主管核準。2、4-6天由經理核準。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12、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依規定填具請假單,由主管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上午:自8時至12時整。13、下午:自14時至18時整。加班:自18:30時至20:00時整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部門特殊情形進行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8小時。第三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第四條 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第八條 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第九條 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第十條 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