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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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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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市交通工程監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XX市交通工程監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的全體人員。第三條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第二章 員工的選聘第四條 選聘原則公平、公開、公正,擇優錄用。第五條 招聘計劃公司機關各職能部門人員編制和計劃由總經理及其經營層確2、定,由資源部牽頭按照編制和職崗分析進行招聘;分公司人員由資源部和各分公司遵照人員計劃和資質要求進行人員的選配和任用。第六條 招聘方式 公司招聘以公開為主,可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資源部或公司員工也可進行推薦。第七條 任用方式一、公司各職能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采用公開競聘的方式由總經理聘用。二、分公司副經理、項目總監和獨立項目負責人的任免由分公司經理提名報資源部,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批準后方可錄用;公司職能部門主管由資源部負責招聘,經用人部門經理同意,由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批準后錄用。三、分公司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包括分公司常設機構人員、以及臨時項目機構中的主任、高監(均含副職)3、人員的任免由分公司決定,報公司資源部備案,公司有權對用人不當和配置不合適進行糾正;機關各職能部門主辦由資源部負責招聘,經用人部門經理同意,由分管領導批準后錄用。四、分公司其他人員的任免由分公司決定,公司有權對用人不當和配置不合適進行糾正。五、分公司任用監理人員必須采取回避原則,公司鼓勵員工介紹人員為公司服務,但如果被推薦人員和分公司經理、總監、高監有親屬關系必須要向資源部說明,公司規定不得在其管理權限范圍內安排另一方工作;其他有親屬關系者不能在同一部門工作。第八條 分公司對于新進人員必須統一由資源部辦理審核程序:一、應聘人員首先應由資源部進行資質審核,應聘人員應認真填寫履歷表,交驗各種資質原件4、(應包括身份證、學歷、職稱、監理上崗證、監理資質以及原有勞動關系證明)。二、資源部應依據公司監理人員任職基本條件暫行規定和監理人員破格提升的暫行辦法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核。三、經過資質審核通過后,分公司各類人員應按照第七條完善人員錄用程序。第三章 員工錄用第九條 所有經資質審查合格同意錄用的人員,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一式兩份,一份由資源部存檔,一份聘用員工自留。第十條 所有錄用的新員工正式上班當日應先向資源部報到。第十一條 報到當天所有新員工須攜帶: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醫院體檢表,原有勞動關系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擔保書(若有5、)交由資源部存檔,所有檔案一式兩份,分別留存分公司(職能部門)和公司資源部。第十二條 在員工報到完善相關手續后,由資源部應開具調令,作為其服務于分公司和起薪的依據。第十三條 擔保一、 公司根據工作性質對于特定人員(財務人員和駕駛員)均需辦理擔保手續,并經資源部審核后方可上崗;二、擔保人資格必須符合公司規定;三、擔保人根據擔保書之要求對被擔保人之違法、違紀行為負有連帶賠償責任。第十四條 試用期一、 通常新員工有三個月的試用期,員工試用期間按公司請假、休假管理辦法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二、新員工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第十五條 轉正新員工6、在試用期滿后,應由分公司、職能部門將員工試用期滿登記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分公司由監理組(獨立項目)、監理部、分公司簽署留任意見,一式兩份,一份由分公司存檔,一份交由資源部備案;職能部門由用人部門和分管領導簽署留任意見,交由資源部備案。第十六條 見習期新聘應屆畢業的大專院校畢業生實行見習期制,通常本科畢業生有三至六個月見習期(含試用期三個月),大專或中專畢業生實行一年見習期(含試用期三個月)。見習期滿后,分公司人員應由監理組(獨立項目)、監理部、分公司在實習生見習期滿登記表,簽署留任意見,一式兩份,一份由分公司存檔,一份交由資源部備案;職能部門人員由用人部門和分管領導簽署留任意見,交由資源部備案7、。 第四章 人員調動和晉升、降職第十七條 調動分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內部員工的工作崗位,公司根據工作需要也可在分公司之間進行人員的調配。員工的調動分為分公司內部調動和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分公司與職能部門之間的調動兩種情況:一、分公司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分公司內的崗位變動,由分公司內部根據實際情況,依據公司監理人員任職基本條件暫行規定和監理人員破格提升的暫行辦法進行調整,并將當月變動情況報資源部。二、分公司與分公司、分公司與職能部門之間的調動:是指員工在各分公司之間、分公司與職能部門之間的流動,員工原所在分公司或職能部門必須開具員工調動程序單交由資源部審核,由資源部開具調令完善調動程序,如分公8、司的副經理、總監、獨立項目負責人和高監的調動必須經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第十八條 待崗由于監理業務及項目情況變化,需部分人員處于待崗狀況,應由分公司將調動程序單交由公司資源部,完善相關手續,待崗期間待遇見合同條款。第十九條 晉升為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的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分公司有權對內部除分公司副經理、總監和獨立項目負責人以外的人員進行提升,但必須符合公司相關規定,并將提升情況報公司資源部備案;如果是對分公司副經理、總監和獨立項目負責人的提升必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核通過。第二十條 破格提升為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結合目前監理行業情況,對于分公司的監理人員可履行破格程序,9、破格提升的基本條件按公司監理人員破格提升的暫行辦法執行,破格提升的程序如下:一、分公司副經理、總監和獨立項目負責人破格提升程序為:由分公司提出候選人,報資源部,經由總經理辦公會審核通過。二、項目內部其他監理人員的破格提升由分公司批準,但必須報公司備案,公司對不符合破格提升條件或不具備相應素質和能力的人員有權要求項目進行改正;如破格提升人員跨項目調動后,其破格提升資格自動取消,若新調往的項目需再次對其進行破格提升,必須重新履行破格提升程序辦理破格提升手續。第二十一條 降職使用因員工的績效表現不佳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勝任工作,分公司可以對監理人員進行降職使用,具體規定見處罰條例。第五章 離職與辭退第二10、十二條 離職員工欲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填寫解除勞動關系程序單,并應寫明原因,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在未得到批準前,應繼續工作,不得擅自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見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約定)。在分公司經理或職能部門經理同意后,應將解除勞動關系程序單報公司資源部,經由公司領導審批后,完成工作交接、完善相關手續后方可離職。第二十三條 辭退員工因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出現勞動合同或協議第十條第三款情形而需被解聘的,由分公司完善員工離崗程序單,寫明辭退原因和處理建議,經分公司經理批準后報資源部,經資源部審核認可辭退的,由資源部填寫員工辭退程序單,分管領導審批后實施。辭退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分公司副經理、總監或獨立項目負責人、高監)必須經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通過;機關職能部門員工由所在部門填寫員工離職程序單,經部門經理簽認并寫明辭退原因,報公司資源部審核,分管領導審批。